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拆迁政策总汇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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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拆迁政策总汇2
目录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若干意见1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房屋产权分户和拆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
盐城市物价局和盐城市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4
附件一: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级别划分范围6
附件二: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标准8
附件三: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装饰装璜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9
附件四: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青苗、花卉、树木补偿标准12
盐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13
关于印发《盐城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5
盐城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和管理实施办法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上岗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19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若干意见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功能,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盐城市区实际,现就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原则
被拆迁人可依法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每半年公布一次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交易均价,以指导房屋拆迁评估。
对居住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在依法支付拆迁补偿金额外,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
二、老城区实行分区域定点安置
依据市区城市规划、土地级差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将市区划分为老城区、建成区和新区三个区域。
具体范围是:
老城区为东至开放大道、南至大庆路、西至太平路-串场河沿线、北至黄海路围合范围;建成区为东至通榆河,南至开放大道以东为青年路、开放大道以西为东进路,西至西环路,北至新洋港围合范围(除老城区部分);新区为市区上述范围以外的范围。
鼓励市区居住用房拆迁由老城区向外疏散跨区域安置。
老城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拆迁人应提供至少一处安置房源供被拆迁人选择。
老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人选择老城区安置房源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
1定点安置;选择建成区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
1.2定点安置;选择新区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
1.4定点安置。
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一处安置房,在定点安置面积标准范围内,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安置房价格执行;超出安置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市场销售价执行;实际安置面积没有达到安置面积标准的,不足部分由拆迁人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纳入保障范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用于拆迁安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实行不同区域不同价格优惠。
市物价部门负责会同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按老城区、建成区和新区,分别以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市场均价低5%、10%和15%标准预核中低价位商品房价格,根据拆迁时点结合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市场商品房交易价格,核定拆迁人制定的拆迁实施方案确定的安置房价格。
建成区和新区范围内拆迁安置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三、多渠道筹集住宅安置房源
提高配建比例,增加安置房源。
在老城区范围内,新建普通商品房项目安排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商品房安置房源。
在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普通商品房项目安排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20%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新区可实行定点安置与配建相结合的办法。
