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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Xx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我公司车辆管理水平,“明确目标促管理、强化责任抓落实”,使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交通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对车辆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对车辆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车辆:

是指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购置、转入,并在生产技术部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下设车辆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由生产技术部和部门车辆管理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条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委会的工作职责为:

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从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负责指导公司车辆管理。

审批发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设置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决策车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生产技术部的工作职责为: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车辆资产和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车辆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车辆的更新、入户建档、报废等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完成每年车辆的年审工作。

负责安排车辆的大修、保养及维修工作。

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车辆百公里油耗标准的制定及油耗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

参与台班费年度指标的测算和部门台班费指标的分解工作。

负责组织对公司车辆管理考核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的防机械事故、防火防盗检查、抽查工作。

3、各部门主管车辆的负责人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本部门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

负责设立本部门车辆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车辆管理办公室备案。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车辆档案。

负责本部门车辆费用的核算工作,按时审核各项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4、各部门车辆管理人员

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检查、调度和安全运行。

负责本部门油料及各项费用的统计核实工作。

负责本部门车辆大修、维修、保养费用的审核把关和申报工作。

负责每周对本部门车辆作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危险点要马上排除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购置、内部调用与转让

第一条部门车辆由于报废需要更新,或有新增需求时,应按照公司新车购置程序办理。

由用车单位提交购车申请,填报“新车购置申请单”(见附表1)并进行审批,申请的内容包括(新增或更新,原则上不新增车辆)购车用途、车型、数量、价位等。

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公司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投标或询价。

由生产技术部会同车辆使用部门统一购买。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采购,否则公司对一切费用不予认可,不负责车辆的维修及油料供应。

第二条为了搞好公司各单位车辆的统一管理,针对日常生产、生产应急工作、车辆维修、备品备件购置等几方面考虑,公司研究决定统一车型,规范车辆车型配置,达到标准化配置。

车辆类型配置标准表

序号

车辆类型

配置标准

备注

1

轿车类型

帕萨特

2

班站用车

爱丽舍

3

越野车、吉普

丰田霸道、本田CRV

两驱或四驱

4

面包车

瑞风、依维柯、别克商务

5

皮卡车

东风日产

两驱或四驱

6

工具车

依维柯

第三条公司出资购置的新车,由生产技术部协助车辆使用单位办理新车入户手续,财务资产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付款手续。

如果新车入户名称与公司名称不符,但归我公司使用的,车辆的购置及入户费用由新车入户单位负责解决。

第四条新车购置后,必须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建立档案,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未办理手续的车辆不准运行,否则一切后果由车辆使用部门及当事人负责。

第五条凡属公司车辆(含公司使用的我公司车辆),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将车辆转让、更改车型、颜色,更不能将车辆私自转户和变卖,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凡调入有限责任公司暂时使用的车辆,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对调入车辆在国家规定使用有效期限内安全使用,超出期限的,公司生产技术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使用单位下发回收通知,使用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将车辆及一切随车手续(行车证、附加税证、随车用具、车钥匙)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公司出资购置的车辆不得以个人名义申领牌证,个人或其他单位购置的车辆不得以公司名义申领牌证,违反规定的,生产技术部不予入户登记。

第八条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内部调整的车辆,在车辆调整之前应先到生产技术部办理车辆交接手续,由生产技术部及时修正车辆档案。

对于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车辆,生产技术部对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办理。

第八条公司车辆借出外单位使用,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备案,例行交接手续,未经批准严禁借出。

第九条车辆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向生产技术部提出书面“车辆报废评估申请”(见附表2),说明车辆状况。

生产技术部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车辆进行报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办理相关车辆报废手续。

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属国有资产,对超过国家使用年限需报废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省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报废手续。

并将报废车辆送往河南省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收回残料款,上交公司财务资产部。

公司转卖车辆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转卖资金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严禁使用、转卖超过或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整理报废车辆手续,供备查使用,并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提交财务资产部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车辆管理遵守“谁管理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使用谁

负责、谁带车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车辆外出工作实行派车制度,各有车单位根据工作情

况做好派车登记工作,由用车人据实填写目的地、时间、里程、通行费等内容,并由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记录由本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作为车辆费用、报表填报和票据报销的基础依据。

第四条严禁公车私用,如有违反本条禁令被新闻媒体爆光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车辆大修、零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规范机动车维修管

理,保障车辆安全行驶,降低车辆维修成本,更好地服务生产,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条实行机动车维修保养手册制度。

机动车维修保养手册一车

一本,随车携带,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作为车辆日常、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驾驶员应根据保养手册按规定的里程到公司指定的“汽修中心”(以下简称汽修中心)进行车辆保养维护,对无故不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导致车辆发生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汽修中心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标准对车辆进行及时、迅捷的维护保养,将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配件名称和费用一并填入保养手册内,并同驾驶员一并签字确认,更换总成件单价超过1000元时需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

