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5549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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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5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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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自来水厂供水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二0一一年九月
批准:
何义明
核定:
颜雪萍
审查:
杨立洪
校核:
廖肇达
项目负责:
饶亚辉
编制人员:
饶亚辉易紫维
前 言
由于地质灾害的影响,9月2日凌晨3时左右,银河镇紫溪村蛇冲组出现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截至到9月7日18时,灾害造成地面下沉、民房开裂、水源断流、高速公路下沉开裂。
据现场监测和专家分析,灾情还有进一步扩大的潜在危险。
因为现有银河镇大部分居民都是喝的地下水,由于地质灾害影响,地下水水位下降,取水困难。
造成紫溪、邓家田、乌石大清三个集中供水工程缺水,7813人饮用水受影响(紫溪村4250人,何家圳村621人,邓家田村2020人,陇田村320人,乌石村602人),其中受影响严重者5473人。
为了避免地质塌陷进一步扩大,采用地下水水源已不可行。
为使解决银河镇的居民饮水,需另寻找新的水源。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11]123号)的精神,银河镇新建一自来水厂对全镇全部实行自来水工程,使全镇居民能喝上干净安全的自来水。
银河镇自来水供水工程的建设很有必要的。
本项目区供水范围为银河镇的河下村、陇田村、邓家田村、敖家坊村、天柱岗村、何家圳村、紫溪村、墨溪村、乌石村、银凤社区10个行政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水源为万龙山河水,本次设计将新建取水工程,再整合原来部分村的有的配水管网,供水现状受益人口37487人涉及农户9700户。
1工程概况
1.1自然地理
银河镇,地处萍乡市北部,银河镇当地总人口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6万人,耕地面积2.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6万亩。
银河镇境内交通便利,320国道、浙赣铁路线、昌金高速公路贯穿全境,乡村公路纵横交错。
1.2水文、气象
1.2.1河流水系
工程区主要河流为袁河河,赣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
发源于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蛤蟆石,主河道长279千米。
干流流经芦溪、袁州、分宜、渝水、新干、樟树等县(市、区)。
袁河在萍乡市境内较大的一级支流有万龙山河,袁河与万龙山河交汇口位于宣风镇境内,距银河镇约2km。
本次设计取水水源为万龙山河,万龙山河为赣江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武功山,流经华茅店、东坑、黄洲、沂源、桥头、京口、盘田、红桥等村,在宣风镇红桥村从右岸汇入袁河,全长33.6公里,控制流域面积为211平方公里,从入口到出口处天然落差为1393米,平均坡降为41‰。
1.2.2水文气象
本流域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丰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约276天),年平均气温17.30℃。
流域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596.52mm,雨量在年内分布极不均匀,4~6月雨量约占全年的45%,而7~10月份则是高温干旱期,降雨量占全年雨量额24.8%,10月份以后进入枯水期,降雨极少,暴雨集中在4~6月,每次洪水历时1~2天。
洪水涨落单峰较高。
1.3区域地质
区内地貌单元为构造剥蚀丘陵地形地貌,地势连绵起伏,低山环绕,场区自然边坡稳定,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本区出露地层有震旦系松山群、第四系上更新统以及全新统地层,由老至新分述如下:
震旦系松山群(Zbsn):
岩性主要为青灰色绢云母千枚岩,千枚状结构,片理发育,岩层风化后呈土黄色。
第四系上更新统(Q3):
成因类型主要为残坡积等,岩性主要为黄褐色含砾(碎石)粘土层,分布于区内山坡及近坡脚处。
第四系全新统(Q4):
成因类型主要有冲洪积等,冲洪积层主要分布于河床及山坡坡脚沟谷处,岩性主要为灰褐色、黄褐色含砾粘土,具不明显的二元结构,下部为粘土质砂、粘土质砾。
1.4水资源概况
袁河从源头向西北流,至山口岩转东北流,芦溪县境内为袁水上游段,河段长53.66千米,上游段流域面积728平方千米。
上游段多年平均(1956~2006年):
年降水量1593.3毫米,年径流量6.78亿立米,气温17.2摄氏度。
年水面蒸发量为900毫米。
流域内建有大型水库1座(在建),总库容1.05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730公顷,小
(一)型水库8座,总库容2560万立方米。
万龙山河地表水资源量多年平均值1.96亿m3,地下水资源量0.7亿m3,扣除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0.6亿m3。
万龙山河流域水资源总量2.06亿m3。
1.5社会经济概况
银河镇2009年实现当地上年工农业总产值74079万元,其中农业10262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650元。
1.2工程特性表
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自来水厂供水工程特性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一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1
设计水平年
年
2011
2
供水规模
m3d
6000
3
年供水量
104m3
136.88
4
供水受益行政村数
个
10
5
供水受益人口
人
37487
6
饮水不安全人口
人
37487
7
受益学校师生人数
人
8
企事业单位
个
9
居民用水标准(最高日居民用水定额)
Ld
110
有向城镇发展120Ld,其它90Ld
10
最小服务水头
M
