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基本建设生产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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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基本建设生产剖析

公司

2014年6月18日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

二、工程拨款工程量审核制度-------------------------------------2

三、工程材料检验制度----------------------------------------------3

四、工程管理部内部管理制度-------------------------------------4

1、工程管理部分工管理制度---------------------------------------4

2、工程管理部管理规定---------------------------------------------5

五、工程开工申请制度-----------------------------------------------6

六、工程质量巡查制度----------------------------------------------7

1、工程质量日常管理要求-----------------------------------------7

2、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9

七、矿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0

1、总则----------------------------------------------------------------10

2、锚网喷巷道-------------------------------------------------------11

3、支架支护(钢格栅、轨道钢、工字钢棚)巷道----------14

八、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制度----------------------------------16

九、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7

十、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7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0

十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21

十三、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22

十四、矿山压力预测预报制度-----------------------------------31

第二部分矿建计划管理办法

一、月工、料、机动态表---------------------------------------34

二、基建期间施工计划管理办法--------------------------------35

1、总则--------------------------------------------------------------35

2、计划管理体制与职责------------------------------------------35

3、计划管理程序---------------------------------------------------35

4、处罚---------------------------------------------------------------36

三、月施工建议计划表-------------------------------------------38

四、施工建议计划报审表----------------------------------------39

 

第一部分工程部矿建管理制度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可申请中间验收,中间验收作为工程拨款依据之一。

2、中间验收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其中建设单位参加部门有:

工程管理部门(矿建组、调度组、地测组)、人力资源部部门(合同、计划、统计)、财务部门、安监部门机电运输部(安装工程)、通风瓦斯部(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等。

验收前由分管领导或工程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会,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存档。

3、施工单位在验收前两天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中必须明确申请验收工程的简要情况、工程量及自检情况。

未申请验收的工程、自检不合格工程不得申请验收。

4、施工单位在验收前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配齐验收工具、安排好人员、准备好各类验收表格等。

凡准备不充分的一律不予验收,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次。

5、验收前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工程验收单》

及相关图件,验收结束后由参加单位人员进行会签。

各单位代表签字时必须征求参加人员意见,对存有疑义的工程不得签字,对验收中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完毕的不得签字。

6、验收组织部门通知参加验收的各部门必须派人参加,无故缺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

7、验收时必须符合各类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不得假检、漏检。

8、中间验收参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因验收不负责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工程拨款工程量审核制度

1、工程拨款时,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审核。

2、工程拨款证书及各类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工程量。

3、工程量由工地代表(技术员)审查无疑问后,交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生效。

4、工程量审查时不得在原有清单上修改,必须另外编制。

5、工程量审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隐蔽资料。

对资料不齐全的拨款申请,一律不予审查,应在2天内退回监理单位。

6、对资料齐全的拨款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移交经营管理部。

 

三、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1、各单位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施工材料必须经过建设、监理单位检验并取样送有资质试验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并在3天内清理出场。

2、每批次进场材料必须经建设(工地代表)、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材料员)共同检验后会签。

3、各类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必须齐全、完整。

4、材料取样试验的方法及批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材料取样、送检必须由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督,在材料样品标签及取样送检记录上加盖见证取样章。

5、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由监理、施工单位一起编制该单位工程的材料取样、试验计划。

6、每月25日施工单位在报下月工程计划时一并汇报工料机动态表,说明下月材料计划情况。

7、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必须按单位工程每月清理归档,月度工程验收时由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对不规范、不完整的资料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停拨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管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1、工程管理部分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建工程管理,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工程管理部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以及工作交接等方面制定本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及基建办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临时有事需离开办公室时,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3、分工如下:

在部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协调、落实矿建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作业规程或措施,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的相关工作监督、审查;负责分管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的相关工作监督、审查;责本部门设计、计划、资料管理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情况有变时人员分工可在根据实际工作中进行调整。

4、坚持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

正常情况下每班都必须有人人井。

5、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将现场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向上一级分管领导汇报。

对存在的问题应根据分管领导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坚持谁发现谁落实的原则。

6、当出现冒顶、煤层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谁参加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8、原则上每次请假只允许一人,休假前必须交接好本人的工作。

工作交接为:

工程管理部矿建组休假部门负责→→→,根据休假情况依次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9、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工程管理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强化管理人员自我约束意识,工程管理部特对基建期间的管理做以下规定,望所有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1.1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五个严禁:

1.1.1严禁接受施工单位所赠的礼金、礼品。

违犯者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2严禁接受施工单位的招待宴请。

违犯者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3严禁赌博。

违犯者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4严禁亲属直接参与本公司工程的施工。

1.1.5严禁向施工单位摊派亲属的商品。

2、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3、严格坚持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每天至少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进行复查。

4、严格执行文件及业务学习制度,每周四下午3点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

5、管理人员下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

五、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填报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2、开工报告必须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以后方可签署。