第三条车辆大修和总成大修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由车辆使

用部门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运行里程、使用年限,于每年10月份填报“车辆大修申请单”(见附表3)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据此进行明年大修车辆的汇总,制定出大修计划,作出时间安排,通知用车部门办理送修手续,同时对汽修中心下发大修通知单,手续完备后车辆方可进行大修,否则对大修车辆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汽修中心接收到大修车辆后,应按照国家机动车大修标准进行拆检,将所量数据,所需配件的名称、单价和总体费用计划报生产技术部。

汽修中心对大修车辆应承诺保修期,保修期为12个月或三万公里,保修期内车辆出现同类故障(人为损坏除外),修理厂应免费返修。

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各有车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应对汽修中心的维修价格、配件质量、修后服务进行审核和评估,对不合规定的维修和不合理收费可拒绝付款。

车辆大修完工后,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车辆使用部门、汽修中心四方负责对车辆的大修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大修车辆验收单”(见附表4)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车辆维修及保养

对需要维修和保养的车辆,首先由驾驶员向本部门车辆管理人员报修,车辆管理人员要根据车辆实际情况,从车辆全寿命周期安全防护与精益化管理系统中(以下简称车辆管理系统)填写修车申报单,然后驾驶员可直接到安阳优创汽修中心进行维修(以下简称汽修中心)。

维修中如发现其他部件有问题时,应报生产技术部,征得批准后方可加修。

维修完毕后,当车驾驶员要在维修费用清单上签字,生产技术部凭单位负责人签字和修车单进行结算。

驾驶员不得先签字后修车,否则生产技术部对所有维修费用不予认可,拒绝签字报销。

部门车辆维修费用较高(单车一次性维修费在3万元及以上的),需填报“车辆大额维修申请单”(见附表5),经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五条费用结算

车辆大修、维修及保养费用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结算,汽修中心将修理明细填写到车辆管理系统,并发送给修车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其中大修车辆直接发送给公司生产技术部车辆专责,但报销凭证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

汽修中心将报销凭证修理明细交给修车单位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无误后部门领导在报销凭证签字,由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将车辆管理系统明细发送到公司生产技术部。

汽修中心的报销手续实行一月一结,应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修理费手续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报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签字报销。

为保证修理费的按时结算,车辆维修部门应在次月2日前将车辆管理系统中将本部门修理费点击确认,如有疑义,及时与汽修中心联系。

部门新购车辆在索赔期内可自行到公司外部4S店维修网点进行正常保养,超出车辆索赔期的车辆,需到公司汽修厂进行维修。

部门车辆确实需要在汽修中心以外维修网点进行维修的,需要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填报“车辆外修申请单”(见附表6),经生产技术部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部维修。

以上外修,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需将维修明细内容,在维修完成后5日内,填写到车辆管理系统发送至生产技术部审核,带维修发票手续签字报销。

第六条相关责任

1、驾驶员责任

车辆送修时,驾驶员与汽修中心共同填写车辆维修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以便车辆出厂时核对,物品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出差在外的车辆损坏、无法返回维修时,该车辆驾驶员要把损坏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说明,电话报请外修,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2、修理厂责任

汽修中心应将常用配件及修理项目明码标价,做到配件纯正、收费合理、维修及时。

汽修中心在车辆维修合格后,出具维修项目清单,经驾驶员及修理厂双方签字确认。

汽修中心要保证送修车辆安全完整,无权使用或将车辆借出使用,不得抽取车带燃油清洗配件。

汽修中心要不断提高车辆维修质量,搞好优质服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维修制度和维修承诺,完全接受公司对维修质量、配件、工期、价格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费用管理

各部门修理费严格执行公司财务资产部下达的年度指标,超支部分需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继续进行车辆维修及结算。

车辆维修、维护包括日常保养,车辆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包括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检查。

一、二级维护及修理由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负责。

一级维护工时免费,二级维护及修理收费标准参照本市同类企业收费标准执行。

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漏项。

维护间隔里程参照车辆保养手册规定结合车辆实际状况确定。

第六章油料费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动车辆油料管理,提高车辆油料使用率,

降低油料消耗,按照公司精细化管理原则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条油料管理

公司各部门车辆用油费用均应按照财务资产部、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管理,超支部分需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继续加油、结算。

公司各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管理本部门车辆用油,应根据用车需求综合考虑经济费用等因素,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各部门车辆应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油票实行电子油票,由单位车辆管理人员从车辆管理系统填写油票发送到加油站,加油站见到油票后应核对油票上车号是否与加油车号相符,相符后方可加油。

