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础知识第三章复习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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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础知识第三章复习大纲

第三章 债 券

  

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

  

  一、债券的定义和特征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上规定资金借贷的权责关系主要有三点:

1.所借贷货币的数额;

2.借款时间;

3.在借贷时间内应有的补偿或代价是多少(即债券的利息)。

债券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

1.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

2.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

3.发行人需要在一定时期付息还本;

4.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债券的基本性质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首先,债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价值。

它有一定的面值,是债券投资人投入资金的量化代表。

其次,债券与其代表的权利联系在一起。

拥有债券就拥有债券所代表的权利。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拥有债券的人士债权人,债权人是公司外部利益的相关者。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4个)

  1.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

债券的票面价值中,首先要标明币种,其次要确定票面的金额。

票面金额定得较小,有利于小额投资者,购买持有者分布面广,但债券本身的印刷及发行工作量大,费用可能较高;

票面金额定得较大,有利于少数大额投资者认购,且印刷费用等也会相应减少,但使小额投资者无法参与。

  2.债券的到期期限。

债券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改选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间。

  决定偿还期限的主要因素:

资金使用方向、市场利率变化、债券变现能力。

4.债券的票面利率:

也称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

债券利率有多种形式:

单利、复利、贴现率

  影响票面利率的因素:

  第一,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

  第二,筹资者的资信。

  第三,债券期限长短。

  4.债券发行者名称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

(三)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曾有国家发行过无期公债或永久性公债。

这种公债无固定偿还期。

持券者不能要求政府清偿,只能按期取息。

2.流动性。

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稳定。

一般,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债券同时也较为安全。

债券投资不能收回的两种情况:

第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偿还本金。

第二,流通市场风险,即债券在市场上转让时因价格下跌而承受损失。

4.收益性。

债券的投资报酬。

在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种是利息收入,即债权人在持有债券期间按约定的条件分期、分次取得或者到期一次取得利息;

二是资本损益,即债权人到期收回的本金与买入债券或中途卖出债券与买入债券之间的价差收入。

三是再投资收益。

即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再投资收益主要受市场收益率变化的影响。

  

二、债券的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

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国债,其主要用途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

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

2.金融债券。

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它们发行债券的目的的主要有:

筹资用于某种特殊用途;改变本身的资产负债结构。

3.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是股份制公司,有些国家也允许非股份制公司发行债券。

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营需要。

(二)按计息与付息方式分类:

贴现债券、附息债券、息票累积债券

 1.贴现债券。

也称贴水债券,是指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间的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了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息的债券。

2.附息债券。

债券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

按照计息方式的不同,这类债券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有些付息债券可以根据合约条款推迟支付定期利率,故称为缓息债券。

3.息票累积债券:

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还本付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三)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

一般意义上的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

在标准格式的债券券面上,一般印有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

无记名国债属于实物债券。

它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券、面值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2.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我国1994年发行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

通过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国债服务机构发行。

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如需提前支取现金,要到原购买网点兑取,并按兑付本金2%%收取手续费。

3.记账式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债券,利用证券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

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高。

发行时间短,发行效率高,加以手续简便,成本低,交易安全。

我国1994年发行记账式国债。

(四)按募集方式分类:

1.公募债券:

指想不特定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

发行量大,持有人数多,可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流动性好。

2.私募债券:

向特定投资人(通常为特定投资机构)发行的债券。

(五)按担保性质分类

1.有担保债券:

以抵押财产作为担保发行的债券。

抵押债券:

以不动产(房屋、土地)为担保,又称不动产抵押债券。

质押债券:

以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通常以股票、债券或其他债券为担保,发行人主要是控股公司。

保证债券:

以第三人作为担保。

担保人一般是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是政府、信誉良好的银行以及举债公司的母公司。

一般公司债券大多为担保债券。

2.无担保债券:

