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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年月日

第五章附件53

附件六招标文件补充条款65

附件八招标人暂定价目表。

......。

.。

...。

.。

...。

..。

.。

.。

....。

.71

附件八专业分包项目及暂列金额一览表72

附件九工程量清单73

第一章投标单位须知

本次招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采取方法,选定承包人。

一、总则

投标单位在决定正式投标之前,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投标要求。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知要点,详见附件一【投标须知附表】。

1。

工程说明

1。

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附表】第1项~第5项。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

1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附表】第6项;

2.2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附表】第7项。

3。

资金来源

3。

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附表】第8项。

其中主要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符合条件的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附表】第9项。

4.2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投标须知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

5。

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在【投标须知附表】第18项所述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安排投标人对招标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

投标人依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以及中标后产生的任何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6.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附表】第11项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资料押金。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资料时,同时退还押金(不计息).

6.3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将办理建设手续时投标人缴纳的有关费用事先考虑在投标费用之内。

无论投标文件中是否体现上述计费,招标人均认为本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之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二、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见目录。

7。

2除7。

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的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同样起约束作用。

7。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交与书面澄清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Word格式) 2 张,送至招标人规定地点。

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发给所有投标人,由投标人签名领取。

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作出反应,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9。

5招标人发给投标人的所有关于招投标的文字资料均应经工程建设招标管理机构(部门)审核。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的格式和主要内容,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使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

2投标文件内容(包括电子文档)必须包括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供的全部内容。

其中的表格或数据文件必须采用Excel格式,其余内容必须采用Word格式。

电子文档应制成与投标文件相同格式同样内容的光盘2张。

12.投标报价

12。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报价(即最终投标报价),依据【投标须知附表】第12项、第13项、第14项所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计价依据计算,与第四章中“投标函格式”及“唱标单”中所称的“最终投标报价”的含义是相同的。

1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所测定的风险金以及总则第6条“投标费用”等为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2.3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12。

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一致。

12.5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细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2。

6投标人在报价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费用.

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不包括在子目综合单价中。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12.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列出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措施项目费。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价、规费、税金等。

各投标单位应在在规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

上述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单位不得调减或取消.

12.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9招标范围内计价项目均反映在工程量清单项目列表中。

12.10人工费执行见附件三【合同专用条款】.

12。

11本工程审定的标底值及计价依据,见【投标须知附表】第13项规定。

12。

12本工程中标价不得高于【投标须知附表】第14项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应予以拒绝。

12。

13本工程结算按【投标须知附表】第15项规定的公式执行。

12.1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工程标底值)由两家造价咨询单位分别编审、核对验证,并经招标人认可。

投标人经测算后确认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应不予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向招标人提交退出投标的书面声明,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4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复核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标底值及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

因此进行复核的,以复核后的数值为准。

招标人针对上述情况的复核最多进行一次。

13.投标报价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

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未以书面答复者视为同意此要求。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投标担保”中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

投标担保

15。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5天内,应按【投标须知附表】第17项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并将证明提交投标担保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装订在投标函的“其它资料”部分。

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4条“投标有效期"中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合同协议书签订"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条“履约担保”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项目经理保证金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

5。

1提交投标担保后,未提交投标文件并未按规定提交“退出投标声明”、提交投标文件后无故中止投标、故意造成投标无效(如最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等)、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15。

5。

2提交投标担保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5。

5.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9条“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的规定修正投标文件的;

15。

5。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项目经理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15。

5.5第一顺序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15。

5.6被评委或相关部门确认为“挂靠投标、哄抬标价、串通投标、联合围标、行贿骗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及提供虚假、伪造证件、证书、合同”等违法行为者;

15.5.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唱标单作为正本的组成部分,当唱标单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

1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唱标单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函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附表】第24项规定份数的唱标单(含业绩信誉证件证书登记表,下同).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印刷、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采用A4纸印制,竖向左侧装订。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和商务标装订成一本,技术标装订成一本。

17.3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除补充、修改文件)密封在一个总密封包内。

总密封包内应包括3个分密封包(即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唱标单和电子文档,各自密封成包),并在各分密封包的密封袋上分别清楚地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唱标单和电子文档”字样。

17.4投标文件的总密封包的外层密封袋上应:

(1)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2)注明识别标志“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3)在密封袋的封口处,按规定加盖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和投标人印章。

(4)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以便本须知第20条规定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7。

5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以上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提前开封投标文件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时间,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附表】第20项规定.

