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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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将进入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科技企业孵化器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诸多挑战。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成效
规模与效益快速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快速发展,有各类孵化器51家;孵化场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473家;毕业企业654家;毕业企业中,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企业58家;申请专利、授权专利与发明专利分别为909项、678项和258项;孵化器和孵化企业实现总收入分别为6.2亿元和85.03亿元;上缴税金分别为424.9万元和3.77亿元;解决就业分别为534人和51873人。
政府主导、多元投资渐成格局。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财政、税收、土地等相关政策与措施,大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
政府作为主体投资人的孵化器达到70%以上;政府引导、其他主体投资的孵化器初现端倪,机制不断创新。
在合肥、芜湖、马鞍山、黄山等地,出现政府投资、企业参股,以及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直接投资经营孵化器的新现象,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资源参与的孵化器建设格局。
“雁形”结构孵化体系初步形成。
我省5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有国家级孵化器9家、省级19家、市、县(区)级23家,主要分布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24家)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36家)。
一个以合肥为中心,国家级孵化器为龙头,省级孵化器为骨干,其它市、县(区)孵化器为基础支撑的雁型结构孵化体系在全省逐渐形成。
专业、特色孵化器凸显优势。
“十一五”后期,一批理念先进、管理机制不断创新的后起之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队伍中崭露头角,合肥原创动漫基地、马鞍山花山软件园等专业特色孵化器开始涌现,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
2008年始建的蜀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电力电气产业为特色,通过引入高质量企业入孵、开拓风险投资绿色通道、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实现了快速成长,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
二、“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环境与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格局正面临深度调整,产业技术与创新人才的竞争更趋激烈,各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催生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孵化器事业发展空间广阔,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重视。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从孵化器大国向强国迈进,经济社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孵化事业提出了更多需求,促进了以孵化器为代表的创业型经济加速发展。
从全省来看,“十二五”时期,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机遇前所未有。
一是政策叠加机遇。
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设计,给我省孵化器发展带来多重政策机遇。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重点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使之成为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抢占战略制高点的核心。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源地,必将成为下一轮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强劲发展的主力军。
三是创新发展模式的机遇。
历经多年“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孵化模式的学习与实践,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具备基本规模与相当实力,全面转型、创新发展将给孵化器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是巨大的市场需求机遇。
具有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潜在科技创业者,迫切需要孵化器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随着我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在金融改革与创新发展方面的先行先试以及皖江城市承接产业转移的推进,全省专利的快速增长、高校和科研院所改革步伐加快,大批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更为孵化器发展带来多重机遇。
机遇与挑战并存。
面对“十一五”时期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存在的经营体制、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不够协同,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短缺,财政投入明显偏弱,孵化器从业人员的数量与质量“双低”,指导、引导和规范孵化器运作的政策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十二五”时期,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在资源、能力与环境等多重约束和周边省份竞争态势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将面临着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强化能力建设、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提高孵化成效、增强核心竞争力等严峻挑战。
因此,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安徽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以培育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为目标,以制度创新、组织创新为突破,按照“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优化环境、拓展功能”的总要求,坚持“找、鉴、引、培、转”的孵化方针,实施“整合资源,育苗造林,多元推进”的发展方略,开拓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和高新园区的一体化孵化路径,构建孵化企业“成活、成长、成群、成林”的孵化机制,进一步扩张数量和规模,不断提高孵化质量与水平,积极探索新的孵化器组织模式和运作模式,努力实现我省企业孵化器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运行机制科学化、组织体系网络化、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内容国际化,全面营造科技创业的良好环境,持续、高效地培育高端、前瞻并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和创业领军人才。
2、发展目标
孵化器总体规模大幅增长,到2015年,孵化器的数量、规模与效益翻番;全省各类孵化器数量达到90-100家。
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5-20家;孵化场地面积300万平方米;累计在孵企业4000家,毕业企业2000家,产值千万元以上企业500家,培养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专利申请及授权数均比“十一五”翻番;吸纳就业人数10万以上。
孵化功能显著增强,孵化器的抚育能力与孵化成效明显提升,孵化器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加强,孵化器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显提高。
四、重点任务
1、提高认识,提升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战略定位
科技企业孵化器紧密围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与企业家为宗旨,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历史进程中,已成为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和建设创新型安徽的战略工具,是支撑全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的新型创新性组织。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大局。
各级政府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孵化器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要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提升到应有的战略地位,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齐头并举,形成量化标准,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中;省级高新区及创新型园区要将孵化器的发展纳入工作考核目标,率先垂范,把孵化器建设作为推动区域创新的重要抓手和整合科技资源的公共平台。
2、增强能力,创新孵化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针对科技企业创业风险性高、技术创新性强、团队创造力大的特点,推广“创业导师+服务平台+专业孵化”的培育模式,鼓励支持孵化器设立创业导师制度、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特色化的专业孵化服务,推动孵化器由物业管理向创业服务的彻底转型。
