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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餐饮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XX]109号)精神,我县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二个示范,加强三项监管,提升四种能力”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积极开展以6个100%为目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来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创造安全餐饮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构建幸福渠县做出了贡献。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副县长吕芸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毛德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苏伟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

  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渠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对基层整治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对执法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

在摸清餐饮单位的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结合“”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幅,展示宣传展板12幅次、宣传简报6期。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

共举办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932余人次。

  三是建立与新闻媒体协调机制,在渠县电视台采取标语滚动播放、跟踪报道形式,及时报道各类重大专项整治活动,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声有色,扩大了社会认知度。

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了广大业主的食品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了行业自律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

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

同时,积极探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许可标准和监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改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

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指派帮扶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确定重点地段、重点单位,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共出动车辆138台次、人员899人次,监督户数787户次。

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证制度,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制度普及达到了100%;对所有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加工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

共出动车辆138台次、人员899人次,监督户数787户次,责令整改257家,取缔3家,实施行政处罚24家,其中警告21家,取缔3家,罚款3家,共计罚款7000元。

  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食盐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联合教育部门专门召开了学校食堂负责人培训会,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操作要求进行了宣讲。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56条,限期改正24家次,行政处罚1家。

四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假日和“两会”、县党代会、“达州市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工作现场会”“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食用到安全的肉类食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精神,我局自20XX年1月开始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

  验收。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199人次,出动车辆46台次,检查重点单位213家次。

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保障了餐饮服务环节肉类食品安全。

  六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决定自3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的原则,共分动员部署自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的防止了“地沟油”重新回到餐桌上。

  七是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

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了多次专门的培训,要求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有专人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验收及登记,让他们懂得如何索证验收货物,同时,我局制作了1套餐饮服务进货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本,统一印制发放到餐饮经营单位。

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

  篇二:

  县卫生局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XX】50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35号)精神,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一项中心任务。

局领导班子痛下决心,本着抓实、抓透、抓好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和保健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打好这场维护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战役,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卓见成效。

  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餐饮服务单位目前现状

  目前,##县县城驻地餐饮单位221家、农村餐饮单位170家已基本达到整治目标。

完成的目标是:

县城以上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为100%,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持有率达到98%以上。

卫生条件符合率达90%以上;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并建立台帐;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在全县发证的餐饮单位全部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全县餐饮单位及食堂使用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县餐饮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卫生监督科长及有关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

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了整治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

县卫生局、县卫生防疫站也分别印发了《关于对餐饮业安全整治工作实行分组包干责任制的通知》,与各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签订了《餐饮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书》,对整治的目标、重点、工作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将

  目标任务、监管范围分片包干,落实到每一名卫生监督员。

专门召开了由各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防疫组长、防疫站全体监督员及县城区餐饮单位负责人共计200人参加的"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重点。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县卫生局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21次。

我们紧紧围绕"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的主题,又专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

通过宣传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了群众的科学消费知识,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调动了他们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公众、媒体、监督部门共同参与的局面。

  2明确餐饮经营单位责任。

县卫生局与县城区26家承办各类喜宴的餐饮单位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以此明确各餐饮单位承办宴会活动的食品安全责任。

在此基础上,还和学校食堂、大型集体供餐单位签订严格的责任书,要求这些单位订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同时,对每一个餐饮经营单位,每一个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都将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将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固定下来、公示出来,以此健全和完善餐饮业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自8月份以来,全县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52人次,车辆90余台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和保健品经营单位200余户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00余人。

全面整治无证经营,监督覆盖率达100%。

整治重点区域12个。

在检查中,发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65家,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的216人,加工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条件者72户。

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28家,责令停止生产经营4家,责令限期改正31家,给予警告12家。

没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原料200余公斤,案值1万元。

没收食品加工工具、容器及相关物品一宗。

  (三)重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

  1、采取逐家逐户拉网式检查整治。

重点对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

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理清了餐饮单位的基础数量、卫生状况、许可及上岗持证等情况;严格落实分片包点责任制,集中力量对县城区及乡镇等所属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集中的重点区域和公路沿线所有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采取县乡联动、县乡对接方式,对全县中小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无证加工经营食品、生产经营项目超出许可范围、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以及经营掺杂使假、"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着手,严把食品卫生

  许可关,突出抓好餐饮单位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餐饮单位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和一般卫生状况六个关键环节,强化监管,对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限期整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保证餐饮业专项整治达到4个100%的工作目标。

  2、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的建立是我局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落实食品索证的具体要求,要求各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

