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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及资产化管理.docx

版权及资产化管理

版权的资产化管理

一.1版权现状

一.1.1版权的含义

(1)版权即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

--------摘自XX百科

(2)版权实质是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赋予作者(指直接创作作品的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应视为作者)对于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艺术作品(专指箸作、译作、剧本、乐谱、舞谱、绘画、书法、照片、地图、设计图、示惫图、科学图表等书面作品)拥有的名誉和经济利益的专有权利。

版权包括的内容很多,《版权法》把版权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而所谓精神权利,主要指作者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雄位损失〉等权利。

这些权利,只归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或新闻出版署保护其不受侵犯。

(3)版权又叫着作权,本项目所说版权的概念(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项目出现的版权)特指“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着作权财产权益和着作权相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如:

出版单位通过与作者签订合同而获得某一作品的出版权就是版权中的一种。

如果出版单位不是着作人,它所获得的版权的权限行使范围需要由合同加以限制。

(4)早期的版权概念,作者仅仅拥有印刷和销售作品的权利。

目前,作者经济权利的概念要广泛得多,一般包括:

出版权、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摄制影片权、发行权、展览权、翻译与改编权等。

出版权即以图书、报刊等印刷品或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形式出版的权利。

复制权即使用临摹、照相、录音录像、雕塑、雕刻、印刷等方法复制作品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朗诵、演出、演奏作品的权利。

播放权即通过无线电或有线电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

摄制影片权即将作品摄制成影片并上映的权利。

发行权即公开发行作品的本册或副本的权利。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或展览作品的权利。

翻译与改编作品的权利又合称演绎权这些权利的有效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30年,依照有关继承的法律继承。

版权的邻接权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版权相关的权利”,是指通过传播媒体将作品内容传播给公众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对于出版行业而言,出版工作当中会产生大量的邻接权,包括形象、标志、版面的设计,名人名家的特约评论,插图和注释等等。

一.1.2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基础现状

着作权保护制度的产生,有赖于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律体系的制约,与人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长期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着作权法。

直到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第94条明确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着作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它标志着我国着作权法律制度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新中国诞生以来的第一部全面而又系统地规定着作权的法律。

它是我国着作权法历史上新的里程碑。

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实行。

1991年10月1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施行。

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1995年2月26日,经过长达20个月的谈判,中美两国代表在北京就知识产权问题达成协议,双方签署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

199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深入贯彻执行<着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首次对审理着作权案件作出司法解释。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惩治侵犯着作权犯罪的决定》,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被并入刑法典。

1997年1月28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着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一系列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出台,对推动版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国际化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同时版权的应用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也对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形成新的挑战。

一.1.3文化出版行业版权管理现状

一.1.3.1存量版权亟待清理

大量版权资产成为“沉默沉静”的金山。

在我国,国有文化企业9000多家,其账面资产规模接近万亿元,但其中主要是固定资产,而代表出版企业核心价值的版权,由于是无形资产,其形式特殊,而没有被认定为资产,处于长期闲置和为开发状态。

一.1.3.2版权确权难

老字号的国有出版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于版权资产的管理意识及工具都缺乏,经年累月积累之后,大量早起的版权资产变成故纸堆或库存文物,清理过程中才发现缺乏对版权资产形成脉络的清晰记录,所拥有的版权的权利状况极为模糊混乱,甚至一些介质都已经丢失。

老企业对于十几年前所拥有的很多版权,拿不出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只好通过原稿和工作笔记来证明版权的归属。

对有些由出版社组织的集体创作,由于署名不清(艺名或XX等),已经很难认认定版权。

只有通过清理、公示才能较好地理清存量版权的状态,确认权利归属。

管理好相关合同档案也可以避免确权难的问题再次发生。

一.1.3.3缺乏基本行业规范的版权资产清理及管理工具。

中国的版权管理与发展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在早期出版社之间版权交易方式单一、着作人与出版社之间的权力登记不清晰,也没有形成完整的版权概念,维权意识单薄也就导致版权管理的很粗放。

印刷出版业的版权管理在市场经济时代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书号为核心包装了大量微版权的情况,书签广告、名家评论、专题冠名、商标都成为可以进行创利的有价资源。

