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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教人19号

 

靖教人〔2011〕19号

 

关于组织2011年

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教育奖励基金的实施意见(靖政发〔2010〕109号)、《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06〕53号)精神,决定组织全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2011年年度考核。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时段

本次考核对象为全市在岗在职泰州市、靖江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

不符合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的(见附件1)暂缓考核。

考核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省特级后备人才按泰教师〔2011〕3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8)填表考核,其他对象按本文件精神填表考核,考核汇总表合并(见附件7)填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重点考核骨干教师在职业道德、教育管理、教学工作、教研科研、示范辐射、继续教育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

考核对象认真总结回顾本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如实填写《考核表》并提供原始材料。

  2.学校考核。

由考核对象所在学校(乡镇、开发区、办事处由中心校扎口)对考核对象填写的《考核表》内容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民意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民意测评),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对其考核打分,经学校公示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3.教育局考核。

市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结合相关工作,对所属学校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靖江市级的骨干教师在靖江教育网上公布,泰州市级的骨干教师公示后报泰州市教育局抽样考核复查。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

考核合格以上的,由市教育局确认公布,按相关规定享受奖励政策,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业务进修中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可以继续申报参加上一梯次的评选。

不参加考核、暂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应等次的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关奖励、不得参加上一梯次的评选。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对象日常管理。

考核对象所在学校要保存好考核的原始材料,建立业绩档案。

2.各学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表》及《考核汇总表》(附件7)报送1份(泰州市级考核对象交2份《考核表》纸质稿)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原始佐证材料留学校备查),教育局将组织考核小组核查(时间另定)。

同时将《考核汇总表》、《考核表》电子稿打包发送到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

jsjjjq66@。

电话:

89118221,联系人:

季群。

附件:

1.专家(骨干)教师考核必备条件

2.2011年度泰州市、靖江市名校长考核表

3.2011年度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泰州市、

靖江市名教师考核表

4.2011年度靖江市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5.2011年度靖江市教学能手考核表

6.2011年度靖江市教坛新秀考核表

7.2011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

8.关于组织泰州市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通

知(泰教师〔2011〕36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人事骨干教师考核通知

靖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2:

2011年度泰州市、靖江市名校长考核表

申报人姓名:

级别:

工作单位(章):

类别

考核要求

分值

自评分

校考核分

局考核分

师德师风

15%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评议考核的意见》(靖教〔2010〕25)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15

教育教学实绩

30%

担任一定量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10

学校工作有特色,成绩显著。

20

教研科研

15%

积极参加本校教研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5

积极参与校教育科研活动。

参加校课题研究1分,靖江市级以上3分,泰州市级以上5分。

5

积极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

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得5分,二等奖2分,专著得5分。

(论文或论著的认定参照“高评”标准)

5

示范辅导作用

40%

具体帮带、指导2名青年教师(其中须帮扶农村学校青年教师1名),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

5

参加片区教研活动或学科基地活动。

①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得3分;②作专题讲座每次2分;③积极主动提供教案、练习、试卷等资料进行交流,得到同行认可得3分;④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每次2分;⑤联系一所学校教研组并参与其2次以上教研活动2分。

5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受到同行好评。

①校内(年级组、教研组以上)公开课,每次2分;②片级公开课(含校际交流开课)每次4分;③靖江市级公开课(含学校面向全市开课)每次6分;④泰州市级以上公开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每次10分

15

为市学科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如教学案例、课件、试卷等),每1篇1分。

担任网站管理员或栏目编辑5分。

提供原创资源每份1分。

10

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

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

5

合计

100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教育局考核结果。

说明:

泰州市名校长得分低于85分、靖江市名校长考核得分低于8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附件3:

2011年度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

泰州市、靖江市名教师考核表

申报人姓名:

级别:

工作单位:

类别

考核要求

分值

自评分

校考核分

局考核分

师德师风

15%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评议考核的意见》(靖教〔2010〕25)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15

教学实绩

30%

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10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5分;教学效果良好,得3分;教学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2分。

