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研报告专题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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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研报告专题15篇
市场调研报告专题15篇
第一篇:
市场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资市场情况,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市供销社于二0一三年三月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场供应货源充足。
今年,全市全年化肥总需求量120884吨,可供应总量121971吨。
其中:
氮肥需求量56095吨,可供应量60360吨;磷肥需求量22592,可供应量28004.2;钾肥需求量9868,可供应量12202.2;复合肥需求量22329,可供应量21405。
全市市场化肥可供应货源充足。
(二)农资质量整体较好,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在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农委、质监、科技、供销社等部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联合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在销售旺季进行抽样检测,不断增加抽样的覆盖率;二是要求零售商做好进货、销售台账,从正规渠道进货,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保证产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三)农资经营网络日趋完善,群众购肥方便。
近年来,供销社积极推动“新网工程”建设,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得到较快发展。
目前,全市运行中的农资配送中心5个,连锁经营店234个,75%以上的村有农资店或加盟的农资连锁经营店,各配送中心和部分经营店配备了送肥下乡专用车辆,送肥进村,农民购肥方便。
(四)经营主体较多,供销社优势突出。
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逐步被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
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网点619家,其中供销社网点292家,农业“三站”网点37家,个体工商户290家。
龙头企业主要是供销社系统的辉隆集团分公司、东升农资有限公司、东农农资有限公司等;供销社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占市场份51.4%,其中化肥经营市场份额达到65.1%,超出全市市场份额的一半以
(五)价格波动幅度不大,总体平稳。
进入2013年春季,农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常理性,价格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合理引导了市场;商家在采购中也没有盲目跟风,避免尿素价格出现虚高。
市场在有需求拉动时价格平稳上涨,预计在用肥结束后,价格才出现回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供大于求,农资市场完全进入买方市场。
由于农资生产行业管理缺乏前瞻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化,使得农资产业进入极为容易,再加之改革开放初期农资行业有着较高利润空间,大量行业外资本流入,从而使得农资生产企业数量剧增,形成产大于需。
(二)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管理仍较薄弱。
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
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00多家,分布面广而散,市场管理难度大,一些过期、无效农资产品或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质产品,常常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三)竞争激烈,市场监管难度大。
农资经营是投资大,利润小的行业。
生产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大量赊货,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商商之间的竞争使得产品价格一降再降,经销商已无利可言,于是反过来又向生产厂家索要利润,迫使厂家再次降价,从而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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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农资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深化改革的大局。
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红盾护农”行动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
我局对从去年开始至今,对农资市场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
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
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
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
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
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
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秩序混乱,准入制度形同虚设。
据对我县一些农资销售单位的调查统计,他们中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占30%左右,有近30%无经营资质,存在大量的”挂靠”、”假集体”现象,经营资质严重不规范。
甚至有少数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各种农药、种子、肥料等,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村干部、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摊派销售;还有一些化肥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在乡镇进行垄断经营;超范围销售情况也存在,一些农村集镇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经许可也在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4.农资经营布局“散”。
由于农村存在着自然村落和农村地域广博,无论交通是否便利,农资经营户都会在各个村落中存在。
这样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其布局也不尽合理,又无相关证照。
给行政执法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5.法律法规的滞后,门槛较高,导致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多。
《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我县乡镇供销社已改制完毕、在乡镇基本上没网点,而农业“三站”基本上是瘫痪状态,农民又需要农药,怎么办?
