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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

青田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

暨卫生强县建设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加快建设卫生强县,促进全民健康,根据《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丽水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暨卫生强市建设规划》和《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和基本现状

一)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卫生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农村卫生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速”,把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基本医疗安全,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等对加快农村卫生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2、公共卫生形势严峻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传染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霍乱、艾滋病、肺结核、“非典”、人感染猪链球菌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威胁依然存在。

随着老龄社会来临,恶性肿瘤、高血压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人数不断增加,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职业病患病率较高,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任务繁重。

此外,突发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等存在着潜在的公共卫生安全威胁,对卫生应急处置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导致消费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日益趋向高层次、高质量和多样化,尤其是对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需求越来越迫切。

在这种形势下,卫生服务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给医疗保健、康复和疗养服务等健康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4、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已经出现了分化和重组,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内弱化了部分管理职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日益淡化。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基本现状

1、人群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0年,全县人均期望寿命为79.11岁,较2005年提高了1.5岁;孕产妇死亡率连续两年为零,五年平均死亡率为25.97/10万;婴儿死亡率为10.85‰,比2005年(12.23‰)下降了1.38个千分点。

2、公共卫生保障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艾滋病、乙肝、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完成温溪、船寮、腊口、北山等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妇幼保健工作全面开展,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成绩突出。

全县创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各1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4个,2010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5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1.28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44张,每千居民拥有社区责任医生0.62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达标率在90%以上,全面实现了“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卫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3、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40565万元,实际已完成投资28986.5万元。

完成县人民医院搬迁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高湖、仁庄、腊口、山口、东源、海口等卫生院主体工程建设;启动县中医院病房改造项目和舒桥、万阜、船寮、赤岩、前仓、石溪等卫生院(室)项目建设;完成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项目改造;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五件”配置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功能得到了全面强化,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建立和完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卫生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保质扩量;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全面展开,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2%,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03%;病媒生物防制不断加强,建立完善四害监测体系,创建巩固“灭蟑、灭鼠先进城区”,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全县70%的卫生医疗机构实行禁烟;推动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创建市级以上健康教育示范点8个,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15%。

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按照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重点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85元,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37.2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群众真正得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人均20元;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卫生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要素制约仍然突出。

当前,影响和制约卫生发展的主要因素是:

卫生发展方式滞后,以外延式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科学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系统内各领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卫生资源配置的整体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亟需提升;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带来的多重挑战,卫生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卫生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县委“接轨温州、组团发展、建设美丽和谐新侨乡”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强县、全民健康”的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重保障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推进青田侨乡经济建设,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惠及全民,促进卫生公平发展。

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缩小健康差异,推动卫生发展方式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突出需方转变,使全县人民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促进卫生均衡发展。

充分利用、整合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促进卫生资源在城乡、区域和系统内各领域之间的科学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坚持制度创新,要素驱动,促进卫生可持续发展。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才、科技和信息驱动为主导,强化要素支撑,提高卫生效能,加快卫生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促进卫生多元发展。

强化政府卫生责任,完善国民健康政策,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增强卫生发展活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15年,青田籍人员在青生育费免费,基本构建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达到卫生强县要求。

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高。

具体目标:

——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55岁;五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卫生投入进一步加大。

卫生事业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费占县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5%,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10%。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趋于优化。

全县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7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2.0张,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率≥80%,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70%,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60%;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社区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率城市≥80%,农村≥60%。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90%,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及动态健康档案建档率≥60%;妇科常见病检查率≥85%。

全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就医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率≥95%。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推进我县卫生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卫生发展方式,进一步增强卫生综合实力。

通过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工程、公共卫生强化工程、基层卫生完善工程、卫生科教兴卫工程、公立医院优化工程和中医药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联系密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工程。

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衔接和并轨工作,不断缩小不同保障制度间保障水平的差距。

应参合人员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新型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资金的25%。

不断完善新型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基本药物补偿比例明显高于普通药物,中药、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高于西药、西医诊疗项目20%以上。

完善参加新农合和城居医保人员的2年1次免费体检制度。

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

进一步完善县级统筹管理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改善医疗保障服务。

2014年前实施青田籍人员在青生育费免费制度,并完善贫困孕产妇救助制度,确保高危产妇生产后治疗资金。

(二)实施公共卫生强化工程。

加强疾病防治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联系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其中县疾控中心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数量,占规定编制内的人数比例>40%,仪器设备和监测能力达到《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A类标准的90%和B类标准的80%。

