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实录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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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光实录钞
11台湾文献丛刊
【第266种】
弘光实录钞
.作者:
文震亭
.原书页数:
0110页
●书籍简介
第二六六种「弘光实录钞」
本书(一册一一○面六六、○○○字)凡四卷,不着撰人。
据杨凤苞「南疆逸史跋」,此书为黄宗羲(梨洲)撰;傅以礼、朱希祖均主之。
所纪始于明「崇祯十七年夏五月庚寅福王建监国号于南京」,讫于弘光元年「秋七月庚申朔江西巡抚旷昭迎降,万安知县梁于涘不下」。
「自序」有云:
『钞之为言略也。
凡书自备而略之者,曰炒。
……其曰钞者,非备而钞之也,钞之以求其备也」。
继而慨然直称帝之不道,深致微词。
序末署「古藏室史臣」,作于清顺治十五年(戊戌)。
书中有「臣按」语,对马、阮尤多深刻之语;又以「伪太子」为真,并左袒左良玉称兵。
书末另附有「识语」:
『东浙、闽中建义,虽俱在闰六月,而此不载者,以事属监国、隆武两「实录」也。
此所载,亦有口口所命者;然皆遥命之,非刑赏所加也』。
此为宗羲所言乎?
不能无疑。
惟记载大体信实有征,非耳食之言可比;问亦有失考,尤以江阴阎典史(应元)与其勇士暮溯(原误津)大江而去为不确。
书末,今附录「福王登极实录」一卷,吴县文震亨撰;记南明福王初临南都监国事,止于迫祁彪佳颁谕江南。
震亨为震孟弟,尝官中书舍人;后绝粒死。
●序号篇名
1自序
2识语
3弘光实录钞目录
4弘光实录钞卷一
5弘光实录钞卷二
6弘光实录钞卷三
7弘光实录钞卷四
8福王登极实录
●自序
寒夜鼠啮架上,发烛照之,则弘光时邸报,臣畜之以为史料者也。
年来幽忧多疾,旧闻日落;十年三徙,聚书复阙。
后死之责,谁任之乎?
先取一代排比而纂之,证以故所闻见,十日得书四卷,名之曰「弘光实录钞」。
为说者曰:
『「实录」国史也,今子无所受命,冒然称之,不已僭乎』?
臣曰:
『国史既亡,则野史即国史也。
陈寿之「蜀志」、元好问之「南冠录」,亦谁命之?
而不谓之国史,可乎』?
为说者曰:
『既名「实录」,其曰「钞」者,不已赘乎』?
臣曰:
『钞之为言略也。
凡书目备而略之者,曰钞。
「实录」纂修,必备员开局。
今以一人定闻见,能保其无略乎?
其曰钞者,非备而钞之也。
钞之以求其备也』。
臣既削笔洗砚,慨然而叹曰:
『帝之不道,虽竖子小夫,亦计日而知其亡也。
然诸坏政,皆起于利天下之一念。
归功定策,怀仇异议,马、阮挟之以逆案,四镇挟之以领朝权,而诸君子亦遂有所顾忌而不敢为,于是北伐之事荒矣。
逮至追理三案,其利灾乐祸之心,不感恩于闯贼者仅耳。
传曰:
「临祸不忧,忧必及之」,此之谓也!
呜呼!
南都之建,帝之酒色几何,而东南之金帛聚于士英;士英之金帛几何,而半世之恩仇快于犬铖。
曾不一年而酒色、金帛、恩仇不知何在!
论世者徒伤夫帝之父死于路而不知也,尚亦有利哉』!
古藏室史臣识。
时戊戌年冬十月甲子朔。
●识语
弘光南渡,得手钞便为信史。
当今未敢矢口迁、固,然如此命笔,他日当不下晔、寿也。
承命欲题数言,深荷盛雅。
身为大臣,不能引决;颜厚有忸怩、其奈之何!
或待此种种者,差可握手,少有以自盖也,而后为吮毫之计乎?