3、施工单位在提交开工报告时必须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相关资料。

4、开工报告必须提交的资料有:

作业规程及审批、贯彻记录、定位放线记录、施工人员名单、特殊工种名单及证件复印件。

5、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工程师(分管领导)签署。

6、开工报告样式必须符合工程资料规范要求,一式3份,分别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存档。

六、工程质量巡查制度

1、工程质量日常管理要求

1.1工程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管工程进行巡查,做到事前控制。

1.2工程质量巡查中发现质量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让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1.3《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发出后,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落实整改情况,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整改情况。

并进行复查。

1.4对整改后任不符合相关规范或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应做到盯住不放。

1.5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收到整改通知单后不回复的,可进行100元/次的处罚,并要求其及时回复。

1.6对施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进行处理的,应根据隐患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以500~2000元为宜。

对危及安全生产或影响使用功能的隐患,除进行罚款处理外,可进行停工处理。

1.7工程质量管理监理负有主要责任,要让监理养成以书面形式汇报问题、处理问题的习惯。

对于有我方发现问题,而监理在旁边推托责任的情况,要对监理提出批评。

1.8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既没报告,又没有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的,要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监理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1、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责任施工单位

责任监理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及部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整改要求或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应于年月日前处理完毕,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并将处理情况及复查情况报告我筹备处工程部。

处理情况

(由施工单位填写)

 

施工单位(签章):

监督处理情况

(由监理单位填写)

 

监理单位(签章):

复查情况

(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填写)

□经整改,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未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重新下发整改通知

复查人:

日期:

工程部年月日

七、矿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加强煤矿建设期间矿建工程质量管理,防止主控项目出现质量缺陷,结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1加强巷道中腰线管理,巷道方位、标高每组复测点不得超过50m,对出现的误差必须及时分析并汇公司。

每组复测点的测量记录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及公司汇报。

巷道掘进迎头距最近复测点超过100m的,每次罚款500元,逾期仍未复测并提交报告的,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1.2临时轨道铺设时必须做到标准化,轨枕间距、轨道接头符合要求,轨道平直,轨道与轨枕不得有浮离,轨枕不得出现悬浮现象。

轨枕间距超过1m的,否则按50元/处进行罚款;轨道接头应采用悬接,且接缝宽度不超过5mm,否则按50元/处进行罚款;直巷轨道中心线距巷道中线距离的设计值偏差50mm以上的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轨枕出现悬浮的按50元/处罚款,轨面应目视平顺,月度验收时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表17.4.14中第5条的规定进行检查,10m弦的正矢值不大于15mm,否则按100元/处罚款。

1.3各项目部必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各工序必须有质量自检记录。

1.4各类隐蔽工程必须按化乐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对违反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1.5各类检验必须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锚杆每一批次进场必须取样进行杆体抗弯、抗剪试验,施工过程中不超过300套必须进行一组抗拔力试验。

喷射混凝土巷道每50m进行一组混凝土强度检验(井下做试块、同条件养护)。

1.6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达到《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规定的“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相关要求。

1.7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实体同步,质保资料必须齐全完整。

组卷标准按《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执行。

2、锚网喷巷道

2.1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中发现违反该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用已进场材料,并对已施工巷道进行加固处理,加固处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2.2施工过程中发现截短锚杆、树脂药卷,致使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0元。

并要求施工单位用补打锚索的方式对发现处往后10m巷道进行加固处理,补打锚索不得少于10套,间距2m~4m,锚索长度为7m,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2.3锚杆安装应牢固,托盘紧贴岩面、不松动。

出现托盘不紧贴岩面(托盘与岩面接触面小于1/2),且未在旁边300mm范围内补打合格锚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套,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锚杆进行处理或在附近300mm以内补打合格锚杆,对拒不处理、也不补打的按500元/套进行罚款;

出现锚杆托盘松动或锚杆丝扣未出螺母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紧固,并处以100元/套罚款,对拒不处理的按500元/套进行罚款;

2.4锚杆的间排距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出现锚杆间排距超过设计值100mm的,罚款200元/套,并要求施工单位在两套锚杆中间位置进行补打合格锚杆,对拒不补打的,每少打一棵罚款500元。

2.5锚杆孔的方向与井巷轮廓线的角度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不应小于75°。

出现一处小于75°且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按50元/套进行罚款,并要求整改。

2.6钢筋网材质、加工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出现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退货,若已使用,对施工单位按10000元/次进行罚款,对监理单位按2000元/次进行罚款;出现加工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按200元/片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2.7钢筋网搭接长度、连接距离超过设计规定的,按50元/处进行罚款。

2.8对锚喷巷道净断面规格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9.1.5条的规定。

月度验收时巷道断面因出现宽、高小于设计值的,按500元/处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未处理的该月验收巷道不得进行结算;巷道断面出现净宽、净高大于设计值200mm~400mm的按500元/处进行罚款,超过400mm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处理,并按1000元/处进行罚款。

