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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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市公安消防支队(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光正招标代理(公章)

 

日期:

二○一六年一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总则

、招标文件说明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

、评标

、定标与合同授予

第三部分招标容及要求

一、项目容

二、技术参数要求

三、产品质量要求

四、计划供货周期

五、项目其他要求

六、项目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

二、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四、法人明书或法人授权书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七、售后服务计划

八、培训方案

九、货物说明一览表

十、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一、产品代理(经销)证明格式

十二、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认证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注:

本招标文件共页,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购买招标文件小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采购人名称:

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

市中华北大街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许杰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光正招标代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市中华南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燕涛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规模:

包破拆、救生、洗消器材;包侦检、警戒、训练器材及泡沫灭火剂;包无人机、照明及维修器材;包地下无线通信系统。

采购容: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所有容

项目实施地点:

供货期:

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日历日以。

质量要求:

合格。

最高限价:

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首先登录市政府采购网()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②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围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③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装备器材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在发布公告同时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公示个工作日,并允许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窗口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被授权人原件,代理商授权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资料经核验齐全有效者允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注意事项:

投标企业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至少十年或不少于成立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评标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楼第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

梁燕涛

联系方式:

传真: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

备注: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项目名称

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容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所有容

招标人

招标人:

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

市中华北大街号

联系人:

许杰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光正招标代理

地址:

市中华南大街号

联系人:

梁燕涛

联系:

包标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

采购规模:

包破拆、救生、洗消器材;包侦检、警戒、训练器材及泡沫灭火剂;包无人机、照明及维修器材;包地下无线通信系统。

具体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有效期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包应递交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包应递交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包应递交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包应递交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且应当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一经发现非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到账时间:

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下午∶时前到达指定账户,并确保到账。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交款账户:

账户名称:

光正招标代理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市学院南路支行

账号:

附加信息:

采购项目包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共份,书式胶装)。

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盘),盘应单独密封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日期,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评标方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同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同招标公告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执行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的规定。

本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人。

投标限价

投标控制价上限为:

包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小写:

¥元),包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

¥元),包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小写:

¥元),包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

¥元)。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控制上限,均作废标处理。

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

质保期限

所投项目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明质量保证容及质保期限等。

质量期限:

不少于二年。

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时,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期限为年(企业注册不足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本市所属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市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联系:

外埠投标人在当地检察机关开具。

特别说明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规等容时,请在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视为对招标文件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以上容中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按照《市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应是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和服务。

关于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业务的通告

根据《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市分行、华夏银行股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分行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合作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合作协议,该家银行在合作期为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服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上述家银行接洽,商谈贷款业务(联系方式见附表)。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年月日

附表:

家银行的联系方式:

银行名称

联系人

固定

手机

光大银行分行

王洋

邮储银行分行

党晓花

华夏银行分行

王敏

建设银行分行

朱琳

二、投标须知

、总则

1.适用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所有程序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招标人为市公安消防支队。

3.定义

3.1“招标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织。

3.2“业主单位”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的需求单位的法人或组织。

3.3“招标代理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3.4“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要求规定的独立法人。

3.5“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质保期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容。

6.招标方式

6.1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投标委托

8.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构成

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招标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9.2除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解答和澄清。

10.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均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天,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2.2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装备器材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装备器材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容拆开投标。

同时对几包装备器材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装订递交。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容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构成

14.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须装订成一册。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4)法人明书或法人授权书;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7)售后服务计划

(8)培训方案

技术部分

(9)货物说明一览表

(10)技术条款偏离表;

(11)产品代理(经销)证明格式;

(12)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认证

以上所需的各种资质、证书、证明材料若系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未按要求盖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容编写并按顺序胶状装订成册。

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15.2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不得自行增减容。

15.3投标人需按项目要求的投标容详细编制说明材料。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应该用人民币投标,不得低于列明的条件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的税费和一切费用等。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16.2投标方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给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16.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恶意竞标或明显偏低的报价,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4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人注意,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方式、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予以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18.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业主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予以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18.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协议;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容不得有任何涂改,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先后顺序逐页编码并编写目录,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注明处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和签字。

19.4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容均应符合要求。

19.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盖章或签字。

19.6未按要求编写和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装订成一册。

20.2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合并包装和密封,封袋(盒)上写明:

“密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和“请勿在年月日午时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封袋(盒)应保证其密封性,封袋(盒)口底侧(接缝处)贴封条保证密封性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密封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0.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密封,封袋上写明:

“密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和“请勿在年月日午时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封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封袋口底侧贴封条保证密封性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密封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0.4然后再将所有密封文件封装在一个外层封袋中,封袋上写明:

“密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和“请勿在年月日午时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封袋(盒)应保证其密封性,封袋(盒)口底侧(接缝处)贴封条保证密封性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密封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0.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2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复印件(盖章)。

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22.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条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

25.开标

25.1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停止开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5.2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进行。

2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围,并由招标人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25.4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含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下首先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是否一致。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则招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25.5若发现某一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停止本标段的开标,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25.6当场验证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

25.7唱标人应如实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供货期、质量等级等“开标一览表”的主要容。

25.8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

如发现唱标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25.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26.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

()投标人代表未能在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委托人签字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以自己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

26.1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26.2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外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以纠正。

、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评标采用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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