知吾□□知此怀也!
●弘光实录钞目录
卷一…………………………………………………………………………………
(一)
卷二………………………………………………………………………………(二七)
卷三………………………………………………………………………………(五三)
卷四………………………………………………………………………………(七七)
附录
福王登极实录…………………………………………………………文震亨(一○七)
●弘光实录钞卷一
崇祯十七年夏五月庚寅,福王建监国于南京。
讳由崧,神宗皇帝之孙也。
父常洵,国于雒阳。
十六年正月,为流贼所害。
北都之变,诸王皆南徙避乱。
时晋都诸臣议所以立者,兵部尚书史可法,谓:
太子,永、定二王既陷贼中,以序则在神宗之后,而瑞、桂惠地远。
福王则七不可(谓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
唯潞王讳常淓,素有贤名。
虽穆宗之后,然昭穆亦不远也。
是其议者,兵部侍郎吕大器、武德道雷縯祚。
未定,而逆案阮大铖久住南都,线索在手,遂走诚意伯刘孔昭、凤阳总督马士英幕中密议之。
必欲使事出于己而后可以为功。
乃使其私人杨文骢,持空头笺,命其不问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写迎之。
文骢至淮上,有破舟河下,中有一人,或曰:
福王也。
文骢入见,启以士英援立之意,方出私钱买酒食共饮,而风色正盛,遂开船。
两昼夜而达仪真。
可法犹集文武会议,已传各镇奉驾至矣。
士英以七不可之书用凤督印之成案,于是可法事事受制于士英矣。
臣按:
士英之所以挟可法,与可法之所以受挟于士英者,皆为定策之异议也。
当是时,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异议者,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
委质已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搆其间乎?
城府洞开,小人亦失其所祕,奈何有讳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发之矢乎?
臣尝与刘宗周言之,宗周以为然。
语之可法,不能用也。
进兵部尚书史可法东阁大学士,加凤阳总督马士英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改户部尚书,高弘图为礼部,入阁办事,工部侍郎周堪赓为户部尚书。
辛卯,召姜曰广、王铎,俱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壬辰,以总兵张应元镇守承天。
戊戌,瑞王常浩避寇驻重庆。
事闻,命总兵赵光远镇守四川。
己亥,以总兵郑鸿逵镇九江,黄蜚镇京口。
庚子设四藩,以黄得功为靖南侯,高杰兴平伯,刘泽清东平伯,刘良佐广昌伯。
四藩者,其一淮徐,其一扬滁,其一凤泗,其一庐六。
初,黄得功、高杰在北,刘泽清在山东,刘良佐在淮北。
北都既陷,乱卒南下不遂,皆渡淮而处,而淮北为贼所有。
马士英既借四镇以迎立,四镇亦遂为士英所结。
史可法亦恐四镇之不悦己也。
急封爵以慰之,君子知其无能为矣。
晋左良玉为宁南侯。
壬寅,福王即皇帝位,以明年为弘光元年。
黄得功、高杰相攻。
四镇欲以家眷安插江南,浮兵而渡。
亟谕止之,令择江北以处。