也称为“信用债券”,仅凭发行人的信用,不提供任何抵押品或担保人。

国债、金融债券、信用良好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大多为此类。

三、债券与股票的比较

(一)相同点

1.两者都属于有价证券。

虚拟资本。

本身无价值又都是真是资本的代表。

都能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流通转让。

是各国证券市场上两大支柱类交易产品。

2.两者都是筹措资金的手段。

3.两者的收益率相互影响。

(二)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股票

债券

权利不同

所有权凭证

债券凭证

目的不同

发行股票则是股份公司创立和增加资本的需要,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

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它属于公司的负债,不是资本金。

期限不同

无期证券,永久证券

有一定的偿还期,有期证券

收益不同

股息红利不固定

有规定的票面利率,可获得固定利息

风险不同

风险较大

风险较小

 

第二节 政府债券

一、政府债券概述

(一)定义

是指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

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为地方政府债券,两者合称为公债。

(二)政府债券的性质:

第一,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

第二,从功能上看,最初仅仅是政府弥补赤字的手段,现在已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共事业开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逐渐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三)政府债券的特征

1.安全性高。

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2.流通性强。

一二级市场、场内场外市场都比较发达。

3.收益稳定。

政府债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其信用度最高,风险最小,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

4.免税待遇。

  

二、中央政府债券:

国家债券,国债

是政府债券市场上最主要的融资和投资工具。

(一)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分类。

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指偿还期限为1年或1年以内的,常见形式是国库券,它是由政府发行用于弥补临时收支差额的一种债券。

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或10年以下的国债,政府发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用于临时周转。

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

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2.按资金用途分类

根据举借债务对筹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规定,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

弥补赤字的手段有多种,除了举借国债外,还有增加税收、向中央银行借款、动用历年结余等。

建设国债:

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大型基础性项目和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国债。

战争国债是指政府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

特种国债:

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

3.按流通与否分类。

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

以个人为发行对象的非流通国债,一般以吸收个人的小额储蓄资金为主,有时也称为储蓄债券。

4.按发行本位分类。

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计价单位而发行的国债。

(注意与实物债券的区别。

实物债券是有实物票券的债券,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相对应,如记账式债券)

货币国债:

是指以某种货币为计价单位而发行的国债。

5.按付息方式分类:

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式国债。

附息式国债是指债券发行时明确规定,对持有人通常每半年或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

贴现式国债就比对着贴水债券来理解。

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含一年)的短期国债为贴现式国债,1年以上的国债为附息式国债。

  

(二)我国的国债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发行过两种国债。

一种是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另一种是1954—1958年发行了5次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我国停止发行国债。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国债品种:

1.普通国债。

(1)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分为:

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及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又称为跨市场发行)三种情况。

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交易所市场发行和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要面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

记账式国债的特点是:

①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②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③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④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⑤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凭证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

是我国重要的国债品种。

(3)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②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③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④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⑤鼓励持有到期;⑥手续简化;⑦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都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级别最高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作保证,而且免缴利息税。

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须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购买。

第二,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采取二级托管体系。

第三,付息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付息方式比较多样。

第四,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须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五,发行对象不同。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部分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于个人,机构不允许购买或者持有。

第六,承办机构不同。

储蓄国债(电子式)与记账式国债都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但具有下列不同之处:

第一,发行对象不同。

记账式国债机构和个人都可以购买,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个人。

第二,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

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利率是由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利率是财政部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的。

第三,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

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可以从二级市场上购买,需要资金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卖出;储蓄国债(电子式)只能在发行期认购,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兑取。

第四,到期前变现收益预知程度不同。

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到期前市场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

而储蓄国债(电子式)在发行时就对提前兑取条件作出规定,也就是说,投资者提前兑取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可以预知的,而且本金不会低于购买面值(因提前兑付带来的手续费除外),不承担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价格风险。

  我国目前普通国债的发行总体情况大致是:

  一是规模越来越大。

  二是期限趋于多样化。

  三是发行方式趋于市场化。

1991年之前主要采用行政摊派的发行方式;从1991年开始引入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从1996年开始引入招标发行方式。

  四是市场创新日新月异。

 

 

三、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债券、地方公债、市政债券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三)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

1995年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券,即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四.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和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汇金债券

政府机构债券——2011年铁道部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

一、金融债券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

所谓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欧美国家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