19。

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

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到的投标文件

20。

1招标人在【投标须知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五、开标

22.开标

2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按【投标须知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旁听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评标和资格审查所涉及的各类证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以备核验。

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3.1。

1投标人应携带到开标会现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书原件携带不全或者无效的;

23。

1.2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7条“投标文件的印刷、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3.1.3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6。

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1.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23。

1。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15分钟以上的;

23.1。

7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3。

2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2。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2。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

3本须知第15。

5.6明示的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3。

4招标人只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评标

六、评标工作机构及要求

24.1招标人在开标前的适当时间,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初步意见,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24。

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人数不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3。

专家评委从工程建设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必要时可经上级批准后,从地方相关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委员会推举主任委员1名,主持评标工作.

24。

3评标委员会各级工程建设招标管理机构以及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评标时,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主动回避或撤离会场。

七、评标过程的保密

25。

1评委开始评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人员泄露。

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或滞留评标现场。

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26。

评标方法

26.1评标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择优确定中标人。

26.2评标依据。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

26.3评标准则

26.3.1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26。

3.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优先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

3)施工方案切实可行,能够确保工期、质量;

4)机械设备配备合理;

5)难点重点考虑周到;

6)安全管理机制健全;

7)管理措施先进到位;

8)投标最终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

9)具有履行本工程合同的能力、经验和信誉;

10)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26.3。

3本条所述的“投标最终报价",均指符合本须知第23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终报价。

26.4评标程序

(1)评委分工;

(2)审阅投标文件,讨论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报价.查找问题,准备公开询标、答疑内容(如有时);

(3)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

(4)投标人答辩(根据需要);

(5)独立计取各投标人技术标分值;

(6)共同计算并确认各投标人商务标分值;

(7)复核企业、项目经理信誉、业绩分;

(8)个人汇总并签名确认;

(9)汇总、计算各投标人平均得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并排序;

(10)由全体评委成员对所有的投标人的打分情况进行唱评;

(11)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制评标报告;

26.5评标内容

26.5。

1复核业绩信誉.

复核投标人近3年的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及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修正或确认招标人赋分

技术标的评审(评审计分项目见附件四)

26.5.2。

1项目部及劳务层配置.

分析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简历、管理人员配备和劳务层配置、生产及生活保障设施等,看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需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26。

5.2.2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包括主要施工方案、工艺方法、施工程序、总体组织部署是否合理得当,具有先进性;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准备是否齐全;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技术措施是否经济可靠;混凝土浇筑、预制工艺与设施是否合理齐全;冬雨季施工措施、环保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周边影响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

26。

5.2.3机械设备仪器

主要包括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能力能否保障工程进展和质量,投入的主要测量、试验仪器和其它辅助设备配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26.5.2.4工程质量

主要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环境及地质影响排除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得当;材料检验、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是否明确合理.

26.5.2。

5施工工期

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调遣及投入施工的时间、材料进场计划、工序衔接、季节性施工安排、施工形象进度计划或网络计划的合理性,劳动力投入、机械进点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配套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期进度计划要求。

26.5.2.6安全及保密措施

主要包括安全保证体系、保密体系是否完善,保障设施是否健全、安全保密制度是否可行,有无完善的安全及保密措施,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26。

5。

2.7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

主要包括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现场科学管理及文明施工措施对降低成本的作用,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节约开支的措施等是否合理有效。

26.5。

2.8本“评标内容”是对评审要求的一般叙述,具体的评审方法、项目、分值以《附件四》为准.

26。

5。

3商务标的评审(评审计分项目见附件四)

核审投标报价

26.5.3.1检查投标报价文件等,看其计算是否正确,修正算术错误,确定评标价;

26。

5.3.2审查各项费用的合理性,调整不平衡报价。

26.5.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内容综合评分,计算投标人总分,由高向低依次排序,推荐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写出评标报告。

26。

6评分规则

26。

6。

1评标总分由商务标、技术标和招标人现场考察情况等三部分组成.商务标由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企业信誉业绩获奖情况、项目经理素质业绩等评审项目组成;技术标由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的项目部组成、总体部署、各类计划措施等评审项目组成;招标人现场考察情况由招标人提供。

26。

6。

2综合评估法评审项目及分值。

(详见附件四)

26.6.3评委评标工作全过程在招标办及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计分表的有效性由监督员现场检查确认.

26.6.4计分表及统计原稿经监督员和统计人整理签名后存档备查。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经评委允许的任何书面和口头承诺均无效,不作为评标或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8。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3条“投标文件有效性”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委比较、评审。

28。

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确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应在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前,由投标人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作投标文件无效。

28。

3初步评审时,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

4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某项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5经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使得招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

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

1。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1。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重新核准总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分项合计与总项合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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