而得功、泽清、杰,皆欲维扬,争端遂肇。
及有旨杰住扬州,而杰兵凶暴尤甚,扬人恶之,闭城登陴,坚不肯纳。
得功以其家眷至仪真,遂传攻,杰亦野营以待之。
史可法百方调停,而以瓜州处杰。
乙巳,大学士史可法出督师于维扬。
士英入参机务,可法动受其制,不得已而出。
留都诸生数百人合疏留之,不得。
至十月有何光显者,请召可法,拟士英操、莽。
廷杖杀之。
贼帅刘暴颁伪敕于靖南侯黄得功,系之。
闯贼以董学礼为淮镇,领兵一千五百,至宿迁,使伪镇威将军刘暴持敕五道,谕降得功、高杰、刘伊盛、大教场刘肇基、小教场徐大受。
得功系之,侯命正法。
己酉御史陈良弼劾从贼詹事项煜。
煜自北京逃回,混入班行。
辛亥,设勇卫,以总兵徐大受、郑彩、分领水陆,阉人李国辅监之。
壬子,魏国公徐弘基、安远侯柳昌祚、灵璧侯汤国祚、抚宁侯朱国弼、南和伯方一元、诚意伯刘孔昭、东宁伯焦梦龙、成安伯郭祚永,各晋官衔二级加禄米五十石。
司礼监太监韩赞周、司礼秉笔太监卢九德,各廕弟姪二人锦衣卫佥事,世袭。
甲寅,上命行祭告礼。
泗陵、凤陵,遣督师大学士史可法;显陵,遣宁南侯左良玉;神烈山韩宪王■〈土攵〉,遣灵璧侯汤国祚、成安伯郭祚永;寿春以下诸王,遣凤阳府官。
乙卯破贼报至,封吴三桂蓟国公,世袭。
四月二十日,吴三桂引北兵与贼战,败之。
次日又败。
二十七日,贼收兵入城。
二十九日,贼将其资重出京,至芦沟桥,又遇北兵败之。
北兵追贼至保定至固关。
召陈子壮为礼部尚书。
六月丁巳朔,宁南侯左良玉自序恢复地方。
十六年八月复武昌;十月十三日复原武;十一月二十七日再复袁州,又复平乡;十二月初二日复万载,初五日复澧陵,二十六日复长沙、湘潭、湘阴,又复临湘、岳州;十七年正月十六日复监利,二十二日复石首;二月十一日复公安、惠安;乘胜直擣随州。
未满三月,复府州县一十四处。
庚申,复宿迁,擒贼官吕弼、周王富。
追崇皇考曰恭皇帝,皇妣田氏曰恭皇后。
辛酉,上大行皇帝谥曰烈皇帝,庙号思宗。
起钱谦益协理詹事府事,礼部尚书。
壬戌,遣御史陈荩募兵云南。
惠王常润寓肇庆,事闻。
癸亥,分守睢阳参将丁启光献俘阙下。
归德府伪管河同知陈奇,商丘伪知县贾士俊,柘城伪知县郭经邦,鹿邑伪知县孙澄,宁陵伪知县许承廕,考城伪知县范隽,夏邑伪知县尚国俊,献伪条记一颗、伪契六颗。
扬州乡官郑元勋,民变被杀。
高杰扰害地方。
抚臣黄家瑞、守道马鸣騄,听城中百姓日取河边草。
兵辄伺隙杀之,兵民相搆日甚。
元勋往来高杰之营,从中解之,百姓疑其导之为恶。
因元勋一言之误,于巡抚座上,群起而杀之,解其支体。
史可法参家瑞、鸣騄,有旨议处。
父老诣阙申请,于是留任。
乙丑,马士英奏翻钦定逆案。
士英奏:
『原任光禄寺卿阮大铖,居山林而不忘君父,未任边疆,而实娴韬略。
北信到时,臣与诸臣面商定策。
大铖致书于臣及操臣刘孔昭,戒以力扫邪谋,臣甚服之。
须遣官立召,暂假冠带,来京陛见,面问方略。
如其不当,臣甘同罪;若堪实用,则臣部见缺右侍郎,当赦其往罪,敕部起补』。
于是召对大铖。
大学士高弘图,请九卿集议,不当以中旨用大铖。
户科给事中罗万象奏:
『逆案阮大铖,不由廷推,不合。
会议启事之日,无不共为惊疑;陛见之时,又无不共为窃弄。
以大铖为知兵耶?
燕子笺、春灯谜,未便是枕上之阴符,袖中之黄石也。
先帝之成令,一朝而弃之,皇上之明诏,一朝而反之,抑何以示不倍之谊乎』?
户科右给事中熊汝霖奏:
『阮大铖。
先帝既已弃之,举国又复非之,即使阁臣实见得是,亦当舍己从人,况乎阴阳消长,间不容发。
甯博采广搜,求异材于草泽,胡执私违众,翻铁案于刑书』?
