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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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大体建设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

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利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的地方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份属于本表的组成部份,同其他部份具有同等效劳。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份的选择利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份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份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

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起黄阁东路,西至莲溪大道)

4

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起黄阁东路,西至莲溪大道),全长6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

(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质量标准

合格

7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东起黄阁东路,西至莲溪大道,全长6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廊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8

工期要求

2014年8月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9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2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4年7月25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17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7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分组成。

1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2014年7月25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4日10时00分。

3.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4年8月14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4日11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一)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4年8月15日10时3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一)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标法

24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8,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1%、%、2%、%、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30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利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的地方,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再也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再也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刻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和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刻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和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许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份组成。

现文: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许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份组成。

条款号:

(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领导资质证书或项目领导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

现文: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需提供身份证

PDF扫描件);

条款号:

(7)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详见《企业业绩一

览表》);

条款号:

(11)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条款号:

(12)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域可利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估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

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许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现文: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许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现文: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

总承包招标项目)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办法项目费(办法项目费必需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进程中即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办法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钱发生异样变更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依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办法项目费(办法项目费必需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进程中即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办法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条款号:

13.4.1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工程材料(钢材,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价钱调整:

当上述材料上涨幅度超过合同基准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价钱的10%时,由承包方承担涨幅10%的部份,超出10%的部份由发包方补偿给承包方;当上述材料价钱下落幅度超过10%时,超出10%的部份由承包方退还给发包方。

具体计算如下:

钢材(含钢筋、钢铰线、钢板、大型钢构物)、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主要材料结算条款

(一)材料调增(减)价计算公式:

1、当b施>b投≥ b中且(b施- b投)/ b投≥10%时给予调增材料价:

    a = (b施-投)×(b中÷b投)×c×(1+税率)

二、当b施>b中>b投且(b施-b中)/ b中≥10%时给予调增材料价:

a = (b施-中)×c×(1+税率)

3、当b中>b施且(b投-b施) / b投≥10%且(b中-b施) / b施≥10%时给予调减材料价:

    a = (b中施)×c×(1+税率)             

其中:

a:

材料调增、减价值

b施:

建委发布的施工时昔时当季度对应的造价信息指导价钱

b投:

合同基准期建委发布的最新造价信息指导价钱,按下表规定选取

开标时间

当年1月29日~4月28日

当年4月29日~7月28日

当年7月29日~10月28日

当年10月29日~次年1月28日

适用指导价

上年四季度指导价

当年一季度指导价

当年二季度指导价

当年三季度指导价

b中:

中标的材料单价(有不同时取加权平均值)

c:

调价材料的数量(合同期内,钢材按施工时当季度已施工完成的,经监理、业主单位确认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计量的工程量;混凝土按施工时当季度已施工的、经监理工程师按经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计量的工程量;沥青混凝土按施工时当季度已施工的、经监理工程师按经审批合格的已完工的工程量;所有上述确认数量不得大于图纸和清单数量)

(二)材料调增、减价在结算价款中单独列项,不参与其它计费(除税费外)。

调价超过10%的部份,应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二、当材料涨、跌幅低于10%时,不考虑调增(减)价结算。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肯定价钱:

现文: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按照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计价。

条款号:

13.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现文:

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条款号:

13.5.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域建设工程常常利用材料综合价钱》计算,《广州地域建设工程常常利用材料综合价钱》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肯定计价方式。

现文:

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条款号:

13.5.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

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条款号:

13.5.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两边协商约定。

现文:

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抵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前肯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刻内抵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记录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现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抵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事前肯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刻内抵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记录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

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若是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址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四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价的10%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人民币)的10%,分两部份提交:

第一部份为现金保证金,金额为保证金的30%,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给建设管理单位;第二部份为银行保函,其金额为中标价的10%扣除现金保证金后剩余的部份。

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且无固按期限。

如发觉承包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日内,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往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35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从头招标。

条款号:

3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其他说明:

一、鉴于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情形在电子评标系统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形作作声明。

声明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的规定。

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投诉。

在招投标进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投诉情形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歹意投诉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置方式》等严肃处置,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概念

本招标文件利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同意并与其签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子签章。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数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记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数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运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置,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刻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以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取得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进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需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无论是不是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和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和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记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探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数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而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不同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两边均有约束力。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利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劳。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刻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概不得签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刻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54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和查看所有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记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记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答疑记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份。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阅读、下载招标答疑记要。

若招标答疑记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记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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