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中草药煎煮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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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中草药煎煮器

DB44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XXXX-XX-XX实施

XXXX-XX-XX发布

中草药煎煮器具

Chineseherbalmedicinedecoctionapparatus

DB44/TXXXX-XXXX

广东省地方标准

ICS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与命名2

5要求2

6试验方法3

7检验规则5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提出。

本标准由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中草药煎煮器具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中草药煎煮器具(以下简称器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1000W以下的中草药煎煮器具。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

2004(Ed4.1),IDT)

GB4706.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IEC60335-2-15:

2005,IDT)

GB4806.1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GB/T5009.62陶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64食品用橡胶垫(圈)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81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9684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13121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中草药煎煮器具chineseherbalmedicinedecoctionapparatus

利用电能加热,可定时控制煎煮时间或自动控制煎煮药汁量,主要用于煎煮中、草药或保健食品的器具。

额定容量ratedvolume

制造厂规定器具煎煮容器所能容纳的最大水量。

正常工作normaloperation

器具能完成说明书规定的各项工作功能

沸水boilingwater

经过加热达到沸腾状态的水。

14 分类与命名

器具分类

器具按控制方式分为机电式和电子式。

型号命名方法

BJH—□□□

设计序号和附加代号:

用不多于三位的数字和字母组合表示

控制代号:

“J”表示机电式,“D”表示电子式

规格代号:

用器具的额定容量(L)×100表示

中草药煎煮器具代号[或用“Y(药)”表示]

示例:

BJH-300DP,表示额定容量为3L、电子式P型中草药煎煮器具。

15 要求

正常工作环境要求

器具在下列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

a)室内或类似室内的环境,周围空气中无易燃、腐蚀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b)周围空气温度0℃~40℃;

c)空气最大相对湿度95%(环境温度为25℃时);

d)海拔高度低于1000m;

e)电源:

单相交流电,电压220V±22V,频率50Hz±1Hz。

安全要求

器具应满足GB4706.1、GB4706.19中的适用要求。

性能要求

容量偏差

器具的实际容量应不少于额定容量的90%。

定时(预约)偏差

带有定时功能或预约功能的器具,定时(预约)偏差应小于5%。

定量煎煮及剩余量偏差

带有定量煎煮功能的器具工作时,由于沸腾蒸发使容器中汤汁逐渐减少,当汤汁减少至设定容量时,应有煎煮完成提示并自动停止加热,转为保温状态。

煎煮剩余量偏差应不超过设定容量的±50%。

定时煎煮

带有定时煎煮功能的器具工作时,按预定的沸腾时间进行煎煮,沸腾煎药时间完成后应有煎煮完成提示并自动停止加热,转为保温状态。

注:

沸腾时间是指从冷水开始加热至水沸腾(水温98℃)的那一时刻开始计算,至自动转入保温状态的那一时刻之间的时间段。

中草药煎煮效果

(正在研究中)

渗漏

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允许有渗漏现象产生。

不粘涂层附着力

具有不粘涂层的部件,不粘涂层在使用过程应牢固、不脱落和起泡,附着力不低于GB/T1720中规定的2级。

寿命

器具经连续煮水400h的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无妨碍安全性能的缺陷存在。

与饮品接触的零部件的卫生要求

橡胶材料制品

应符合GB4806.1中的有关要求。

不锈钢材料制品

应符合GB9684中的有关要求。

陶瓷材料制品

应符合GB13121中的有关要求。

涂层及其他材料制品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经相关机构检验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16 试验方法

试验的一般要求

试验环境

在无强制空气对流的环境中进行试验:

a)周围空气温度20℃±5℃;

b)空气的相对湿度45%~75%;

c)海拔高度低于200m;

d)电源:

单相交流电,电压220V±2.2V,频率50Hz±0.5Hz。

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a)型式试验用电工仪表,除在试验中另有规定外,准确度不应低于0.5级,例行检验不应低于1.0级;

b)测量温度的仪器、仪表,其分辨值为0.5℃;

c)衡器在满量程时,相对误差不超过±0.1%,最小刻度值为1g;

d)计时器的精度为±2s/h;

e)量杯的额定容量为100mL,分辨值为1mL。

安全试验

器具的安全试验应按GB4706.1、GB4706.1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性能试验

容量偏差试验

称量煎煮容器质量M2;将煎煮容器水平放置,向煎煮容器注入20℃±5℃的水至容器口上沿齐平,称量煎煮容器和水的总质量M;按公式

(1)计算煎煮容器实际容量V1,按公式

(2)计算煎煮容器实际容积偏差δ。

M-M2

ρ

V1=……………………………………………………

(1)

式中:

V1——煎煮容器实际容量,单位为升(L);

M——煎煮容器和水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煎煮容器质量,单位为千克(kg);

ρ——水的密度,取值1kg/L。

V1

Ve

δ

=×100………………………………………………

(2)

式中:

δ——煎煮容器实际容量偏差,%(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V1——煎煮容器实际容量,单位为升(L);

Ve——器具额定容量,单位为升(L)。

计时精度

器具设置任一有效功能,定时器(或预约器)调到最大值,通电工作,用计时器测量其定时(或预约)的误差。

定量煎煮及剩余量偏差

根据药材使用说明规定的水量(没有规定时以600mL水量或加入淹没药材的水量,两者取其水量较大者),加水及药材至器具煎煮容器中,盖好上盖,接通电源,让其工作到自动转入保温状态。

根据设置的功能,用视检和手动操作进行判定,计量器具采用量杯,测试次数在50次以上,药材采用不少于5种不同配方的药材组合,并应在5台以上的样机上进行测试,测试总合格率应不少于90%。

定时煎煮

按定量煎药的加水方法加入水及复方中药材一剂至器具煎煮容器中,接通具有功率显示的电源,观察其加热情况及功率变化情况。

渗漏试验

在不加热情况下,器具的煎煮容器注入额定容量的沸水,经10min后,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

不粘涂层附着力

按GB/T1720中有关要求执行。

寿命试验

在自然散热条件下,器具加80%额定容量的水,直接通电至主加热器,同时开始计时,工作期间因蒸发使水量减少至额定容量的50%时,应及时补充水量,连续工作400h。

与饮品接触的零部件的卫生要求试验

橡胶材料制品

按GB/T5009.6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锈钢材料制品

按GB/T5009.8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陶瓷材料制品

按GB/T5009.6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涂层及其他材料制品

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执行或经相关机构检验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17 检验规则

总则

检验分例行检验和型式检验。

例行检验

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器具进行的100%的检验。

例行检验的项目至少包括标志、电气强度、泄漏电流、接地电阻(适用时)。

例行检验的方法可参照GB4706.1、GB4706.19,结合生产情况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由企业自行规定。

例行检验的结果应全部合格。

型式检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前;

b)设计、工艺和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在正常生产中,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器具停产半年以上恢复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GB4706.19中及本标准中所有适用的要求。

除新产品外,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取数量由企业自行规定。

1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4706.19第7章及GB5296.2中的有关规定,产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019中规定的适用内容。

包装

包装应确保器具送达用户时,完好无损,能正常工作。

运输

运输器具所采用的方式,应不会导致器具因振动和碰撞而损坏。

贮存

器具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周围应无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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