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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

成都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2年)

成都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

(2010—2012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

为进一步加快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一、国内外金融业发展趋势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强化金融风险控制,持续稳健经营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目标;二是金融机构的软件开发、资金清算、产品研发、客户服务等后台业务与营运前台相对分离,向人才资源丰富、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加快转移;三是随着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与电子商务紧密相关的电子支付正以其结算方便、成本低廉等优势不断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和金融业传统的经营理念,成为金融产业链条中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的新兴产业;四是除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正逐步发展成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成都市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基础与条件

金融业具有高附加值、高贡献率、高成长性的特点,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

近年来,金融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2009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94.3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3.2%,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6.1%,初步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

(一)基础与优势。

1.综合经济实力较强。

我市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以来,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2009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2.6亿元,一、二、三产业比重为5.9∶44.5∶49.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59元,同比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29元,同比增长10%,城市化率达到55.2%(按户籍人口计算)。

统筹城乡取得的巨大成就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对外开放程度较高。

成都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率先开放金融业的城市之一,金融开放度高、国际业务量大,现有外资银行11家,外资保险公司10家,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2家,国内主要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均在我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3.金融机构体系完善。

目前,成都已成为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数量最多的城市。

截至2009年底,共有驻蓉银行机构44家;国内41家证券公司在蓉设立了78家营业部,其中4家证券公司注册地在成都;期货经营机构9家,其中本地法人期货公司4家;49家保险公司在蓉设立了地区性总部或分公司;国内12家金融机构在蓉设立了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总部;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取得了快速发展。

4.金融市场交易活跃。

信贷市场发达,截至2009年底,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2416亿元,同比增长41.8%,存款余额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4位,增幅列第2位;各项贷款余额9869亿元,同比增长41.7%,贷款余额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4位,增幅列第1位。

资本市场活跃,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上市公司4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8家,香港H股上市公司3家(含1家A+H公司),上市公司数量位居中西部前列;2009年,全市证券交易额2.87万亿元,同比增长87.6%。

保险市场规模增长迅速,2009年,全市保费总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25.7%,户籍人口保险密度2039.7元/人,保险深度5.1%,保费总收入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3位,增幅列第1位。

5.金融人力资源丰富。

作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科技研发中心和智力资源库,我市的教育资源、科技实力、科技竞争力和科技转化能力均位居中西部前列。

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普通高校40余所,每年可为社会培养和输送超过10万名中高端人才,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面临的挑战。

与金融业成为支柱产业的标准相比,我市金融业发展还存在明显差距,面临严峻挑战。

1.金融业态发展不平衡。

一是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不充分,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占绝对比重,而以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数量较少;二是金融业创新能力不强,金融机构在运用股票、债券、信托、资产证券化、基金、衍生产品等创新型金融工具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制约了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拓展;三是配套服务体系相对薄弱,法律、会计、评估、评级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2.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

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不足,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及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比重较低;二是票据市场、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体系不完善,跨市场的投融资和交易工具不够丰富,市场之间的联动发展机制尚未建立,不能有效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信息的采集、维护和运用还不够充分。

3.金融业辐射能力不强。

一是我市金融业总体规模相对较小,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对较低,在西部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还不够强;二是金融法人机构少,总部经济特征不明显,难以形成市场主导,综合实力和带动作用不强;三是中西部地区多个城市都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地区间金融资源争夺加剧,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

三、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机遇,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着力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完善金融产业体系;着力转换体制机制,加快金融创新,建立和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着力壮大金融总量,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使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全市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金融市场、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金融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成都成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在此基础上,按照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进一步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力争再用5—10年,把成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1.构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在成都设立区域性总部或法人机构,到2012年,新培育和引进境内外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50家以上,新增境内外知名的金融业配套中介服务机构20家以上,金融业集群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2.构建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

争取成都成为西部地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的试验区;重点把成都打造成西部地区票据市场中心、银团贷款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和居民理财中心;争取在成都开展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通过申请全国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促进地方企业产权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有序流动;探索建立成都黄金交易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钢铁交割库和成都大宗商品交易所。

3.构建西部金融服务中心。

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建设,加快完善各种配套功能,抓紧规划第二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全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数据灾备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大力拓展金融外包服务产业链,引进和培育服务现代金融业的相关企业,把成都建成全国一流的金融服务中心城市。

到2012年,金融后台服务及外包服务机构达到30家,总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

四、成都市金融业发展重点

(一)巩固壮大传统金融业。

一是做大银行业。

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银行体系。

到2012年,全市银行机构达到60家,存贷款总规模达到40000亿元。

二是做强证券期货业。

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种类齐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完善,具有竞争力、监管高效的证券市场体系。

到2012年,全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达到70家,新增上市公司15家。

三是做优保险业。

建成由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各类后援中心并存,产品多元化、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体系。

到2012年,全市保险机构达到60家,其中,法人保险机构力争达到2家,保费收入达到320亿元,户籍人口保险密度达到25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6%。

