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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内容

生产调度

一、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1.调度领导值班制度

调度值班长必须由副矿级以上领导担任,并按值班排列表顺序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

(1)负责全矿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2)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

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瞎指挥、乱调度。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

(3)负责主持召开次日7:

30时的矿碰头调度会,通报前一天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汇报前一天碰头会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

在会议结束时,应与当日调度值班领导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

(4)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同级别的领导替岗。

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

(5)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组织、分析、处理当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

(6)坚持定时向区域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汇报,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差错。

(7)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协助区域公司值班领导组织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调度员值班制度

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各级调度根据工作量大小每班配置1-2人,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煤矿〈三大规程〉各类规程措施及领导指示组织指挥生产,协调各部门、环节之间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

(1)调度指挥中心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息灵”。

在依据生产作业计划的基础上,充分理解领导工作意图,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途径与手段实现企业在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

(2)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本企业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各自职权、业务和分管范围,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对与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生产、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各大系统的基本情况;熟悉主要生产环节和岗位现状;熟悉生产过程的工艺流程;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系统图,熟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事故应急预案。

(4)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

发生事故后,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随时掌握事故现场变化,及时下达领导指示,配合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调动人力、物资,做好抢救、处置和善后事宜;对事故的发生、处置过程以及结果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分析情况和处理意见)。

(5)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度,及时协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

(6)掌握矿领导和生产技术部门领导的下井动向,对领导下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安排要认真落实,详细纪录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办理进展。

(7)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a、接班调度员应提前到岗,了解当班重点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b、交班调度员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

c、交接班交叉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对生产、工程、事故、指示、通知及特殊事项必须一一交清,具体做到“五交清”。

即:

交清上级领导指示、命令执行情况;交清当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欠产原因;交清各单位联系事项;交清各类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处理进展;交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d、接班调度员要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并根据交接班内容和事项逐一询问、落实,保证生产指挥的连续性。

(9)坚持灵、准、快的要求:

a、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

b、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

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

接到上级指示,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擅自处理。

c、熟练使用计算机,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

d、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0)坚持文明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a、上岗人员要衣冠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b、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c、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d、上岗时间不会私客,严禁室内大声喧哗。

e、努力钻研业务,熟记电话号码,做到常用电话不翻本。

f、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矿领导下井跟班工作制度

(1)、矿领导必须按跟班表安排的时间轮流进行跟班,不得空班,有事必须请假,并找人替班。

(2)、领导跟班时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中途不得脱岗,必须坚持八小时跟班制度。

(3)、当班跟班领导必须及时把当班井下情况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并给下一班跟班交待清楚,以便安排下一班生产。

(4)、矿领导跟班时必须把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清楚,对井下发生的一切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不得拖延。

(5)、矿领导跟班时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差的要及时让其整改,并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要求办事。

(6)、矿领导跟班时要盯班作业,现场解决工作面及井下的一切实际情况,起到真正指挥生产的作用。

(7)、矿领导跟班时要督促“三大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与执行。

使其真正起到指导安全生产的作用。

(8)、矿领导跟班时要严格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挥生产,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跟班领导三汇报制度

(1)跟班领导下井前必须到调度室进行登记。

(2)跟班领导到达采掘作业地点后必须及时将自己所在的作业地点向调度室汇报清楚。

(3)跟班领导在跟班中要把自己所在作业地点及途径路线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及现场采取的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如实的向矿调度室汇报。

(4)升井后到调度室填写安全隐患登记本,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数,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交由下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

5、生产能力预测制度

(1)每月20日早8:

30时在矿调度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生产能力预测例会。

参加人:

副矿级以上领导、各业务科室科长、采掘区队长。

(2)会议由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主持,调度业务人员负责对会议上汇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呈报矿有关领导。

(3)各单位根据当月上中旬生产情况及下旬生产条件,全面预测全月生产经营指标、工程预计完成情况,汇报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月生产经营作业计划安排,对工作面衔接、重点工程、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进行预测。

(4)分系统、单位提出当前生产组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矿,区域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组织措施,做为考核依据。

(5)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对迟到、早退、无故不到会及汇报情况不合乎要求的,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予以批评、考核并可作为标准化验收时的扣分依据。

6、矿调度早碰头会议制度

(1)每日早7:

30时在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矿调度早碰头会议。

参加人:

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机关部室领导、生产科副科长以上领导以及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会议由生产部调度值班领导主持。

(2)会议先由主管经营的领导简单介绍当日商品煤装车外运及市场流向等情况。

随后调度值班领导对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包括:

对欠产单位和生产指标完成不好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情况说明;对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停工误时和事故的发生的全过程以及分析情况和善后事宜要进行详细汇报;对当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情况的发生原因、处置过程、事故结论以及处理分析等全过程也要进行详细汇报;对矿井的重点工程、重要环节(部位)的进展和变化也要进行详细说明;以及前一天碰头会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由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按各自分管的范围和系统就上述汇报的情况进行点评,并针对目前安全生产情况就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方向和内容进行统一安排和布署

