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案件诉讼审判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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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案件诉讼审判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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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案件诉讼审判情况报告

  篇一:

xx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的工作情况汇报

  xx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的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法院向xxxxxx报告我院20XX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请予审议。

  近几年来,在x委领导、x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xx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司法公正,公正及时的审理了各类民事案件,在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随着我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呈现许多新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大。

20X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xx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xx,占各类诉讼案件总数的xx%;审结xx件,结案率xx%;共执结各类民事案件xx件,执结标的金额xx余万元。

二是涉及范围大。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

三是审理难度大。

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公司诉讼、金融借贷、民间借贷案件增多,涉及诸多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和案结事了的难度很大。

四是工作压力大。

矛盾尖锐,对抗性强。

针对四大特点,xx法院构筑了全员上阵,全员审理的民事大审判工作格局。

  一、打好“调”和“判”组合拳,力求调得快。

  面对民商事案件数量上升很快,审判任务空前繁重的形势,xx法院坚持调判结合,传统民事审判工作注重调解,调解在于平衡各方利益,特别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商事案件注重判决,引导每一个商事主体自觉遵守经济运行的市场规则。

调判结合,该调则调,该判则判,提高效率。

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了“多元调解”工作机制。

  

(一)多种类型调解。

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窗口,建立了以速裁调解庭为指导、联系中心的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借助社会力量为主的联合型诉调对接法,以争取工会支持为主的委托型诉调对接法,以发挥法院人民调解室职能作用为主的指导型诉调对接法的“三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0XX年以来,通过联合、委托、指导等方式,大力开展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与司法确认工作,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xx件。

  

(二)多股力量调解。

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领导协调机制。

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容易引起群体性矛盾的案件协调多方进行调解,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陪审员倍增抓调解。

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不同的工作战线,有着更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的优势,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自20XX年以来,我院新增人民陪审员xx名,xx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xx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三)多个阶段调解。

加大诉讼全程调解的力度,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在“庭前、庭审、庭后”三大工作环节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评析、释疑”工作,形成了庭前以情调解、庭审以法调解、庭后以理调解、判后以利

  调解的模式。

(诉讼调解典型案例)。

20XX年以来共有xx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解率达xx。

  (四)多种方法调解。

为了提高诉讼调解的水平,xx法院调解过程中探索了许多调解方法,并结合具体案件加于灵活运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如在离婚案件中,结合用“情感疏导法”、“冷处理法”、“批评教育法”等,以解开当事人的情绪心结,亦可给其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同时对偏离道德伦理规范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在赡养案件中,采用“情感交融法”,引导子女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同时摆明法官的道德立场,对拒不赡养的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告知法律规定,使当事人有一种道德上的压力;在民间借贷、企业纠纷以及农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采用“解决问题分析法”、“利益权衡法”,即结合被告人的履行能力,兼顾原有关系的维系,实实在在地帮当事人寻求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

诸多调解方法的总结推广普遍提升了我院法官的调解能力与技巧,推动了全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打好“研”和“判”组合拳,力求判得准。

  提升案件的审判效率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xx法院从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入手,坚持“研”“判”结合,确保了民事审判公正。

  

(一)抓分案,以分类分案为主,以随机分案为辅,为类型化研究奠定基础。

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改变以往随机分案造成的投入大、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建立了以分类分案为主,随机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对所受理的民事案件,按照民事案由划分为合同类、损害赔偿类、劳动争议类等几大类,民一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和劳动人事争议案

  件,民二庭专门审理医疗纠纷、人格权纠纷、合同纠纷,审判监督庭专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等案件。

同时,针对辖x机动车事故责任案件、民间借贷案件所占比重较大的情况,设立的专业的合议庭,专门审理该类案件。

通过完善民事案件分案制度,减少了重复劳动,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二)抓学习,开展类型化专题研究,形成类型化研究成果。

以分类分案为基础,以庭室为单位,成立了类型化研究小组,要求每个研究小组结合所在庭室审理案件的特点确定1到2个类型化研究课题,收集与课题相关的法条和案例,形成一类案件的审理要点和裁判方法,在各庭室之间开展交流,并将研究的课题以论文、案例的形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最终形成类型化研究成果,指导法官提高审判质效。

