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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o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

3、《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湖北省武汉市安检站的有关安全用电规定与要求。

5、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定与要求。

二、安全用电技术

(一)组织措施

1、项目部应配有专业资质的管理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批合格后方可制作电箱,安装线路。

2、临电系统安装后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投入使用,使用前应对现场维护电工、电气设备、线路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配备专业电工(上岗证有效期内),从事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拆除。

现场电工持证上岗。

4、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明确职责,机电设备上应标注使用与维护责任人。

机电设备旁悬挂相关的操作规程标牌。

5、在安全会上要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的意识和能力。

非专业人员不得对机电设备进行拆装、接线、维修,正常工作状态下I、II级配电箱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各种操作。

6,项目部组织临电系统定期检查,维护电工每日巡视维修(应保存记录)。

7,定期摇测接地电阻(每月一次)和绝缘电阻(每半月一次),保存记录。

8,建立用电管理档案、专人管理。

而且应做好以下资料记录;

(1)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2)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3)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4)

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5)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

表;(6)

定期检(复)查表;(7)

电工安装,维修;折除工作记录。

9,制订防火制度,组建防火队伍。

(二)技术措施

1、配电系统

(1)

施工现场如配备发电机,应按规定向当地电力部门审报并备案。

自备电源与市电应经具有联锁功能的双路电源切换装置(如四极双投闸刀、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再接至总配柜,有效防止自备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的事故发生。

发电机屮性线应通过独立的接地装置与大地直接连接后再引至切换装置。

(2)大型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当采用二台以上电力变压器供电时,应按区域划分用电范围,合理布置机具,避免在同一区域

(场所)内使用二个系统供电,防止二台电力变压器并列运行。

(3)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配电形式。

设置现场总配电柜,区域I【级配电箱或楼层配电箱,用电设备机旁开关箱。

实现分级配电。

具体要求:

(1):

配电室的建造

1、配电室宜在临近变压器、进出线方便、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无震动、不易积水的地方建造

2、配电室建造的要求

(1)

配电室一般不小于9m2,地坪上应铺设绝缘脚垫,配备绝缘用具和用品。

(2)

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防雪、防汛、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

(3)

室门应向外开,有锁,金属门要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4)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o

(5)

配电室内设的值班室距电屏(盘)的距离应大于l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配电屏(盘)及配电装置四周的安全距离

(1)

配电屏(盘)正面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

1、2m;

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侧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Imo

(2)

配电装置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3)

配电室内的裸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

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

4、配电屏的安全技术措施

(1)

成列的配电屏(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配电屏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3)

配电屏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4)

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标志牌。

(5)

配电屏上分设零线桥与保护零线或地线桥;

电器进出线带电体不得外露。

(6)

配电室内的导线优先选用绝缘导线。

如用裸露材料,必须严格按规范采取防护描施。

(7)

室内照明应从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2):

配电箱与开关箱

1、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三极保护。

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

三极保护指总配: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1)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

1、5mmo

(2)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屮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lo4-1o60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Oo8—1o6o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肌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o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

烘烤的场所。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

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1)

常规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2)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3)

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屮引进和引出导线。

(5)

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

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

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7)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2)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2)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

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

1、漏电保护器的作用

(1)

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2)

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3)

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漏电保护的接线方法

(1)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Iso

(3)

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Iso

(4)

在干燥环境下工作的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5)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屮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6)

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

对搁置已久又重新启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4)、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1)

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2)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4)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5)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6)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1)

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

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

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o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o

3、行灯使用要求

(1)

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o

(2)

灯头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4)

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5)

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屮灯具及插座的数量在照明系统屮的每一单相回路屮,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5、工作截面的选择

(1)

单相及两相线路屮,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屮,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6、室外照明装置

(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

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钠、铠、锢等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在离地面5m以上;

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3)

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4)

油库、油漆仓库,除通风良好者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

7、室内照明

(1)

室内灯具的设置应不低于

2、4mo

(2)

室内螺口灯头的接线,其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

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接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破损和漏电。

(3)

在室内的水磨石、水泥砂浆墙地坪现场,食堂、浴室等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应使用瓷质防水型,并应配置瓷质防水拉线开关。

(4)

在用易燃材料作顶棚的临时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

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或加阻燃垫,并使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安装在存放易燃材料的场所和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器材,应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电器器材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4)