我国和日本将他们定义为金融债券,以突出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发行主体的地位。

(二)我国的金融债券

我国金融债券发行始于北洋政府时期。

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资公司在日本的东京证券市场发行了外国金融债券。

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为我国国内发行金融债券的开端。

1993年,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在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这是我国首次发行境内外币金融债券。

1.政策性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政策性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

政策性银行包括: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其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仅次于财政部的第二发行主体。

 2007年6月境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2.商业银行债券。

普通商业银行像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的金融债券。

(1)商业银行普通债权:

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债券。

(2)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存款支付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次级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可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承销可采用包销、代销和招标承销等方式。

(3).混合资本债券。

混合资本债券是一种混合资本工具,兼具了股本性质和债务性质,比普通股票和债券更加复杂。

我国的混合资本债券是指商业银行为补充附属资本发行的、清偿顺序位于股权资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可赎回的债券。

按《巴塞尔协议》规定,我国的混合资本债券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

10年后有一次赎回权,不行权的话可适当提高利率。

第二,混合资本债券到期前,如果发行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第三,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第四,混合资本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或支付该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混合资本债券之前的债务,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4).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

2011年11月,首单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获准发行。

3.证券公司债券和债务。

(1)证券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也可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2)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3)证券公司次级债务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

次级债务分为长期次级债务和短期次级债务。

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

长期次级债务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5年、4年、3年、2年、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20%比例计入净资本。

借入期限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次级债务为短期次级债。

不计入净资本,仅可在公司开展有关特定业务时按规定和要求扣减风险资本准备。

4.保险公司次级债务。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保险公司次级债向境内和境外法人募集。

5.财务公司债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007年7月,中国银监会允许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债券可以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可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并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

6.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金融债券

200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公告,对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债券进行规范。

7.资产支持债券

资产支持债券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起的,以该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

8.中央银行票据

出于惯例,一般不将中央银行票据列在金融债券之列。

但中央银行票据本质上属于特殊的金融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票,是央行为调节基础货币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票据,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日常操作工具,期限在3个月~3年。

二、公司债券

(一)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属于债券体系中的重要品种,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公司债券的类型

 1.信用公司债券。

信用公司债券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一般来说,政府债券无须提供担保,安全性最高。

金融债券大多数也可免除担保,本身就具有较高的信用。

公司债券不同,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

但少数大公司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发行信用公司债券。

信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实际上是将公司信誉作为担保。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可要求信用公司债券附有某些限制性条款,如公司债券不得随意增加、债券未清偿之前股东的分红要有限制等。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用作抵押的财产价值不一定与发生的债务额相等,当某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可以分作若干次抵押,这样就有第一抵押债券、第二抵押债券等之分。

在处理抵押品偿债时,要按顺序依次偿还优先一级的抵押债券。

3.保证公司债券。

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担保人是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称第三者),如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等。

一般来说,投资者比较愿意购买保证公司债券。

4.收益公司债券。

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它与一般债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时债权排列顺序先于股票。

但另一方面,又与一般债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时才支付,即发行公司的利润扣除各项固定支出后的余额用作债券利息的来源。

如果余额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补发。

所有应付利息付清后,公司才可对股东分红。

5.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这种债券附加转换选择权,在转换前是公司债券形式,转换后相当于增发了股票。

所以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

在转股前,与一般债券一样,可以定期得到利息收入。

行使了转股权之后,债券形式随即消失。

6.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

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发行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预先规定的条件主要是指股票的购买价格、认购比例和认购期间。

按照认股权和债券本身能否分开来划分:

一种是可分离型,即债券与认股权可以分开,可独立转让,即可分离交易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

另一种是非分离型,即不能把认股权从债券上分离,认股权不能成为独立买卖的对象。

按照行使认股权的方式:

现金汇入型和抵缴型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是指公司债券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起到一次发行、二次融资的作用。

认购债券时缴纳一次资金,行权购入股票时再次缴纳认购资金。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认购权之后,债券形态依然存在;而后者在行使转换权之后,债券形态随即消失。

7.可交换债券

发行主体:

上市公司大股东或主要股东

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相同之处是发行要素与可转换债券相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限等;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价值相关,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第二,适用的法规不同,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债券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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