定点向供货方采购食品的,应签订有确保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条款的采供协议书,索取供货方的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复印件。

向供货方批量采购的,同时索取生产企业食品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对所用原料均为少量购买的小型餐馆,应建立原料进货台帐。

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并下发了《##县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300本,从食品原料的品名、规格、产地、生产厂名、日期、保质期、采购数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同时、对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及建帐内容均做了格式化的规定,便于餐饮单位的实际操作。

并不定期对各餐饮单位索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91户餐饮单位都制订了《餐饮业索证索票制度》和《餐饮业采购台账登记制度》,建立了餐饮业采购台账。

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针对我县餐饮业的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对每个餐饮经营单位下发了《做好餐饮消费安全告知书》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对照通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强化卫生管理措施。

一是要求经营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机构健全。

建立食品卫生监督档案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是要求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做到"三证"齐备有效。

在"三证"齐全的基础上,卫生知识和法制观念逐年加强。

  3、我局根据卫生部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确定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整治小型餐饮业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以预防食物中毒,控制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卫生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针对我县学校及其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并按照食品卫生量化管理标准,对各小学、幼儿园校食堂硬件设施投入及自身卫生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要求各校按标准自查。

我局逐门逐户的到每个小学、幼儿园发文件,现场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增大投入,增加卫生设施,改善卫生条件,使学校食堂达到卫生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

  全,防止了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组织全局监督人员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辖区内校园及其周边饮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饮食摊点35户次。

  4、我局设立了24小时食品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随时做到“有投必应”。

以安全保管理。

做到“五建”,即“建立食物中毒监测预报制度,明确各医疗机构接诊疑似食物中毒病例、食品经营单位接到疑似食物中毒投诉必须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建立节日和重大活动保障机制,春节、元旦和中秋,旅游黄金周和重大活动期间都制定保障预案,进行专项检查。

建立中大型宴会申报制度,经营单位承办10桌以上的宴请必须向卫生局申报备案。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和中大型宴会必须进行食品留样。

建立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了应急培训和演练。

  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情况

  

(一)保健食品市场现状

  目前我县保健食品市场也仍存在一定问题,如有的保健食品产品标签、说明书与广告宣传材料夸大宣传;有的销售未经审批的宣传功能疗效的食品;还有少数经销商采购保健食品未按规定索证。

  

(二)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此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市场主要是超市和药品经营店。

  2、整治的重点品种主要包括:

(1)伪造批准文号或为取得批准文号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

(2)夸大或虚假宣传具有抗疲劳、减肥、美容、促进生长发育等特定功能食品,以及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的产品。

  (3)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标志、商标、装潢的产品。

(4)擅自添加药食同源原料名单以外,并已列入药典的动植物原料的普通食品。

(5)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

  (三)重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

  这次整治工作检查保健食品专营店5家、药房10家、食品超市3家,逐一进行检查,核对产名、产址、批准文号等,没有发现有夸大疗效和功能的行为,但是有些经销单位没有建立采购索证制度,不能当场向卫生监督员提供检验报告单。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2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取缔无证经营户2家,责令停止经营1家。

检查中,我们要求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并建立食品购销台帐,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检验报告单等资料。

  ##县卫生局

  篇三: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草庙子医院食品安全科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整顿的通知》(威食安办发(20XX)1号)的精神,结合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对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及小餐饮等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目前现状

  截止目前,草庙子镇驻地有小餐饮单位29家;餐饮经营单位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19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10家。

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9家;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6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3家;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学校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建立消毒制度,并建立餐具消毒记录。

  

(二)重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

  1、采取逐家逐户拉网式检查整治。

重点对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对全镇餐饮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理清了餐饮单位的基础数量、卫生状况、许可及上岗持证等情况;集中力量对镇属的小餐饮店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填写了《餐饮服务业日常监管情况表》29份;对无证

  经营的餐饮单位、设施不规范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116份;共填写《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监督检查表》9份。

  2、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及消毒制度的建立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材料时,要向供应方索取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在采购鲜(冻)畜禽肉类时,应当索取禽畜产品检疫证明;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

对所有餐饮单位要求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从食品原料的品名、规格、产地、生产厂名、日期、保质期、采购数量等方面对餐饮单位进行规范和要求,并要求餐饮单位认真做好记录;对所有餐饮单位要求建立餐具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要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要求餐饮单位从消毒日期、餐具名称、数量、消毒方式、消毒时间、负责人等方面做好每次消毒登记记录。

  威海市草庙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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