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配送员职业技能鉴定操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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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配送员职业技能鉴定操作实施细则
邮政物品配送员职业技能鉴定操作实施细则
一、简介
(一)工种:
邮政物品配送员
(二)模块:
无
(三)考核项目:
序号
等级
考核项目
四级
三级
1
揽收处理
V
V
2
出、入库作业
V
V
3
发运处理
V
4
配送处理
V
V
5
信息处理
V
V
6
商务处理
V
二、组织要求
(一)开展职鉴工作的考评员及职责
1考评员:
省局职鉴中心、省专业局、市州局考评员
2、职责:
(1)接受省局职鉴中心的鉴定任务,参加考评前集训和考评组考前例会,熟悉鉴定计划。
(2)明确考评职业标准和鉴定项目、内容、方法、要求、和评分标准。
按照省局职鉴中心要求,制订命题范围和要求。
(3)鉴定前,对理论考试考场的设置和环境等条件进行检查,对操作考核所需的设备、工具、场地等进行检查。
(4)鉴定中,对鉴定对象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进行测评
(5)配合省局职鉴中心和相关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6)鉴定后,对考评工作进行总结。
(7)向省局职鉴中心汇报考评情况和工作建议。
(二)考评员及考生配比
1:
8(国家局规定)
1:
1或1:
2(物流专业考评组建议)
三、考试环境
1、100平方米室内场地;
2、连接INTERNET的微机
四、考件清单
1、邮政物流详情单
2、物流标签
3、路单
五、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考件制作
(一)揽收处理(分值:
四级20分,三级20分)四级:
1、考核内容:
处理2票5件大小适中的中邮快货。
(1)验视内件,是否违反禁、限寄规定;
(2)验视物品外包装规格、质量;
(3)称重、计费;
(4)详情单处理;
(5)粘贴详情单、标签。
2、评分时限:
10分钟
3、评分标准
(1)违规收寄禁、限寄物品,每件扣20分;
(2)不能正确判断轻泡货或重货,每件扣10分;
(3)资费计算错误,每票扣20分;
(4)详情单中收(寄)件人名址、重量、章戳等栏目漏处理或不准确,每处扣5分;
(5)详情单处理不当,每件扣5分。
如:
详情单(标签)未粘贴或粘贴不规范,或未抽出寄件人、收寄局留存联。
4、考件制作
(1)邮政专用2号纸箱封装物品5件。
其中,轻泡货2件,重货3件(事先在货物表面标注重量);
(2)本局中邮快货资费标准;
(3)日戳、计算器、卷尺、圆珠笔等用具各一个(支);
(4)详情单2份,物流标签若干。
三级:
1、考核内容:
处理2票5件大小适中的中邮快货。
(1)验视内件,是否违反禁、限寄规定;
(2)验视物品外包装规格、质量;
(3)称重、计费;
(4)详情单处理;
(5)粘贴详情单、标签。
2、评分时限:
7分钟
3、评分标准
(1)违规收寄禁、限寄物品,每件扣20分;
(2)不能正确判断轻泡货或重货,每件扣10分;
(3)资费计算错误,每票扣20分;
(4)详情单中收(寄)件人名址、重量、章戳等栏目漏处理或不准确,每处扣5分;
(5)详情单处理不当,每件扣5分。
如:
详情单(标签)未粘贴或粘贴不规范,或未抽出寄件人、收寄局留存联。
4、考件制作
(1)邮政专用2号纸箱封装物品5件。
其中,轻泡货2件,重货3件(事先在货物表面标注重量);
(2)本局中邮快货资费标准;
(3)日戳、计算器、卷尺、圆珠笔等用具各一个(支);
(4)详情单2份,物流标签若干。
(二)出、入库作业(分值:
四级20分,三级20分)四级:
1、考核内容:
(1)根据“入库单”(或详情单)清点单、物是否相符;
(2)入库:
分类码放;堆码高度不能超出限定高度;标签朝外(若袋装,则袋口朝外);有标签的,按标签顺序码放;按箱体特殊标识的要求摆放;有“红杯水”标识,应特别小心轻放。
(3)正确填写“入库登记表”(或清单);
(4)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严格按要求的品种及数量出货;
(6)正确填写“出库登记表”(或清单);
(7)操作不能超出指定作业区域;
(8)出、入库作业以正确码放到指定区位为止,作业全过程应保证物品安全且码放整齐;
(9)操作完成后手动叉车及时归位。
2、评分时限:
9分钟
3、评分标准
(1)未根据“入库单”清点实物,扣10分;
(2)未分类码放、标签未朝外、未顺序码放、未按箱体标识要求码放,每件扣2分;有“红杯水”标识的未做到小心轻放,每次扣5分;堆码超出限定高度的,每件扣10分;
(3)“出、入库登记表”填写错误的,每处扣5分;
(4)出库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的,扣10分;
(5)出货时,每错1件扣10分;
(6)作业过程中超出格线或压线作业的,每次扣5分;
(7)物品码放不整齐,上下斜面超过3CM的,每件扣2分;
(8)作业过程中物品散落的,每件扣5分;
(9)手动叉车未归位的,扣2分;
