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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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在学院党委、行政,学生处的领导下,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全面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团总支作为院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辅导员的学年考核、工作规范、日常管理和月度考核,实施具体管理。

一、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坚持以德才兼备为主线,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评定、评选“优秀辅导员”的主要依据,并与辅导员的奖惩等挂钩。

二、考核对象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且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辅导员。

三、考核方式

辅导员工作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

1、月度考核由团总支依据《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月度考核指标体系和各项检查记录进行,于每月6日将月度考核表、工作考勤和各项检查记录汇总,在党总支指导下由团总支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对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2、学期考核由院部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党总支、团总支和学生共同参与,在每学期第一个月对上学期进行考核。

学期考核分学生评议(10%)、月度考核(70%)、组织评定(10%)、民主评议(10%)四部分组成。

3、考核总分=学生考核得分(A)+月度考核得分(B)+组织考核得分(C)+民主测评得分(D)

A(满分100分)=(学生打分总和/参与打分人数)×10%

B(满分100分)=量化得分累计×70%

C(满分100分)=(领导小组打分总和/参与打分人数)×10%

D(满分100分)=(民主评议打分总合/参与打分人数)×10%

4、学年考核程序

4.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辅导员考核工作;

4.2辅导员填写《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4.3党总支、团总支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打分;

4.4团总支组织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打分;

4.5由考核领导小组全体辅导员召开考核测评会,进行民主评议;

5、学年考核等级评定

学年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成绩85分(含)以上者有资格参加“优秀辅导员”评比。

学年考核成绩作为绩效工资评定标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学年考核时定为不合格:

6.1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及时上报、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6.2传播不良思想、反动言论,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迷信邪教或加入邪教组织的;

6.3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6.4组织纪律性差,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消极懈怠,不主动改进的;

6.5重大活动组织不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6.6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8次以上,旷工3个(含)工作日以上,或者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达到一个月;

6.7学生评价极差的;

6.8欠费学生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6%。

经调查无特殊情况的。

四、月度考核指标体系

1.学生管理工作

1.1学生行为规范

1.1.1不定期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文明公约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等,学生工作处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组成检查小组,每天在校园内进行检查,所带班级查处一次扣相关老师0.1分。

1.2学生评优树先

1.2.1根据上级及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学生的各项评优树先工作,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若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报任务或出现差错,扣相关责任人0.2分。

若出现学生投诉现象,经调查属实,出现一次扣0.2分。

1.3辅导员深入学生情况

1.3.1辅导员、助理辅导员能够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通过每月至少两次的班会,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状况,解决学生反映的疑难问题,做好班会记录。

每月一检查,缺一次扣0.1分。

各辅导员老师每月将班会安排情况通过网络班级进行公布,包括(时间、地点、班级、参加班会人员)。

缺一次扣0.2分。

1.3.2辅导员、助理辅导员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对学生加强顶岗实习和课余时间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保证每周至少一次与顶岗实习学生的定期联系,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和课余时间的安全,所带班级每年度出现一起非责任问题且属实扣1分。

辅导员、助理辅导员与顶岗实习学生每周联系的情况主要以网络班级使用情况为准。

1.4学籍档案管理

1.4.1数据报送准确情况

新生报到注册、新生和毕业生资格审查、学籍学年电子注册、毕业生数据核对、专业调整等数据要准确无误。

失误一次扣0.2分。

1.4.2数据报送和档案整理及时情况

新生报到注册、新生和毕业生资格审查、学籍学年电子注册、毕业生数据核对、档案、专业调整等报送和整理要及时。

延误一次扣0.1分。

1.4.3各项学籍档案工作办理规范情况

学籍信息变动、学籍相关证明、学生证、毕业证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办理。

出现差错一次扣0.1分。

1.5思政表现

1.5.1学生在论坛、贴吧、信箱等发表恶意言论,出现一起,经核实扣相关责任人0.2分。

1.5.2学生对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有正确认识,能理性应对,不在校内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传销、法轮功等非法活动,如有出现扣相关责任人0.5分。

1.5.3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大型活动,遵守活动秩序、维护场所卫生,每次大型活动中出现不守秩序和退场后卫生情况差者扣相关负责老师0.2分。

2.共青团工作

2.1思想教育

2.1.1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定期为学生举办思想教育方面特色活动,并积极在校内外宣传媒体进行正面宣传。

校级加0.2分、市级加0.5分、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3分。

(注:

宣传媒体界定为各级电视台、电台、大型正规门户网站、正规报刊)

2.2组织建设

2.2.1院部团总支、团支部有标准化建设和完善的团支部评优体制,积极开展评优工作。

团委抽查不合格,扣相关责任人0.5分。

2.2.2社团成立规范,按时完成注册,加0.1分;根据《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细则》及时开展评优活动,积0.1分。

2.2.3学生会组织机构、制度及考评体系健全,工作成效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团委调查合格者加0.5分。

2.3学生活动

2.3.1专业技能、文体活动

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和文体活动,并在校内外宣传媒体进行正面宣传。

规定任务完成情况下,多开展一项活动加0.2分。

(校级加0.2分、市级加0.5分、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3分)

2.3.2暑期社会实践

组织开展活动效果显著、学生受益程度高的暑期社会实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积极在校内外宣传媒体进行正面宣传。

受到奖励加0.5分,烟雾扣

2.3.3获奖情况

校级:

一等奖0.1分;

市级:

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优秀奖0.分;

省级: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分;

国家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分。

(注:

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满分20分)

3.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3.1学生公寓内务卫生

3.1.1学生公寓应符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中内务规定:

公寓内卫生、整洁、无死角,检查出现问题一次,扣相关责任老师0.1分。

3.2学生公寓日常纪律

3.2.1学生日常纪律应符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中纪律规定:

