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民法经典案例66例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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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民法经典案例66例及解析

精选民法经典案例66例及解析

案例1

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

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

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问题]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

案例2: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法律关系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

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

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

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1.此买卖是否有效?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案例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后果的承担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

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

邻居萧某见状说:

“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

”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

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赔偿。

[问题]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

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案例4:

监护人的顺序

1995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

1998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无效,生病期间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

1999年5月,小刘提出要担任父亲的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并要以其父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某离婚。

[问题]1.刘某的财产应该由谁来保管?

2.小刘提起的诉讼,法院是否应予以受理?

案例5:

宣告失踪

原告,钱某,女;被告,王某,男。

钱某与王某于1987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

王某自1990年外出打工回来后,经常整天在外吃喝玩乐,甚至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对钱某母女不尽任何家庭义务。

1993年2月,王某再次外出打工,但此后再也没有回来,也未跟家中有任何联系。

1996年4月,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

案件审理期间,王某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参加诉讼。

[问题]1.法院能否宣布王某为失踪人?

2.法院应否判决钱某与王某离婚?

案例6:

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农民田某于1991年去外国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查无音讯。

1996年其妻胡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宣告田某死亡。

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疗,1997年胡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

1998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田某的死亡宣告。

田某要求与胡某恢复夫妻关系,并提出田燕的收养未征得他的同意,违反我国《收养法》,是无效的,要求撤销收养合同。

姚某与胡某都不同意,田某诉至法院。

[问题]1.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是否还存在?

2.田燕的送养是否有效?

案例7: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

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

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

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

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

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

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

[问题]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

案例8:

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陈某承包的镇办拉丝厂的电线,是镇供电站专门拉的一条单线,为此电站站长经常以查电为由来厂里吃饭,每次陈某都十分客气。

1994年7月,站长的弟弟吴某突然拉来一卡车西瓜,要求陈某买下。

陈某声称已经给工人发过降温费,而且也用不了这么多西瓜,当场表示拒绝。

但是当晚厂里的电就被停掉,电站站长告知陈某线路需要检修。

第二天,吴某再次将西瓜拉来,并说只要陈某买下西瓜,电就可以送上。

陈某无奈,只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全部西瓜。

当晚电也真的就来了。

事后陈某越想越生气但不知如何是好。

[问题]1.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胁迫?

2.陈某应怎样救济自己遭到损害的合法权益?

案例9: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

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

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

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

为什么?

案例10

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

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

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

但是不久装旅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案例11

A为一机械厂的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

Y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

1988年10月,Y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正好A要到上海出差,于是Y就委托A将草药带去卖掉,据说上海这种草药的价钱较高。

A却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

朋友的父亲B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A将草药卖于他,并表示愿给A200元的好处费。

结果A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5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B。

双方还约定,如果事后Y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的市场价格,B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在上海也不值钱了。

不想此事被正要到B家来看病的Y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Y。

Y遂要求A和B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1.A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2.Y是否有权要求A和B两人赔偿?

为什么?

案例12

王某与华某(女)于1982年结婚。

1995年王某的父亲在老家去世,王某一人奔丧回家,将父亲的后事料理完之后,王某将变卖房屋的18000元钱,连同父亲遗留的5000元钱一起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

1997年,夫妇俩想在家乡开饭馆,华某主张租房,而王某则想买房,最后两人决定让刘某先给他们租三间房,如果有价格合适的房再通知他们。

刘某得知一家饭馆正好要出卖,价钱也仅有同地段商品房的2/3,于是刘某没有通知王某夫妇就自己垫付2万元钱以王某的名义先买了下来。

知道此事华某坚决反对,认为刘某的行为没有得到他们的授权,应由他自己承担后果;但是王某却同意,并从自己的存款中取出钱汇给刘某,并委托刘某以他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夫妇俩回家经营饭馆一年后,由于两人关系恶化,王某提出离婚。

华某同意离婚,但主张房屋应有其一半产权。

[问题]1.刘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其效力对华某最终是否有效?

2.该房屋华某是否享有产权?

案例13

南昌建筑安装公司从邻省的安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2000只电源开关,但回来一检测,发现有l/3质量不合格。

经双方协商,安电制造厂同意全部退货。

但是南昌建筑安装公司却一直没有收到2000只电源开关的退货款,几经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安装公司以安电设备制造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但此时安电制造厂已经被另一省的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兼并,成为其一个生产分厂。

原制造厂领导以制造厂已经不存在为由,拒绝归还欠款;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认为,此债务属原制造厂,与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关系,也拒绝承担责任。

[问题]1.此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2.南昌建筑安装公司应该以谁为被告?

