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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甬教基〔2010〕107号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海曙、江东、江北区教育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发展,选拔优秀学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要求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0〕3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10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事项

(一)保送生推荐范围

市区(指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下同)所辖初中。

(二)保送生推荐名额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的保送生推荐名额按三校计划招生数(每班48人)的50%计,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的保送生推荐名额按四校计划招生数(每班48人)的40%计。

上述各校保送生人数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为依据,确定市区保送生推荐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所辖初中学校的报名数,结合学校办学水平统筹分配名额。

(三)保送生推荐条件

被推荐学生必须为非择校生、非借考生的浙江省籍考生,且在市区所辖初中就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初中阶段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在学雷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而被学校嘉奖并有荣誉证书者;

3.学习刻苦努力,文化课成绩优秀,名列全年级前茅的学生;

4.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科技、劳技、计算机等项目竞赛的一、二等奖者;

5.在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者。

(四)推荐、志愿填报办法

1.在市教育局确定的保送生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市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实际和学校办学水平确定具体的保送办法,并加以指导和监督,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初中学校细化执行。

2.初中学校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时,要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确定被保送学生的推荐保送资格。

每所初中学校应把握保送名额并可留出预备人选,超出该范围的学生不得推荐。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

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在听取所在班级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推荐给各校的学生名单。

4.推荐生在填写《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附件2)时,必须填报好志愿。

志愿填报由学校组织进行,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考生意愿,帮助学生选择填报志愿。

学生只能选报七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兼报无效。

各初中学校填报同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数不能超过区下达该所重点中学分配给该初中学校的名额。

推荐生填写志愿必须规范,涂改作废。

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

5.学校在推荐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至各校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七天,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5月14日之前,学校上报《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附件2)、《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初中学校保送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退回,不足名额不再补充。

7、各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自主命题的综合素质测试题目不得超纲,禁止出现奥赛类学科试题,测试题目于5月17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教研室审题备案。

(五)录取办法

1.5月22日上午,推荐保送生须参加所推荐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试。

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要求,自主命题,自主招生。

命题要注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的自然素质、学习潜力,同时参考学生品行、创新能力素质。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2.保送生实行提前录取,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时,对初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录取率不低于80%,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

已被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6月11-12日举行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

未被录取的推荐保送生转入中考招生程序。

3.招生学校在录取推荐保送生名额不足时,其剩余名额列入该校招生计划。

4.各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名单须在5月25日前上交市中招办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二、其他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事项

(一)鼓励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至初中学校,根据学校申请,慈湖中学实行面向江北郊区四所初中学校保送,保送名额列入计划招生数的20%内;惠贞书院实行面向市区初中学校保送,保送名额列入计划招生数的30%内。

(二)初高中一贯制学校继续实行校内保送直升本校高中政策,其初中毕业学生向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保送名额相应减少。

其保送名额原则上控制在计划招生数的30%内。

(三)其他集团化或合作办学学校之间的保送方法参照校内保送政策。

(四)各普通高中学校校内外保送推荐生比例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的50%。

(五)上述学校具体保送条件和保送办法参照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办法执行。

三、做好保送生推荐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二)各地、校要根据条件择优推荐,保证把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为保送招生对象。

市区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各自的保送推荐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在区内教科网上予以公布。

各校要制订学校保送方案并公示,有条件的还应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制订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在上报名单前必须进行校内公示。

(三)各校推荐工作一定要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推荐学生。

(四)各校不能通过反复模拟考试、成绩排位的简单方法推荐学生。

(五)要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资格。

(六)要认真做好已被高中学校保送录取学生的管理工作,高中招生学校、被录取学生的初中学校、学生家长、学生之间要相互协调联系,确保不出现管理真空,已被高中学校保送录取学生的管理工作原则上由高中招生学校负责。

附件:

1.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

3.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汇总表

4.关于浙江省等级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初中保送生综合测试的实施指导意见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

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校

人数

宁中

二中

效实

三中

四中

李惠利

华茂公办班

惠贞

总数

海曙区

44

67

76

47

61

47

27

13

382

江东区

41

62

71

44

58

44

25

12

357

江北区

35

53

60

38

49

38

21

10

304

高新区

3

5

6

4

5

4

2

1

30

附件2

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

学校考生准考号

姓名

通讯地址

性别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奖惩情况

 

有何特长

科目

成绩

学期

语文

数学

自然

科学

英语

社会

体育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各学年成绩

初一学年

初二学年

初三学年

总评

志愿填报

学生及家长意见(写明具体学校名称):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月日

学生综合评语:

班主任签名:

月日

学校推荐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月日

区教育局意见

区教育局(章)

月日

市中招办意见

宁波市中招办(章)

月日

注:

报考宁波二中的保送推荐生,学校无住宿条件。

附件3

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汇总表

学校(盖章)

序号

准考证号码

姓名

保送学校

备注

注: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底,两份以书面和电子文稿两种形式于5月14日之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填表人:

月日

附件4

关于浙江省等级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初中保送生

综合测试的实施指导意见

总则

一、为保证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市高中段招生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意见。

二、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浙江省等级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初中保送生学校。

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补充细则,但不得与本意见原则相违背。

三、测试的目的是为高中段学校选拔新生提供文化成绩依据。

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规范。

四、各校选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要求;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五、选定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命题及试卷

一、学校要成立命题领导小组,由校长或中招分管校长担任组长。

二、参加命题工作的教师必须是政治思想好、学科业务能力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

三、命题范围应以初中毕业生考试大纲范围为基础,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

考试内容须包括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等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命题及监印人员须全部入闱,封闭管理。

所有命题工作人员必须与校方签定保密协议,如有发现试题泄密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试题卷(答题卷)上必须印有密封线,试卷用专用的试卷袋封袋。

考务安排

一、考生的测试号码由各测试学校编排,同一所初中学校的考生尽量安排在不同的试场。

二、每个试场必须配备两名监考教师,考生必须单人单桌,每个试场最多编排30名考生。

三、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

四、考试实施可参照《宁波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手册》执行。

五、考试结束后,试题卷(答题卷)按试场装订成册,并且必须用封面纸和密封条密封。

评卷

一、学校必须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

二、评卷人员由学校指定,应聘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教师担任。

公布成绩

学校应该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对外公布成绩,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如有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

由测试学校指定专人复查,复查试卷只查是否有漏批或结分错误。

 

主题词:

高中保松生△招生意见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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