一方面,孵化器在运作机制上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公司化经营模式,逐步规范孵化器的治理结构,从公益性、非盈利的初级阶段转变为适当盈利、实现双赢的孵化器高级形式。
另一方面,孵化器在选择孵化对象时要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努力吸引优秀创业企业加盟,提高“生源”的质量,实施“123孵育模式”(一年创业,二年成长,三年毕业),提升孵化质量和效益,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逐步建立“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接力式孵化模式,引导孵化服务范围和功能向早期与后期两端延伸,探索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衔接机制,加快集聚研发型企业、集聚新兴技术、集聚高层次人才、集聚科技金融服务,将科技孵化器打造成为“人才、技术、产业”制高点。
3、扩大规模,因地制宜培育专业特色孵化器
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依据各地资源禀赋与优势特色,建立适合于自身特点和需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支持各类开发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孵化器,将孵化器拓展到全省所有市,并逐渐向县(区)延伸。
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沿产业链环节经营的专业技术孵化器。
紧紧依托资源优势、市场优势、行业优势以及体制机制优势等,打造各具特色的孵化器。
促成已建成的省级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在合芜蚌试验区和皖江城市带,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八大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培育各类专业孵化器。
在皖北地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建设一批生态农业孵化器、中医药孵化器等特色孵化器。
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孵化器,引导和规范行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孵化器。
创建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促进大学生回原籍创业并带动社会就业工作,积极推动科技创业竞赛和引导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活动等。
4、拓展融资,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与发展
探索“孵化器+风险投资+创业企业”融资模式,促进创业投资机构与孵化器的合作,针对孵化器内的初创型企业,设立“天使基金”,提高初创型企业的存活率。
进一步强化孵化器的“天使投资人”角色,引导60%以上的孵化器建立创业孵化资金,逐步形成专业化运营管理机制,探索孵化经理持股孵化模式,逐步试行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担保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统借统还”等多种融资担保方式。
采取“民办政助”模式,鼓励民营企业以及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科技创业担保机构等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或参股建设孵化器,探索联盟孵化、虚拟孵化、集群孵化等新机制,健全孵化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尝试建立孵化器毕业企业“反哺”机制,鼓励从孵化器毕业并已进入成熟期的科技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以资助方式支持孵化器的发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力争到“十二五”末,政府作为主体投资人的孵化器比例,从现在的70%以上下降到50%;事业单位性质的孵化器占孵化器总数的比例,从现在的4/5下降到1/3;以民营企业为投资经营主体的孵化器占孵化器总数的比例达到1/3。
5、促进合作,推进协会和联盟建设形成网络孵化格局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借鉴国内外创办企业孵化器的成功经验,加强与海外同类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助境外孵化机构的服务,完善自身的孵化功能,实现管理和运行与国际接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省市和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我省孵化器加入国内各类孵化器网络,积极参与国际孵化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同域外其它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及孵化联盟建设,整合孵化资源,形成网络孵化格局,提升孵化器整体水平与实力。
拓展与完善孵化器协会的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协会在孵化器发展中的推进作用。
通过协会的有序组织,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间的跨地区交流、异地市场对接,搭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沟通、交流、共享、异地孵化、市场拓展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拓宽孵化企业发展之路。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政府扶持,营造孵化器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各孵化器用好用足各类相关政策。
出台《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扶持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组织国家级、省级孵化器资质认证,规范和引导孵化器的发展,鼓励毕业企业在当地落户。
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后补助等形式对孵化效果显著、改革成绩突出的孵化器予以奖励,积极营造促进孵化器建设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在全省各类孵化器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引入顾客满意度测评制度,提升社会对孵化器绩效的认可度,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核心竞争力。
逐步建立并完善孵化器绩效评估体系。
制定绩效评价与考核标准和奖优助强的激励措施等,对孵化器实行季度、年度统计,对孵化器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孵化器的科学管理机制。
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孵化器基础服务平台建设
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期建设的财政投入和支持,按照创新创业的要求,高起点建设基础设施,营造相对优美的生态环境。
在充分利用社会存量资产的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各类投资和金融机构增加对孵化企业的资本投入,支持社会力量投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和政府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建立自身的孵化基金,在发挥吸引外部资金媒介作用的同时,积极练好内功,针对在孵企业对资源、技术和市场的三大迫切需求,提供增值服务,搭建商务、金融、中介、技术、信息、人才资源开发等基础服务平台,完善孵化器内生增长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切实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社会经济效益。
3、加强对外交流,创新孵化器合作建设模式与机制
加强孵化器对外合作与交流,集聚社会共性资源,组织开展或参与各种交流会、展览会、社会论坛等活动,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有关社会团体等各种机构建立联系,寻求合作,提升影响力。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能力较强的机构积极地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构建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同时,鼓励现有综合实力雄厚、专业服务能力强、服务体系健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管理输出等方式,强化对外合作,逐步形成孵化器集团或者联盟,实现服务资源的共享。
逐步建立和完善孵化器内公共技术平台,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专门技术实验室和测试基地向孵化器开放,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促进孵化器服务质量的提升。
鼓励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入驻孵化器,完善对在孵企业的问诊、巡访和毕业企业的跟踪制度,延伸服务范围,拓展孵化功能。
4、培育专业人才,打造孵化器职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
培养和储备一批促进孵化器的发展的高质量人才,满足孵化器日益发展的需求,同时要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界、教育界及政界知名人士加入到孵化器的运营管理中或提供咨询服务。
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设计人才租赁、人才共享等政策,培养一批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基地管理员、项目经理、招商引智专员、创业导师、咨询专家等“园丁”队伍,打造孵化器职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
建立健全孵化器团队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孵化器管理者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
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人才培养基地,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创业培训中心,重点加强对孵化器管理者和重点骨干的培训,增强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