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高边坡防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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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高边坡防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目的和依据

1.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编制了高边坡防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2.2、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1.2.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1.2.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2.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1.2.6、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公路扩能工程施工设计图;

1.2.7、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1.3、适用范围

本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LJ-9合同段高边坡防护工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本标段为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K47+000~K153+909.826)B组第LJ-9标段,起讫里程为K59+600~YK65+200(ZK65+250),路线全长5.625km。

其中高边坡防护共16段,边坡防护形式有孔窗式浆砌片石护面墙、拱形骨架坡面防护、锚杆框架梁防护、排水系统等。

2.2、气候与工程地质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陕北黄土高原南部,该区域北高南低,有西北向东南倾斜,境内以少石多土的黄土台塬、黄土梁峁-沟壑为主,海拔一般在800~1500米之间。

地势总体黄陵-富县一带,为河谷-黄土塬相间的黄土塬-沟壑地貌区黄土梁峁沟壑区分布于黄陵-富县之间洛河以西。

地貌单元内残塬塬面平坦,呈不规则长条状平台,塬边支离破碎,深谷纵横,沟壑狭窄,地层由上更新统至下更新黄土及第三系岩土组成,上三叠统构成基底。

黄土沟壑区切割强烈,边坡陡立,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比较普遍。

本区为黄土台塬、黄土梁峁-沟壑区,除洛河、延河等Ⅰ、Ⅱ级水系河谷地区地下水相对丰富外,多数地区地下水属弱-极弱富水区。

本区黄土区多为HCO3-型水,矿化度一般大于0.3g/L,河谷多为HCO3-型水。

项目区地处内陆,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早晚温差较大,年均气温8.6℃~9.4℃。

年平均降雨量552.6~631毫米。

夏秋季温湿多雨,降雨占全年的60%,且以暴雨、降雨为主,历史短,降雨量大,易形成黄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区内季节性冻土深度65厘米。

2.3、工程特点

2.3.1、本段高边坡防护涉及到多专业,多工种,平行交叉作业。

在高边坡上作业,施工工作面大,属高空作业,危险系数大,安全防护难度大。

2.3.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前后工序组织安排等是本工程施工管理的关键。

2.4高边坡处治防护基本情况表

里程

位置

边坡防护形式

K59+663~K59+939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K60+005~K60+251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K60+354~K60+491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K60+563~K60+609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K60+725~K60+847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K61+000~K61+219.464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YK61+795~YK61+955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YK62+070~YK62+100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YK62+210~YK62+240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ZK62+355~ZK62+400

左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YK62+630~YK62+695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ZK62+850~ZK62+880

右侧

护面墙

ZK62+890~ZK62+925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ZK63+370~ZK63+440

右侧

护面墙

YK64+071~YK64+125

右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

YK64+550~YK64+880.395

左侧

护面墙、拱形骨架、锚杆框架梁

第三章、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组织施工;做好安全生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保证施工生产有序进行。

我公司确定本合同段安全目标是:

3.1.各类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群伤、工亡事故。

3.2.不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3.3.不发生一般以上机电设备事故。

3.4.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第四章、高陡边坡安全施工准备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生产区域都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都要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4.1.2、作业人员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

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4.1.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4、在施工现场行走都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4.1.5、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4.1.6、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都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4.1.7、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都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4.1.8、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4.2、施工准备阶段

4.2.1、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

4.2.1.1、开挖线上部不稳定土体、松动土块,直接影响下部作业安全,必须进行清除或加固支护处理。

路堑开挖前,必须完善路堑坡顶截排水设施,路堑开挖边坡工程采用动态施工技术,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边坡施工实行一坡一图制。

4.2.1.2、水文条件的影响:

主要是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及动态变化,地表水的作用情况。

4.2.1.3、地貌的影响主要是边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态。

4.2.1.4、气候影响因素。

4.3、施工布置

4.3.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都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4.3.2、施工区内起重设施、施工机械、移动式电焊机及工具房、水泵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布置都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4.3.3、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的布置都与施工生产相适都,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4.3.4、弃渣场布置都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4.4、施工道路布置