通过开展类型化研究,有力提升了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20XX年以来,xx法院共有x篇案例被最高法院的相关刊物刊登,x篇论文获得了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优秀奖。

  (三)抓裁判文书质量,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促进类型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坚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加强司法能力培训和学习,定期举行专题讲座,聘请法学专家或审判业务骨干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新颁布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前沿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等进行重点讲授和集中学习,提高民事法官审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

同时,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优秀(最差)法律文书评比、审判调研等,进一步提高民事法官司法能力。

  三、打好“审”和“管”组合拳,力求管得严。

  坚持审判与管理、监督并重,依托信息技术,对民事审判全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保障了民事审判工作规范。

  

(一)抓流程管理。

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流程细分为立案、应诉材料发放、首次开庭、庭审结束、文书制作与签发、结案、装订、归档等主要流程节点,并结合审判实践与审限规定,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要求,提示法官提高审判效率。

同时,对于财产保全、管辖异议、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等影响审理期限的非必经流程,相应设置辅助流程节点,规定各节点的办理时限,对于因启动管辖异议、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程序而办理审限扣除手续的,审限扣除期间不计入主要流程节点的时限内,确保审判程序严谨。

  

(二)抓节点控制。

将节点的控制与信息录入权限在审判组合内部进行划分,立案庭负责立案信息录入,承办法官负责审理信息的录入,庭长、分管院长负责文书审核与签发,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结案报结的审核,办公室负责案件归档的审核,改变以往审判流程节点由法官一人掌控的模式。

同时,实行重点节点系统自动预警和庭长与审管办两级催督办机制,某一流程节点即将超过规定时限,管理系统自动发出预警,超期信息除在法官个人系统中通过高亮方式提示外,还将同步通知庭长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庭长随时对本庭流程节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周对全院流程节点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超期案件尽快进入下一流程节点,避免案件超审限的情况发生。

  (三)抓信息公开。

开通了12368短信平台,将其与审

  篇二:

20XX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XX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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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01-1403:

59:

43来源:

法治周末作者:

蒲晓磊

  法治周末记者蒲晓磊

  就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获得立案。

1月1日,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4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这也使得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目前正在联系林业生态工程专家志愿者出具有关林地植被恢复费用、工程设计、竣工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方面的专家意见。

过些天将再赴南平非法开矿点林地植被破坏现场勘查,到法院阅卷,进展值得期待。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大环法研究中心)律师吴安心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法大环法研究中心是该案的支持起诉单位,同时作为支持起诉单位的还有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

  在此之前,此案中的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3人已于去年7月28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

  三人毁林被判刑

  20XX年7月底,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从李名槊手中购得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砂基洋恒兴石材厂矿山的采矿权,3人经商量决定由谢知锦具体负责矿山的采矿事宜。

也正是从这一时刻起,20余亩林地植被在3年间被破坏殆尽。

  此后,在未依法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及办理采矿许可延期手续的情况下,由谢知锦提议,改变李名槊原有塘口位置,从山顶往下开采,得到倪明香、郑时姜的同意。

谢知锦指挥从山顶剥山皮,开采矿石,并将剥山皮和开采矿石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还在矿山塘口的下方兴建了砖混结构的工棚用于矿山工人居住,直至20XX年年初停止开采,林地原有植被已经被严重毁坏。

  在国土资源部门数次责令停止采矿的情况下,20XX年6月份,谢知锦3人仍然雇佣挖掘机到该矿山,在矿山边坡处开路和扩大矿山塘口面积,造成该处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

  案发后,被告人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均于20XX年1月21日被南平市公安局延平森林分局抓获归案。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造成19.44亩林地原有植被被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三被告人共同故意非法占用林地,是共同犯罪。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延平区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在开采矿山的过程中非法占用农用地这一重大经营事项系三被告人共同决定实施,相互配合,作用相当。

故在本案共同犯罪中不宜区分主从犯。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知锦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倪明香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郑时姜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对每人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3人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年11月13日,南平中院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