5

所任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5

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5

参加评优课或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

①靖江市级3分;②泰州市级以上4分;③省级以上5分。

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

(每人次)靖江市一等奖、泰州市二等奖、省三等奖1分;泰州市一等奖、省二等奖2分;省一等奖以上3分。

5

教研科研

15%

积极参加本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5

积极参与校教育科研活动。

参加校课题研究1分,靖江市级以上3分,泰州市级以上5分。

5

积极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

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得5分,二等奖2分,专著得5分。

(论文或论著的认定参照“高评”标准)

5

示范辅导作用

40%

具体帮带、指导2名青年教师(其中须帮扶农村学校青年教师1名),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

5

参加片区教研活动或学科基地活动。

①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得3分;②作专题讲座每次2分;③积极主动提供教案、练习、试卷等资料进行交流,得到同行认可得3分;④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每次2分;⑤联系一所学校教研组并参与其2次以上教研活动2分。

5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受到同行好评。

①校内(年级组、教研组以上)公开课,每次2分;②片级公开课(含校际交流开课)每次4分;③靖江市级公开课(含学校面向全市开课)每次6分;④泰州市级以上公开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每次10分

15

为市学科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如教学案例、课件、试卷等),每1篇1分。

担任网站管理员或栏目编辑5分。

提供原创资源每份1分。

10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

校内听课评课每10次1分,靖江市级以上听课评课每2次1分,担任靖江市级以上评委每次1分,泰州市级2分,省级3分。

5

合计

100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教育局考核结果。

说明:

未完成骨干(专家)教师考核必备任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得分低于90分、泰州市名教师得分低于85分、靖江市名教师考核得分低于8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附件4:

2011年度靖江市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申报人姓名:

级别:

工作单位:

类别

考核要求

分值

自评分

校考核分

局考核分

师德师风

15%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评议考核的意见》(靖教〔2010〕25)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15

教学实绩

30%

担任本学科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10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5分;教学效果良好,得3分;教学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2分。

5

所任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5

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5

参加评优课或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

①靖江市级3分;②泰州市级以上4分;③省级以上5分。

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

(每人次)靖江市一等奖、泰州市二等奖、省三等奖1分;泰州市一等奖、省二等奖2分;省一等奖以上3分。

5

教研科研

15%

积极参加本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5

积极参与校教育科·研活动。

参加校课题研究1分,靖江市级以上3分,泰州市级以上5分。

5

积极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

泰州市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得2分,二等奖1分;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得5分,二等奖3分。

(论文或论著的认定参照“高评”标准)

5

示范辅导作用

40%

具体帮带、指导2名骨干教师(其中须帮扶农村学校青年教师1名),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

5

参加片区教研活动或学科基地活动。

①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得3分;②作专题讲座每次2分;③积极主动提供教案、练习、试卷等资料进行交流,得到同行认可得3分;④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每次2分;⑤联系一所学校教研组并参与其2次以上教研活动2分。

10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受到同行好评。

①校内(年级组、教研组以上)公开课,每次2分;②片级公开课(含校际交流开课)每次4分;③靖江市级公开课(含学校面向全市开课)每次5分;④泰州市级以上公开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每次10分

10

为市学科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如教学案例、课件、试卷等),每1篇1分。

担任网站管理员或栏目编辑5分。

提供原创资源每份1分。

10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

校内听课评课每10次1分,靖江市级以上听课评课每2次1分,担任靖江市级以上评委每次1分,泰州市级2分,省级3分。

5

合计

100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教育局考核结果。

说明:

未完成骨干(专家)教师考核必备任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泰州市学科带头人得分低于85分、靖江市学科带头人考核得分低于8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附件5:

2011年度靖江市教学能手考核表

申报人姓名:

级别:

工作单位:

类别

考核要求

分值

自评分

校考核分

局考核分

师德师风

20%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评议考核的意见》(靖教〔2010〕25)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20

教学实绩

60%

担任本学科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15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15分;教学效果良好,得10分;教学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5分。

15

所任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5

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10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受到同行好评。

①校内(年级组、教研组以上)公开课,每次1分;②片级公开课(含校际交流开课)每次2分;③靖江市级公开课(含学校面向全市开课)每次3分;④泰州市级以上公开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每次5分

10

参加评优课或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

①靖江市级3分;②泰州市级以上4分;③省级以上5分。

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

(每人次)靖江市一等奖、泰州市二等奖、省三等奖1分;泰州市一等奖、省二等奖2分;省一等奖以上3分。

5

教研科研

20%

积极参加本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5

积极参与校教育科研活动。

参加校课题研究1分,靖江市级以上3分,泰州市级以上5分。

5

积极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

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得5分,二等奖2分,专著得5分。

(论文或论著的认定参照“高评”标准)