御史陈良弼、朱寿图、周元泰合奏:
『自魏逆窃权,群小煽毒,严春秋乱贼之义,必先申其治党之法。
此从逆一案,光帝所以示丹青之信也。
臣何仇于大铖?
正恐从此诸邪悉出,逆案尽繙,使久定之典,紊于一日,何以昭天下而垂后世也』。
怀远侯常延龄奏:
『大铖者,一戏齣之流,为阉人之干子。
魏逆既诛,大铖即膏铁钺,犹有余辜,而仅禁锢终身,已高厚包容之矣』。
兵部左侍郎吕大器、太仆寺少卿万元吉、给事中陈子龙御史詹兆恒、王孙蕃、左光先,皆争之。
而大学士姜曰广持之尤力。
士英乃奏:
『臣通籍三十年,安囚之变,臣家僮止存十口,臣已几死。
壬申,臣备兵易和口,兵犯宣大。
及任宣抚,止五十日,被逮。
诏狱锢刑部者,将三年,臣又几死。
从戍所起臣总督凤阳,兵仅数千,马仅数百,而革左、献逆、小袁等贼,且数十万,臣又几死。
闯陷京师,祸及先帝,臣罪应死,今无知而荐阮大铖,又当死。
盖臣得罪封疆,得罪祖宗者,未必死,而得罪朋党,则必死。
先帝诛薛国观、周延儒等,岂尽先帝之意哉』?
大学士史可法调停之说进曰:
『昨监国诏款,诸臣汇集,经臣改定。
内起废一款,有「除封疆逆案计典赃私不准起用」一段,臣为去之。
以国事之败坏非常,人才之汇征宜庶;未可仍执往时之例耳。
后来不知何故,复入此等字面,此示人以隘,不欲以天下之才,供天下之用也』。
应天府丞郭维经奏:
『督辅史可法雅负人望,亦有失言之过。
记得四月初旬,北音正恶,督辅招臣等科道于清议堂论救时急着,首在得人。
臣等各举所知,督辅执笔而记,臣等虑人众言杂,乃合词谓逆案断不可翻,督辅深明为然。
言犹在耳,何其忽而易志?
其曰诏款逆案一段,臣已改去,不知诸臣故复用?
夫诏书撰以史笔,定于圣裁,便无反汗?
藉曰督辅去之,诸臣不宜复改,岂皇上用之,督辅又可复改之乎?
况逆案成于先帝之手,岂督辅亦欲决而去之乎?
今方欲修先帝实录,若将钦案抹杀不书,则赫赫英灵,恐有余恻,或非皇上所以待先帝!
若必书之,而与今日起用之大铖事相对炤,则显显令德,未免少愆,并非二辅所以待皇上也』。
诚意伯刘孔昭乃为士英上言:
『伏读诏书罪废各逆案,计典赃私俱不得轻议,而置封疆失事于不言,闻当事者仍将有以用之也。
此诏款之中,乃见一段门户之肺胆。
朋党之祸,于斯为烈』。
士英又奏:
『臣谓大铖非逆,非谓逆案当翻。
逆案诸臣,日久已登鬼籙,翻之何用?
既非逆案中人,亦不与当日之事,翻之何为?
与其身犯众怒,为死灰罪魄之魁,何如勉附清流,窃正人君子之庇?
舍菀集枯,臣虽愚不为也。
监国诏书,据阁臣史可法疏谓:
「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吕大器添入之,是以戎臣而增减诏书也」』。
臣按:
逆阉魏忠贤既诛,其从逆者先帝定为逆案,颁行天下,逆党合谋翻之。
己巳之变,冯铨用数万金导北兵至喜峰口,欲以疆场之事翻案;温体仁讦钱谦益而代之,欲以科场之事翻案。
小人计无至,毅宗讫不可。
大铖利国之菑,得士英而用之,然后得志。
呜呼!
