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中心镇建设项目大岭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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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石楼镇中心镇建设项目大岭村
番禺区石楼镇中心镇建设项目--大岭村
岭南园林整治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8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市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2.2.1
工程名称
番禺区石楼镇中心镇建设项目--大岭村岭南园林整治工程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
4
2.2.3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图纸大包干(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成活率达100%
7
2.5.1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5.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9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5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2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等电子文件一套),2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4
38.2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现金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333199.1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9226.64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8436.03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③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基准分为56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1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3899879.20元。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
2.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现文: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现文: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条款号:
11.1-1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公函;(须提交书面资料)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
(5)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须提交库内信息打印页)
注:
1、上述第11.2.1
(1)—(5)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11.2.2技术投标书: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10)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的《商务综合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资料(格式投标人自行制定)。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汇总表;
单项工程汇总表;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计日工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参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一);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1.3.3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
若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质疑的,即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
条款号:
11.4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条款号:
11.5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
条款号:
11.6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条款号:
12.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现文: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现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条款号:
13.5.1-13.5.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文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沿用;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72.工程变更事件的有关规定。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条款号:
1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3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4“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16.6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现文: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