只有个体户才行,而个体户要经营农药要么挂靠、要么无照经营,因此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1.要严格涉农经营的市场准入。
尤其是经营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等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2.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
指导和督促农村市场经营者在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础上推行农资“一单通”。
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
对涉嫌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企业,也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并追究其违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加强对农药的管理。
在农药市场管理中,工商部门负责农药经营的注册登记(即颁发营业执照)、假农药、劣质农药、虚假农药广告的查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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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红酒市场健康发展调研报告
红酒市场的盛行,导致国内市场每年对红酒的需求增量达到30%,正值市场需求旺盛之际,假“拉菲”横行、用分装酒假冒原瓶酒等新闻消费迅速占领各大媒体,引发广泛关注。
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大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红酒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而消费者认知能力较弱,多数人只认酒标不认酒品的现象,导致不少消费者花大价钱,购买的确实劣质红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严重扰乱红酒市场健康发展。
对此,工商部门应对此加以重视,并立足职能,采取行之有效方法加强监管。
一、红酒市场乱象存在的原因
一是受经济利益驱使。
据来自英国佳士得的统计显示:
红酒投资30年的回报率为37.69倍,是中国古典字画、陶瓷汇报率的16倍,是投资黄金回报率的1.68倍;据伦敦国际红酒交易所资料显示,名酒50指数仅2010年就上涨57%。
正是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方面红酒销售商囤积红酒已获得高额汇报;另一方面因市场上销售的红酒不足以满足消费需求,部分销售商就直接玩起‘分装酒冒充原瓶酒’或者直接销售‘假冒红酒’的把戏,来坑害消费者。
二是消费者认知不清。
在国内,红酒消费者关心的是酒标而不是关心酒品和酒庄的文化底蕴,更多看重的是品牌,以价格来太高自己的身份,不少消费者或是听说有“拉菲”这个品牌,而不知道酒是依据年份、产量以及酒庄底蕴来定价的;或是消费者到酒店,直接要最贵的红酒,然后‘一口一杯’,以此来标榜自己有身份。
三是存在监管盲区。
根据《省酒类管理条例》规定,一方面,酒类市场的执法部门有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税务等部门,但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工商部门的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职能已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然后,根据酒类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又归工商部门管理,从而容易导致在市场监管中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另一方面,根据《条例》规定:
“同一行为谁先立案谁查处,不得重复处罚”的规定,工商部门对红酒市场监管出现:
发现违法行为,但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部门处理。
二、红酒市场乱象存在的问题
(一)、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一方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严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那么‘用分装酒假冒原瓶酒’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因为市场需求量大,部分红酒商家在投资渠道不通透、产业链条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回扣、返点以及配额的方式争夺市场,导致行业无序竞争,红酒价格虚高,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二)、诚信市场受到挑战。
由于越来越多的资本和机构融入红酒市场,为了使收益达到最大化,出现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假冒代理行为,红酒商家冒用知名红酒商标(品牌),以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使消费者误以为是该商标(品牌)经营者,以及“专卖(专营)店”销售假冒伪劣酒,欺诈消费者;二是出现傍名牌行为,在进口红酒市场,“拉斐”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品牌。
仅“lafite”,就发现有“大拉菲”、“拉菲正牌”、“拉菲副牌”、“拉菲传奇”等上百个品牌;三是出现注册空壳企业炮制“假名牌企业”。
部分商家花少量钱到国外注册一个洋品牌,过包装、虚假宣传等行为,号称是产自国外的百年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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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菜市场收费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
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新形势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社区菜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重要作用。
为掌握我县菜市场有关收费情况,进一步加快推进菜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市物价局的安排,我局对县第一、二农贸市场和镇农贸市场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菜市场摊位费租赁收费情况
(一)县第一、二农贸市场。
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投资总金额240万元,固定摊位102个,出租率100%,摊位租赁费每摊位每月120-160元,市场垃圾清扫运费40元/摊.月,水电费30元/摊.月,自产自销市场卫生费1元/天.担,年收取管理费38万元。
2008年停收“工商两费”后县财政每年补助85万元。
(二)镇农贸市场。
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投资总额520万元。
有固定摊位113个,出租率为70%,摊位租赁费80-120元/摊.月,市场垃圾清扫费10元/月,水电费10元/月,年收取管理费3.8万元,2008年停收“工商两费”后县财政每年补助2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
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设计没有防绳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2、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3、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
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区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