出差车辆可以在途中加油,途中加油要求在次月10日前填报申请签字报销。

加油站油料费实行一月一结,在次月10日前将报销手续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审核完成后,送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结算。

为保证油料费的按时结算,各油料使用部门应在次月2日前将车辆管理系统中将所有本部门加油点击确认,如有疑义,及时与加油站联系。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月底统一抄表,并且做到真实准确。

里程表损坏要及时更换,并对里程表损坏期间的行驶里程进行估算填报。

第三条油耗统计

1、各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统计单车油耗,并做到真实准确。

2、各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将月底抄表公里数通过车辆管理系统于下月5日前报送生产技术部。

第四条油耗考核

1、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制定各车型的百公里油耗标准(见附表7),据此对各部门车辆油耗指标进行考核。

2、各部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辆油耗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油料和里程的统计,并按时填报单车百公里油耗,严禁弄虚作假。

3、油耗奖惩随公司绩效考核进行。

第五条其他情况说明

1、因长途出差需在外地加油的车辆,驾驶员要在返回后及时将油料升数、单价填入车辆管理系统,纳入当月油耗统计。

2、里程表损坏的车辆,应及时修复,不得影响当月油耗统计。

3、各部门不得将其他车用油料摊入特种车辆统计,生产用油不应与车辆用油混淆。

第七章通行费及台班费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的通行费、停车费、台班费应按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管理,不得超支。

超支部分需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继续使用、结算。

第二条、车辆台班用车,各单位需通过车辆管理系统向运输部提出申请,由运输部安排用车。

第三条、集中用车,包含会议、接待等使用车辆,需填报“用车申请单”(见附表8),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报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向运输部提出用车申请。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以减少通行费、停车费用。

第五条、各部门每月统计单车通行费,需在次月10日前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报生产技术部,然后粘贴单据签字报销,一月一结。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公司颁布的有关车辆管理方面的文件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条、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表1

新车购置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申请理由

申请车型、数量、价格

总经理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总会计师意见

财务部意见

生技部意见

部门领导意见

经办人

附表2

车辆报废评估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入户时间

行车里程

申请报废车牌

车辆类型

车辆状况

车辆评估情况

生技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安监部意见

监察部意见

审计部意见

工会意见

物流分中心意见

其他参与鉴定人员意见

附表3

车辆大修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入户时间

行驶里程

大修车辆车牌

故障现象

维修项目

维修预算

公司领导意见

生技部意见

部门意见

经办人

附表4

大修车辆验收单

车辆使用单位

验收时间

车辆牌照

大修项目

大修后效果评估

车辆单位意见

修理厂意见

生技部、安监部意见

备注

附表5

大额车辆维修申请单

(30000元以上)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申请维修车牌

车辆状况

维修项目

维修预算

公司领导意见

生技部意见

部门意见

经办人

附表6

车辆外修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车辆牌照

外修理由及维修内容

主管领导意见

生技部意见

经办人

附表7

各类车型燃油百公里油耗标准(暂行)

序号

车辆大类

车辆小类

油耗标准(升)

备注

1

轿车类

富康、爱丽舍、捷达

10

帕萨特、本田

帕萨特

桑塔纳

12

别克、三星

奥迪

14

2

微型车类

9

3

吉普车类

本田CRV

12

庆铃

胜达菲

15

途锐

16

丰田霸道、大捷龙

三菱

18

4

面包车类

东南、解放

13升

瑞风

12升

风行

13.5升

奔驰

16升

考斯特、柯斯达

20升

5

依维克类

13座及客货车12升

17座13升

6

五十铃客货类

10.5升(加长型加1升)

全顺工程车12升

7

皮卡类

柴油机10升

汽油机12升

尼桑皮卡13升

8

5吨大货类

5吨大货类

32升

9

中客类

宇通中客19座

10

大客类

宇通大客

30

黄海33座

24

黄海43座

27

黄海100人大客

44

金龙大客

30

11

吊车类

12吨吊车

30

每吊重1小时加10升

自身吊车

27

每吊重1小时增加1升

说明:

1、本标准含夏季开空调及冬季暖风启动用油。

2、车辆行驶超6年以上或行驶里程超20万公里油耗加1升。

(大修后车辆油耗加0.5升)长期在市区或山区行驶油耗加1升。

3、考虑到车辆机械性能等差异,油耗在标准值±0.5升以内属于正常范围。

4、没有列入的车型可参照表中同排量车型确定。

附表8

用车申请单

用车单位

起止地点

计划用车时间

起点:

终点:

车型及数量

用车事由

公司领导意见

生技部意见

部门领导意见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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