(10)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最大作业时限11分钟。
4、考件准备
(1)两种货物20件(长、宽、高各不小于150mm),箱体上标识可堆码高度、“正面朝上”、“红杯水”标识,并贴标签。
(2)根据物品大小设定仓库储位,储位内划定两个区位,以分别摆放两种物品。
(3)在仓库储位以外,将所有物品随意摆放在一边(有倒置、侧放等)。
(4)手动叉车1部,托盘若干。
(5)按给定的物品种类和数量,预设“入库登记表”和“出库登记表”各1份。
(6)空白“清单”1份。
三级:
1、考核内容:
(1)根据“入库单”(或详情单)清点单、物是否相符;
(2)入库:
分类码放;堆码高度不能超出限定高度;标签朝外(若袋装,则袋口朝外);有标签的,按标签顺序码放;按箱体特殊标识的要求摆放;有“红杯水”标识,应特别小心轻放;对原来有存货的品种,需将新入库物品摆在原有存货的后面。
(3)正确填写“入库登记表”(或清单);
(4)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严格按要求的品种及数量出货;
(6)按要求将不同种类的物品做配货、打包、粘贴标签处理(1件)。
(7)正确填写“出库登记表”;
(8)出库完毕,正确整理库存,同类物品归放在一起,码放整齐。
(9)清点数目,核对库存。
(10)填制“盘存表”。
(11)挑出库存数目低于预警库存的物品,在“盘存表”的备注栏注明“预警”字样。
(12)整个操作不能超出指定的作业区域。
(13)操作完成后手动叉车要归位。
2、评分时限:
13分钟;
3、评分标准
(1)未根据“入库单”清点实物,扣10分;
(2)未分类码放、标签未朝外的、未顺码码放的、未按箱体标识要求码放的每件扣2分;有“红杯水”标识的未做到小心轻放的及新入库物品未摆放在原有存货后面,每次扣3分;堆码超出限定高度的,每件扣10分;
(3)“出、入库登记表”、“盘存表”填写错误,每处扣3分;
(4)出库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的,扣2分;
(5)出货时,每错1件扣5分;
(6)作业过程中超出格线或压线作业的,每次扣2分;
(7)物品摆放不整齐,上下斜面超过3CM的,每件扣2分;
(8)作业过程中物品散落的,每件扣5分;
(9)实物数目清点有误,每错1件扣2分;
(10)判断需补货物有误,每错1项扣3分;
(11)手动叉车未归位的,扣2分;
(12)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准备
(1)3种货物30件,其中小件物品种类不少于2种20件,长、宽、高不小于150mm,箱体上标识可堆码高度、“正面朝上”、“红杯水”标识,并贴标签。
(2)根据物品大小设定仓库储位,储位内划定3个区位,以分别摆放3种物品。
分别将3种不同种类的物品预放一部分(合计10件)在仓库储位(随意摆放);另20件随意置放在储位之外。
(3)手动叉车1部,托盘若干;不同型号的纸箱、打包胶带若干;剪刀;标签;填充物若干。
(4)按给定的物品种类和数量,预设“入库清单”、“出库清单”各1份,其中出库清单设定两种物品需配货、打包、贴签处理(1件)。
(4)空白“出入库登记表”、“盘存表”各一份,给出上期库存数。
(5)给出3种物品最底预警库存。
(三)发运处理
四级
1、考核内容
(1)分设2个路向,对物品分堆作业。
(2)按不同路向,制作封发路单1式3份。
(3)路单放在分拣后的物品码堆上。
2、时限:
5分钟
3、评分标准
(1)分堆有误,每错1件扣2分。
(2)未分别路向摆放,每件扣2分。
(3)路向错误每票扣5分。
(4)封发路单节目不全或不清晰,每处扣3分。
(5)路单每缺1份扣2分。
(6)路单未与相应堆码对应扣2分。
(7)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准备
(1)贴好详情单发往两个路向的物流件10票10件。
(2)空白路单若干份。
(3)复写纸、圆珠笔、章戳等。
(四)配送处理
四级
1、考核内容
(1)根据配送单对物品进行核对验收。
(2)按“先远后近”原则排列送达顺序并逐单装车,用苫网逐单隔离。
(3)车内码放,贴有详情单或标签的一面应尽量朝外侧明显处,外包装有特殊标识的物流件要按相应要求作业;堆码应遵循“重件在下,轻件在上,大件在下,小件在上”的原则。
(4)将物品全部放入车内后,将需送达的第一票物品卸下,移到指定位置向模拟收件人办理签收手续即结束(收件人签收及考生审核签收手续不计时)。
(5)用品用具全部归位。
2、时限:
4分钟
3、评分标准
(1)接收物品时,未按配送单清点实物扣2分。
(2)未排列送达顺序或排列不合理,扣3分。
(3)未遵循相关装车原则扣3分;每票间未清晰隔离扣3分;详情单和标签面未朝外,每件扣2分;超过堆码高度扣10分;未按标识码放,每件扣3分。
(4)作业过程中,超出规定范围,每次扣5分。
(5)用品用具未归位,扣2分。
(6)签收手续不全备、不清晰,每处扣3分。
(7)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准备
(1)三票三种不同地址的物流件20件(包装箱规格、重量各异,详情单、标签事先贴好)。
(2)模拟车厢(在靠墙地面划格线替代),大小以1.5吨(单排)车厢为标准。
(3)模拟车厢边划定一区域为配送目的地。
(4)平板车一台,苫网(或报纸、纸壳)若干。
三级
1、考核内容