北兵之得入中国,自始至终,皆此案为之祟也。
丙寅,大仆寺少卿万元吉上封事。
『先皇帝大度英武,锐意振作,乃世不加冶,祸乱益滋者,其故何也?
则宽严之用偶偏,而任议之途太畸也。
先帝初临海宇,惩逆当用事,斲削正气。
因尝委任臣工,力行宽大矣。
诸臣狃之,争意见之玄黄,略绸缪之桑土。
敌入郊折,束手无策。
先帝赫然震怒,一时宵壬,遂乘间抵隙,中以用严之说。
凡廷杖、告密、加派、抽练,种种新法。
备经举行,使在朝者不暇救过,在野者无复聊生,然后号称振作。
乃敌氛如故,寇祸弥张。
十余年以来,小人用严之效,彰彰如是,先帝悔之,于是更崇宽大,悉反前规,天下为太平可致。
诸臣复乘之,竞贿赂,肆欺蒙,每趋愈下,再撄先帝之怒。
谋杀方兴,宗社继没。
盖诸臣之孽,每乘于先帝之宽;而先帝之严,亦每激于诸臣之玩。
臣所谓宽严之用偶偏者此也。
昨岁督师孙传廷,拥兵关中,识者俱以为不宜轻出,然已有逗留议之者矣。
贼既渡河,臣与阁臣史可法、姜曰广云:
急撤关宁吴三桂,俾随枢辅迎击,都城始固。
既蒙先帝召对,亦曾及此,然已有蹙地议之者矣。
贼势薰灼,延臣劝南幸,劝太子监国南都,然已有邪妄议之者矣。
由事后而观,感追恨议者之误国,设事幸不败,必共服议者之守经。
臣所谓任议之途太畸者此也。
追原祸始,不禁酸心,仰祈皇上博览载籍,延访群工,盖崇简易推真诚之谓宽,而滥赏纵罪者非宽;辨邪正综名实之谓严,而钩距索瘢者非严。
宽严得济,任议乃合』。
潞王寓杭州。
有旨约束其从人,盖士英之意,无日不在王也。
吉王薨。
谥大学士刘一燝文端,贺逢圣文忠。
戊辰,马士英密陈四事。
一、圣母在郭家寨,有常守文者知之;一、皇考梓宫遇难之时藁葬不备,命安抚李际遇护送南来;一、选淑女以备中宫;一、防护亲藩,恐为奸宄所挟。
己巳,左懋第以应安巡抚防守上游。
辛未,户科给事中罗万象谏用阉人王肇基督饷。
命司礼随堂太监王肇基出督浙、直、闽金花白粮等饷。
万象奏:
『先帝正以三饷叠加而败,今中使复奉旨而出,威令严重,厨传供亿,有司必奉承争先,囹圄桁杨,生民涂炭。
东南半壁,其堪再坏乎』?