组织团购房源,扩大安置范围。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市场价格和普通商品住宅房源情况,向拆迁人提供房源计划,组织拆迁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团购协议》,给被拆迁人更多的安置选择。
加快定点建设,保障安置需求。
为不断疏散老城区人口,在建成区和新区范围内,选择符合规划要求、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成片定点建设中低价位商品房。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安置预估需求,会同市规划、国土、城乡建设等部门提前制定下一年度拆迁安置房建设年度计划,落实具体建设地块,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要加大市、区两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参与开发建设中低价商品房的力度,切实满足市区拆迁安置需求。
四、规范认定房屋性质
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营业用房、其他非住宅房屋。
营业用房是指规划、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直接从事营业活动的商业服务用房,包括商业、金融保险业(直接从事对外营业的部分)、娱乐、餐饮、服务行业的用房,土地使用权供给方式按土地使用证确定;其他非住宅房屋包括营业用房的配套用房,生产、办公、仓储、医疗、文教、交通运输、手工作坊等用房。
被拆迁房屋面积及用途不明确的,由市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对被拆迁房屋所涉及土地性质、取得方式、面积等不明确的,由市国土部门依法确定。
五、统一拆迁奖励补助标准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提前搬家让房的奖励采取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累进计算,标准为:
被拆迁人房屋合法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含45平方米),按照600元/平方米计算;被拆迁人房屋合法面积在45-90平方米的(含90平方米),4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300元/平方米计算;被拆迁人房屋合法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120元/平方米计算。
具体奖励办法由拆迁人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拆迁实施方案需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被拆迁人及户籍内家庭成员(指配偶、直系亲属及有合法收养关系、监护关系的人员等)因身患重大疾病、残疾和低保对象需要给予照顾性补助的,要统一补助办法、明确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办法及标准,由拆迁人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般对身患癌症、白血病、红斑狼疮、尿毒症和重大器官移植以及一、二级残疾等补助1万元/人,其他残疾(凭残疾人证)补助5000元/人,低保对象每户补助5000元。
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经拆迁现场公示无异议后,由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中支付。
符合上述补助条件的对象,一人只享受一次。
此前相关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房屋产权分户和拆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现就加强市区房屋产权分户和拆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宁靖盐、盐徐、沿海三条高速公路围合圈范围内所有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暂停办理产权分户。
二、对已经分户的成套住房、村民(含撤组转居原村民)建房、居民建房一律不得按分户后的面积和户数享受拆迁最低补偿安置及户奖。
三、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市政府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盐城市物价局和盐城市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盐政发[2003]8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元/平方米)
区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营业用房2500—45002000—30001500—25001000—2000600—1200
住宅及其它1000—1200750—1050600—800400—600200—400
非住宅用房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格的区位级别按基准地价级别范围执行,详见附件一。
今后如果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调整,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的区位级别同时作相应调整。
二、多层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的楼层系数
(1)营业用房楼层系数表:
一层二层三层及以上地下室
100%60%50%60%
(2)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用房楼层系数表:
三层四层五层六层
坡顶平顶坡顶平顶坡顶平顶坡顶平顶
双层面双层面双层面双层面
一100%100%100%100%100%102%102%104%
二102%102%102%102%104%104%104%106%