2.9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月度验收时施工单位按验收规范打孔检验。

月度验收时未按要求打检查孔的,每少一个罚款200元。

发现喷射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值90%的,按500元/孔进行罚款。

发现喷射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值60%的,按1000元/孔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2.10巷道不得有“赤脚、穿群”现象。

月度验收时,出现“赤脚、穿群”的按200元/m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对逾期未处理的按500元/m进行罚款,同时停拨工程款。

3、支架支护(钢格栅、轨道钢、工字钢棚)巷道

3.1刚拱架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及加工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中发现违反该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已加工拱架进行处理,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对不符合要求的拱架已经用于工程实体支护中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2架棚巷道喷浆体中不得填充杂物。

违反规定的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3.3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表11.1.5的规定,超出规范规定2°的,按200元/架进行罚款。

3.4连接钢筋或撑拉杆的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每少一棵,按100元/棵进行罚款。

3.5支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支架间距超过设计值150mm~200mm的,按200元/处进行罚款;支架间距超过设计值200mm~300mm的,按500元/处进行罚款;支架间距超过设计值300mm的,按1000元/处进行罚款,并进行整改;

3.6支架接头应连接牢固,连接垫板间无缝隙、螺栓规格符合要求、不松动。

出现连接螺栓松动的按100元/颗进行罚款,出现螺栓缺少的按500元/颗进行罚款,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7钢筋网材质、加工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出现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退货,若已使用,对施工单位按10000元/次进行罚款,对监理单位按2000元/次进行罚款;出现加工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按200元/片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3.8钢筋网搭接长度小于设计值、连接距离超过设计规定的,按50元/处进行罚款。

3.9对支架支护巷道净断面规格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1.1.3条的规定。

月度验收时巷道断面因出现净宽、净高小于设计值的,按1000元/处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未处理的该月验收巷道不得进行结算;。

3.10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月度验收时施工单位按验收规范打孔检验。

月度验收时未按要求打检查孔的,每少一个罚款200元。

发现喷射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值90%的,按500元/孔进行罚款。

发现喷射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值60%的,按1000元/孔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喷处理。

3.11巷道不得有“赤脚、穿群”现象。

月度验收时,出现“赤脚、穿群”的按200元/m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对逾期未处理的按500元/m进行罚款,同时停拨工程款。

3.12支架柱腿不得悬空或架设在浮矸上,如不能挖到实底或窝底过深,应将柱窝底用混凝土填实,以防止支架悬空。

出现支架悬空的按300元/架进行罚款,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500元/架罚款。

3.13架设支架时应梁、腿同步,腿滞后距离最多不得超过3架棚。

棚腿滞后超过3架的按200元/架进行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工作面掘进。

八、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及施工合同要求,为规范工程现场签证流程,确保现场签证真实、及时、合法有效,结合煤矿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计中无法明确数量或施工中可根据现场情况或因设计变更,可调整工程量的各类工程进行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3、签证范围:

土建工程中各类基槽开挖、基础砌体;矿建工程中的锚索、超前支护材料、注浆、各类钻孔、钢拱架、各类零星工程量等;各类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由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增减的工程量。

4、各类签证必须依据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批准的《工作联系单》或《设计变更》。

对未经同意,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工程,不得进行签证,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见《煤矿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5、各类方案(设计变更)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审批。

各类方案、设计变更,增加投资在1万元以下的由煤矿工程管理部门(工程部、结算中心)审批;增加投资在2~5万元的由煤矿分管领导审批;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由煤矿主要领导审批。

6、工程签证必须报送及时,对需隐蔽的工程,施工单位未申请检验而擅自隐蔽,造成无法检验的,一律不予签证,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工程签证单》在验收前由施工单位编制,验收时进行现场签证,若现场验收时《工程签证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24小时内修改完善后进行审签。

若工程验收两天后,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未签证的工程不再进行签证,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7、签证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图件规范、说明清楚。

8、工程签证实行联签制度。

即在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署;其中,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技术员)、工程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结算中心、纪律监督部门共同签署方可生效。

9、工程签证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核对,确保签证与现场相符,与设计等支撑性文件相符。

10、在签证中弄虚作假,造成公司损失的,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各单位工程施工图纸必须先经过图纸会审后方可交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未进行施工图会审的单位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图纸会审由设计院驻现场工地代表负责召集,参加单位及人员有:

建设单位分管领导或工地代表(工程部技术人员)、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

3、图纸会审记录有设计院驻现场工地代表负责整理,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

图纸会审记录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存档。

4、施工图纸会审会议在接到图纸两天后、工程开工5天前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对不按时参加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

5、对于会审提出的问题,设计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十、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所承包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获得建设、监理单位的认可。

2、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先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内部审批,经项目部内审合格后报监理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由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下达审查意见。

3、审查过程中应结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规范、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内容进行认真、仔细审查。

审查中出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修改。

4、审查的主要内容:

(1)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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