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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专题

古代汉语专题

基本知识:

填空:

1、汉语字典的编排方式主要有三种:

A、按音序排列。

现在通行按照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汉语拼音方案);古代按照平水韵106韵排列(上、下平声各15韵,上声29韵、去声30韵,入声17韵)。

B、按部首和笔划排列。

同一部首的字归在一起,部首的先后以笔划多少为序;同一部首内,字的先后以笔划多少为序。

笔划相同时,在按起笔的笔形排列。

一般是把起笔分成点(、)、横

(一)、直(ㄧ)、撇(ノ)四种或点、横、直、撇、折(┐)五种依次排列。

C、按编码排列。

通行的是四角号码检字法。

汉字方形有四个角,角的形式共十种,用0至9代表。

角的顺序是左上角、右上角、左下角、右下角。

每字得四码。

2、《康熙字典》张玉书、陈廷敬等编,在明代梅膺祚《字汇》和张自烈《正字通》基础上编成。

按照部首排列,分成214部,在按十二地支分十二集,每集分上中下三卷。

释字体例先音后义。

先列主要韵书的反切,再释义,每义引古书为证。

3、王引之《字典考证》、王力《康熙字典音读订误》,进行纠正。

4、《中华大字典》陆费逵、欧阳溥存主编,1915年中华书局。

部首排列,注音用《集韵》的反切,还加注直音。

5、《辞源》1915商务印书馆,陆尔奎、方毅等人编写,是近代出版最早的以语词为主,兼顾百科常识的大辞书。

部首排列法,沿用《康熙字典》214部首。

注音反切,全部采用清代李光地《音韵阐微》的改良的反切。

基本奠定了汉语现代词典的编纂体例格局。

1958年修订为“以语文为主,百科为辅”的工具书,吴泽炎、黄秋耘。

刘叶秋负责。

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注音字母注音,采用《广韵》的反切。

6、《辞海》1936中华书局编印,舒新城、沈颐,张相主编。

1958年修订为综合性辞书。

舒新城、陈望道主持。

7、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国文字学奠基之作,第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分析小篆字形。

宋代徐铉采用孙愐《唐韵》校订过。

清代黎永春的《说文通检》。

徐灏《说文解字注笺》

8、清代研究《说文解字》的四大家: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桂馥《说文解字义疏》、王筠《说文句读》、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9、清代阮元《经籍籑诂》,一部专门收集唐前各种古书注解的字典。

韵母排列法,以平水韵一韵一卷。

还有清代刘淇《助字辨略》,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通释》。

10、清代王引之《经传释词》(古声母排列)和近人杨树达《词诠》(注音字母),解释虚词。

11、近人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1953中华书局,研究诗词曲中特殊词语的一部专著。

12、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现代以复音词主要是双音词为主。

单变复主要有三种情况:

A、换成完全不同的词。

B、加上词头词尾。

C、用两个同义词作为词素合成。

13、单纯的复音词,绝大部分是联绵字。

文字学主要凭字形辨别本义。

14、文字的创造时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则。

15、隶书是汉字演变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分水岭

16、押韵分为三种:

A、句句押韵。

B、隔句押韵。

一般是奇句不押韵,偶句押韵。

如《诗经》C、交韵。

奇句与奇句押韵,偶句与偶句押韵

17、《诗经》押韵主要格式:

隔句押韵的句尾韵;首句入韵而后隔句押韵的句尾韵。

18、古韵指上古时代主要指先秦的韵部,现在被分为三十部。

《诗经》押古韵。

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江有诰《诗经韵读》、王念孙《诗经群经楚辞韵谱》

19、注解古书开始于汉代。

20、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A、释词。

B、串讲。

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

C、通释全章大意。

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确。

21、常见古书术语:

A、曰、为、谓之。

被释词放于其后。

不仅用来释义,且用于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差别。

B、谓。

被释词放于其前。

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

谓之,被释词放于其后。

C、貌。

于动词或形容词后。

被释词往往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形容词。

等于“…的样子”。

古代汉语笔记

(一)D、犹。

释者与被释词往往是同义或近义关系。

等于“等于说”。

上面单纯用于释义。

E、之言、之为言。

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外,释者与被释词有时是同音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

F、读为、读曰。

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

G、读如、读若。

一般用来注音。

有时说明假借字。

22、唐人为汉下其他古书注释。

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唐代李善注和五臣注萧统《文选》。

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

23、郭象注和成玄英注《庄子》。

24、如字,通常表示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

有时一个字下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

25、古书常常有一字异读的情况。

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

异读有时只是音调的差异,有时不仅是声调、词义上的差异,还有词性上的转变。

26、利用四声区别词义和词性,是汉语的特点之一。

27、朱熹:

《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

28、清代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论语正义》、焦循《孟子正义》、王先谦《庄子集解》、郭庆藩《庄子集释》。

29、阮元为《十三经注疏》作《校勘记》。

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俞樾《古书疑义举例》。

30、姚鼐《古文辞类篹》把文章分为十三类。

31、古代断句用“、”作为标志。

语意未完而需要停顿的地方,点于两字之间。

句终在字的旁边。

错误因为三种情况:

意义不明、语法不明、音韵不明

32、《诗经》是赋的远源,《楚辞》是赋的近源。

主要特点铺陈事物。

33、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分赋为古赋、俳赋、律赋、文赋四种。

A、汉代为古赋,又称辞赋。

一般较长,多用问答体的形式,韵文中夹杂散文,句式以四六言为主。

B、六朝赋是俳赋,又叫骈赋。

篇幅短小,用韵。

骈偶、用典,实际为押韵的骈体文。

C、律赋,是唐宋时代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试体赋。

押韵严格限制,由考官命题,出八个韵字,规定八类韵脚,所以说八韵律赋。

甚至押韵词序、平仄也有规定。

字数有限制,不超过四百字。

D、文赋,受古文运动影响而产生。

中唐后,古文家的赋逐渐以散代骈,句式参差,押韵随意。

不重铺排和藻饰,用散文方法写赋,贯穿散文的气势,重视清新流畅,十分接近散文。

34、赋的结构:

前面有序,中间为赋,后有“乱”或“讯”等。

35、古汉语的修辞方法:

A、稽古:

援引古人的事迹来证实自己的论点。

叙述一些历史事实,有正反两面。

B、引经:

正面援引古代圣贤的言辞。

E、代称。

a、以事物的特征或标志代指。

如“二毛”。

b、以部分代全体。

如“风雅”。

c、以原料代成品。

如“鱼网”。

d、以具体代抽象。

如“丝竹”。

e、以地代人。

如“彭泽”。

f、以官代人,表尊重。

如“王右军”。

g、专名用作通名。

如“扁鹊”。

h、割裂式的代称。

如“吞舟”。

D、倒置,词序颠倒为了修辞押韵。

E、隐喻,没有比喻词。

F、迂回,一种隐晦难懂的修辞手法。

作者不直言,而转弯抹脚地说出。

G、委婉,委婉曲折地把意思表达出来,外交辞令和谦词属于委婉语。

H、夸饰,一种极度形容语,使语言增加生动性。

36、唐后诗歌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近体诗又叫今体诗,古体诗又叫古风。

超过八句的叫做排律。

绝句分为古绝和律绝。

古绝一般只限于五绝。

37、四言诗句式一般为二二,五言诗为二三,七言诗为四三。

38、句句入韵的诗歌,因相传汉武帝作柏梁台,与群臣共赋七言联句,句句入韵,故名柏梁体。

如曹丕的《燕歌行》。

39、《文心雕龙•声律》提到“声律”的问题,南朝沈约发明四声,写作《四声谱》。

40、三平调是古风的专用的形式,是古风的特点之一。

律绝一般截取律诗的首尾两联。

古代41、清代戈载《词林正韵》分为十九词韵部,用《集韵》的韵目。

42、曲有南曲北曲之分。

北曲有杂剧和散曲。

散曲有小令和套数两种形式。

43、元代周德清根据北曲写成《中原音韵》分平水韵为十九韵部。

(二)

