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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QB/SJ

汝州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JS-010-2009

 

设备管理制度

 

2009-12-1发布2009-12-1实施汝州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

1.0前言

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确保完成生产计划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因此,为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率,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管理的原则是:

用适当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完好率,以保证生产持续不间断地进行。

2.0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轨枕生产及配套附属设施的设备管理与维护。

3.0设备的分类

公司全部设备按照用途分为六大类,即:

1、轨枕生产设备2、机械加工设备3、起重运输设备4、办公设备5、试验类设备6、其它设备。

4.0管理分工

4.1生产副总主管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4.2技术部负责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制定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

4.3行政部负责,技术部配合,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设备的操作水平和修理水平。

4.4岔枕车间负责岔枕生产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维修。

4.5综合车间负责设备的安装、大修、更新改造和岔枕车间以外的设备维修、保养。

5.0管理职责

5.1技术部的管理责任

5.1.1技术部要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并明确划分每台设备的管理责任部门;

5.1.2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标准或精度要求必须达到,并根据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和评定,做到对主要设备状态心中有数;

5.1.3主要生产设备必须资料齐全,并备有适量易损件,以保证生产不间断进行;

5.1.4通过生产部向综合车间下达设备大修、安装或更新改造计划以及备件加工计划。

5.2轨枕车间的设备管理责任

5.2.1轨枕生产设备是轨枕生产的物质基础,车间要首先教育员工爱护设备、尽职尽责,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状态;

5.2.2、设备操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真正把“三好四会”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和保养水平;

5.2.3、设备维修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不让设备带病运转,不让备用设备失修,尽最大努力把故障停时降至最低限度。

5.3综合车间的设备管理责任

5.3.1综合车间主要承担设备安装、大修和更新改造任务,一定要按计划执行、按图纸施工、按标准验收;

5.3.2做好车间承担的设备维修任务、定期检查、计划检修,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5.3.3加强值班、坚守岗位,做好公司机、电、水、汽的应急处理,当好名副其实的设备“110”;

5.3.4做好电机、电器修理和设备备件加工,为设备维修准备足够的备品供应。

5.4行政部的设备管理责任

5.4.1为设备维修配备必需的人力资源;

5.4.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6.0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6.1设备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工领导,技术部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6.2本公司设备的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等的归口工作由技术部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归档。

归档文件的载体有:

文字(文件、图表、册簿)、图样(蓝图、底图)、照片、光盘软盘等。

6.3归档要求

6.3.1应立卷归档的设备图纸、说明书及各种相关文件,必须完整、准确。

每个项目的内容、份数、张数均应齐全完整。

图样的绘制、签署、用字、数据、字符、名词、术语、计量、单位及格式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3.2归档材料均应拆除金属物,文字材料散装应用线绳装订,图纸按A4折叠,图标外露。

6.3.3设备的归档应按设备种类分档,成套设备按主机和附机分档。

6.3.4归档立卷的卷宗内排列:

图纸按图纸目录排列,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6.3.5排列好的卷宗,应在卷宗面写上顺序、编号、装档设备名称、卷内目录等,并注明档案密级。

6.3.6生产设备档案在该设备负荷运行四个月内归档。

6.4设备档案的保养修改

6.4.1档案的保管期分为长期、短期两种。

凡在一定时间内具有利用价值的定位长期(10年以上),否则为短期(10年以下)。

6.4.2凡已归档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的修改,由主管该项产品的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写明修改原因,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修改。

6.4.3蓝图档案更换新图时,蓝图卷内原页不动,只填新页,新旧并存,旧图只作参考(旧图应有标记)。

6.5设备档案的借阅

6.5.1设备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6.5.2借阅和归还设备档案时要当面点清数量严禁借阅者在所借档案上涂改、划改、撕损和拆卷,更不得丢失、转借和泄密。

6.5.3借阅密级档案或公司以外单位借阅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5.4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办完档案移交手续方可离开原岗位。

7.0设备计划、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7.1设备计划的编制与采购

7.1.1技术部根据公司设备使用部门的实际要求及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实施计划,填写《设备购置申请单》,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购买数量等,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具体实施采购,或技术部根据领导安排直接采购或协助采购。

7.1.2需自制的设备,技术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或根据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二车间组织加工制造、安装和调试。

7.2设备的验收

7.2.1外购设备进厂后,料库管理人员应会同技术部和使用安装部门按照设备装箱单(或发货清单),逐一清点,发现物件与装箱单不符或设备损坏,应及时反映给购买部门,以便与供货单位或运输部门联系解决,以免影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7.2.2外购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出厂技术文件的规定,经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7.2.3外购设备在质保期出现问题,技术部做好记录,并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7.2.4自制或委外研制的设备,经三个月的实际试运行后,由公司技术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验收。