三98%98%103%103%108%108%109%111%
四95%95%106%106%107%109%
五82%80%98%95%
六80%75%
说明如底层为自行车车库,则一层和顶层系数分别加、减1个百分点。
三、房屋重置价格(元/平方米)
结构等级重置价格结构等级重置价格
钢筋混凝土结构1800新式专木1480
27502440
3390
混合1600披房1208
25502158
3500草竹1180
2120
老式砖木1650厂房仓库会堂大型新式750
2600普通小型550
3550
备注:
住宅平房檐高3.2米,住宅楼房檐(层)高2.8米,厂房(大会堂、仓库)檐(层)高6米、跨度15米执行上述标准,檐(层)高、跨度每增加15厘米,对应成新价格增加2%;每减少15厘米,对应成新价格减少1%。
成新率根据被拆迁房屋建成的年代结合维护保养的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1949年前(含,下同)建成的不高于四成;195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五成;196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六成;197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七成;198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八成;199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九成;1999年以后建成的及经过大修的房屋由被拆迁人提出申请,经评估后确定。
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装饰装璜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附件三查取。
五、青苗、花卉、树木的补偿标准按附件四查取。
六、搬迁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7元,不足300元的补足300元,但最高不超过600元;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7元;仓库、生产及营业用房每平方米10元。
七、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每月每平方米补助2.5元,最多不超过3个月;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每月每平方米补助2.5元。
八、拆迁奖励。
凡在15天内提前搬迁让房的,按提前搬迁让房的天数,给予每天每平方米8元的奖励。
九、已经分步实施拆迁的地段,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区位基准价已经评估确认的被拆迁房屋,按照同一地段、同一补偿标准的原则执行。
十、盐城经济开发区、盐都新区、城区南洋经济开发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另行制定,报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十一、委托单位应付给拆迁单位补偿总费用不超过3%的拆迁服务费。
拆除房屋中有违法建筑的,按违法建筑在整个拆除面积中所占比例相应增加拆迁服务费。
十二、本通知自2003年月
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盐城市物价局和盐城市规划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通知》(盐市价[2001]171号)同时废止。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级别划分范围
一级:
(一)东:
小洋河向南至建军东路北100米一线向东,至通榆中路东100米一线向南,至朝阳河;
南:
朝阳河向西,至小洋河,至串场河,至迎宾路东100米一线向南,至大庆路南100米一线向西,至解放南路西100米一线向北,至串场河向西;
西:
沿环城西路西50米一线向北;
北:
至毓龙路北50米一线向东,至解放北路西50米一线向北,至凌桥路北50米一线向东,至解放北路东50米一线向南,至毓龙路北50米一线向东。
(二)东:
通榆北路东100米一线向南;
南:
农民街南50米一线向西;
西:
通榆中路西100米一线向北,至振兴路南50米一线向西,至海龙路西50米一线向北;
北:
至黄海路北100米一线向东。
二级:
东:
跃进河向南,至朝阳河向西,至通榆南路东200米一线向南,至小新河向西,至通榆南路东100米一线向南;
南:
跃进河向西,至串场河,至小一沟向西,至大寨河向南,至北港河向西,至解放南路西100米一线向北,至小一沟向西,至第二机床厂东侧小河向北,至大庆路南侧小沟向西;
西:
油坊沟向北,至蟒蛇河向西,至越河,至串场河向北;
北:
公园北侧小沟向东,至潮声路北50米一线向东,至小洋河向东。
三级:
东:
新长铁路向南;
南:
至中伏河向西,至西伏河向南,至大新河,至串场河向北,至跃进河向西,至大寨河向南,至利民河向西,至东干渠向北,至跃进河向西;
西:
油坊沟向北,至小一沟向西,至前进河向北,至铁家港向东,至阳春集团西侧小沟向北,至蟒蛇河向西,至西环路西100米一线向北;
北:
新洋港。
四级:
东:
通榆北路东100米一线向南,至盐湾村委会北侧小沟向东,至第四人民医院西侧小河向南,至新洋港向东,至新长铁路向南;
南:
至二墩界河向西,至新园路东侧小沟向南,至聚亨路南侧小沟向西,至西伏河向南,至金东钢铁有限公司南侧围墙向西,至串场河向北,至第一沟向西;
西:
前进河向北,至民乐河向西,至小马沟向北,至利民河向东,至前进河向北,至蟒蛇河向西,至水泥制品二厂西侧小河向北,至建军西路南100米一线向西;
北:
新洋港向东,至建设河,至东河小学西侧小沟向北,至皮岔河,至串场河向北,至童家沟向东,至人民北路东侧小河向南,至热水河向东,至盐青路北100米一线向东,至第二人民医院西侧小河向北,至童家沟向东。
五级:
与原城区行政界线和市开发区、盐都新区规划区界线一致。
新规划400平方公里以内的其他区域可参照五级地执行。
附件二: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标准
结构等级房屋、结构、设备及装修情况
钢筋混凝土结构1高层建筑,层高3.8—4.5米,桩基础,框架结构,
外墙贴面砖或外墙涂料,内墙中级抹灰,普通涂料,水磨石或地砖地砰,铝合金门窗,水电卫、消防设施齐全。
厅走廊铺地砖。
2多层建筑,层高3.2—3.8米,钢筋砼条基或整板基础,框架结构,外墙贴面砖或外墙涂料,内墙中级抹灰,普通涂料,水磨石或地砖地砰,铝合金门窗,水电卫、消防设施齐全。