大学士高弘图自请督饷于外,有旨留之,于是责成抚按。
改凤阳总兵牟文绶提督京营,以东平伯刘良佐代之。
太仆寺少卿万元吉请卹阵亡将佐。
疏言:
『臣前护军四川,追勦献、操二贼,总兵猛如虎,参将刘士杰、游击郭关、守备猛先捷,从芦州至关县二千余里,深入追杀。
士杰、先捷,俱死之。
臣丁难回籍,猛如虎守南阳,闯贼攻城甚急,如虎以计破之,伤贼数千。
既闻他门失守,犹持短兵攻杀多贼。
至唐府国门望北拜,贼刺而害之』。
癸酉,靖江王攻复州。
甲戌,贼至济宁,参将李允和败之。
郭贼三千骑至济宁扎营,差其下五人伪为凌兵部家人入州伏听。
搜获,允和与朱继宗领兵至黄家集,杀步贼三十余,马贼不敢傅城。
起张国维为戎政尚书。
乙亥,湖广巡按御史黄澍召对,劾马士英于上前。
辅臣高弘图、姜曰广、马士英、王铎,班殿左;公侯伯等班殿右。
上传召御史黄澍来见。
澍奏:
『臣三年守汴,蒙先帝拔置台员,湖广全陷,差臣巡按。
去年九月,臣至九江,与镇臣左良玉相会。
镇臣暂驻九江,不敢遽催其前往,臣单身赴楚,与监臣何志孔、抚臣王扬基,招集流移。
时武昌初复,城内人民,不过百余。
至旧冬今春,人心始定。
正月,左镇至楚,分兵四出,恢复长沙、岳州、荆州、德安等府。
四月中旬,左镇率全部之兵将诣承天,臣及抚臣何腾蛟、王扬基,竭力措办粮料,除犒赏外,止得本色一万余石,不足供左兵十日之粮。
左镇谅臣等心力耗竭,慨然发兵。
二十日以后,攻围承天,贼百计坚拒。
我兵酷暑粮尽,襄阳之贼,乘机夹攻,至五月十三日,良玉恐持久变生,敕兵暂退。
及臣到汉口,接枢臣史可法手书,始知先帝已殉社稷,皇上已监国南京,臣一痛几绝。
二十二日,各臣会于汉口,设立先帝牌位,哭临既毕。
次捧皇上令旨,叩头行礼。
左镇流涕而言曰:
『杀贼复仇,本镇主之,措办钱粮,抚按主之。
新主登极,本镇钱粮未有所属,往议不可缓也』。
臣慨然任之。
于二十六日,自汉口起身赴都陛见,乞皇上念镇臣勦贼二十余年,身经数百战,当此天崩地裂,忠念愈坚,只以粮乏为忧』。
上云:
『左镇忠义,朕素鉴,粮饷自当与之。
左兵若干』?
澍奏:
『左镇食粮之兵,原额一万八千。
上顾户部,问饷几何?
旁无应者。
澍奏:
『每年约该饷八十余万。
旧年欠额尚多,今年不知出于何所?
臣所以急来议者,万一三军无食,南下索饷,臣与镇臣等一身不足惜,其如江南半壁何』?
上云:
『该部计议速发』。
澍奏:
『天下事势到此,臣见目前所为,还未尝为皇上做实事者,先帝止因阁部不得其人,一败涂地,况在今日?
不知士英何等肺肠,弃下陵寝,居然来作阁下,翻弄朝权?
分明利先帝之死,以成就自家富贵,此不忠之大者。
况二陵为国家发祥之地,无故轻弃,万世而下,史臣记事,止说是皇上弃祖陵,是士英以不孝之名遗陛下也。
士英祗有死罪,即上念其新功,就比四镇例,封之为伯,晋之为侯;或者为其兵权可以胁主,作威作福,便裂土而王之,总宜到陵上去,不宜在朝』。
士英奏:
『臣在陵上,劳苦多年。
』澍奏:
『士英勦贼之官,致使贼害先帝,死有余辜,敢在上前说劳说苦』!
士英奏:
『臣功多过少』。
澍奏:
『何为功多?
天崩裂,草莽小民,亦死罪在身,尔还说功』!
上顾内臣云:
『直被黄澍说尽』!
又奏:
『士英自为兵部以来,不见其发兵守江守城,即朝门外不过数人,而士英私宅,兵马罗列。
其意挟兵自重;入朝便借兵威以胁皇上,出朝只假皇上威灵以诈骗各镇将。
司马懿之心,人皆知之矣』。
士英奏:
『兵部不该带兵,即史可法自淮抚入为兵部,未尝不带兵也』。
澍奏:
『士英焉可比司可法?
君子而不仁者有以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且今日是何时候,未尝将兵胁人,又未尝将兵守门』。
士英奏:
『臣因带兵受人之语,昨吕大器尚云:
臣要反』。
澍大声叱士英奏:
『反之一字,为臣子者,岂敢出之于口!
士英今日敢于上前信口直言,其目中何尝知有朝廷?
无人臣礼,可谓极矣!