7.2.5技术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所有技术文件、验收记录及时归档。

8.0设备的安装、移设和改造

8.1新安装或移设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运、验收并填写《设备试运、验收记录》;

8.2凡需对国家标准设备的主体结构进行改造或自制设备,均应按照《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执行。

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存放。

同时须经一定时间的试运,确认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生产需要后,组织鉴定验收,然后技术部建帐统一管理;

8.3对锅炉、压力容器、主要电力设备、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除按8.1执行外,还应建立出鉴定和预防性检验制度。

设备所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校准。

9.0设备使用、保养、检修制度

9.1设备的使用

9.1.1设备的使用应实行“两定”(定人、定机)及“三包”(包使用、包维修、包保管)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9.1.2设备使用者应力争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简单故障”;

9.1.3一般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通过安全教育、理论培训、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如从事易燃、易爆、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操作工人)需由上级劳动部门或专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1.4行政部应对主要设备的使用人和特殊设备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登记.主要设备指定使用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9.2设备的维护保养

9.2.1设备维护保养的目的是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良好。

设备的维护保养坚持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

9.2.2设备的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应包括:

1)班前对设备进行静态检查,清点随机工具、附件。

2)开机试运转、检查操纵系统、指示仪表、润滑油路、保险装置等;

3)对润滑部位按规定周期加注润滑油(脂);

4)对规定的可调部位,做必要的检查或调整;

5)班后擦拭设备外表,清除污物。

6)冬季放假前,应对水、气管道进行处理,防止冻裂,影响生产。

9.3设备检修

9.3.1设备检修分为小修和大修。

设备小修是维持性修理,内容包括全面检查清洗疏通油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脂),修理更换磨损零部件,调整间隙,螺栓紧固,清扫电器元件,检查绝缘,检修安全防护装置,擦试整理等内容;大修是彻底性修理。

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整体检查、鉴定,更换全部磨损零部件,全面恢复设备性能;

9.3.2月份设备小修计划由技术部编制,车间执行;设备大修计划由技术部负责编制,主管副总批准,由生产部下达车间实施。

9.3.3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要依据设备实际技术情况,并参考上次修理类别及修理内容,广泛征求操作工、维修工的意见,使计划有的放矢,切实可行;

9.3.4设备检修计划下达后,承修部门必须按计划组织落实。

如因故不能执行或变动主要检修内容,小修计划需经技术部批准,大修计划需经主管副总批准。

9.3.5检修计划如未能按计划执行而造成设备事故,要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1)由于备件、材料供应不及时而不能按时检修,如有计划,则由备件、材料供应单位负责;如无计划,则由承修单位自行负责。

2)如果承修单位负责人不安排检修造成事故,则由承修单位负责人负责;如检修工拖延时间不进行检修,则由检修人员负责。

9.3.6检修后的验收与资料积累

1)设备大修完成后,应由承修部门按规定填写验收单,由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设备小修,统一由设备所在单位组织验收。

2)设备检修后的整体验收,应包括试运转。

如检修质量不合格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或重新进行检修,其责任应由承修人员负责。

3)承修单位应将每次检修工的原如记录认真整理,存入设备档案。

10.0设备检查制度

设备的各种检查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又可为计划维修提供一定的依据,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和提高设备技术状况创造条件。

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检查制度。

10.1设备检查分类

设备检查分为班前检查、巡回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形式

10.1.1班前检查由每班操作者按按9.1及9.2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10.1.2巡回检查由当班维修人员对分管区域内的设备采用“问诊”及实际察看相结合的办法逐步进行检查(观察),其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具体实施详见“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0.1.3定期检查分为季度设备检查和年度设备检查两种形式由技术部组织检查。

其目的是检查车间操作人员班前检查和维修人员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10.2对检查出问题的处理办法

10.2.1班前操作者检查发现的问题,班组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当班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10.2.2当班维修工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如确因特殊情况当班不能彻底处理的应向接班人员进行交底,接班维修工或白班维修工应抓紧予以解决;

10.2.3技术部组织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首先与问题所属车间逐项研究落实。

凡车间能解决的,必须立即责成班组或个人限期解决;车间无法解决的,由公司统一平衡后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10.2.4对于已落实的车间、班组或个人限期处理的问题,如在限期内发生事故,由有关领导或部门负责;超过限期发生事故由负责处理问题的车间、班组或个人负责,并视情节给有关人员必要的批评、处分或经济处罚;

10.2.5对发现或处理设备缺陷、隐患有突出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技术部,技术部审查后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11.0机械设备巡检制度

11.1巡检内容

11.1.1机械巡检内容包括:

1)检查各设备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2)检查各设备润滑情况(含钢丝绳的润滑保养);