12
11
时变化系数K时
2.0
12
日变化系数K日
1.6
13
设计概算投资
万元
2222.41
14
人均投资
元人
593
概算投资水平年受益人口
15
人均管网长度
m人
输配水管长度水平年供水受益人口
二
主要工程及设备
1
取水工程
取万龙山河水,由取水泵房从集水池取水
2
输水工程
水泵取水经DN315浑水管接入一体化净水厂,再经二氧化氯消毒后至清水池,最后向居民供水
3
净水工程
从厂家订一体化净水设备
4
配水管网
DN3152920m、DN2506470m、DN2006960m、DN1608000m、DN1103150m、DN75420m
5
入户工程
入户管道为DN32PPR管194000m,室内为DN25PPR管145500m。
水表、水龙头、闸阀9700只
三
工程投资
1
建筑工程费
万元
274.41
2
设备(含管材)及安装工程费
万元
1731.24
3
临时工程
万元
9.03
4
独立费用
万元
68.39
5
工程占地及拆迁费
万元
12.03
6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费
万元
13.68
7
预备费
万元
104.6
8
总投资
万元
2222.41
其中:
中央投资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
四
水价
元吨
0.76
五
管理机制
1
管理主体
银河镇自来水厂
2供水规模
2.1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
本项目区供水范围为银河镇的河下村、陇田村、邓家田村、敖家坊村、天柱岗村、何家圳村、紫溪村、墨溪村、乌石村、银凤社区10个行政村饮水问题,除横岭村、京竹村、长竹村3个村外,供水范围涉及到了银河镇的所有村,涉及农户9700户,受益总人口37487人。
2.2用水量与设计规模
2.2.1设计年限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规定,该工程设计年限按15年计算,设计水平年为2011年。
2.2.2设计人口
设计用水居民人数的确定:
(1)设计区域没有向集镇发展的可能性,而且当地居民有搬迁的趋势,则P按设计水平年供水范围内的现状常住人口数计,其中包括无当地户籍的常住人口。
本工程按没有向集镇发展情况计算
(2)设计区域有向集镇发展的可能性,则
—供水范围内的现状常住人口数;
—设计年限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总数,本项目不计;
—设计年限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本项目不计;
—工程设计年限。
15年
—工程设计年限。
本工程供水范围内现状居民受益人口为37487人,居民设计人口按设计水平年计算,居民设计人口P=42242人,具体见设计人口及用水量表。
2.2.3居民生活用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m3;
-设计用水居民人数,人。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单位L(人·d),本项目供水区域没有向集镇发展的可能,则取110L(人·d)。
经计算为5878m3d,具体见设计人口及用水量表。
设计人口及用水量表
乡镇名称
村名
现状人口(人)
设计人口(人)
人口机械增长总数(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d.人)
居民生活用水量(m3d)
银河镇
河下村
4025
4536
0
8
110.00
498.96
陇田村
4549
5126
0
8
110.00
563.86
邓家田
2897
3264
0
8
110.00
359.04
敖家坊村
2828
3187
0
8
110.00
350.57
天柱岗村
2326
2621
0
8
110.00
288.31
何家圳村
2767
3118
0
8
110.00
342.98
紫溪村
4778
5384
0
8
110.00
592.24
墨溪村
5464
6157
0
8
110.00
677.27
乌石村
5594
6304
0
8
110.00
693.44
银凤社区
2259
2545
0
8
110.00
279.95
合计
1
10
37487
42242
4646.62
2.2.4公共建筑用水量
由于缺乏资料根据规范建议的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水量的5%-10%,考虑当地发展情况,公共建筑用水量取居民生活用水量的10%。
计算结果464.66(m3d)
2.2.5饲养畜禽用水量
因为项目区没有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所以不考虑畜禽用水量。
2.2.6企业(乡镇工业)用水量
本项目不考虑此项用水量。
2.2.7消防用水量
允许短时间间断供水,上述用水量之和高于消防用水量,不计此项。
2.2.8浇洒道路绿地用水量
根据有关规范,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经济条件好或规模较大的镇可根据需要适当考虑,其余镇、村可不计此项。
(考虑还是没考虑)
2.2.9管网漏失水量与其它未预见水量
根据有关规范: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宜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10%~25%取值,村庄取较低值、规模较大的镇区取较高值。
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百分之15取值=766.69m3d)
2.2.10供水规模
供水规模(即最高日供水量)=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及其它未预见用水量,计算供水规模=5877.97(m3d)。
本次设计供水规模取6000(m3d)。
2.2.11人均综合用水量
人均综合用水量=供水规模设计人口=0.14(m3d)
3水源选择
3.1水源比选
3.1.1水源选择一般原则:
1、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水源保护;
2、当有多个水源可选时,应从水质、水量、投资、运行成本、施工和管理条件、卫生防护条件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选取;
3、可使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4、具有施工条件;
5、符合当地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的要求;
6、应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供生活饮用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