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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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
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
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
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
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
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3.2.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3.3.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8 桥梁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独立桥梁、互通或分离式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8.1.2 本章仅列出公路桥涵中最常用的砌体分项工程,防护工程和其它未包含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第6章进行评定。
8.1.3 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除包括构件浇筑、构件安装等分项工程外,均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加工和张拉等分项工程。
8.1.4 顶推施工粱、悬臂施工粱和转体施工梁除按本章第8.7.3、8.7.4和8.7.5条评定外,还应对粱段制作进行评定。
8.1.5 拱圈的施工必须在桥台填土完成后进行,避免因桥台水平位移而引起拱圈开裂.施工中应严密监控拱圈的变形是否正常,一旦出现不利于拱圈稳定的反对称变形或异常变形,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8.1.6 拱桥组合桥台的组合性能按本章第8.6.5条进行评定,各个组成部分按本章相关分项工程的规定进行评定。
8.1.7 转体施工的拱除按本章第8.8.4条评定外,还应对拱圈制作进行评定。
8.1.8 拱桥拱上建筑按本章第8.6、8.7和8.8节的有关规定评定。
8.1.9 主跨和边跨采用不向材料的混合式斜拉桥,可综合本章第8.10节中不同类型斜拉桥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地锚式斜拉桥锚碇部分可按本章第8.11节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8.1.10 拉吊组合体系桥可综合本章第8.10节及第8.11节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8.1.11 桥上采用的波形护栏或缆索护栏,按照本标准第11.4、11.6节进行评定。
8.1.12 桥上照明、监控、航空航运标志等附属设施应参照相关专业标准进行评定。
8.1.13 每座独立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立交中的每座桥梁以及路基工程中的每座小桥(包括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和渡槽各为一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原则上按结构构件和施工阶段划分。
特大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8.2 桥梁总体
8.2.1 基本要求
1)桥梁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2)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3)特大跨径桥梁或结构复杂的桥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8.2.2 实测项目
见表8.2.2。
表8.2.2 桥梁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桥面中线偏位(mm)
20
全站仪或经纬仪:
检查3~8处
2
2
桥宽(mm)
车行道
±10
尺量:
每孔3~5处
2
人行道
±10
3
桥长(mm)
+300,-100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检查
1
4
引道中心线与桥梁中心线的衔接(mm)
20
尺量;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桥梁中心线延长至两岸桥长端部,比较其平面位置
2
5
桥头高程衔接(mm)
±3
水准仪:
在桥头搭板范围内顺延桥面纵坡,每米1点测量标高
2
8.2.3 外观鉴定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无突变、明显折变或反复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的线形顺滑流畅,无折弯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
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8.3.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基本要求
1)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
3)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焊接和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4)钢筋安装时,必须保证设计要求的钢筋根数。
5)受力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它损伤。
2 实测项目
见表8.3.1-1至8.3.1-3。
表8.3.1-1钢筋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受力钢筋间距(mm)
两排以上排距
±5
尺量:
每构件检查2个断面
3
同排
梁、板、拱肋
±10
基础、锚碇、墩台、柱
±20
灌注桩
±20
2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mm)
±10
尺量: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2
3
钢筋骨架尺寸
长
±10
尺量:
按骨架总数30%抽查
1
宽、高或直径
±5
4
弯起钢筋位置(mm)
±20
尺量:
每骨架抽查30%
2
5
保护层厚度(mm)
柱、梁、拱肋
±5
尺量:
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8处
3
基础、锚碇、墩台
±10
板
±3
注:
①小型构件的钢筋安装按总数抽查30%。
②在海水或腐蚀环境中,保护层厚度不应出现负值。
表8.3.1-2 钢筋网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网的长、宽(mm)
±10
尺量;全部
1
2
网眼尺寸(mm)
+10
尺量:
抽查3个网眼
1
3
对角线差(mm)
15
尺量:
抽查3个网眼对角线
1
表8.3.1-3 预制桩钢筋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纵钢筋间距(mm)
±5
尺量:
抽查3个断面
3
2
箍筋、螺旋筋间距(mm)
+10
尺量:
抽查5个间距
2
3
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mm)
±5
尺量:
抽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4处
3
4
桩顶钢筋网片位置(mm)
±5
尺量:
每桩
1
5
桩尖纵向钢筋位置(mm)
±5
尺量:
每桩
1
注:
在海水或腐蚀环境中,保护层厚度不应出现负值。
3 外观鉴定
1)钢筋表面无铁锈及焊渣。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多层钢筋网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5.2 钻孔灌注桩
1 基本要求
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3)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4)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5)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桩用无破损法进行检测,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宜逐根进行检测。
设计有规定或对桩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采取钻取芯样法对桩进行检测。
6)凿除桩头预留混凝土后,桩顶应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见表8.5.2。
表8.5.2 钻孔灌注桩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桩位(mm)
群桩
100
全站仪或经纬仪:
每桩检查
2
排架桩
允许
50
极值
100
3
孔深(m)
不小于设计
测绳量:
每桩测量
3
4
孔径(mm)
不小于设计
探孔器:
每桩测量
3
5
钻孔倾斜度(mm)
