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之配售电投资机会分析报告1608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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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之配售电投资机会分析报告1608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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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之配售电投资机会分析报告160829.docx

电力体制改革之配售电投资机会分析报告

总结:

有好的项目可以做,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受客户资源用电量、持续稳定性、变压站初始投资额影响,因上网收费未定,差异也不明确)。

1、售电行业是一个由政策催生的行业,因此,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参与主体虽然放开,但由于电力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且电力行业不可能完全市场化,所以配售电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放开程度,关键因素是要有专业人员、要有好的项目、要有国家电网的人脉资源。

2、售电行业目前的盈利模式为购售电价差收入,未来的盈利方式包括围绕售电提供增值服务、能源管理(能源互联网)、大数据等。

根据初步测算,售电公司每售一度电,能够获取0.03元毛利润,每年需销售近1亿度电才能达到盈亏平衡。

若售电公司自建配电网,其收入还有一部分来源于过网费。

根据初步测算,若按度电毛利润0.05元计算,一座110千伏变电站每年可实现毛利润14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0年左右。

3、由于湖南省售电侧政策尚未出台,参照广东省市场数据测算,长沙市售电市场容量为12亿千瓦时,市场规模在3600万元,意味着至少需占有8%以上的市场份额才可能盈利。

4、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具有区域性特征,因此可借助先进地区的经验,抢得先机,快速切入到本区域电力体制改革中(湖南省电力交易中心于今年6月13日才成立)。

作为民营企业,建议联合地方国有电力企业、或有客户资源的园区政府、或多家用电大户,共同出资成立配售电公司,从而参与到该市场中来。

一、电力体制改革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及湖南省电改情况

(一)主要政策文件

2015年3-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系列与新电改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央发9号文及六大配套文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进展情况

目前国家已经批复了多个试点省份,分别从综合电改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交易中心筹建等四个方面推进电改,试点省份分别为:

3个售电侧改革试点,分别为广东、重庆和新疆建设兵团;

4个综合性改革试点,分别为贵州、云南、广西和山西;

2批共19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第一批为蒙西、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和华北区域电网。

全国已宣布成立电力交易中心共计32家,包含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北京、广州)。

国家电网范围内成立27家,全部为电网独资;南方电网范围内成立5家,电网相对控股;全国省级行政区域仅有海南、重庆两地未公布成立电力交易中心。

(三)湖南省电改情况

湖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进展较慢,目前《湖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方案》正在制订中。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于6月15日设立,另外目前湖南省内共设立了40余家售电公司,但只有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和郴电国际实质开展了售电业务。

湖南作为第二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正式公布输配电价。

二、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投资机会分析

根据9号文,社会资本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机会主要在于参与售电侧改革,有两种形式,第一种设立独立的售电公司;第二种投资增量配电网并进行售电。

(一)售电侧改革参与主体

9号文中提出允许独立售电主体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主要包括三类参与主体:

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具体可细化为如下六种售电主体:

(二)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及组建程序

1、准入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要求。

①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③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④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3)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2、组建程序

(1)对于没有配网的售电公司的市场准入,实行注册认定,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市场主体采取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售电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后,只需要“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即可进入电力市场。

(2)有配网的售电公司,即配售电公司需要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

依据现有法规、政策,配售电公司在进入电力市场时,首先要遵循与售电公司同样的程序,即“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

同时,还必须获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供电营业许可证》由国家发改委监制、省级经信委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则由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

(三)售电盈利模式及利润水平

1、盈利模式

售电公司的核心业务是购售电,因此赚取购售电差价是售电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

积极拓展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也将是大部分售电公司的业务之一。

售电公司通过购销差价方式能否盈利的关键在于对批发市场价格预判的准确性,以及与用户谈定的售电价格。

因此需要有通晓电力市场政策与规则,掌握电力供需变化趋势,善于市场分析和风险控制,精于报价决策、套餐设计与现货操盘,擅长客户细分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

目前政策允许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增量配电网,取得配电网运营权,从而参与到输配电改革中来。

因此对于投资了配电网的社会资本,其收入的来源还有一部分为配电过网费。

目前是单独收取还是参与整个输配电过网费的分成,尚不明确。

2、盈利测算

(1)独立的售电公司

独立的售电公司盈利主要来源购销是差价收入。

由于湖南省不是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下面参考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广东省相关数据进行测算。