案例14

陈某与王某是夫妇,1992年,陈某辞职开办了一家个体服装店。

但陈某开店的想法一直都遭到丈夫王某的反对,所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

陈某开店的一切责任自负,双方的各自收入归个人支配。

陈某在经营中效益时好时坏,但王某从不过问。

陈某开店后并没有与王某分伙,她也经常以营业收入为家中购置共同的生活用品,但两人的收入的确各自保管。

1994年,陈某由于几次进货失误,造成商品严重积压,并欠下8万多元的债务。

1995年初,债主纷纷前来讨债,陈某将全部货物及自己的存款还债,结果仍欠林某2万多元。

林某因向陈某要不到全部欠款。

便向法院起诉,请求以王某的存款偿还。

法院经查实,王某在银行有5万元的存款。

[问题]1.我国《民法通则》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有何规定?

2.林某是否有权请求王某偿还陈某所欠的债务?

案例15

许成的曾祖父为清朝一官员,本留有很多家产,后经几次战火以及“文化大革命”,到许成手上仅遗留下宅院一处。

1984年,许成因举家搬迁到县城居住,将宅院以1500元卖给侯田。

1990年,由于修建马路,政府要求侯田拆迁古宅。

侯田在挖掘宅院大厅地面石砖时挖出一坛清乾隆年间的银元宝,共55锭。

许成闻讯后立即找到侯田,称此元宝乃其曾祖父所埋,应归还给他。

侯田则称,此房他已买下,是这房屋的所有人,房屋下所挖的东西当然应归他所有。

许成最后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侯田归还元宝,同时许成还提供证据表明此房确为其曾祖父所留,并且可以证明元宝也为其曾祖父所埋。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人提出,这些元宝属于地下埋藏文物,是限制流通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一律归国家所有

案例16

胡某有两层楼房一幢,二层于1993年租给其内侄李某夫妇居住。

1995年胡某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身边又没有其他亲人,遂与李某签合同约定,以李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胡某将在房产证书上把李某列为共有人。

1995年底,胡某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李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

但是,自李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他们对胡某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胡某争吵,1997年10月的一天,李某甚至将胡某赶出家门。

胡某为此极度痛苦,后悔万分。

后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李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

[问题]1.胡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属于什么合同?

这种法律行为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

2.法院应该怎样判决?

案例17

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

但胡某直到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

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

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

1990年8月,胡某回国。

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

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

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题]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2.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

案例18

1992年3月,农民某甲与某肉联厂约定:

由肉联厂将其所有的两头黄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千克7元的价格进行结算;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联厂,再由某甲付宰杀费40元。

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屠宰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

肉联厂将这些牛黄出售,每克40元,共得2800元。

某甲得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当归其所有,遂向肉联厂索取卖牛黄所得的2800元价款。

肉联厂认为牛黄在牛下水中,而牛下水按约定是归肉联厂的,因此拒绝给某甲该款。

双方发生纠纷。

[问题]1.两头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肉联厂?

2.牛黄应归谁所有?

3、某甲能否要回此2800元?

法律上的依据是什么?

案例19

某甲和某乙是同村农民,因某甲家里盖房的需要,某甲向某乙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

双方约定,某甲以600元价款买某乙所有的三根木料。

某甲当场向某乙支付了300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300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

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某乙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

第二天,某甲带着300元到某乙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某乙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300元,木料已归你了。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乙交付木料。

[问题]1.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

2.本案中木料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

案例20

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94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1万元。

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

孙某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

手表被周某捡到,并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

后武某在佩戴该表时被孙某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

[问题]1.孙某能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为什么?

2.武某能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为什么?

案例21

老张有平房三间,1986年7月,老张去世,未留遗嘱。

老张的两个儿子张三和张四各继承一间半,并将三间房屋重新间隔,在房屋中间以木板隔开,各住一间半。

1989年7月,张三单位分给张三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张三遂欲将自己的一间半房卖掉。

张四表示愿意以1.5万元买张三的一间半平房,但张三认为价格低,不同意卖。

李四表示愿意以2万元价格买该房,张三于是同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张四因此起诉到法院,诉称该房屋为兄弟二人共有,哥哥张三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将一间半房屋卖给他人,侵犯了其所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问题]1、张三与张四对本案涉及的一间半房屋是否为共同所有?

如果是,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如果不是,为什么?