当前在新闻出版业对于版权管理已经非常重视,但面临着:

版权登记与确权工作不足弊病在前,又有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和行业标准的无奈在后。

现实的管理工作中,版权与版权资产管理只能借用固定资产管理的模式,管理好介质,而不是权利,客观上版权资产没有被很好地经营和利用,造成了有价值资产的流失或闲置,也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

为出版企业提供一套具备行业示范性的《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及相关的版权资产管理务实操作指南成为当务之急。

有关专家说:

“版权资产利用得好,是一座‘挖掘不尽的金山’,能支撑出版企业可持续发展,但如果存量不清、运营不善,就有可能成为‘无底洞’。

一.1.4网络时代对版权经营的影响

版权与传播作品的技术手段密切相关,传播技术越发展,作者的经济权利就越多。

版权保护工作中,合同中当时人意思的表达、名词的解释、约定的方式、侵权的形式错综复杂,亟需行业内率先进行规范。

早期的版权概念,作者仅仅拥有印刷和销售作品的权利。

目前,作者经济权利的概念要广泛得多,一般包括:

出版权、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摄制影片权、发行权、展览权、翻译与改编权等。

出版权即以图书、报刊等印刷品或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形式出版的权利。

复制权即使用临摹、照相、录音录像、雕塑、雕刻、印刷等方法复制作品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朗诵、演出、演奏作品的权利。

播放权即通过无线电或有线电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

摄制影片权即将作品摄制成影片并上映的权利。

发行权即公开发行作品的本册或副本的权利。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或展览作品的权利。

翻译与改编作品的权利又合称演绎权这些权利的有效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30年,依照有关继承的法律继承。

版权的邻接权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版权相关的权利”,是指通过传播媒体将作品内容传播给公众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对于出版行业而言,出版工作当中会产生大量的邻接权,包括形象、标志、版面的设计,名人名家的特约评论,插图和注释等等。

数字网络的时代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模式,对版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和操作务实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

传播方式的挑战、拷贝控制的挑战、邻接权定义的挑战、法律取证的挑战。

一.1.5《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涉及的相关概念

一.1.5.1着作权登记与版权编码

版权又称为着作权,版权始于着作权登记,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着作权登记:

软件着作权[1];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着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着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着作权登记证书与登记号:

着作权登记证书示意图

着作权登记号:

在版权登记系统中,着作权登记号是用来识别版权内容的对象的唯一性标识编码。

着作权登记号与版权内容对象形成对应关系。

版权编码:

是以出版社为主体,识别所拥有版权对象的唯一性标识编码。

例如:

ISBN书号就是一种版权编码,是由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各出版社的,标识出版社,国别,书名,版本及抓规定方法的唯一识别码

版权编码不能直接等同着作权登记号。

作者将版权对象的全部(即:

买断版权),或版权对象部分转让给出版社,因此《版权与版权资产管理系统》中版权是出版社获得的版权对象的表述。

这种表述建立在如下关键内容的基础上:

行使主体:

获得版权对象的主体识别信息,如出版社的编码。

版权编码:

与着作权登记号关联的路径信息,可以清晰关联着作权登记证书和版权登记号,

与出版社获得这些版权的路径信息,包括合同,登记证书信息,相关证据文献。

版权对象信息,清晰表达出版社所获得的版权对象的信息,即版权的权力的种类、占有方式、形式范围、形式方式、时间等等约束。

一.1.5.2版权对象

基于对象会有:

占有方式:

是否是独占还是共享。

授权时间:

拥有这类权限的时间段的界定。

发行方式:

传播方式,拷贝数量等

其他约定:

邻接权的处置等。

……

一.1.5.3版权资产

出版企业通过投资开发、采购或置换等经营手段所获得版权对象,版权对象具有账面价值,因为版权对象具有财务属性,所以要进入企业的资产登记,形成版权资产。

版权资产就是企业版权对象的资产形态。

版权资产作为资产需要具备资产编码,并体现在资产台帐中。

版权资产要明确资产形态和状态,便于应用中识别,所以内容载体不可或缺

通过资产编码,可以清晰版权对象的状态。

一.1.5.4版权资源

资源分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是可用于出版发行经营活动的要素。

版权资源是可以作为经营要素的版权类对象形态的总称,版权资源的形态具体划分为:

内部版权资源、外部版权资源。

内部版权资源:

可控和可用的版权对象,包括版权(着作权或买断版权)、版权产品、微版权等。

外部版权资源:

是需要通过经营而获得的版权对象,包括版权产品、微版权等。

外部版权资源的获取,有赖于版权拥有人的版权产品及微版权的发布。

一.1.5.5版权产品

是为了便于版权交易的版权对象和内容的产品形态,一个版权产品融合了多项版权或微版权。

有自己的版权产品编码。

一.1.5.6版权经营与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

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旨在开创"科学策划,协同采编,多重标引,多元发布,互动服务"的新型出版业态,推动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提高出版产业实力、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工程主要围绕制作、出版和版权经营而展开。

围绕版权经营工作需要关注以下核心关键词:

新型业态态,深度融合,影响力。

工程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协同采编,多重标引,多元发布,互动服务等工作方向,也就成为本项目的工作指南。

协同采编,充分利用网络的普及和信息化技术,以出版业的“名社、名编、名书”战略为核心,让出版过程中的采编服务更加专业化,平台化,降低采编成本,提升出版效率,强化产品整合。

多重标引,是以建立以版权为核心的检索及交流平台,将着作人、作品实体、版权现状、版权人、书号、相关版权进行唯一标记,并建立标记之间的关联,让版权可以基于各种维度进行定位。

多元发布,发布权也是版权的一种,多重发布是指以出版社自己的平台发布,以版权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与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发布平台进行发布。

所有的发布都应该符合版权人或着作权人的意愿。

建立基于版权经营的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平台的用户涵盖了:

着作权人(作者)、版权代理人、版权拥有人、出版商、经销商、图书馆、网络发布平台、评论员、广告代理商、读者等。

所涉及的服务内容包括:

文化信息的版权前期(创作、制作协同),和版权经营期的持续期。

实现渠道资源化,有偿共享,有偿服务,促进渠道资源的市场化。

通过版权内容的资源化、版权产品的池化,通过版权的挂牌,盘活版权资产,促进版权交易,最大化版权的商业价值。

管理:

做好版权的确权,理清版权内容,做好版权的估值,合理交易,避免版权资产流失,保护版权人利益。

一.1.5.7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

《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是清理版权资产,做好版权确权,在经营中不侵权,促进版权交易,提供版权资源估值的重要工具。

对于出版业的文化及出版公司而言,本项目所要求的《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就是面向出版行业产业链不完整的现状,先解决闻出版业对于版权资产登记不明,版权确权难的当午之急。

可以预见,当有相当多的企业,在统一的数据标准,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进行版权登记、版权产品发布、版权交易撮合后,这个平台就会通过版权标记或版权产品标记聚集大量的经营数据,为企业挖掘版权在运营过程中的社会化数据,为版权产品的估值创造条件。

这种价值塑造过程反过来也会推动无形资产的商品化的发展。

这中良性互动效应完全复合本项目要求推动新型的出版业态开创的目的与初衷。

作为《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的一部分的《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将弥补现有零散的、差异化极大的企业自有发挥的版权资产管理的一些弊端。

满足现实的一些需求,如:

需要为出版企业提供进行版权登记的便捷通道

需要为出版企业提供一个版权资源共享的资源池

需要为出版企业提供一个版权产品的交易意愿的一个发布通道

需要为出版企业提供社会化数据采集服务,而这个数据就是围绕这版权登记标记或与之关联的信息要素而展开的。

需要为小微型出版公司提供盘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的企业私有云服务

版权清理:

(整理着作权、版权号,内容授权等),面向资产登记管理,完成版权资产的详细登记与介质管

版权确权:

(版权分类,版权分析,产品化,资源池),面向版权运营,清晰版权脉络,规范版权经营。

版权估值:

(版权的过往使用情况,市场反响,盈利情况),通过对经营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提供版权估值的决策参考。