(1)根据配送单对物流件进行核对验收。
(2)按“先远后近”原则排列送达顺序并逐单装车,用苫网逐单隔离。
(4)车内码放,贴有详情单或标签的一面应尽量朝外侧明显处,外包装有特殊标识的物流件要按相应要求作业;堆码应遵循“重件在下,轻件在上,大件在下,小件在上”的原则。
(5)将需送达的第1、第2票物品卸下,移到指定位置向模拟收件人办理签收手续即结束(收件人签收及考生审核签收手续不计时)。
(6)用品用具全部归位。
2、时限:
6分钟
3、评分标准
(1)接收物品时,未按配送单清点实物扣3分。
(2)未排列送达顺序或排列不合理,扣3分。
(3)未遵循相关装车原则扣3分;每票间未清晰隔离扣3分;详情单和标签面未朝外,每件扣2分;超过堆码高度扣10分;未按标识码放,每件扣3分。
(4)作业过程中,超出规定范围,每次扣5分。
(5)用品用具未归位,扣2分。
(6)签收手续不全备、不清晰,每处扣3分。
(7)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准备
(1)五票五种不同地址的物流件30件(包装箱规格、重量各异,详情单、标签事先贴好)。
(2)模拟车厢(在靠墙地面划格线替代),大小以1.5吨(单排)车厢为标准。
(3)拟车厢边划定一区域为配送目的地。
(4)平板车一台,苫网(或报纸、纸壳)若干。
(五)信息处理
四级
1、考核内容
(1)收寄信息录入;
(2)配送信息反馈。
2、时限:
10分钟
3、评分标准
(1)收寄信息录入、配送信息反馈数据项位置错误、遗漏每处扣3分。
(2)漏处理每票扣10分。
(3)配送反馈信息与要求不相符的,每处扣3分。
(4)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制作
(1)出口物流详情单5票;进口物流详情单5票(有模拟签收信息,其中妥投和无法投递信息4条,退回信息1条)。
(2)事先打印“湖北邮政物流信息系统”中之“信息录入”“投递反馈”界面各5份。
(3)考生在打印界面上模拟手工操作。
三级
1、考核内容
(1)收寄信息录入;
(2)配送信息反馈。
2、时限:
15分钟
3、评分标准
(1)收寄信息录入、配送信息反馈数据项位置错误、遗漏每处扣3分。
(2)漏处理每票扣10分。
(3)配送反馈信息与要求不相符的,每处扣3分。
(4)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制作
(1)出口物流详情单10票;进口物流详情单10票(有模拟签收信息,其中妥投和无法投递信息8条,退回信息2条)。
(2)打印“湖北邮政物流信息系统”中之“信息录入”“投递反馈”界面各5份。
(3)考生在打印界面上模拟手工操作。
(六)商务处理
三级
1、考核内容
(1)正确输入签收信息,并发往指定电子信箱。
(2)正确填写《运费统计报表》。
2、时限:
5分钟
3、评分标准
(1)签收信息输入有误,每错1条扣3分。
(2)不会使用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或使用有误,扣3分。
(3)运费统计报表有误,每错一条,扣3分
(4)超过规定时限,每5秒及其零数扣1分,超时最长时限为1分40秒。
4、考件准备
(1)五票物流邮件的签收单。
(2)可登录因特网的电脑一台,装有EXCEL电子表格。
预先登录一个邮箱。
(3)签收信息反馈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客户全称、反馈日期、揽收日期、票号、品名、数量、收件人详细名址、签收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客户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
(4)空白《运费统计报表》(事先给定运价标准),内容包括:
揽收日期、票号、品名、数量、寄达地、计费重量(或体积)、运价标准。
六、操作考核实施流程
1、考场编贴考号。
2、放置考件及用品用具。
3、组织考生进入待考室。
4、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
5、向考生发放考核记录单,并由本人填写记录单相关的信息。
6、考评员、记时员提前到达考场。
7、考评员检查考件是否符合要求。
8、分批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9、考评员宣布考场规则及考核的相关要求。
10、由主考人员发秒表回零令并发考试开始令。
11、考核时间到达后,主考人员发停止令,考生停止操作。
12、考评员现场检查考试质量并做好记录。
13、引导考生出场。
14、重新整理、准备考件,迎接下批考生。
15、全部考核完毕后要清理考场。
16、阅卷评分。
17、登记分数。
七、应急处理:
1、检查发现有代考或抄袭:
考前宣布考场纪律时应事先声明,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考核中一经发现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所有的监考人员应积极进行调解,避免事态扩大。
必要时请安保部门处理。
3、考生身体不适:
应立即与考场医务人员联系,发现考生身体不适,做相应处理。
视情节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