但目前我县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尤其是城区几大农贸市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市场老化、破损严重,市场基础设施简陋,服务功能落后,经营环境不优,营销方式粗放,商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这样不仅造成市场经营被动,高耗低效,削弱了其应有功能,而且严重制约了城市品味的提高。
由于市场建设水平不高,服务还不到位,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稍高,导致承租人意见较大,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没有全部出租出去,影响了市场的发展。
4、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
我县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责,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
市场管理部门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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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市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一、市基本概况
市位于省东北沿海,面积1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4公里,水陆交通便捷,沈海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温福铁路、将动工建设的宁武高速公路、规划中的福泰高速公路和宁衢铁路交叉贯全境,构成铁路、公路立体交通体系,并将成为沿海通向内陆省份的重要通道。
产业特色明显,工业形成了以三个主导产业,即电机电器、船舶修造和以茶叶加工为主食品加工业,电力、冶金铸造、建材、医药化工和包装印刷为特色的地方工业体系,2009年生产总值147.39亿元,增长12.6%,跃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第三位;工业总产值248.88亿元,增长11.3%,省2009年县市国内生产总值前20名+人均GDP市位于省内第十二位。
二、市房地产行业前景
政府发展思路:
按照“强化中心社区,建设小城镇集群”的发展思路,“十五”期间,以建设中心市区为主体,中心集镇为骨干,加快了南部“金三角”城镇群的建设和以国道104线、省道小浦线、枫湖路为轴线的城镇带发展。
初步建立起了有利于增强城市整体服务功能、有利于生产生活、城市市容美观、市政设施较完善的中心城区和布局合理、交通便捷、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小城镇群。
通过中心城区和小城镇群的功能互动和优势互补,为建成城市化水平较高、辐射能力较强、规模较大,集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港口工业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
市人口60多万,城区20多万人口,人口占宁德市的1/5左右,GDP占宁德市的1/4左右,工业总量占宁德市的1/3左右,是宁德市的经济中心城市和闽东工业重镇。
庞大的人口基数本身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居住消费、投资的市场。
201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五点:
是建管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得到改观。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化水平达47.2%,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完成富春溪两岸、坂中片区、南湖旧城片区、赛岐镇区、甘棠镇区控制性详规以及溪尾镇、溪柄镇、晓阳镇总体规划编制。
该点突出表现了市为促进海西建设打造文明城市的合理规划,从中领悟到市合理规划中加快了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在这人口密集居住的城市,房产做为可增值性固定资产的投资及有效的利用、合理的市场资本运作,促进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市政府“十一五”规划草案中加快城市建设争取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面积达18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达31万人。
三、市房地产行业市场调查
1、房贷市场余额: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的迅速发展,08年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年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10年1-5月份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随着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危机的远去,经济的快速回升,从以上数字可体现出房贷市场的活跃性。
部分已经抵押按揭于各大银行的房产,随着房价的上升,资本的市场最大化合理利用,均可能提前还贷以该司100%抵押担保的形式有效的、最大程度的利用固定资产。
2、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
市以三个主导产业,即电机电器、船舶修造和以茶叶加工为主食品加工业为主要经济产业。
随着三大产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家的有效资本运作,08年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年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10年1-5月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该部分抵押贷款附于个人经营性贷款当中审批过程烦琐、手续复杂等问题,现可用于该司做为100%抵押担保贷款,使其资产最大化合理利用,企业得到充足的流动资金。
3、担保行业状况
市现有工商注册备案在册担保公司20多家,如:
恒实担保、诚信担保、信合担保、恒顺担保等,此20多家担保公司现担保对象全部以企业及企业法人经营性贷款进行扶持,截止2010年5月的担保额余额为亿元,在宁德地区该司所经营的以房产抵押为前提,100%对其抵押物抵押担保的担保模式为闽东地区首家担保公司,在我市现有的担保背景条件下该司以“谨慎操作、严防风险、确保目标、有序扩展”为方针,以“积极探索、稳健经营”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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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市场中介组织调研报告
一、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市场中介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是一个崭新的行业,其发展程度必然要经历逐步完善的过程。
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中介组织逐步兴起,据调查统计,截至2012年底,注册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有85户,范围涵盖代理、咨询、监理、行业协会等多个领域,市场中介组织在改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㈠市场中介组织逐渐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载体。
由于中介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独特地位,政府可以将具体的执行性、操作性、技术性职能授权或委托给中介组织。
如审计部门每年要承担大量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业务,任务重而力量不足,如果有会计师事务所,就可以将具体的事务性的审计职能进行委托。