通过提供《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这种平台性工具,让沉睡的版权及版权资产不再仅仅是资料而是极具商业价值的可以流通的资产,并且在行业内规范版权保护工作的对象侵权客体,逐步明确侵权方式,推动行业内版权保护的体系框架的完整。

实现扫清版权和版权资产进入市场化的量大障碍的目的。

一.2体系结构需求

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总体上需要包括如下体系:

一.2.1标准规范体系

遵循国家和地方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的框架;

遵循本《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规范框架。

本项目严格配合国家数字复合出版工程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中所明确的38项工程标准。

将作为《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项目的标准,指导本项目的设计、开发、施工及扩展延伸。

在版权资产管理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版权应用的模式和方法的不同,会形成版权资产的封装与版权产品打包等模式,为了便于平衡开放性与私密性的需求冲突,标准规范体系的研发与制定将会延伸到与《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关联的企业内部标识规范性框架,云服务管理规范框架和其他为系统具有更好的权威性、传播性和影响力服务的框架体系。

一.2.2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贯穿于平台的规划、建设、运维全生命周期,包括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应用服务器安全、传输安全、身份认证各个层面。

一.2.3搭建系统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系统运行保障所需要的设施,包括网络、存储、计算集群、机房等基础设施和相应的软硬件环境。

一.2.4信息资源数据库

从业务目标分为:

基础库、业务库和服务库三类。

从使用机制分专有数据库和云虚拟数据库。

从数据库类型分:

关系型数据库、目录服务、非结构化数据库。

基础库包括:

企业工商登记、着作人登记信息、版权全登记信息、系统配置与管理信息、国家复合出版工程使用人注册信息等支撑系统建设的必要信息。

业务库包括:

企业版权资产登记信息、版权产品信息、企业版权经营合同信息等。

服务库包括:

富媒体元数据信息、版权产品经营信息库,多媒体信息库。

在建设中将优先建设基础哭和业务库,服务库的建设随着共享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工程中各分项项目的推进逐步完善。

此外在数据层,版权资产管理系统建成之后,将根据业务的需求在版权清理过程,版权介质管理过程,版权产品在组合过程,合同档案管理过程中提供与项目相配合的工具与数据库。

在后期随着版权估值评价参数体系的形成,将建立完善的估值业务数据库。

为了保证数据采集机制的长效性,针对企业在业务就服务中的难点会随时提供工具。

一.2.5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及云服务平台

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面向出版发行企业,通过提供标准化软件系统、软件功能的云服务,及版权资产管理关联的数据服务为模式,推动行业内版权资产管理水平的升级,站在打造完整产业链的高度,攻克版权资产盘活的最大障碍-------版权资产核资难,确权难的问题。

第一步,构建版权资产管理功能的标准功能模块;第二步,推动出版发行企业的内部的版权资产管理系统的落地;第三部,通过云服务与数据交换,达成项目目标,为盘活行业内“沉睡”的“金山”而服务。

平台又可划分为应用支撑、管理和服务三个层面,包括交换、目录、数据管理、系统管理、工具服务、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共计七个系统。

一.2.6支撑应用工具

以出版业内的合同档案管理、版权登记、版权资源管理、版权资产管理为主。

在满足版权资产管理需求的同时,支持二次开发,可以通过预留接口,定制复合自身要求的业务应用。

一.3业务功能需求

一.3.1管理出版企业的核心资产——版权资产

版权资产作为出版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着的非独立性、可交易性、易转化性和可增值性等特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有形资产相结合,能够对出版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强的叠加和放大效应,是出版企业的核心资产。

一.3.2实现版权资产的管理、开发和运用创造价值

版权资产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是企业创造价值和收益的关键。

目前出版企业均有大量的版权资源未被认定为资产。

这些版权资源经过梳理和价值的重新认定,能够成为出版企业重要的版权资产,其价值和规模甚至能够超过固定资产。

对这些版权资产进行管理、开发和运营,是出版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能够更好的实现其价值,既能够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避免版权资产流失,又能够推动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和加快发展速度,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

