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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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

(采购编号:

ZJCG2017-J029R2;采购核准号: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4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6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9

第四部分附件:

谈判文件格式22

1谈判响应书23

2第一次报价表24

3项目服务计划及承诺25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6

5中小企业声明函27

6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28

7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29

8申请函(参考格式)30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31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谈判采购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采购。

二、采购编号:

ZJCG2017-J029R2。

三、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n)、中国政府采购网(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4、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

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五、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

30至11:

30,下午3:

00至5:

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

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

十一、谈判开始时间:

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以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二、谈判地点: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

十三、特别说明:

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3、邮政编码:

524000;

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联系人:

廖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

5、项目咨询电话:

标前咨询电话:

(黄小姐);标后咨询电话:

、3332798

6、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

(李生);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2、联系人:

李小姐;联系人电话:

3、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冯村鹰岭;邮政编码:

524000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

二、项目预算:

运输至霞山的运输预算单价为13元/吨(运至霞山区新湖大道指定市政污水管道入口,单程运距20公里,如有变动按甲方通知的指定地点排放),运输量暂定为99846吨,运输费预算价约129.8万元;运输至赤坎的运输预算单价为20元/吨(运至赤坎海田珠江啤酒厂前市政渗滤液污水管网井口,单程运距30公里,如有变动按甲方通知的指定地点排放),运输量暂定为30000吨,运输预算价约60万元;运输费总预算为189.8万元。

运输费按实际运输量结算,不得超过总预算价,合同期为3年。

序号

运输到达地点

运距(公里)

单位

数量(吨)

预算单价(元/吨)

金额(元)

备注

1

霞山

约20

99846

13

2

赤坎

约3

000

总预算

三、服务要求:

1、必须用密封槽车运输,确保采购人调节池渗滤液不外溢。

在合同期,晴天每天运输400吨至600吨;雨天,派出至少4台车,每辆车配2名司机,每天一般外运量为1000吨至2000吨;遇暴雨天,派出至少10台车,每辆车配2名司机,每天外运量需达到2000吨至5000吨;抢险时,除了派出本单位车辆外,通过租用其他符合条件的车辆,每辆车配2名司机,保证每天应急外运5000吨至10000吨;每天运往霞山或赤坎的具体运输量由采购人按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接收量通知进行调度安排,按采购人指定的排放点排放,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执行,尤其是在市区污水处理厂工艺不正常的情况下,具体外运任务量由采购人和市渗滤液处理公司协调确定后再通知成交供应商,通知停运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马上停运。

2、渗滤液抽水点按采购人指定,抽水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但抽水设施维护维修费、排水管和抽水电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费用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密封槽车运输,并按采购人指定的运输时间、运输量和运输线路负责将滤液需运至赤坎海田珠江啤酒厂前市政渗滤液污水管网井口和霞山区新湖大道指定市政污水管道入口(特殊情况按另行通知的排放地点),并按甲方和接收单位(市区污水处理厂)要求做好限量、定时、限速的排放工作,严禁双管、超量排放,运输时间为24小时全天排班,晚上运输时不得加收加班费。

成交供应商不得乱排放,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沿途不得撒漏,不对运输起止地点及沿途造成二次污染,并按要求保证运输量,确保采购人调节池渗滤液不外溢。

否则,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和垃圾渗滤液接收方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收人员的管理,运输量按合同规范登记。

4、运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运输量以实际结算运输量为准,合同结算价按实际结算运输量和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5、车辆外运过程行车安全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车辆运输过程中一切的报批手续。

7、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出具槽罐运输专用车至少10辆的证明文件(提供本单位的车辆行驶证作为依据),以确保成交供应商能够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运力,否则当做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

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成交总额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签订合同,逾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不按时签订合同者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重新进行采购。

四、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

按双方确认的垃圾渗滤液运输量登记单,规定的排放地点,规定的外运任务量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按合同完成任务,分6期支付,每半年支付1次进度款。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采购范围:

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采购邀请函》。

本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谈判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

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

1.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1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2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1.13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8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

(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本项目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

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9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20谈判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21日期、天数、时间:

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22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23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供应商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注:

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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