又如,县城正在进行搬迁重建,有大量的市政建设项目,住建部门有工程监管职能,但是项目较多、工作量很大,工程监理职能就可以委托给第三方中介组织行使。
其次,中介组织使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有序,成为政府管理企业的有效手段。
如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每年都要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年检年审,对企业的继续经营资格、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企业账户进行审查,这些都可以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他们通过出具审计报告,为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㈡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着一部分社会事务性的职责,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介组织的宗旨是面向社会,面向各个行业,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我县中介组织服务范围不断扩大,项目逐渐增多。
如我县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活跃市场流通、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㈢市场中介组织成为维护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法律保证。
一些中介组织围绕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着眼于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要。
如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公民、法人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服务和援助,“有事找律师”正日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我县现有2家律师事务所。
二、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场中介组织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县市场中介组织起步较晚,主体偏少,发展较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行业分布不广,市场化程度不高,体制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
㈠基础不牢,发展不平衡。
机构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不高。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新兴的行业越来越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相应地对中介组织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专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
我县市场中介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从地域来看,除县城有市场中介组织外,乡镇基层基本没有,从行业来看,热门行业的中介组织较多,行业覆盖面较窄,一些传统行业中介组织发展初具规模,但新兴行业非常弱小甚至一片空白。
㈡监管不力,制度不健全。
由于市场中介组织起步晚、时间短,在体制机制上还不够完善,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既没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也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和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
加上市场中介组织的类别较多,业务差异性大,又不能采取固定的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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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消费品市场增长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有限上企业21户,其中:
大个体18户,占限上企业总数的85.7%,个体商贸企业点全县商贸流通业的绝对多数,因此,推进“个转企”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今年以来,我局提请县政府出台促进“个转企”的优惠政策,目前正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目前,全县没有具备条件集中收银的商场、市场。
二、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消费品市场建设不断加快。
我县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完善商贸流通市场、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建设,全县社会购买力不断增强,消费品市场发展良好,1-3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23.9万元,同比增长15.9%。
占年计划的24.7%,限上2296.7万元,同比增长1.5%,限下2427.2万元,同比增长8.3%,统计数据表明,我县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
(二)住宿和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同步增长。
今年1至3月全县批发零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3244.6万元,同比增长15.4%;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479.3万元,同比增长21.9%。
(三)城镇市场消费快于农村市场。
随着城镇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特别是经济宽裕人群,购买名牌的能力和意识不断增强。
今年1-3月全县城镇累计实现零售额3838.1万元,同比增长15.5%,家用电器、汽车、品牌服饰消费等有效的提高了城镇居民生活品质,乡村实现累计零售额885.8万元,同比增长17.4%。
以前的一些“旧家电”和价格低廉的服装日常用品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家庭需要,家用电器、摩托车、汽车等以前令农民望尘莫及的一些大宗商品已被多数农民所接受进入寻常百姓家,农村集市贸易呈现销售两旺的态势。
但农村市场的消费总量还是远不及城镇市场,农村市场依然有很大的消费潜力有待挖掘。
三、消费品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今年国际国内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宏观经济变数增加,物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从而影响我县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甚至抑制了居民消费。
特别是我县餐饮业消费在去年的基础上下滑了20%左右,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款消费的政策收到明显成效,餐饮业下滑,但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住宿业增长较快。
居民消费减少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家电下乡政策的退出,后续政策推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力度不大,随着政府消费支出减少,通胀压力加大、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等诸多影响,消费增长乏力。
(二)由于我县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