3)检查设备风、水、油、汽各管路是否有阻塞或跑、冒、滴漏现象;

4)检查设备零部件磨损是否超限而影响设备性能(含钢丝绳的检查);

5)设备声音是否异常,温升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6)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可靠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11.2巡检周期与记录

11.2.1当班维修工应经常性进行观察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巡检记录。

11.2.2技术部每月对车间维修工的巡检记录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12.0电气设备巡检制度

12.1巡检项目

1)电机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用钳形表)

2)三相电流(电机)是否平衡;(用钳形表)

3)滑环电机碳刷是否磨耗超限;

4)抱闸松紧是否适度,联接螺栓有无松动现象;

5)电机、线路绝缘电阻;(用摇表)

6)控制台交流接触器触头;

7)限位开关、变阻器等附属装置;

8)继电保护装置;

9)电力变压器的定期加油检查及高压线路设施巡查。

12.2巡检周期

12.2.11)项、2)项正常情况下每半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情况,情况异常,跟踪观察,随时记录;

12.2.23)项、4)项、5)项每3天检查一次,情况异常,跟踪观察,随时记录;

12.2.36)项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查一次,做好记录,情况异常,跟踪观察,随时记录;

12.2.47)项每3天进行一次;(小修时进行)

12.2.58)项、9)项每月进行一次,结合小修进行。

12.3巡检记录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技术部设备组进行。

13.0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

13.1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报废

1)设备主体结构陈旧老化,破损严重,经大修不能恢复其技术性能者;

2)设备主体残缺过甚,不能修复或修复不合经济原则者;

3)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确定不能继续使用者,或零部件已无厂家生产,确定无法修复者;

4)因扩建、改造或因生产变更非拆不可,拆除后又无法利用的设备;

5)已满使用年限,无继续使用价值者。

13.2办理机电设备的报废要本着严肃、慎重、积极的原则,反对对公司财产不负责任的态度,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及进办理报废手续。

13.3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所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技术部组织鉴定,报请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13.4对于已报废的设备,其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由技术部组织回收和利用。

14.0设备的封存管理制度

14.1在用设备连续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不含季节性停产或大修理中的设备),可办理封存手续;

14.2设备的封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符合封存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通知财务部停止提取折旧费;

b)、封存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附件、专用工具等完整无损,并做好设备的防腐、防寒等工作,严禁挪用或拆套使用;

c)、封存设备由原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定期维护。

技术部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分析封存设备的技术状况;

d)、封存设备的启封,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启封前应做好包括试车在内的一切准备工作,经技术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财务部计提折旧费用。

15.0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5.1设备事故的定义

15.1.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设备及其附件的损坏或精度性能的降低,以至使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者,无论对生产有无影响,皆称为设备事故。

而机电设备保护装置的正常动作、检验、测试事故等,均不列为设备事故。

15.2设备事故的分类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

15.2.1一般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连续停机时间在一天以上,二天以下者;

2)设备发生事故,修复费用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

15.2.2重大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连续停机时间在二天以上,五天以下者;

2)设备发生事故,修复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

15.2.3特大设备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连续停机时间在五天以上者;

2)设备发生事故,修复费用在10000元以上者;

15.2.4有专业规定的设备发生事故时按专业规定执行;

1)设备虽因损坏而不能正常运行,但未构成设备事故者,称为设备故障;

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15.3事故的性质

按事故内容和构成原因把设备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意外事故和破坏事故几种:

1)责任事故:

即设备因使用不当、违章操作、检修不当、指挥错误、决策错误等所导致的设备事故;

2)质量事故:

即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件质量、基础质量所导致的设备事故;

3)意外事故:

即由不可预料因素或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设备事故;

4)破坏事故:

即人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设备事故。

15.4设备事故的损失计算

设备事故的损失包括修复费和减产损失折算金额。

若无影响生产,则只计算修复费用。

修复费包括修复设备所需备件费、材料费,人工费等。

减产折算金额=单位产品成本×减产量

15.5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5.1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不及时抢救,将导致事故扩大者除外)同时,车间应按下列原则报告和处理:

1)一般事故:

事故单位于事故发生的四小时内报告技术部,检修工作由事故单位负责组织完成。

检修完成后车间应组织事故分析会(技术部派人参加),并于事故发生三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经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并提出防范措施后报生产部、技术部备案。

2)重大、特大事故:

事故单位于事故发生一小时内报告技术部和公司主管副总,抢修工作由技术部组织完成,抢修工作结束后,由主管副总亲自主持事故分析会,事故单位并于抢修结束二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由技术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后报主管副总审批。

15.5.2对设备事故的处理要贯彻“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或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5.3事故发生后必须如实上报,对于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车间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车间领导的责任。

16.0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技术部设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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