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方案范文模板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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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方案范文模板5篇
技能培训方案范文模板【5篇】
技能培训方案1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是对在职干部,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所进行的以提高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定向培训以及根据本岗位工作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各种适应性培训,是干部岗位培训的组成部分。
通过岗位专业培训,使计划生育干部达到本岗位的任职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凡是在各级政府部门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在职干部,都属于岗位专业培训的对象。
已经学完与岗位专业培训相同的课程,并取得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专业证书或单科结业证明的,经上一级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年内可以免修。
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科级)以上干部文化程度未达到中专或高中毕业的、乡(镇)计划生育干部未达到初中毕业的,须经文化补课,达到起点要求后,方可参加培训。
今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不录用和调入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凡新录用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岗位专业培训课程暂定为四门,即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管理、人口统计与计划、计划生育技术。
根据岗位职务的不同,培训应分层次进行。
科级以上干部专业课程面授时间不少于250学时;乡(镇)计划生育干部不少于220学时。
四、职责分工
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规划,宏观指导;各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总体规划;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实施对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处级干部)的培训;组织省(区、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的师资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县、乡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试点;检查、评估培训质量,汇总各地开展岗位专业培训的工作情况,并组织培训工作经验交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科级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对地(市)、县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进行指导、督促、培训师资和检查教学质量。
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
计划单列市的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请与所在省、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商确定。
五、教学基地与师资配备
岗位专业培训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现有的计划生育大、中专学校、干部培训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是开展岗位培训的教学基地。
要建立一支能承担岗位专业培训教学工作,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岗位专业培训师资资格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制定。
岗位专业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科培训或全科培训的方法。
要确保教学质量。
六、考核颁证
岗位专业培训考核的方法和标准,由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分级组织实施。
经考核合格后,按分级培训的原则,由计划生育部门颁发《岗位专业培训证书》。
《岗位专业培训证书》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岗位专业培训证书》是干部上岗、作用的条件之一。
七、加强对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提高对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途径。
要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参加培训。
(二)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将岗位培训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的考核项目之一。
要商请当地财政部门切实解决培训经费问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是规范化岗位培训的组成部分,要主动取得组织人事部门指导。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培训内容和要求,按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的要求进行。
岗位培训共修课的内容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干部任用、晋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向人事部门通报专业培训情况,并就岗位培训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计划生育部门的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并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技能培训方案2
为切实实施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促进农业增产、品质优化和农民增收,不断推动我县“三农”加快发展,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庐江县20_年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
二、培训任务
20_年,全县共实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192人,其中:
水稻专业1100人(万山镇400人、乐桥镇400人、泥河镇200人、同大镇100人);油菜专业92人(白山镇92人)。
三、培训对象、内容
结合今年全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全县共在12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对示范方内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方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内容将紧紧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四、补助标准
根据皖农科〔20_〕199号文件精神,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人均100元的标准执行(中央财政补助)。
五、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训机构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高产创建方建设情况认定培训机构,我县拟确定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县共1192人的培训任务。
(二)开展培训工作
1、制订培训计划。
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2、遴选培训师资。
培训机构要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师资。
3、编发培训教材。
培训机构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包括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每人一套。
4、建立培训档案。
培训机构应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
5、项目管理和验收。
要加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照阳光工程规定的培训台帐、资料档案、验收考核等管理要求执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好各行业的关系,逐级落实责任。
(二)强化信息公开。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将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技术服务。
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聘请在我省的全国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成员为首席专家;由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农业科、项目科,县农技推广中心推广股、土肥站,县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农机局等单位的技术骨干为成员。
同时,建立技术服务目标责任制,明确技术组每名成员的职责,采取包项目、包面积、包技术培训指导、包产量质量指标、包技术总结,并实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
(四)强化现场观摩。
在水稻、油菜关键管理时期和收割前,组织县镇农技人员、技术专家、示范农户、种稻(油)大户到粮油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现场观摩,总结创建经验,发挥示范片宣传、辐射和培训的作用。
(五)规范经费使用。
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
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_〕58号),明确资金开支内容和审核拨付程序。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审核拨付过程中应出具教学计划、教材讲义、《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和培训现场照片。
(六)加强监督检查。
县农委、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
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
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完善信息报送。
培训机构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8月份报送阶段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
技能培训方案3
一、目标任务
利用今冬明春农民工返乡和农闲的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百日农民工培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年全市劳务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统筹谋划、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总体要求,各县(区)要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下,劳动保障、劳务、扶贫、农牧、财政、教育、建设、科技、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培训前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
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让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有关培训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创新培训模式,保障资金投入。
要针对农民工特点和本地培训资源的实际,开展高、中、低多层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流动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保证培训规模。
在资金投入上,要切实落实省委发〔〕32号文件关于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同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要按照“各级政府决策政出一门、县区一级捆绑使用”的原则进行整合,统一实施,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
4、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实效。
一是做到培训与项目建设相结合。
围绕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展泥瓦工、木工、电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等科目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实现就地就近转移。
二是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
加强与全国各地特别是深圳市的劳务合作,考察就业市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保安、家政、电子、服装加工、计算机应用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工种技能培训。
三是做到培训与扶持创业相结合。
在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力争培养一批小老板,扶持一批创业企业,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
四是做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愿望,精心筛选一批实力雄厚、工资福利高、社会信誉好的用工单位,通过媒体播放用工信息和印制张贴招工信息等方式,为外出务工者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同时,要加强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鉴定率。
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按照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和培训基地,从师资、学时、教材、实训等方面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