加大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蔓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艾滋病高危人群主动干预,完善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

全面落实结核病现代防控策略,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治愈率≥85%,进一步完善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政策。

继续高度重视做好病毒性肝炎、鼠疫、霍乱以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的防控工作。

大力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常住人口≥95%,流动人口单苗接种率≥85%;推进乙肝防控重点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大力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突出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职能,建立健全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疾病的社区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有效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

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立综合医院与妇幼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提高妇幼卫生的时效性和准确率,提高妇幼信息整理、分析、综合利用能力。

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安全,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大于等于92%,孕产妇死亡率五年平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深化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听力筛查,提高出生缺陷早期检出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规范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标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提高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

加快全县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

加强县级储血点建设。

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面完成规范化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全面加强集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升卫生综合执法效能。

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餐饮企业、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到75%以上,非法行医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和工具放置率达到90%以上。

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管理机制。

深入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率≥95%,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行政村覆盖率≥70%。

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75%,大力实施农村卫生改厕项目,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5%。

建立创卫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城镇)建设,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大力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与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促进工作体系。

加强对不良健康行为干预,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90%、≥80%。

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

(三)实施基层卫生完善工程。

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完善城乡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实施村卫生室补网工程,以设立巡回医疗点、配置巡回医疗车为补充,基本构建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改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基础设施和设备达到规定标准。

全面加强基层卫生综合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职能,突出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药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城乡“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项目达标率≥90%,建立统一的城乡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档案建档率≥80%。

全面实施卫生与健康年报告制度,社区慢性病管理率城市≥80%,农村≥60%。

建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新体制。

遵循保障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起与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

进一步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比较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提高服务效率。

(四)实施科教兴卫工程。

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考评、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重点学科管理机制。

加强重点学科创新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医学重点学科群。

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加大中青年医务人员的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

县级重点学科争取能列入省、市级医学重点(扶植)学科(专科)建设。

构建数字卫生平台。

建立区域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与卫生信息服务平台。

以推进“数字卫生、增进健康”项目为抓手,以标准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以“医联卡”为纽带,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和卫生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领域卫生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管理率达70%以上。

加强卫生信息综合监管,推动卫生服务与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满足广大居民、医务人员、卫生管理者等各领域人员对卫生信息的不同需求。

优化人才队伍。

创新医学教育模式,大力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基层新进卫技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卫技人员队伍。

继续实施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推行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项目,抓好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养,提高基层卫技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

建立名医培养机制,开展名医评选活动,落实名医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德技双馨的名医。

全县医务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5%,大学专科学历达到45%,中专及以下学历占20%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35%,初级及以下职称占65%。

(五)实施公立医院优化工程。

完善公立医院的经济政策。

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建立以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足额安排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经费。

调整和完善医疗收费项目,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提升医疗服务品质。

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诊疗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广导诊、周末门诊、方便门诊等便民服务措施,实施门诊病历手册一本通、检验检测结果一单通,医疗服务信息一点通,门诊就诊服务一卡通;设立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平台,公开医院服务信息,建立和完善预约挂号系统、院前救护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和远程会诊系统,延伸并加强医疗院前和院间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强化医学人文教育,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医德医风教育机制,实施医德教育学分制,严格医德考评制度。

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合理发展民营医院。

按照区域医疗机构布局规划,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办医新格局,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在养老院或敬老院兴办老年护理康复服务为主要特色的医疗机构,以适应老年社会的医疗服务需求。

依法执业,强化自律,诚信医疗,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管理机制、服务效率和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填补部分医疗资源空白。

(六)实施中医药提升工程。

以“名医、各科、名院”为抓手,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医院的全面健康发展,力争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标准。

加强资深中医师学术经验交流,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县级“名中医”5名。

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中心卫生院中医科设置率达到100%。

实施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推广成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社区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卫生改革发展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将卫生发展规划纳入卫生强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卫生改革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卫生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规划推进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科学确定卫生阶段性、单项性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政策,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5%,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投入不低于10%。

落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保障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妇幼保健、医疗急救、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经费,进一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道救助等专项补助经费。

建立并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

完善政府购买卫生服务的机制,确保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有效落实。

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结构,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重点支持卫生基础性重要设施、卫生要素发展、中医药发展、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生民生工程建设。

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转变卫生管理方式,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效能。

进一步转变卫生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卫生管理事权,突出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卫生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下放事权,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效能。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卫生服务效率。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营造卫生和谐发展氛围。

加强卫生系统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以卫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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