晚自习,纪律良好;晚休,能按时就寝,无晚归、夜不归宿现象;无男女生互串公寓;无在外租房。

检查方法:

公寓管理科抽查、学生自律委、各园区物业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每周一公布。

检查出现问题一次,扣相关责任老师0.1分。

3.3驻公寓辅导员工作情况

3.3.1驻公寓辅导员应遵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驻公寓辅导员工作职责》,能发挥教育、管理、服务功能,效果好。

检查方法:

1、问卷调查,看学生对辅导员工作实效的满意度

2、公寓管理科检查及根据各公寓楼管日常记录,每记录一次积0.02分

3.3.2能积极主动开展人文素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公寓文化生活,效果良好,并主动联系媒体进行宣传。

赋分方法:

根据发表媒体的等级,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院级0.5分

3.4安全

3.4.1学生公寓安全应符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中安全规定:

新生入校时公寓安排合理、有序,服务意识强,体现以人为本。

学生、家长满意。

毕业生离校时,学生能文明、有序、安全、及时的退宿

公寓内无违禁用品、宠物

考核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方法:

公寓管理科抽查、学生自律委、各园区物业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每周一公布。

该月最终得分=(该月实得总分/该月应得总分)*3分

4.学生资助与奖励工作

4.1信息公开情况

4.1.1国家、省、市、学院资助与奖励文件精神和政策宣传完全公开,

4.1.2国家、省、校级资助与奖励名额分配、钱款额度分配完全公开,积10分

4.1.3资助与奖励评选办法、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完全公开,积30分

4.1.4勤工助学岗位人员选拨情况完全公开,积10分

4.1.5学生利益诉求领导、受理机构完全,积5分

4.2工作的公正、公平程度

4.2.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制度、政策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与奖励评选发放管理办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条件学生的认定和评选,未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则该考核子项目不积分

4.2.2资助与奖励款项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

4.2.3开展正常的学生利益诉求工作,科学、合理解决学生利益诉求问题(30分)

该考核指标使用学生申诉率换算子项目积分。

积分方式为:

学生申诉率=(申诉学生所在的班级数/该二级学院班级总数)×100%

资助与奖励工作的公正、公平程度实际得分=30×(1-学生申诉率)申诉渠道为院长信箱、直接向主管部门申诉等

4.3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情况4.3.1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的汇总、上报信息积20分,否则该项不积分4.3.2诚信教育有实效。

主要载体为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考核方式为活动组织者在活动开展前公开申报(最少申报一项,多者不限)优秀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参与学生处联合有关部门、人员组织的评比。

活动积分根据其影响力、参与率,实效情况等确定优秀两名,积10分/名;良好三名,积8分/名;一般X名,积6分/名。

(注:

每次活动积分有固定的分数值,如果活动累计积分超出该考核指标的原始分数,则不再算分。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1异常心理控制

5.1.1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心理普查工作。

失误一次扣0.2分5.1.2明确本二级学院每年心理普查后的异常心理学生及异常比率,通过个体咨询、心理讲座、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团体辅导等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异常心理学生心理援助工作。

情况掌握不清楚者扣0.2分。

5.2活动情况

5.2.1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考核方式为活动组织者在活动开展前公开申报(最少申报一项,多者不限)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参与学生处联合有关部门、人员组织的评比。

活动积分根据其影响力、参与率,实效情况等确定优秀两名,积10分/名;良好三名,积8分/名;一般X名,积6分/名。

(注:

每次活动积分有固定的分数值,如果活动累计积分超出该考核指标的原始分数,则不再算分。

5.3心理危机干预

5.3.1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制度健全、岗位、责权明确,积15分,不健全为0分

5.3.3心理危机事件(如致残、致死等情况)发生率为零,积15分。

若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量化成绩为0分

6.安全稳定工作

6.1学生在校安全稳定情况

6.1.1学生安全稳定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学院财产安全,维护他人和本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出现非责任重大安全事故扣2分,出现重大治安责任事故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一票否决,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1、辅导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每学期都有完整的工作总结和计划,并如期交上,每项加1分。

(2)、定期召开班会,并有完整记录,每检查1次合格加1分。

(3)、定期完整上报学院各部门需要的材料,报送及时,无差错每次加1分。

(4)、分管班级在推荐入党、评优及奖助减的评选发放中,无投诉现象者加1分。

2、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维护班级事务的客观公正。

(1)、对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全面,每月均无违规现象发生,分管班级学生对学院、院部各项规章制度了解。

加1分。

(2)、按相关规定完成对班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经济困难补助等评定审核,“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正常评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正常推荐,加1分。

(3)、班级班委和团支部的组建和换届符合程序,班级安定团结,加1分;

(4)、无擅自组织学生出外活动事件,加1分。

(5)、分管班级承办学院及院部活动者,每次加1分。

(6)、每月有三次以上谈话记录者加1分。

3、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

每天无通报、无旷课现象,加1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4、辅导员要坚持值班入住学生公寓,检查学生违纪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教育学生遵守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检查学生宿舍各方面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每周无缺勤现象并有完整记录,加1分。

5、辅导员应督促学生搞好教室和宿舍卫生,在检查中教室、宿舍卫生不合格,不加分;

6、辅导员应督促学生及时交纳学费,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1)、欠费人数<3%,加2分;

(2)、3%≤欠费人数<6%,加1分;

(3)、欠费人数≥6%,不加分。

欠费人数不含办理缓交(须经学院审批通过)手续的学生。

7、辅导员应每月到所带每个班级抽查听课一次以上,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每月完成标准者、加1分。

8、月度考核指标体系由团总支负责具体执行,每月填报考核表,并在每一项指标得分“考核情况记载”中注明加分事项和时间,以备核实检查。

9、本办法自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由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和修订。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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