厅走廊铺地砖。
混合1砖或钢筋砼条基,实砌一砖墙,平顶屋面,钢木门窗带纱窗,外墙部分马赛克或其他装饰,油漆墙面水磨石地坪,水电设施齐全。
2砖或钢筋砼条基,实砌一砖墙,平顶或坡屋面,多孔楼板,松杉木桁条,钢木门窗带纱窗,外墙部分装饰,水泥地坪,水电设施齐全。
3实砌墙基础,3/4砖墙或空斗墙,大瓦坡顶屋面,松杂木桁条,钢、木门窗,外混合砂浆,内墙白灰粉,水泥地
坪,一层多孔楼板、水电齐全。
老式砖木1小青砖实砌,粘结度尚好,五柱落地,部分隔山板,杉木托方桁条,半圆掾,旺砖,小瓦屋面,明间方地砖,房间木地板,房屋外现良好,水电齐全。
2小青砖实砖,粘结度尚好,三柱落地,杉木托方桁条,半圆掾,旺砖,木门窗,小瓦屋面,砖地坪,有水电,房屋外观几何尺寸有一定变形。
3实砌青砖墙承重,杉木桁条,半圆掾,木门窗,小瓦屋面,旺砖,砖地坪,房屋外观几何尺寸明显变形。
新式砖木1砖或钢筋砼条基,实砌一砖墙,松杉木桁条,掾子,门窗带纱窗,大瓦屋面,外墙木刷石或其他装饰,内墙油漆,水磨石地坪,水电齐全。
2砖基础,一砖墙,松杂木桁条,门窗带纱窗,大瓦屋面,清水墙面外勾缝,内墙涂料,砖地坪,水电齐全。
33/4墙或空斗墙,杂木或水泥桁条,杂木门窗,大瓦屋面,清水墙外勾缝,内涂料,有水电,简易地坪或砖地坪。
披房13/4墙或空斗墙,大瓦屋面,白灰粉刷,不规则门窗,杂木或水泥桁条,砖地坪,有水电。
2空斗或1/3砖墙带垛,大瓦或石棉瓦屋面,不规则门窗,毛竹、杂木或水泥桁条,有水电。
草竹1砖基、土墙或土墙面包砖,水泥、杂桁条,杂木门窗,大瓦(或瓦到墙)屋面,有水电。
2土墙、草(或部分大瓦)屋面,杂木或竹木桁条,不规则门窗,有水电。
厂房仓库会堂大型新式预制砼方桩,水泥地面,杯型基础,钢门窗,外墙干粘面,拱形屋架,大型屋面板,三毡二油一砂,檐(屋)高
6米以上,跨度15米以上(分别含6米、15米)。
普通小型砖或钢筋砼条基,水泥地面,钢、木门窗,三角钢梁,檐(层)高6米,跨度15米以下(但分别不得低于4.5米、10米)。
附件三: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装饰装璜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类别计价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
一、天花
1线条类石膏m3含装饰型块
木线条m3含油漆
2塑料板类钙塑板吊顶m²25含扣板、灯光板、骨架等
3玻璃板类平板玻璃吊顶m²30含骨架、面层油漆等
车边镜玻璃吊顶m²50同上
4钢、木骨架类轻钢龙骨吊顶m²40同上
木龙骨吊顶m²30同上
5胶合板平顶m²15同上
凹凸m²30同上
6铝合金板类铝扣板吊顶m²60同上
二、内墙壁
7瓷砖类普通白m²25含水泥等
普通花m²35同上
8玻璃马赛克类普通m²15同上
拼花m²20同上
9胶合板类单面m²35含楞木、压条、踢脚板车
线条、油漆、凹凸等
拼花m²45
10纤维板类单面m²15
双面(隔断)m²25
11布、纸类化纤壁毯m²25
软包m²40
墙纸m²14
12喷涂漆类涂料m²2.4
油漆m²4.5
喷塑m²5
水泥漆m²6
三、门窗
13铝合金类铝合金推拉门m²190补助后,被拆迁人不
铝合金卷拉门m²70得拆卸
铝合金窗、阳台m²120
14木质类门窗套m8
15木质类纱门、窗m²20木质、铝合金框、塑
16钢质类防盗门简易m²80纱、铁质纱,双层的
中档m²120补一层。
补助后,被拆
高档m²600迁人不得拆卸
17防盗网类铝合金m²15
钢质m²35
不锈钢m²40
四、地面
18地砖类马赛克m²15含水泥、砂等
地砖30×30m²35
50×50m²45
60×60m²55
19石材类大理石m²100
花岗岩m²120
20水磨石m²22铜嵌条、彩石每m²
增加10元
21木地板类低档m²50拼木、杂木、彬木等
(含楞木、油漆等)
普通m²60水曲柳、柞木(含楞
木、油漆等)
中档m²70桦木、强化复合地板、
榉木等(含楞木、油漆等)
高档m²90山毛榉、进口木材、竹
地板等(含楞木、油漆等)
五、附属物
22围墙12砖墙m²40含墙基
18砖墙m²45
24砖墙m²50
37砖墙m²55
乱砖墙m²20
23室外地坪砖(含三合土)m²10含垫层
乱砖m²8
水泥m²20
厂区水泥道路m²50
水泥方砖m²15
24下水道砖砌m5
瓦管m8
水泥管m15
25炉灶单眼——三眼座50—150含瓷砖贴面
26水井小土井、手压井眼150
砖砌眼350
水泥管眼350
钢管眼400
27粪坑缸式只40
砖砌m³80
28迁坟单棺口600
双棺口800
拾骨具300
29空调壁挂式台200(一拖二为250)含管线、拆装等
柜机台300
30壁橱m²100—180
31电话迁移部200
32有线电视迁移台80
33热水器台50含管线、拆装等
34高档组合橱具套500
35水塔m³500—800含基础等
36钢筋混凝土构筑物m³400—500
37饲料池座100—500
38自来水池只50室外
39浴缸座200
40坐便器套100
41花池m²20
42鱼池m²25
43阁楼m²80木楞、砼楞、铁楞、阁
楞、阁板、水泥板可住人
44不锈钢扶手m250含栏杆
45灯箱m²150
46吊柜m²50—100
47门楼m100
48雨棚m²15
49石驳岸m³55—100含基础
备注:
拆迁房屋重置价表内已含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
附件四: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青苗、花卉、树木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
土地类别平均年产值(元/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
粮棉田水田1200—1600年产值的70%840—1120
旱田900—1200同上630—840
菜地近郊2000—2400年产值的70%1400—1680
远郊1300—1600同上910—1120
鱼塘精养塘2200—2400年产值的70%1540—1680
一般塘1200—1600同上840—1120
苗圃、果园1300—1500年产值的70%910—1050
菱藕留种田1000—1300年产值的70%708—910
自然田800—1000同上560—708
滩地、苇塘600—800年产值的70%420—560
(2)多年生经济作物砍伐和移植补偿标准(元/株)
品种砍伐补偿移植补偿
桃、李、杏、梨、柿、苹果等果树50—2005—10
葡萄20—403—6
湖桑20—304—6
注:
表中未列品种可参照上表所列标准补偿,苗木迁移只补偿迁移人工费。
葡萄已植3年以上,其它品种0.3米处躯干周粗在10厘米以上的,按砍伐补偿;达不到此规格的按移植标准补偿。
(3)盐城市拆迁房屋零星树木和木本花本补偿标准(元/株)
类别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