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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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标号:
安装工程
国内竞争性公开
招标文件
2002年3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2
一、总则…………………………………………………………3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8
四、开标、评标…………………………………………………12
五、授予合同……………………………………………………14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20
第四章 技术规范…………………………………………………………23
第五章 附件………………………………………………………………27
第六章 廉政合同…………………………………………………………39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
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及层数:
建构筑物面积:
招标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
合同生效后 天以内
2 2.1 资金来源:
3 3.1 投标单位资质:
安装工程施工资质
4 7.2 联系人:
0871-3187525、3181598、3197538(传真)
5 1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30天
6 1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30天
7 15.1 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8 17.1 投标文件递交至: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8:
30时~10:
00时正(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0:
00时正(北京时间)
9 13.1 开标日期:
年 月 日10:
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10 18.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定(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工程说明
工程发包范围:
工程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
合同生效后 天以内
施工质量要求:
2、资金来源
2.1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投标单位应为经审定合格的具有安装工程施工资质 资质。
3.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并与业主无任何隶属关系的国内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应与曾为本项目做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及其它招标文件的咨询人员或单位,以及现正担任本合同项目监理的个人或单位都无隶属关系或合作关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的投标。
3.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须提供:
3.5.1确立其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2过去3年来完成工程内容的质量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5.3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
3.5.4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和投标单位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3.5.5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4、现场踏勘
4.1投标单位可踏勘现场,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风险、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2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单位对由此作出的推论和判断,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其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发包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开标、评标
五、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附件
附件一;投标书封面
附件二:
投标书
附件三: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四:
投标文件说明
附件五: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附件六: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八:
授权委托书
附件九: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附件十:
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件十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
第六章 廉政合同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于投标截止期前7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单位。
7.2联系单位: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云南办事处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1705
联系人:
饶南江 0871-3187525、3181598、3197538(传真)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前,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修改以补遗书形式进行。
8.2补遗书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补遗书。
如投标单位执意不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将被视为默认收到并补遗书。
8.3为了给投标单位合理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8.4招标单位保留必要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权利,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9.1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为方便开标、评标的顺利执行,投标文件请参照附件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文件内容应根据附件提供的格式制作,但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1.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证明或盖章。
12、投标报价说明
12.1因该工程施工图纸正在进行设计还未能提供,仅能提供主要设备清单(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中)。
定额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价目表》(安装94)及《云南省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定额》(99修订本)。
12.2 定额套用取费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云南省预算基价》(土建9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价目表》(安装94)、《云南省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定额》(99修订本)。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3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 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4.2投标单位可任选下列一种投标保证金形式:
(1)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2) 银行汇票、汇款(电汇方式)。
收款人为: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423房间
电话:
(86-10)68363322-4175
传真:
(86-10)68317359
开户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
00103808091001
14.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4天内给予返还。
14.4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3) 中标单位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8:
30时至 年 月 日10:
00时正(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递交至 ,晚于本款所述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保证金应分别封装在内层封套内,并明确注明“正本”、“副本”、“投标保证金”,再使用外层封套封装,内外层封套上都应加贴密封条,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内层和外层封套上都应:
1) 写明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 标明本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
3) 标有“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外层封套上应有投标单位的名称。
15.3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错放等情况,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截止期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2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接上~~~~
四、开标、评标
17、开标
17.1招标单位将在 年 月 日10:
00时(北京时间),在 进行开标,投标单位应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17.2开标时公证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完好,并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授权委托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行验证。
17.3招标单位当众核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当众宣读投标单位的单位名称、报价、价格优惠条件、工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在核对记录内容后由所有投标人和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1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注、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评标
18.1在开标前,将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8.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信息资料,投标单位及参与评标有关人员均应保密,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18.3投标单位在上述过程中对招标单位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8.4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5对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规定的部份,而使之成为合格投标。
18.6在进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严格依照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