  公检法支持公益诉讼

  尽管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林地破坏却已成难以挽回的事实。

  “我们赴现场调查时发现,在山顶的采石现场,原本被茂盛的森林覆盖的植被已经全部被移除,裸露出的岩石被切割成块,废弃的石材露天堆积。

我们认为,山顶被破坏的林地不仅本身完全丧失了生态功能,而且影响到了周围生态环境功能及整体性,严重影响和改变周边及山下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导致生态功能脆弱或丧失。

”法大环法研究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表示。

  刘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公益诉讼条款首次将“破坏生态”的行为也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

于是在获取充分事实证据且获得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的前提下,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4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清除矿山采石处现存设备及弃石,原地恢复其破坏的28.33亩林地植被。

  吴安心律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本案被告有李名槊、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4人,诉讼请求恢复林地植被面积28.33亩。

不同于刑事判决书认定的被告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3人,毁坏林地植被19.44亩。

原因在于李名槊原采石塘口毁坏林地植被8.89亩。

李名槊对谢知锦等3人扩大塘口面积造成植被破坏有管理不善的过错,该过错是放任的间接故意过错。

因此,4被告对毁坏林地植被28.33亩过错是共同的,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对外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刘湘与吴安心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都认为,该案之所以能成功立案,除了证据充分外,也缘于当地法院、检察院、林业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南平市中级法院准许原告缓交诉讼费。

南平市检察院在原告和代理律师走访调查林地植被破坏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准许查阅有关证据材料。

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介绍案情,提供有关材料,提供车辆。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森林分局刑警队介绍案情,准许查阅有关证据材料,提供车辆,刑警队长还带领原告和律师上山到违法开矿点调查。

”吴安心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这起案件还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的注意。

  1月6日15时,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在发布会上,郑学林表示:

“这是我看到最新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高昂鉴定费成“拦路虎”

  对于在过去几年艰难前行的环境公益诉讼而言,《解释》的出台或将使得以往坎坷之路变得平坦。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非常及时,体现了国家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的决心。

《解释》对今后环境民事公益案件的审理,对社会组织、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都将起到法律保障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教授王灿发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但对于能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而言,鉴定难、鉴定贵一直成为许多社会组织难以逾越的障碍。

  吴安心对法治周末记者坦言,公益诉讼费用高昂,一场公益诉讼的平均花费要十来万,且上不封顶。

如在泰州6排污企业判赔1.6亿元的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原告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支付鉴定评估费用10万元。

  20XX年10月19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就曲靖铬渣污染事件提起的公益诉讼。

参与该案诉讼的夏军律师曾对媒体表示,审理案件的法院需要相关环境鉴定报告,鉴定需要600万元以上的费用。

  ““自然之友”在解决了十多万元的第一期鉴定评估费用之后,如何解决后续鉴定费用仍未确定。

高昂的鉴定费用,使得一般的ngo望而却步。

”吴安心说。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坦承,鉴定贵确实是困扰环境公益诉讼的难题。

别涛认为,这是由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决定的。

环境问题有较强的技术性,需要监测分析这些测试手段,作为普通的一般的专业组织确实可能会存在这方面的条件限制。

  刘湘对记者透露,本案中的鉴定费用在未来会是个问题,他们正在考虑是否可以请专家进行鉴定评估形成可行性修复方案,以减少鉴定费用。

  为解决公益诉讼费用问题,自然之友在1月4日正式启动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也成为该基金支持的第一案。

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项目负责人葛枫表示,该基金重点资助对象是符合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社会组织。

基金第一轮资助重点范围是拟提起诉讼案件的前期费用,包括前期调研、取证、聘请专家等费用,确保拟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前期调研活动及时开展。

基金采取滚动支持模式,即该基金资助的个案获得胜诉并被判获得相应的办案成本补偿的,基金支持的办案成本部分应回流至该项基金,用于滚动支持下一个公益诉讼个案。

  对于鉴定费用的支付,《解释》也作出了支持性的规定。

《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当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其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原告所需承担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检验、鉴定等必要费用,可以酌情从上述款项中支付。

  但这事后支付费用仍然属于“远水难解近渴”。

对此,吴安心认为,民间环保组织要充分用好、用活现有法律和配套规定,吸收相关领域专家成为志愿者,通过专家意见证明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期间损失、工程设计、竣工验收标准和方法。

  “少用或者不用环境损害评估鉴定报告,或许是当前最为可行的办法。

”吴安心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环境公益诉讼的春天到了吗

  法治周末记者蒲晓磊

  20XX年10月20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将县环保局起诉到遵义仁怀市法院,理由是“环保局怠于处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

”7日后,仁怀市法院决定立案受理。

1月1日,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在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天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官告官”的行政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新环保法实施当天的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立案、《解释》出台?