臣料士英作反,非不为也,不能为也』。
澍愤激,免冠叩头不已。
云:
『臣今日誓不与贼臣俱生。
皇上杀士英以谢祖宗;即杀臣以谢士英。
辅臣王铎、侍郎张有誉,劝澍复冠。
上云:
『澍起』!
澍云:
『奏事未完』。
上云:
『起来再奏』。
澍立少顷,又奏:
『士英在寿州二年,殃民克军,赃私何啻百万』?
士英奏:
『臣居辇下,皇上即抄臣,果有百万,斩臣,否则斩澍』。
澍奏:
『士英之言,奸贪之口供也。
彼以九十九万,即不受斩矣』。
士英奏:
『臣在凤阳,虽然无功,未尝失一城池。
黄澍按楚,郡邑之失陷者,不知凡几』。
澍奏:
『天威咫尺,士英尚在梦中!
曾为总督,而楚中城池失陷日期,茫然不知。
然则士英塘报,更无的实,以欺皇上可知矣』。
士英语塞。
澍奏:
『自江北七府尽失,先帝始遣臣。
及臣至九江,则长沙、永州、宝庆皆陷矣。
士英说臣失城池,红牌说谎之罪,不容辞也』。
士英奏:
『澍在湖广与在家,多为不法』。
澍奏:
『臣不法何事?
即于上前奏明,以正臣罪』。
上云:
『台臣辅臣,如此大争,非朕所愿』!
澍奏:
『献贼兵部尚书周文江,麻城人。
献贼用其计破省,文江又献下南京之策。
献贼与银十万,使之招兵。
左镇恢复蕲黄,文江计无复之,将金帛美女献之士英,暗通线索。
士英朦胧上奏,先帝用为副将守备(?
)』。
太监何志孔奏:
『别事臣不敢与闻,若云文江,则臣监视也。
文江原为伪尚书,不知何故,又为士英题用。
秉笔太监韩赞周奏:
『按臣言官,与大臣争执,宜也。
志孔内员,不宜在殿上与外臣争论』。
志孔云:
『乱臣贼子,人人得诛。
当仁不让,臣言者公也』。
赞周云:
『毕竟不宜』。
志孔乃起。
澍又奏:
『士英之罪,擢发难数,此特其一节耳』。
士英奏:
『黄澍有党,臣无党』。
澍奏:
『先帝在日,臣在言路极盛时,孤立不肯附入,臣何党?
士英与阮大铖乃党耳』!
上云:
『再补疏来』!
各叩头退。
澍补疏谓:
『士英十可斩;凤陵一坏土,是国家发祥之地,士英受知先帝,自宜生死以之。
巧卸重任,居然本兵。
万世而下,贻皇上以弃祖宗之名。
是谓不忠。
可斩。
国难初定,人人办必死之志,为先帝复仇。
士英总督两年,居肥拥厚,有何劳苦?
明圣之前,动云辛勤多年,是谓骄蹇。
可斩。
奉命讨献,而未尝出蕲黄一步;奉命讨闯,而未尝出寿春一步。
以致贼势猖狂,不可收拾,是谓误封疆。
可斩。
献贼兵部尚书周文江之金朝以入,而参将之荐夕以上。
是谓通贼。
可斩。
市棍黄鼎,委署麻城,以有司之官,娶乡宦梅之焕之女。
士英利其奸邪。
互黄鼎私铸闯贼果毅将军银印,托言夺自贼手,飞报先帝,士英蒙厚赏,黄相表里。
鼎加副将。
麻城士民有假印不去真官不来之谣。
是谓欺君。
可斩。
皇上中兴,人归天与,士英以为非我莫能为。
金陵之人,有「若要天下平、除非杀了马士英」之谣,是谓无等。
可斩。
生平至污至贪,清议不齿。
幸以手足圆滑,漏名逆案。
其精神满腹,无日忘之。
一朝得志,特荐同心逆党之阮大铖。
大铖在朝为逆贼,居家为倡优。
三尺之童,见其过市。
辄唾骂之。
士英蔑侮前朝,矫诬先帝,是谓造叛。
可斩。
各镇忠义自奋,皇上殊恩,士英动云由我,是谓市恩。
可斩。
马匹兵械,扎营私居,以防不测,以胁朝臣。
是谓不道。
可斩。
上得罪于二祖列宗,下得罪于兆民百姓,举国欲杀。
犬彘弃余。
以奸邪济跋扈之私,以要君为买国之渐。
十可斩也』。
士英补疏:
『黄澍谓臣弃陵。
臣因南中诸臣大逆不道,谋立疏藩,乃与诸镇歃血祖陵之前,勒兵江上,主持大义。
何云弃陵?