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都符合以下规定:

4.4.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都采取相应的措施(都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4.4.2、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4.4.3、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4.4.4、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设置相应警示标志。

4.4.5、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都设有警示标志外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4.4.6、对排水设施方面,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第五章、高陡边坡防护主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1.1、覆盖层开挖

5.1.1.1、在覆盖层施工前都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5.1.1.2、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5.1.1.3、覆盖层开挖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坡度做成,以利排水。

5.1.1.4、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

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挡等形式。

5.1.1.5、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5.1.1.6、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都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5.1.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

5.1.1.8、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5.2、土方挖运安全技术措施

5.2.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都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

5.2.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都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5.2.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5.2.4、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5.2.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5.2.6、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5.2.7、推土机在作业时,都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坡时,都对钻机阻滑。

5.2.8、运输车辆都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

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5.2.9、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5.2.10、施工设备都按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3、支护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5.3.1、脚手架搭设

5.3.1.1、脚手架搭设前,已按脚手架的设计及使用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

5.3.1.2、脚手架都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规定进行设计、施工;严格履行方案的设计审批、验收程序;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和管理。

不准随意修改和变动其结构。

5.3.1.3、脚手架都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设计施工都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还都编写设计计算书,对脚手架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等进行计算,并按规定审批。

5.3.1.4、脚手架搭设人员都是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架子工,施工前都对现场搭设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没有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上架作业。

5.3.1.5、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等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构配件。

严禁不同材质和不同规格的材料、配件在同一脚手架上混用。

严禁使用变形或校正过的材料作为立杆,严禁使用滑丝扣件。

5.3.1.6、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交叉作业。

5.3.1.7、因施工需要,增设临时悬挑式平台(如悬挑式操作平台等)时,都对脚手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在确保安全并经批准后执行。

5.3.1.8、脚手板铺设都遵守下列规定:

1)、在人员经过的地方脚手板都满铺、铺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2)、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3)、对头搭接时,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cm,不得在跨度间搭接;

4)、在架子的拐弯处,脚手板都交叉搭接;

5)、脚手板的铺设必须平稳,绑牢或钉牢,脚手板垫木都用木块,并且钉牢。

5.3.1.9、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由技术、质量和安全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签证手续(必要时可通过承载试验来检验)。

搭设高度大于50m(含50m)或有特殊要求的脚手架,还都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技术论证。

满足搭建结构、安全防护和承载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1.10、施工脚手架的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范为依据,逐层、逐段进行,

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脚手架的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走道、爬梯、栏杆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都采用扭力扳手检测各杆件连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

4)、大型脚手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

5)、脚手架的基础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5.3.2、脚手架的使用及维护

5.3.2.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成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严禁投入使用。

5.3.2.2、在脚手架的位置处悬挂醒目的警示牌,注明脚手架通过验收的时间、使用期限、一次允许在脚手架上的作业人数、最大承受荷载等。

5.3.2.3、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定期检查和班前检查。

如遇大风、大雨、撞击等特殊情况时,对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基础等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未经处理、验收合格,严禁人员上架作业。

5.3.2.4、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都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5.3.2.5、雨、雪天气施工,采取必要的防雨、防雪、防滑措施,遇6级以上大风、强雾天气、能见度很低时都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5.3.2.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或从事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和防撞击脚手架的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3.2.7、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固定连接件,不准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设计。

5.3.2.8、在施工中,若发现脚手架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设计部门和安全部门,由设计部门和安全部门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鉴定,确认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后方可使用。

5.3.3、脚手架的拆除

5.3.3.1、脚手架拆除前,都编写拆除作业指导书,按该脚手架的设计报批程序进行报批。

无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严禁拆除作业。

5.3.3.2、拆除作业前,都将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拆除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并检查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5.3.3.3、脚手架拆除前,都先将脚手架上留存的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并将受拆除影响的机械设备及其他设施移开或加以保护。

5.3.3.4、脚手架拆除按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要求,统一指挥,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