1%桩长,且不大于500
用测壁(斜)仪或钻杆垂线法:
每桩检查
1
6
沉淀厚度(mm)
摩擦桩
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要求
沉淀盒或标准测锤:
每桩检查
2
支承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7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
±50
水准仪:
测每桩骨架顶面高程后反算
1
3 外观鉴定
1)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绎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6 墩、台身和盖梁
8.6.1 混凝土墩、台身浇筑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2 实测项目见表8.6.1-1及8.6.1-2。
8.6.1-1 墩、台身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断面尺寸(mm)
±20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2
3
竖直度或斜度(mm)
0.3%H且不大于20
吊垂线或经纬仪:
测量2点
2
4
顶面高程(mm)
±10
水准仪:
测量3处
2
5
轴线偏位(mm)
10
全站仪或经纬仪:
纵、横各测量2点
2
6
节段间错台(mm)
5
尺量:
每节检查4处
1
7
大面积平整度(mm)
5
2m直尺:
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20m2测1处
1
8
预埋件位置(mm)
10或设计要求
尺量:
每件
1
注:
H为墩、台身高度。
表8.6.1-2 柱或双壁墩身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相邻间距(mm)
±20
尺或全站仪测量:
检查顶、中、底3处
1
3
竖直度(mm)
0.3%H且不大于20
吊垂线或经纬仪:
测量2点
2
4
柱(墩顺高程(mm)
±10
水准仪:
测量3处
2
5△
轴线偏位(mm)
10
全站仪或经纬仪:
纵、横各测量2点
2
6
断面尺寸(mm)
±15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1
7
节段间错台(mm)
3
尺量:
每节检查2~4处
1
注:
H为墩身或柱高度。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顾棱角线平直,外露面色泽一致。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0m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
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施工临时预埋件或其它临时设施未清除处理时减1~2分。
8.6.3 墩、台帽或盖梁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见表.8.6.3。
表8.6.3 墩、台帽或盖梁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断面尺寸(mm)
±20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2
3
轴线偏位(mm)
10
全站仪或经纬仪:
纵、横各测量2点
2
4
顶面高程(mm)
±10
水准仪:
检查3~5点
2
5
支座垫石预留位置(mm)
10
尺量:
每个
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棱角线平直。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墩、台帽和盖粱如出现蜂窝麻面,必须进行修整,并减l~4分。
3)墩、台帽和盖梁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8.6.5 台背填土
1 基本要求
1)台背填土应采用透水性材料或设计规定的填料,严禁采用腐植土、盐渍土、淤泥、白垩土、硅藻土和冻土块。
填料中不应含有机物、冰块、草皮、树根等杂物及生活垃圾。
2)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
3)台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填土。
4)拱桥台背填土必须在承受拱圈水平推力以前完成。
5)台背填土的长度,不得小于规范规定,即台身顶面处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m,底面不小于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应小于台高的3~4倍。
2 实测项目
除台背填土压实度见表8.6.5外,其余按路基要求进行评定。
表8.6.5 台背填土实测项目
项次
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压实度(%)
高速、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路
按附录B检查,每50m2每压实层至少检查1点
1
96
94
94
3 外观鉴定
1)填土表面平整,边线直顺。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
曲线圆滑。
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8.7 梁 桥
8.7.1 预制和安装梁(板)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梁(板)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空心板采用胶囊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胶囊上浮。
4)粱(板)在吊移出预制底座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所要求的吊装强度;粱(板)在安装时,支承结构(墩台、盖梁、垫石)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梁(板)安装前,墩、台支座垫板必须稳固。
6)粱(板)就位后,粱两端支座应对位,粱(板)底与支座以及支座底与垫石顶须密贴,否则应重新安装。
7)两粱(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见表8.7.1-1和8.7.1-2
表8.7.1-1 梁(板)预制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粱(板)长度(mm)
+15,-10
尺量:
每梁(板)
1
3
宽度(mm)
干接缝(粱翼缘、板)
±10
尺量:
检查3处
1
湿接缝(梁翼缘、板)
±20
箱梁
顶宽
±30
底宽
±20
4
高度(mm)
梁、板
±5
尺量:
检查2处
1
箱梁
+0,-5
5
断面尺寸(mm)
顶板厚
+5,-0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2
底板厚
腹板或梁肋
6
平整度(mm)
5
2m直尺:
每侧面每梁长测l处
1
7
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mm)
5
尺量:
每件
1
表8.7.1-2 梁(板)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支座中心偏位(mm)
梁
5
尺量:
每孔抽查4~6个支座
3
板
10
2
倾斜度
1.2%
吊垂线:
每孔检查3片粱
2
3
梁(板)顶面纵向高程(mm)
+8,-5
水准仪:
抽查每孔2片,每片3点
2
4
相邻粱(板)顶面高差(mm)
8
尺量:
每相邻梁(板)
1
注:
板的安装按括号内的权值评定。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
不符合要求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4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
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5)梁、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7.2 就地浇筑梁(板)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和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3)预计的支架变形及地基的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粱体设计标高的要求,必要时应采取对支架预压的措施。
4)粱(板)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5)预埋件的设置和固定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2 实测项目
见表8.7.2。
表8.7.2 就地浇筑梁(板)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轴线偏位(mm)
10
全站仪或经纬仪:
测量3处
2
3
粱(板)顶面高程
±10
水准仪:
检查3~5处
1
4
断面尺寸
高度
+5,-10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2
顶宽
±30
箱粱底宽
±20
顶、底、腹板或梁肋厚
+5,-0
5
长度(mm)
+5,-10
尺量:
每粱(板)
1
6
平整度(mm)
8
2m直尺:
每侧面每梁长测1处
1
3外观鉴定
1)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