一.3.3梳理巨大存量版权信息、确立产权归属

出版企业多年来积累了丰厚的版权资源,存量巨大。

但很多企业对于其控制的版权资产没有清晰的记录,经年累月后版权资产的权利状况变得异常模糊与混乱,缺少权属证明文件或权利本身就具有瑕疵乃至失效,甚至连资产的介质都已经遗失或损坏。

需要通过大数据系统优势,实现版权资源的梳理,逐渐完善版权产权的归属信息,为以后版权资产的运营提供准确的基础业务数据。

一.3.4版权管理思路清晰、实现版权保护及利用

由于没有规范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许多出版企业对版权资产的管理十分混乱,也对其版权资产的安全状况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容易引发因对外授权的不合理、不严谨造成企业版权资产流失的问题,或由于越权使用而使企业承担很高的法律风险。

通过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结合合同管理业务,是版权资产的使用方式、使用期限得以界定,从而避免在版权资产应用上出现侵权使用与被侵权使用的情况。

最终实现版权资产的保护及充分利用。

一.3.5版权资产盘活并多元化运营创造最大价值

当前面对网络化、数字化的市场环境和日益加剧的竞争形势,未来,出版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围绕版权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多元化开发和精细化运营。

管好增量与盘活存量是出版企业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的基础。

因此在提升自身版权运营能力的同时,更需要依靠专业化、集约化的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来降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成本,同时通过该系统理清企业的版权资产状态,从而为企业开展知识服务、艺术授权、海外出版、影像素材营销等多元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企业的发展转型。

第二章设计方案

二.1系统整体架构

二.1.1系统体系架构

(1)客户层:

支持便携移动应用、便携型局域网内工具、智能手机、企业内部PC的浏览器或瘦客户端。

(2)接入方式:

局域网内接入系统、通过企业自建VPN从互联网接入。

(3)接入认证方式:

支持多种认证手段,与《国家复合数字出版系统》的综合运营支撑系统及数据交换池系统直接的接口需要通过证书进行认证。

(4)应用层:

提供《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的全部业务功能,并提供系统管理功能,提供适应性工作流及界面开发工具,提供数据源管理工具。

(5)接口层:

提供数据库接口,对外元数据交换接口,外部及内部系统消息交换接口,提供工具的应用接口。

(6)企业内部数据接口:

为了保证原始数据的价值,和企业流程的统一,《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的功能以模块化的形式提供,可集成在企业的门户中,相关流程可与企业原有的系统流程进行嵌套。

(7)数据层:

《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通过关系型数据库和非结构化数据库构建系统基本库、业务库、服务库、交换库。

满足不同的业务应用及安全管理的需要。

(8)系统层:

按操作系统单元向用户交付平台容量和操作系统管理。

(9)虚拟层:

完成硬件的虚拟化

(10)硬件层:

共享的硬件平台

(11)基础服务:

《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运行需要的基础支撑服务,包括:

DNS服务、目录服务等。

 

 

二.1.2功能架构设计

权衡版权及版权资产管理系统的整体需求,为实现版权资源、版权资产、版权产品、微版权、版权信息等业务功能的管理,特设计如下架构:

二.1.3安全体系架构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的原则,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机结合,建立信息系统综合技术安全体系和管理安全体系,提高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

二.1.3.1安全技术体系

根据国家对于社会服务与支撑社会服务的信息技术安全框架,本项目的安全技术体系借鉴国家等级保护的安全技术体系的定义方法,从两个维度定义安全技术体系中的元素:

两个维度的第一维度是从客体形态上划分的对象的安全分别是:

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

第二个维度是从安全域的边界条件划分:

计算环境、通讯环境、安全域边界。

基本的安全要求包括:

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完整性保护、私密性保护、可信计算、授权安全等。

所对应的安全措施与技术如下:

 

基本安全措施与技术

示范必备

运行必备

物理安全

机房的基础设施的消防与安监

*

*

不间断电源

*

*

环境温湿度控制

*

*

电磁辐射控制

 

*

双电源冗余

*

*

门禁系统

 

*

远控集中控制(KVM)

*

*

关键部件的位置管理

 

*

操作审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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