10

合计

100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教育局考核结果。

 

说明:

未完成骨干(专家)教师考核必备任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泰州市教学能手得分低于85分、靖江市教学能手得分低于8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附件6:

2011年度靖江市教坛新秀考核表

申报人姓名:

级别:

工作单位:

类别

考核要求

分值

自评分

校考核分

局考核分

师德师风

20%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评议考核的意见》(靖教〔2010〕25)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20

教学实绩

60%

担任本学科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15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15分;教学效果良好,得10分;教学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5分。

15

所任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5

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降5个百分点扣一分。

10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受到同行好评。

①校内(年级组、教研组以上)公开课,每次1分;②片级公开课(含校际交流开课)每次2分;③靖江市级公开课(含学校面向全市开课)每次3分;④泰州市级以上公开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每次5分。

泰州市教坛新秀必须参与以此片级以上公开课,否则本项不得分。

10

参加评优课或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

①靖江市级3分;②泰州市级以上4分;③省级以上5分。

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

(每人次)靖江市一等奖、泰州市二等奖、省三等奖1分;泰州市一等奖、省二等奖2分;省一等奖以上3分。

5

教研科研

20%

积极参加本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5

积极参与校教育科研活动。

参加校课题研究1分,靖江市级以上3分,泰州市级以上5分。

5

积极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

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得5分,二等奖2分,专著得5分。

(论文或论著的认定参照“高评”标准)

5

在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随笔4篇以上。

5

合计

100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教育局考核结果。

说明:

未完成骨干(专家)教师考核必备任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泰州市新秀得分低于85分、靖江市名新秀考核得分低于8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附件8: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师〔2011〕36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06〕53号)和《泰州市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师〔2010〕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决定组织全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2011年度考核。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在岗在职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二、考核内容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和《泰州市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内容,重点考核四级骨干教师在职业道德、教育管理、教学工作、教研科研、示范辐射、继续教育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

考核对象按照自己的最高等级对照《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泰州市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职责”有关内容,认真总结回顾本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如实填写《考核表》(见附件1)。

   2.学校考核。

由考核对象所在学校对考核对象填写的《考核表》内容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民主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以下的不进行学生民主测评),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对其认真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初步确定考核等次,经公示后,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考核小组,结合相关工作,对所属学校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在市(区)教育网公示后,报泰州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考核。

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考核情况,对各市(区)、市直各学校考核结果审核确认后,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核合格以上的,由市教育局行文予以公布,按规定享受工作津贴,可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业务进修中给予优先考虑。

同时可以继续申报参加上一梯次的评选。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应等次的骨干教师称号。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考核对象所在学校要保存好考核的原始材料,建立业绩档案。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考核档案,对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于2012年1月6日前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1份给市教育局师资处(市直学校还需报送《考核表》),同时将《考核表》、《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本打包发送至师资处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86999884,联系人:

严爱军。

附件1:

2011年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表

附件2:

2011年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

中小学教师考核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1:

2011年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和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年级、学科

荣誉类型

获得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达成情况记录

自评分

单位

评分

职业道德

(10分)

年度考核

等次

综合表彰

情况

教育管理

(10分)

担任班主任等工作情况

教育工作

实绩

教学实绩

(25分)

周课时数

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情况

参加或指导竞赛情况

教研科研

(25分)

课题研究

情况

课题名称

本人

任务

是否通过评估验收

发表论文

情况

论文题目

发表杂志、期数

获奖情况

考核项目

达成情况

自评分

单位评分

示范指导

(20分)

公开课、示

范课、学术讲座次数和范围

主题

组织单位

参加人数

支教送教

情况

指导教师

情况

被指导教师姓名

被指导教师业绩成果

继续教育

(10分)

参加培训

情况

个人阅读

提升情况

以上各栏目由本人填写,本人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

总分

总分

民意测评情况

参加测评的学生人,对其课堂教学感到满意或较满意的人,满意率。

参加测评的教师人,对其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感到满意或较满意

的人,满意率。

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考核意见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市教育局

考核意见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考核对象、学校、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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