(二)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

一是积极引进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VC)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将成都建成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

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充分发挥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

到2012年,全市新增村镇银行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

三是培育10家担保能力在2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全市担保余额突破500亿元。

四是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财务公司,增强优势产业的融资能力。

到2012年,力争财务公司达到4家。

五是争取组建1家地方金融租赁公司和2家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引进省外金融租赁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六是积极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汽车金融公司、电子支付结算机构等新兴金融服务机构。

(三)加快发展金融配套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金融外包服务和后台服务业,把成都建成全国一流的金融服务中心城市。

二是积极争取国际知名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法人机构、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把成都建成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三是加快金融支付清算体系建设。

有效整合银行卡发卡和受理资源,发展符合金融标准联网通用的“城市一卡通”;支持金融机构与通讯机构合作,开发面向消费者的电子钱包、手机支付等新型在线支付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网上评级、网上授信、网上贷款和网上支付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同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第三方安全认证服务平台合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四是加快发展金融教育产业。

依托我市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我市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国际知名的金融培训、资格认证机构在我市开展高端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把成都建成全国一流的金融人才教育基地。

(四)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货币市场。

大力发展信贷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外汇交易市场;探索建立信贷资产转让、信托资产转让等市场;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汇兑、承兑、信用证、短期融资券等各类服务;积极发展支付结算、担保、基金托管、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中间业务。

二是加快发展资本市场。

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努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上市公司规模;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加强与期货交易所合作,积极争取在成都设立期货交易所重要交易品种交割库;继续完善产权交易功能,积极推进各类产权、股权与资产的规范转让和合理流转;组建成都大宗商品交易所。

三是积极拓展保险市场。

大力发展各类人身和财产保险业务,确保保险业务增长速度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户籍人口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我市交通、能源以及城乡统筹基础设施项目,扩大保险资金在我市的运用范围;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充分利用成都作为全国科技保险试点的政策优势,加大对科技保险试点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赋予成都更多的保险改革与创新试点权。

(五)增强地方金融辐射能力。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支持成都投控集团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区域性金融控股集团;支持成都银行加快全国分支机构网络布局,力争3年内新设5家跨省分支机构,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治理完善、业绩优良的现代商业银行;深化成都农商银行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实现跨区域经营,力争3年内达到国家二级银行标准和公开上市条件;支持地方证券、期货、信托公司以及金融配套企业通过实施跨区域联合重组、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快组建和发展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积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六)加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经济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大力发展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西部综合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及西部物流和商贸中心、科技中心建设,为金融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积极推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持续增长的动力。

二是优化金融发展政策环境。

借鉴国内外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招商、信贷投放、金融创新、股权投资、金融总部建设等政策措施,以聚集金融资源。

三是完善金融业发展法制环境。

加强地方金融服务部门、执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金融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适时出台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相关规章。

四是加强政务环境建设。

加强政府治理,大力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及时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

五是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开展金融生态示范区(市)县和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民金融素质和诚信意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大力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五、成都市金融业发展布局根据金融产业空间集聚的一般规律和区位特征,在我市规划并建设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

(一)金融总部商务区。

北起繁雄大道及石胜路,南至孵化园北干道及外环路500米绿化带边线,西连益州大道(站华路),东临成仁快速路,涉及成都高新区站南组团部分区域及锦江区柳江片区部分区域(见下图),面积约5平方公里,主要吸引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入驻,打造总部机构密集、功能完善的金融总部集聚区。

(二)金融产业集聚区。

东大街盐市口至东大街二环路口,全长3.8公里,主要吸引金融分支机构、营运前台入驻,重点发展金融市场,形成金融机构密集、要素市场完备、集散功能强大的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区。

(三)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

位于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城金融服务产业园内,主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数据灾备中心、呼叫中心、单证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和金融外包服务机构,形成以金融后台服务、金融外包服务为主的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

同时,规划设立第二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

六、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在成都市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的有关事宜;建立市政府与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及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审议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

各区(市)县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明确具体承办部门,提高协调服务能力。

(二)争取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赋予成都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试点权,允许成都在金融准入、机构设置、市场建设、产品创新等方面率先进行改革试点,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发挥好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推进金融开放与合作。

通过举办高端金融论坛,开展高端金融培训与学术交流、金融成果评定与推广等方式,为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撑;积极推动驻蓉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注重引入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市场开发工具、业务运作模式和国际金融人才,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重点引进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后台服务机构落户我市;探索成都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具体路径,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与西部地区的金融交流,通过设立机构、银团贷款、业务延伸、资本联动、人才交流等多种方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与上海、香港和东南亚等地区的金融交流,探索建立金融业错位发展的新的合作机制。

(四)完善政策引导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和省政府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给予政策扶持;逐步增大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相关区(市)县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研究设立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建立和完善金融单位年度考评制度,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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