2.假设张三和张四在继承后均未住进该房屋,该房屋保持其父在世时之原样,那么,张三在这种情况下欲卖自己的一间半房屋应如何办理?

要受到什么限制?

案例22

某甲于1993年以1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本市明光小区的一套住房,后因房价上涨,某甲想把这套住房卖掉,自己搬到郊区居住。

1995年初,某甲同某乙在看过该房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某乙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某甲的住房。

但由于某乙手头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双方没有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995年3月,某丙找到某甲,提出愿以15万元的价格买下某甲的住房,某甲为钱所动,当即与某丙签订了另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某丙交付15万元现金之后,双方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后某乙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时,发现了这一情况,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甲与某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

[问题]1.某乙与某丙之间,谁取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

2.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如何补救?

案例23

某县水泥厂和服装厂达成一份联营协议,约定由服装厂向水泥厂注入资金200万元,水泥厂每年支付给服装厂利润20万元,两年后归还服装厂的出资,并且服装厂的利润分配不受水泥厂盈亏的影响。

协议达成后,为保证水泥厂能正常履行协议,水泥厂请当地化肥厂以其自有厂房向服装厂提供抵押担保,并就抵押事宜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

[问题]1.抵押权是否已成立?

为什么?

2.如果化肥厂明知联营协议有问题仍提供抵押担保,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24

1996年6月23日,某甲向当地工商银行申请贷款,工商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某甲即同意以其所有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物。

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双方并未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问题]1.房屋抵押权是否已生效?

为什么?

2、如果房屋抵押权尚未生效,工商银行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案例25

小陈为向当地建设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其所有的一辆夏利轿车作抵押,该车价值15万元。

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后小陈在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由后面追尾,造成夏利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9万元。

经查,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

此外,货车司机已准备赔偿小陈经济损失5万元。

[问题]1.如果建设银行要求小陈另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到期还本付息,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2.对于赔偿费5万元,建设银行能否用其作为担保?

为什么?

案例26

1994年8月20日。

某彩电厂与某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仓储保管合同,由仑储公司负责保管彩电厂的500台彩电,彩电厂一次性给付保管费5000元。

不久、因仓储公司职员管理不慎,引起火灾,使得库房被焚毁。

据查,火灾发生后。

某彩电厂的500台彩电全被焚毁。

该种型号彩电的成本价为每台1800元,出厂价为每台2000元,而且,这500台被焚毁的彩电都早已与其他销售单位订立了销售合同,只等发货。

火灾发生之后,彩电厂为了维护其厂家信誉,按合同约定,付给其他购买单位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损害发生后,彩电厂与仓储公司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均因双方对损害赔偿数额分歧太大不欢而散。

同年11月,某彩电厂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仓储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

[问题]1.什么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仓储公司应该赔偿彩电厂哪些损失?

案例27

1996年8月,严某携带一台收音机到某维修部修理,并约好一周后交费取货。

一周后,严某来取收音机,维修部让严某交修理费20元,严某认为收费太高,双方协商不成,严某只好说:

“要不这样,我还有一台电视机要修,一起给你修,但一定要少收费。

”谁知严某拿来电视机,修理部不但不修,反而扬言要扣下其电视机。

因为收音机没人买,但旧电视还是有销路的。

严某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

[问题]1.修理部扣留电视机的行为是否合法?

2.留置权有哪些成立要件?

案例28

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

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

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

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

[问题]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案例29

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

几天后,其妻劝刘某将此牛卖掉。

以免惹出麻烦,刘某便以自己的牛为名,去村委会开出证明,到市场上将牛以1200元的价格出卖给邻村的王某。

一天,此牛被失主李某发现,便要求王某返还。

王某称牛是从刘某处买的,并有证明为据,拒不交牛。

于是李某便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卖牛所得的1200元。

刘某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拣的,而是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承担责任。

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所得1200元。

[问题]1.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30

199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还款期为两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

199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

199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丁某。

两年期满,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

因此,胡某请求丁某偿还借款。

[问题]1.丁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丁某应偿还多少借款?

3.丁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王某追偿?

案例31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6年10月签订一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13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1996年12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5万元的定金。

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

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

[问题]1.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是否有效?

2.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请求返还多少金额?

案例32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200元。

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

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

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

[问题]1.本合同所生之债是简单之债还是选择之债?

为什么?

2.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能否成立?

为什么?

案例33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

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

提货一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

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

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

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为什么?

案例34

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

199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

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家电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乙家电厂家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

乙家电厂家在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家电厂家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问题]1.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案例35

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

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

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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