1、直切:

用同音字来注音,如“根,音跟”。

2、反切:

是用两个字合注一个字的音,称为“某某切”或“某某反”(唐前),上字取声母。

下字取韵母合声调,合称被注字的音。

如“毛”,“莫袍切”。

《康熙字典》用此法。

3、偏义复词:

古代汉语中的一种复音词,用两个单音的近义词或反义词作为词素组成,其中一个词素的本来意义成为这个复音词的意义,而另一个只是作为陪衬。

如“有缓急,非有益也。

”“缓急”指的是“有急”,“缓”字无意义。

4、本义:

词的本来意义。

如,向,本来的意义是“向北的窗户”。

5、引申义:

从本义“引申”出来的,即从本义发展出来的意义。

,向,本来的意义是“向北的窗户”。

引申意义是“朝着”、“对着”。

直接引申是从本义直接派生出来的意义。

间接引申是由直接引申而再引申出来的意义,与本义为间接关系。

6、假借义:

如同朱骏声所说是“本无其义,依声托字”,与本义不相。

如解通邂(解逅即邂逅)。

7、六书:

许慎的《说文解字》认为汉字形体的构造有六种:

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

A、象形:

把事物轮廓或具有特征的部分描画出来,构成一个字,如日、月。

B、指事:

用记号指出事物特点的造字方法。

如上、下、本、末、亦、刃。

C、会意: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组成,把它们的意义组合成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

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如及。

D、形声:

是由意符(也叫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意符表示意义范畴,声符表示读音类别,如江、沐。

意符相同的形声字意义上大都合意符所标示的事物或行为有关。

如贝与财物有关,言与言语有关,心与心理有关。

E、转注:

说法不一。

F、假借:

“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如“令”本为“发号”的令,后来借用为“县令”的令。

8、古今字:

由于历史的发展,汉字的演变,产生乐一个新的字代表一个字的一个或者几个意义,分担那字部分的意义,那么前一个字为古字,新产生的字为今字。

如“责”,其“债务”等意义已经为“债”所替代,但“责任”等意义担任着,故而两者为古今字。

9、异体字:

由于时间或地狱的关系,人们为同一个词造出两个或更多的字来代表它,形成乐形体结构相差较大,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换的字,如睹覩。

10、简繁字:

由于人们改革汉字,进行简化而产生的现象,简化字要比繁体字的书写简单,笔画较少,往往是一对一的关系,也有一对多的情况。

今天所用的许多简化字是历代相传下来的。

如礼禮、气氣等。

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词义毫不相干,因为同音而被采用。

如后後、适適、征征、余餘。

11、判断句:

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

在古汉语中一般不用判断词“是”,而是在谓语后用语气词“也”来帮助判断。

如“董狐,古之良史也”。

有时在主语后用语气词“者”表示提顿。

现代汉语中主谓之间一般用“是”。

12、叙述句:

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物的行动变化的句子。

13、否定句:

表示否定的句子。

必须有否定词,古代汉语中否定词可以是副词“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动词如“无”,可以是代词如“莫”。

14、词类活用:

在古代汉语中有些词临时改变词性,如名作动、形容词作如动词,名词作状语,动词作状语等等情况。

如“秦师遂东”。

15、韵母:

指一个音节中除声母以外其他因素的总和,包括韵头、主要元音和韵尾。

16、韵:

只指主要元音和韵尾(如果有的话)。

17、诗韵:

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

18、韵脚:

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

汉语诗韵一般放在句尾,习惯上叫韵脚。

19、韵例:

就是关于用韵的格律:

什么地方用韵,什么地方不用韵和怎样用韵。

20,换韵:

不一韵到底,中途变换成不同的韵押韵的押韵方式,交韵的情况不是。

21、天籁:

民歌随口而唱,随口用韵,随时换韵的情况。

22、叶韵:

古人为了说明《诗经》的押韵和谐,认为某字是改读某音,就是“叶韵”,或称“叶句”(叶,同“协”,和谐之意)。

23、叶音法:

一种应该否定的注音法。

古人认为押韵可以临时改变读音,以求和谐,没有根据。

24、双声:

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如现代汉语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双声。

25、叠韵:

两个字的韵母相同,韵头不同也可以,如现代汉语中“光芒”。

26、古音通假:

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

或本有其字,或本无其字,借用同音近音字表示,两个字本来形体不同,意义不同。

如“蚤起”,蚤通早。

27、三十六字母:

传统认为,有三十六字母,字母指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

而上古的声母现在研究为三十二个,被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半舌、半齿。

28、连绵字:

由两个音节连缀成义而不能分割的词,或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如玲珑、徘徊、参差,或没有,如蜈蚣、妯娌,或同音相重复,如匆匆、津津。

29、疏:

由于时代的变迁,前人的注解已经不再容易理解,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成为“疏”,也叫“正义”。

《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就是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唐代孔颖达等正义。

传指阐明经义,笺指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

30、《十三经》:

《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

《十三经注疏》多为汉朝或魏晋人的注。

31、衍文:

校勘学术语,简称“衍”,也叫“衍字”。

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

如“‘汉水以为池’,‘水’字衍”。

32、脱文:

校勘学术语,简称“脱”,也叫“脱字”。

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

如“‘孔世家云:

颀然而长’”“‘孔’下脱‘子’字”。

33、韵文:

指有韵的文章,有完全的韵文,也有不完全的韵文。

34、平水韵:

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

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后人渐为106韵,被成为平水韵,一般叫“诗韵”。

35、平仄;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诗和韵文中构成一种高低长短相互交替的节奏,即所谓的“声律”。

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为仄声。

古代的入声现在转入其他三声中。

36、黏:

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

失黏:

诗歌中不合乎黏的规则的现象。

37、对:

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类型的。

也就是对句的平仄对立。

失对:

诗歌中不合乎对的规则的现象。

38、孤平:

诗歌中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

是律诗的大忌。

39、拗句: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

拗救:

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

合起来叫作拗救。

40、对仗:

诗歌特别是近体诗中,句法结构相同的语句相为对仗,这是正格。

另外又一种情况,只要求字面相对即词类相同,不要求句法结构相同。

对仗一般平仄相对。

同类的词相对是工对。

41、合掌:

一联对仗出句合对句完全或者基本同义,是诗家的大忌,叫做“合掌”。

42、流水对:

对仗中的特殊类型。

相对的两句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个意思连贯下来,也就是说出句与对句不是两句话,而是一句话。

如“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43、借对:

对仗中的特殊类型。

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令一词相对。

如“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取“寻常”本为“平常”之意,但又为古代测量单位,借对数目。

44、填词:

词初称为“曲子词”,了解音乐的词人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来写词,称为填词或倚声。

45、词调:

本指写词时所依据的乐谱,后指把前人每一种词调的作品的句法合平仄分别加以概括,从而建立的各种词调的平仄格式。

46、杂剧:

一种带科(动作)白(道白)的歌剧,唱词往往是剧中人唱。

只有套数,没有小令,一个套数称为一折,全剧通常四折,有时加上一个楔子。

散曲:

不是戏剧,没有科白,与词的性质相近。

47、小令:

散曲的一种,等于一首单调的词。

套数:

由两个以上的同一宫调的曲子按照一定规则连缀起来的套曲。

48、赘韵:

曲中不必用韵的地方用韵。

49、衬字:

曲律中在规定的字数之外所添加的字,或者加在句首,或者加在句中,但不能加在句尾古代汉语专题

古代汉语专题:

一:

词的本义和引申义

1词的本义:

多义词的几个意义,其中一个意义是词义引申的起点,这个意义就是词的本义。

我们所讲的本义是指词在文献语言所使用的几个意义中作为引申派生起点的那个意义。

2、引申义和本义的关系:

二者间的关系有远有近。

1)近引申义同本义之间一般是一词多义的关系。

2)远引申义同本义之间可以是一词多义,也可以是两个同源词。

3、依据什么来探求词的本义:

1)借助词的书写形式。

如“诛”从言,本义是谴责。

2)考察文献语言用例。

如“狱”在先秦文献中都是“诉讼”、案件义,到汉代文献才有当“监狱”讲的,因而本义是“诉讼”。

4、词的引申义:

在多义词的几个意义中,由本义派生出来的意义叫引申义。

5、引申义和本义的联系方式:

1)相似:

a形貌性状相似。

如“斗”由酌酒器引申为斗星。

b功能作用相似。

如“关”由门闩引申为关卡。

c方式情态相似。

如“奋”由鸟展翅引申为举起、扬起。

2)相关。

a甲事物对乙事物具有标志作用,借甲代乙。

如“齿”由门牙、牙齿引申为年龄。

b借动作行为指代动作行为的主体或客体。

如“倡”由领唱引申为一般的唱,再引申为以演唱为职业的人。

C借形状特点指代事物或人。

如“刚”由坚硬引申为金属钢。

D借方位处所指代事物或人。

如“陵”由大土山引申为帝王的坟墓。

3)相因。

引申义和本义间具有因果、条件等逻辑关系,通过推导实现引申。

如“危”本义为陡峭、高峻。

陡而高则易倾,故引申为不稳定。

6、词义引申的趋势:

1)从个别到一般。

如“江”从专称长江引申为泛指河流。

2)从具体到抽象。

如“道”由道路引申为途径、方法。

7、直接由本义派生出来的意义叫直接引申义。

由直接引申义派生出来的意义,对本义来说,就是间接引申义。

如“防”的本义;堤坝。

直接引申义:

堵水、防水。

间接引申义:

禁阻、防备、防止→约束→规范、标准。

8、引申的方式:

1)以本义为起点,向着同一方向递相派生出几个意义的引申脉络,叫连锁式引申。

如“防”。

2)以本义为中心向不同的方向派生出数个直接引申义的词义引申脉络,叫辐射式引申。

如“问”、“时”。

9、引申义的读音和书写形式:

1)通常是用一个字来表示的,读音也相同。

2)有的后来为引申义另外造了字。

如“解”ji由分割、分解引申为松懈、懈怠。

改读(xi)后来写作“懈”。

(3)有的只改变读音,未另造新字。

如“说”(shu)由陈述、解说引申为劝说、说服。

改读(shu)(4)有的读音未变,但却另造了新字。

如“反”由翻转引申为返回,后来写作“返”。

二:

同义词的辨析

1同义词:

是指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

2同义词间的差别:

1)范围广狭不同。

如“人”和“民”,“民”的外延比“人”的小。

它的范围是“人”当中被认为愚昧无知的部分。

“问、询、访”三个词中“访”的适用范围比较小,通常指君长就重大问题向臣下征求意见。

2)性状情态不同。

如“坐、跪、跽。

”3)程度深浅轻重不同。

如“饥”是一般的饿,想吃东西。

“饿”是严重的饿,指的是长时间未进食,受到死亡的威胁。

另外,一般的病叫“疾”,病重叫“病”。

一般了解叫“知”,深刻了解叫“识”。

4)侧重的方面不同。

如“恭、敬”“恭”侧重外貌,“敬”侧重内心。

5)感情色彩不同。

如“诛、杀、弑”“杀”是中性,“诛”表示杀死有罪者,含罪有应得的肯定意味。

“弑”用于下杀上,含犯上违礼、应予贬责的意味。

6)语法功能不同。

如“耻、辱”中“耻”作动词时是意动用法,意思是“以之为耻”。

“辱”作动词时是使动用法,意思是“使之蒙受耻辱”。

3、辨析同义词的根据和方法:

1)考察词在文献语言中的用例。

2)借助训诂书中的词义训释。

3)探索词义的引申派生关系。

4)察看各自的反义词。

4、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同义词的“同”是就义项讲的,而不是就词义系统讲的。

一个词的词义系统包括该词的全部义项。

不可能全部义项一一相同。

如“盗”和“窃”。

2)词义是发展的,同义关系是可变的。

如“履”和“屦”。

由于词义是发展变化的,在考察同义词的时候,应该注意词义的时代性和同义关系的可变性。

3)有些同义词有用于泛指和用于特指的区别。

意义有异有同的同义词,特指有别,泛指无别。

如兽皮带毛的叫“皮”,去毛的叫“革”。

三:

古代汉语的判断句

1、判断句是根据谓语的性质给句子分类得出来的一种句型。

所谓判断句一般是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谓语的句子,对事物的属性作出判断,即某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

2、古代汉语判断句和现代汉语不同,一般是不用系词“是”的,而是在谓语后面加语气词“也”帮助判断。

3、关于“是”字:

1)我们讲古代汉语不用“是”,是指文言文说的,至于白话,是用系词“是”的,先秦文献极少用系词“是”,汉代后有所增加。

2)古代汉语里“是”可当形容词,词义是“对的”、“正确的”,意思是“认为…对”、“认为…正确”。

出现在“名词+是+名词”的组合中。

可单独作谓语,也可带宾语。

3)“是”字本是一个指示代词,常常用来复指前文,系词“是”字正是从代词“是”的复指用法发展出来的。

4、古代汉语判断句的几种形式:

1)“主+谓+也”,如:

此王业也。

2)“主+者+谓+也”,如:

陈胜者,阳城人也。

3)“主+者+谓”,如:

兵者,凶器。

4)“主+谓”,如:

兵,凶器。

5)“主+副+谓+(也)”如:

“身非木石。

”“此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6)“主+为+宾”,如:

“余为伯倏。

5、古代汉语判断句的表达功能:

古代汉语判断句有两种基本表达功能,主谓语除了在句法上构成判断外,在逻辑上也构成判断关系:

1)表示类属关系。

如:

陈胜者,阳城人也。

2)表示等同关系。

如:

梁父即楚将项燕。

另外,有些判断句主谓语在逻辑上并不构成判断关系,而是:

1)表比喻。

如: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2)表示主语和谓语之间有某种逻辑关系。

如:

夫战,勇气也。

3)表示造成某种结果的原因。

如:

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

四:

古代汉语被动意义的表达方式

古代汉语被动句的类型:

A语义上表被动的句子:

如“文王拘而演周易……屈原放逐,乃赋离骚。

”B有句法标志的被动句:

(1)“于”字句。

a“及物动词+于+施事者”如:

楚怀王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b省略“于”字,“动+施事者”如:

大树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c“于”字句经常用于主动与被动对比的复句里。

如: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d“乎”(介词)的语法功能与介词“于”同。

(2)“为”字句。

a“为+施事者+及物动词”,如:

(吾子)今为赤帝子斩之。

b“为+及物动

词”,如:

父母宗族,皆为戮没。

(3)“见”字句。

a“见+及物动词”如:

人皆以见侮为辱。

b“见+及物动词+于+施事者”,

如:

昔者弥子瑕见爱于卫君。

c南北朝后,“见+动词(主动句)”表示“对我怎样”,如“慈父见背”

(慈父背弃我)。

(不是被动句)(4)“为……所……”句。

a“为+施事+所+及物动词”。

如:

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

b“为+所+及物动词”,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c东汉后,“为……之

所……”“为……所见”在汉魏六朝常见,唐后消亡。

(4)“为……所”句。

a“为+施事+所+及物动词”,如:

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

b“为+所+及物动词”,如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c东汉后,“为……之所……”“为……所见”在汉魏六朝常见,唐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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