5.3.3.5、拆下的材料、构配件等,严禁抛掷。

用绳索捆绑牢固缓慢下放,或用吊运方法运送到地面。

5.3.3.6、脚手架拆除后,做到工完场清。

所有材料、构配件都堆放整齐、安全稳定,并及时转运。

5.3.3.7、脚手架都连续拆除完毕,若因故中途停顿,除作必要的加固外,在醒目位置挂警示牌,划定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支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4.1、边坡支护前,根据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工艺要求、岩体暴露时间等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5.4.2、作业人员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支护。

5.4.3、作业前,认真检查施工区的边坡稳定情况,需要时都先进行安全处理。

5.4.4、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

5.4.5、作业人员都按规定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尘帽等防护用品。

第六章、安全监测

6.1、为了确保施工期的安全施工,都进行安全监测。

监测的部位包括开挖结构面和开口线上部岩体,通过人工巡视检查和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边坡岩体内部作用力和外部变形情况,评估和判断高边坡的稳定状况。

6.2、施工期巡视检查:

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掉渣或掉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渗水量及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

6.3、边坡外部变形监测:

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墩,施工期的变形观测都结合永久观测进行。

通过大地测量法监测边坡变形情况,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变形测量。

有条件的宜采用较为先进的全球定位(GPS)变形测量系统。

6.4、表面裂缝监测:

主要监测断层、裂隙和层面的变化情况,通过在边坡裂缝表面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裂缝的开合情况。

6.5、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边坡的变形数据的处理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内容,用于对边坡未来的状况进行预报、预警,并对边坡的稳定现状进行科学的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边坡破坏,都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

第七章、危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7.1、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高边坡的施工因地形和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因此它是高风险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作业。

从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3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机械伤害

触电伤害

坍塌和滑坡

7.2、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7.2.1、机械伤害:

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7.2.2、触电伤害:

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

7.2.3、坍塌和滑坡:

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7.3预防措施

7.3.1、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前期控制:

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施工过程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7.3.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7.3.2.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7.3.2.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7.3.2.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7.3.2.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3.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7.3.3.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7.3.3.2、交底工作必须交到每一个作业人员手中。

7.3.3.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7.3.3.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7.3.4、4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7.3.4.1、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

(2)、使用前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最近操作规程操作。

(3)、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必须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确保安全运行。

(4)、施工机械进入施工部位,必须检查行走路线,确认道路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5)、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回转半径内停留。

配合机械作业进行清理、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并制动好以后方可工作。

机上机下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6)、挖掘机工作位置要平坦,工作前履带要制动,回转时不得从汽车的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许装车。

(7)、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基础上。

大型设备进入工作面,必须保证道路有足够的承载力。

(8)、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站人。

(9)、推土机在开山辟路时,要严格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规范的规定以内。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为辅助制动。

(10)、运输车辆必须确保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可靠。

装渣高度不得高处车厢,要防止行进中掉渣伤人。

(11)、喷射机、注浆器等带压力工作的设备,均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确保灵敏可靠。

(12)、施工机械停止作业,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地方。

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严禁在大于15°的斜坡上停放,夜间有专人看管。

(13)、施工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禁止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4)、机械运转中不得上、下人。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载。

(1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7.4、预防坍塌和滑坡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防止高边坡开挖出现坍塌和滑坡事故,特制定防护措施:

7.4.1、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尽心动态监测。

对地质有出入的应联系设计部门进行相应设计修改。

7.4.2、高边坡监测:

用于稳定性监测的位移边桩设置一般纵向每隔50-100米左右设置一个观测断面,对于一些特殊可酌情增设观测断面。

7.4.3、充分考虑季节性气候对高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

7.4.

4、所有高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山体水流。

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

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缝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7.4.5、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

7.4.6、如有地下水露出,应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

7.4.7、严格实行奖罚措施制度,对违反高边坡施工安全的各种行为必须严加惩罚。

7.5、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7.5.1根据国家JTJ-88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7.5.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

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7.5.3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7.5.4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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