任何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或电器。

(5)

工地上使用的单相220V生活电器,如食堂内的鼓风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6)

对民工临时宿舍内的照明装置及插座,应严格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

(7)

(5)、避雷针装置及其安装

1、避雷针装置由避雷针、导(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

施工现场避雷针的安装对象,如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

2、配线系统

(1)所有配电箱电源电缆应采用三相五线电缆,做到三相用电设备配四芯电缆,单相用电设备配三芯电缆。

规格选择应满足负荷要求,不得超负荷使用。

(2)电缆敷设时如为埋地暗敷,应选择合适的路径,埋深400〜600mm,并铺50〜100mm软土或细砂后盖砖再回填,并在转弯处和直线段适位置设电缆标桩,防止机械损伤、穿过有较重车辆通过的道路时要加穿钢管保护。

(3)缆线架空明敷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或穿管保护,不得直接固定在脚手架或其它构件上,并做到整齐有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花线。

(4)电缆头应作固定,保证接头不承受外力。

接线时要求连接紧密,接触良好。

多股线应压接与线径相同规格的铜接头或搪锡处理。

电缆屮间接头处绝缘恢复不得低于原电缆的绝缘强度并做好防水措施。

3、用电设备

(1)配电箱应垂直安装并做到牢固稳定,安装在室外的配电箱和机电设备应采用防雨式结构或搭设防雨棚。

各用电设备接线盒、保护罩应完整有效,卷扬机的制动抱闸调校应适当有效,电机及线路绝缘电阻应不大于4Q。

电机运转应平稳无杂音。

(2)机电设备所用控制开关容量及脱扣器整定值或熔断器规格应与负荷工作电流相匹配。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大型机械(如塔吊、对焊机、搅拌站)应从总配柜设置专用回路供电,以保证大型机械使用的可靠性。

4、接地与防雷

(1)

施工现场采用专用变压器时,接地系统应采用TN-S系统,中性线(N)与保护零线(PEN)分离。

(2)需接保护零线的设备为所有机电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架,总配电柜、II级配电箱内及用电设备处保护零线应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lOQo所有机电设备外壳均应利用电缆内专用保护线将设备外壳和接零(PEN)干线相连,不得在电缆外面附加一根导线作为保护零线。

被保护设备应并联接在保护零线的干线上,严禁相互串联。

保护零线汇流排上不宜将多根导线接在同一个接线柱上。

(3)接零保护线及重复接地线的材质应与相线相同,且导线截面积应符合要求:

相线截面积S(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积(mm2)SW16S16VSW3516>35S/2(4)

施工现场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梯、外架应作防雷接地。

接地装置可利用建筑物基础主筋、电力系统接地装置,也可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Q,避雷针可用1〜2m长①12〜①20元钢制作,顶部打尖,焊于被保护构件的顶部。

外架四个角和直线段每隔25m处应做接地,(5)应定期对施工现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进行测试,阻值应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6)、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架设要求

(1)

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2)

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电缆。

(3)

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特别注意电箱屮防止经过铁质箱体形成电气连接。

(4)

保护零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其作负荷线用。

(6)

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

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因工作零线加了重复接地,漏电保护器就无法使用)。

(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做重复接地,配电线路越长,重复接地的作用越明显,为了接地电阻更小,可适当多打接地。

三、外电防护

(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高底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杂物。

(2):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1KV以下4m,l-10KV6mo

(3):

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线中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

1KV

以下6m,l-10KV7m.(4):

塔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

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o

(5):

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四、施工现场电气防火

(1)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应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灭火器应设置在室外方便拿取的地方。

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道路畅通。

(2)电气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规范,确保电气线路接线正确、紧密、牢固,(3)所有机具设备严禁超载使用,且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4)配电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杂物。

(5)现场使用电焊机或气焊工具应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并配备灭火器具。

(6)职工宿舍照明不得使用大于100W的灯泡,严禁私拉乱接或使用床头灯及床头开关。

(7)一旦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绝缘灭火设备进行灭火或报警,严禁使用导电剂灭火。

五、触电与救护

1、人体触电伤害事故的易发

(1)

在保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

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时,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紧急措施

(1)

最首要的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

另一种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2)

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3)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法、心脏按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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