截止今年7月底,2016年广东售电竞争交易市场已经启动5个月,累计成交电量84.3亿kWh,电厂平均让利0.103元/kWh,即意味着售电公司可取得差价收入为0.103元/千瓦时。

但此部分收入还不完全归售电公司所有,售电公司还需与用户进行分成。

根据行业调研了解,3-6月份第一批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代理协议中只向用户让利约2分/kWh,售电公司购售电价差能够达到约8分/kWh。

但7月份以来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博弈有所转变,据了解近期签订的代理协议基本采取分成的方式,用户占7成,售电公司仅占3成,售电公司将绝大部分让利向用户转移是售电改革的长期趋势。

保守起见,我们假设售电公司取得的价差与用户进行3:

7分成,即每售一度电,售电公司能够取得约0.03元毛利润。

另外,根据测算,组建售独立售电公司,包括工商登记、办公场所、车辆、售电软件、业务设计、人工成本等费用,一年的费用约280万元。

参考此标准,则售电公司每年需销售近1亿度电才能达到盈亏平衡。

(2)投资增量配电网的售电公司

该类公司盈利有两块,一是来自于配电网的过网费收入,二是来自于售电差价收入。

售电差价收入测算同上,下面主要对配电网的过网费收入进行测算。

①投资测算

投资配电网,需建造相应的变电站及电网。

下面以投资建造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为例进行测算。

根据网络收集的发改委核准的110千伏变电站投资情况及各地110千伏变电站投资情况来年,投资110千伏变电站所需资金为5000-13000万元,具体视建设内容不同有差异(详见附件)。

本变电站投资按7000万元计算(主变为两台5万千伏安)。

②盈利测算

盈利测算依据参考两地数据,即第一,参考郴电国际从南方电网购电并通过自己配电网进行销售,其度电毛利润大概在0.02元左右;第二,根据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第一批输配电改革试点省份2016-2018年输配电电价(见附件),110千伏电度电价为0.1元/千瓦时。

综合两者,我们假定自建配电网可取得过网费收入为0.05元/千瓦时。

假设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有效工作时间为12小时,有效功率按0.8折算,则每年可输配电2.8亿度电,可实现毛利润1400万元。

由于期间费用数据暂时无法获知,并考虑到所得税情况,净利润按照毛利润的一半计算,即每年可实现净利润700万元。

②投资回报测算

则每年可实现投资回报率为10%,投资回收期为10年左右。

(四)长沙市售电市场容量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数据,2015年长沙市全社会用电量为246.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7.1个百分点。

由于湖南省售电侧改革政策尚未出台,下面参照广东省售电数据对长沙市售电市场容量进行估算。

据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官网报道,广东2016年直购电总规模420亿kWh,约占全年社会用电量的8%。

其中包括:

280亿kWh的年度长期协议额度,140亿kWh的月度竞价额度。

2016年广东售电市场竞争交易中,单个售电公司对应的竞争电量年度累计成交竞争电量上限不超过21亿kWh。

同时根据今年3-7月售电实际成交数据来看,售电公司成交量相对于总成交量(售电公司代理竞价成交量+大用户直购竞价成交量)的比率总体维持在60%以上的高位。

据此测算,长沙市可拿出来交易的用电量为20亿千瓦时(250亿千瓦时*8%),其中售电公司可取得售电量为12亿千瓦时(20亿千瓦时*60%)。

若按度量0.03元/千瓦时的毛利测算,长沙市售电市场大概在3600万元左右(20亿千瓦时*0.03)。

(五)风险分析

售电公司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不同时期面临不同的风险及考验。

成立初期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策的研究及领会不深入,对市场的调研不透彻,对交易对方的评估不准确等,导致在交易市场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为做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签约用户数量,初期对用户的筛选不够严格,可能发生由于用户不能按计划履约,不能按时足额缴费等情况,影响售电公司的收益。

中期将面临人员素质提升及创新能力等挑战,一是采取何种方式开展培训,培养适应形势发展、具备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营销队伍;二是如何做到满足用户潜在需求,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稳定市场占有率。

后期将开展售电公司之间综合实力竞争。

金融服务部

201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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