(4)各单位参会人员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详细记录,按照工作职责和分管范围,严格落实会议安排和要求。

(5)调度室要安排专人做好详细会议记录,负责对会议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逐条落实。

并负责参会单位及人员签到和清点工作。

7、月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专题汇报会议制度

(1)每月最后一天下午15:

00时在矿调度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月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专题汇报会。

(每年的最后一天的会议时间为早8:

30时,地点同上)

参加人:

副矿级以上领导、各业务科室科长、采掘区队长。

(2)会议由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主持,调度业务人员负责对会议上汇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向矿有关领导通报。

(3)、会议先由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人向与会单位通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矿领导就生产组织方面的安排布署情况;再由选运区有关人员通报当月商品煤外运情况和月末煤台库存盘点情况;最后由计划科有关人员通报生产作业计划安排情况。

(4)、由各采掘区队分别对本单位对照生产作业计划汇报当月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包括:

矿井产量、掘进进尺、回收区产量、商品煤外运、品种煤完成情况、库存盘点等。

并就当月生产情况(特别是指标完成不好的单位)要进行重点说明,对当前的重点工程、采掘衔接等进展情况和预计工期也要进行相关说明。

8、其它会议制度

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挡手问题,实现综合平衡。

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1、区队管理人员按矿排定的值班表值班,值班期间为当日8点——次日8点。

值班人员必须于值班日8点前到调度室进行签到,禁止不签或代签,否则,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上午下井对所辖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全面检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及时、准确安排处理现场存在或随时出现的问题。

上井后于12点前和前一天值班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清楚后前一天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2、区队值班干部必须全面掌握本区队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安全隐患记录,对隐患及时落实到人,安排整改,做好值班记录,如实统计工区出勤情况。

3、值班人员按时召开区队班前班后会,班前会签名并安排好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班后会分班组清点人员,落实班前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并且要有详实齐全的班前会记录。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玩岗,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做好值班调度。

值班期间超过15分钟没有在工区值班,按脱岗处理,每次对当日值班人员处罚50元。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及时总结现场存在的问题,作好值班记录,并于早晚安全生产研究会上及时汇报。

6、区队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本区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落实矿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失误或失职造成区队工作影响,甚至出现事故的,轻则工区作出相应处理,重则矿上追究责任直至撤职等。

8、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不得离岗(特殊情况向调度室说明去向并由其他区队干部代替),由矿值班领导、调度室随时检查区队干部值班情况。

9、处罚:

未安排专人值班或非区队管理干部代替的,罚主管区长50元;未及时向调度室报到罚值班干部20元;未按第7条及时汇报的,每次罚值班干部20元;班中饮酒罚款50元,通报全矿;无故离岗罚款50元;无人替代罚款50元;不参加区队班前会罚值班人员50元;无班前会记录本,罚主管区长50元;记录没有安全措施罚值班人员20元;每天早7:

30分矿调度会迟到者罚款100元,旷会者罚500元。

三、调度会议制度

1.要求矿领导、科队负责人(科长、队长)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系统矿长或矿长请假,经批准后,可由副职参加,上夜班的科队长原则上在调度会召开前升井,必须参加调度会。

2.调度会是每日早上7时,准时召开,凡旷会一次罚款50元,没请假,其他人代替参加的一次罚款200元,迟到、早退、会中离开会场超过3分钟,睡觉,看杂志,看报纸,说话,手机响,吸烟等影响开会的每次各罚款100元。

3.调度会开始后,首先由值班领导通报当天安全生产情况,调度室主任通报当天生产情况,安全情况,重点工程进度,及上级的有关文件,指令,传真等,各部门、矿领导通报,生产工作安排,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和“三违”情况及处理结果。

要求通报、汇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否则将予以责任追究。

4.调度会上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按业务责任划分,分别由相关部门及区队负责落实,对在调度上安排的工作有异议或难以接受的,可以在会后提出,由相关部门及领导平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对拒不接受任务的每次罚款200元,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每次对队罚款100元。

四、调度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调度室工作质量标准化执行精细化管理。

各种报表、调度记录、台帐作到祥实准确,加强对调度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做到完好率达到100%。

2.调度室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对本系统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考核、对工作质量不合格人员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适应本单位的工作。

3.积极参加矿上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问卷考试。

4.利用牌板刊登党和国家各种法律、法规、条例、报导先进人物和事迹,每半月对质量标准化内容进行更换。

5.随着高技术监控信息装备的大量投入,调度室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业务、提高专业素质,加强责任心做到一专多能,提高指挥应变能力。

6.调度室全体员工不定时下井到各工作地点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坚持工程质量上尺上线,质量标准化抓严抓细,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坚决制止,同时做好各施工队的服务员,监督员,协调员和管理员。

五、调度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栗宏德

副组长:

王国斌、李强

参加培训人员:

调度室全体人员

(二)实施方案及要求

1、由专人制定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具体安排情况、培训课程和培训形式等内容;

2、培训形式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的形式,内部培训包括组织学习和课堂教学以及学员自学等,外部培训包括组织人员到兄弟矿或其他外单位参观学习等;

3、教材选择:

应选择与煤矿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矿井生产各系统相关专业知识、集团公司和矿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等;

4、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

(1)要求调度室全体人员均参加培训;

(2)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培训计划规定时间进行培训;

(3)各班班组长必须协调好人员培训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不能影响正常生产;

(4)参加培训人员不能无顾缺课。

(5)、培训计划中要制定出人员签到表、期中、欺末考试内容等。

(三)奖罚

1、无顾不参加培训者,扣本人200元,并于科务会通报;

2、在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扣当事人一次100元;

3、培训期满不合格者,扣当事人200元,并进行补考;

4、调度室将对培训期间涌现出的优秀员工进行相应奖励。

六、生产事故分析制度

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到一事故一分析,对分析出的问题由专业或单位负责落实解决。

事故分析由当天调度室值班人员组织,事故相关专业人员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分析时必须找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拿出处罚和处理意见及接受教训、采取措施等。

影响生产的事故能够分析的必须当天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在第二天早调度会上汇报,当天不能分析的调度室做好记录,由矿值班人员第二天组织分析后再汇报,在事故分析中如提供假情况、说假话、无理取闹,对当事人一次罚款50元,严重者交矿处理。

七、调度音频通讯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调度通讯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调度通讯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满足我矿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管理范围

调度室:

作为全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是通讯畅通、保障安全生产的集中体现。

因此调度电话的安装、撤除、增加、转移由调度室在平衡安全生产和通讯系统布局的情况下确定。

机电科:

负责对通讯系统缆线吊挂的标准化工作进行业务监督管理。

信息中心:

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经常性对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解决;负责系统设施、材料的登记造册、发放、回收和设备的维修、调校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通讯系统安装和撤除工作,并随工程一起交给使用单位;负责井下通讯系统主干线(10对以上电缆)和分线盒(10对以上分线盒)的安装、撤除及维护工作;负责地面通讯系统的安装、撤除和维护工作;负责调度交换机房的管理、维护、线路安装维护、维修以及电话的调号工作。

使用单位:

调度通讯系统10对分线盒以里设施的安装、维护、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

(2)、管理规定

1、电话的安装和撤除

⑴、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电话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

⑵、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加强调度通讯时,按调度室要求由信息中心负责通讯系统的安装和拆除

⑶、各区队申请安装电话时,必须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现场情况,给出接线位置和电话号码,并完成调号和接线盒的压线以及电缆、接线盒和电话机的发放工作。

电话机和电缆的安装及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⑷、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讯系统的安装、撤除工作。

对有时间要求而未按时完成按、撤任务的,每拖延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安装质量不达标的,出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

⑸、各使用单位在施工结束撤除电话后,必须到信息中心进行消账,将电话机、电话电缆、接线盒等如数交回信息中心。

如未消账,发生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⑹、调度电话安装完成后,应当班汇报调度室。

2、电话的使用和维护

⑴、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范围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工作。

通讯故障时,责任单位必须当班排除,特殊情况按调度室指令完成。

每拖延一班罚款100元,并由调度室监督执行。

⑵、电话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信息中心领取话机更换,信息中心负责维修和发放,费用由使用单位维修费列支,发生丢失,按原价赔偿。

⑶、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电话机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信息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

未经许可并接电话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⑷、各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该地点范围内的所有通讯设施与矿组织的交接一并进行。

原施工单位要该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讯设施完好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随即履行通讯设施的安撤、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职责。

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完毕后到信息中心办理转、消账,如未办理,发生损坏、丢失等现象,将追究原登记在案单位的责任。

⑸、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话机、缆线、接线盒等通讯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外,另交给予500-100元/次罚款处理。

⑹、使用单位在安撤调度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严禁拉、乱、扯。

处理线路故障时,必须对接头部分补处理,严禁出现明头和绝缘胶布包扎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

八、调度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已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

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安全监视系统:

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探头1万元、线缆每米5元、接线盒每个80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安全监控系统:

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

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缆并及时交回调度室。

(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5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

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使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调度室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使用单位要给予配合,调度室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使用制度、维护保护措施,确保正常使用。

4.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如果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感器。

5.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有特殊情况除外)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二日,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必须每月进行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7.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0日,必须将井下设备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确需停止运行的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运行。

8.瓦斯检查员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辖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误差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测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及工区,瓦检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汇报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安全监控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配合相关联的单位拿出措施,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好记录。

10.调度室应有一定数量的监控设备的材料、零配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九、工业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已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

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安全监视系统:

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探头1万元、线缆每米5元、接线盒每个80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安全监控系统:

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

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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