奉皇上睿旨,入朝面议登极大典,又何云弃陵?
皇上试问黄澍承天之陵曾否恢复?
澍之此来,奉何宣召?
是否弃陵在澍?
为党人主使,牵左引镇,以要挟皇上,为门户出力。
此是年来言路常态。
而奏对之间,忽出内臣,睁眉怒目,发口相加,以内臣叱辱阁臣。
辱大臣则辱朝廷矣。
臣何颜复入纶扉之殿,何面再登司马之堂?
乞皇上将臣官阶尽行削夺,或发建易旧地,或充凤阳陵户,以快奸党之心』。
有旨:
何志孔以内臣谗议外廷,殊伤国体,即宜处分。
而志孔者,巡视湖广,与澍同来。
士英终畏左镇,上疏救之乃已。
臣按:
士英以四镇兵威胁诸朝臣,澍以左镇兵威胁士英,所谓诈之见诈也。
向若澍无所挟,谠论如是,忠矣哉!
丙子,国子监典籍李模上言,诸将不可言定策。
『今日拥立之事,皇上不以得位为利,诸臣何敢以定策为名?
甚至定策之名,加之镇将,镇将事先帝,未闻收桑榆之效,事皇上,未闻彰汗马之绩。
案其实亦在戴罪之科。
予之定策,其何敢安』?
起刘宗周为左都御史。
礼部尚书顾锡畴上言,刻期进取。
疏云:
『守则力分,久守则力诎,盖必不支之势也。
立降明诏,指日誓师,士民擒杀伪官,何以抚之?
边臣拥兵,何以通之?
志士退保山泽,何以奋之?
陷臣乃心王室,何以归之?
失今不图,使西北之民忠愤之气渐衰,而贼戢理之方渐备,然后欲图进取,为力甚难』。
丁丑,草莽孤臣刘宗周恸哭时艰,上陈四事。
疏云:
『痛我高皇帝以用夏变夷,旋干转坤之大业,而一旦为奸臣贼子所卖,致国破君亡;亘古未闻,普天饮恨。
今日中兴大业,舍讨贼复仇,固无以表陛下前日渡江之心,而苟非陛下毅然决策亲征,亦何以作天下忠臣义士之气?
一曰:
据形势以规进取。
江左非偏安之业,淮安、凤阳、安庆、襄阳等处,虽各立重镇,尤为重在凤阳,而驻以陛下亲征之师。
一曰:
重藩屏以资弹压。
淮阳数百里之间,见有两节钺而不能御乱,争先南下。
致淮北一块土,拱手而授之赋矣。
路振飞坐守淮城,久以家眷浮舟于远地,是倡逃之实也。
于是镇臣刘泽清、高杰,相率有家眷寄江南之说。
尤而效之,又何诛焉!
按军法临阵脱逃者斩,臣谓一抚二镇罪皆可斩也。
必先治抚臣不律之罪,而后可行于镇臣。
一曰:
慎爵赏以肃军情。
无故而施之封典,徒以长其跋扈。
以左帅之恢复也而封,高、刘之败逃也而亦封,又谁为不封者?
武臣既封,文臣随之;外廷既封,中璫随之。
臣恐天下因而解体也。
一曰:
窍旧官以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