?

一个个利好消息,让人们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有了更多的期待。

“对环保社

  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的需要,现在是空前的明确和强烈,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也会快速的增长。

”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静看来,《解释》将环保法的一些规定进行了细化,有利于破解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立案难”难题。

  “新民诉法的第五十五条因为规定太过原则而无法操作,法院一直在等待司法解释的出台。

规定更加细化的《解释》将会使法院在案件的受理、审理等环节都更为积极。

”胡静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检察院频现环境公益诉讼

  “官告官”的行政环境公益诉讼,起因于去年的一起排污费的“缴纳难”。

  位于贵州省西北部的金沙县,得益于独特的矿产资源优势,当地gDp也因此水涨船高,新建楼盘比比皆是。

位于金沙县古韵广场的宏圆大厦就是其中之一,20多层的高楼已基本完工。

  然而,大楼施工期间,夜间的噪音给周围居民带来了不小的痛苦,不少家里有小孩的居民都搬离此处。

  头疼的不止是周围的居民。

  “环保局两次向施工方佳乐公司发出缴纳噪音污染费的通知书,但由于楼盘卖不掉,他们一直拖欠缴纳噪音排污费。

”金沙县环保局局长秦蓁头疼地说。

  20XX年9月,金沙县检察院审查环境执法相关材料过程中发现,佳乐公司修建宏圆大厦时,欠缴20XX年3月至20XX年10月期间的噪音排污费121520元,于是立即要求县环保局依法履职。

10月13日,在金沙县环保局的催促下,佳乐公司缴纳了拖欠的噪音排污费。

“虽然已经缴纳排污费,但佳乐公司拖延支付排污费近一年,已对国有财政资金造成损害,其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金沙县检察院检察长肖莉红认为,金沙县环保局未按规定对佳乐公司逾期缴纳排污费行为进行处罚,存在履职不到位。

  去年10月20日,金沙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身份将金沙县环保局诉至有管辖权的遵义市仁怀市法院,请求判令金沙县环保局依法履行处罚职责。

  仁怀市法院经审查后立案受理并向金沙县环保局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过去都是我们将污染企业告上法庭,真没想到这次被检察院推上被告席。

”秦蓁说,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让他感到很意外。

  从媒体报道中可以发现,检察院的身影开始频繁地出现在环境公益诉讼中。

  篇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民事审判是通过司法手段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共同构成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干。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呈现许多新特点:

一是涉及范围广。

包括婚姻家庭、权属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审判,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商事审判,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审判,以及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审判,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

二是案件数量大。

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3.95万件,占人民法院全部诉讼案件的85.77%,结案标的额20528.51亿元。

三是增长速度快。

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年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7.58万件,比前五年年均结案数增长了22.82%。

四是新型案件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公民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涉及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

五是审理难度大。

民事审判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诸多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和案结事了的难度很大。

  多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平等保护、注重效果等司法理念,在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XX年以来,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宏观经济政策出现的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向全国法院提出能动司法的新要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37个有关民事审判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

今年以来,为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地方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许多好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公司、借款、保险、破产等民事案件379.37万件,结案标的额9889.85亿元,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依法促进自主创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贯彻意见,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注重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规范驰名商标保护,明确专利

  侵权判定标准;连续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和“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推进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妥善审理涉奥运会、世博会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奥运会、世博会顺利举办。

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872件,与前五年相比年均增长112.66%,为激励自主创新、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认真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依法促进改革开放。

各级法院依法行使涉外商事、海事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年”活动,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案件的审理,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审理船舶碰撞等纠纷的司法解释,维护良好的航运秩序。

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66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58.41%;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90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22.89%。

注重维护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发展。

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审结涉港民商事案件15596件、涉澳案件769件、涉台案件9022件,分别比前五年年均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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