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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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

编制单位:

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

编制时间:

二〇一〇年一月

第1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

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是一家小型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从事硅酸钠(水玻璃)及橡胶大底的生产和销售。

目前,硅酸钠已经广泛应用于普通铸造、精密铸造、造纸、陶瓷、粘土、选矿、高龄土、洗涤等众多领域。

不同模数的硅酸钠有着不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因此,不同模数的硅酸钠有着不同的用处。

我国于1938年开始在北京、青岛、天津、广州等地先后建设多家硅酸钠生产厂,近年来硅酸钠品种与数量均有大幅度增加,已成为无机盐行业中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全国约有硅酸盐生产企业近200家,年总产量已达到1.7Mt。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级完成投入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因此,为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三统一,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察情况,对拟建厂址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和调查,并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污染物排放量及其“三废”处理措施,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在中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下,编制出《中山市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

1.2.1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

(1)石岐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2)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范围内,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1990);

(4)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3主要环境敏感点

本工程评价区域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特殊敏感目标。

经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分析,经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分析,拟建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见表1.3-1。

表1.3-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模

保护目标

空气环境

金钟村

E

300

8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金钟村散户民居

E

40

20人

广福村

NW

700

1000人

孖冲村

NW

600

800人

广福小学

NW

500

200人

水环境

石岐河

W

40

大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金钟涌

S

50

小河

声环境

金钟村

E

300

800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金钟村散户民居

E

40

20人

1.4拟采用的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中府【1998】51号),评价区域划为大气环境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及《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纳污水体石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功能应属2类区,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范围内,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污染物锅炉燃柴烟尘、林格曼级和橡胶大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1990);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第2章建设项目概况

2.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项目地点:

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占地面积10875.7m2,总建筑面积2850m2。

地理位置坐标:

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

选址位置东面是金钟村散户民居,南面为金钟涌,西面和北面均为空地,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图3.1-1,项目四至图见图3.1-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3.1-3。

产品规模:

年产硅酸钠3万吨、年产橡胶大底120万双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总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日300天,采用三班制生产。

2.2厂区平面布置

占地面积10875.7m2,总建筑面积2850m2。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3.1-1(略)。

2.3项目地理位置及四置情况

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占地面积10875.7m2,总建筑面积2850m2。

地理位置坐标:

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

选址位置东面是金钟村散户民居,南面为金钟涌,西面和北面均为空地,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图3.1-2(略),项目四至图见图3.1-3(略)。

2.4项目的主、辅工程

2.4.1公用工程

(1)给排水工程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产配料用水、生活用水以及锅炉用水,新鲜用水量为108m3/d。

供水水源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50m3/a(13.5m3/d),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

本项目用水平衡表、用水平衡图详见表3.1-4(略)及图3.1-3(略)。

(2)能源消耗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电能和柴(用于加热),年用电量30万度;木柴的用量为39.06吨/天(11721吨/年)。

第3章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3.1生产工艺流程

3.1.1生产工艺流程

(1)硅酸钠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图3.1-4硅酸钠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说明:

先将固体泡花碱和水按一定的比例加入到溶罐中,然后加入蒸汽,转动溶罐(转速为20圈/分),当蒸汽压力在4KG左右,恒温1.5小时后即制成成品硅酸钠。

注:

项目所用固体泡花碱采用人工装卸及人工投料方式,待溶罐内搅拌完成后,用泵泵出。

固体泡花碱为颗粒状,密度较大,进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2)橡胶大底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3.1-5橡胶大底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说明:

将原材料橡胶料放入开炼机软化并使其均匀化,将其放在油压机的模具里,加热加压烧几分钟后取出成品(橡胶大底),然后进行人工修边整理后即可包装入库。

3.2生产设施和设备

拟建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1

表3-5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溶罐

容积3m3

3

生产硅酸钠

2

燃柴锅炉

DZL6-1.25-AII

蒸汽量为6t/h

1

生产橡胶大底

3

开炼机

Y280S-6

3

4

油压机

MODEL:

L60805

每台含12个工位

8

5

裁断机

——

3

6

过水机

——

1

3.3原辅材料分析

拟建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2。

表3-2项目年需原材料用量

序号

名称

用途

年消耗量

备注

1

固体泡花碱

原料

12000吨

无水硅酸钠

2

天然橡胶

原料

60吨

生产橡胶鞋底

3

分散剂PEG

辅料

0.5吨

4

填充剂白烟

辅料

0.6吨

5

防老剂SP

辅料

1吨

6

硬脂酸

辅料

0.6吨

3.4公用工程

3.4.1供电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年用电量30万度。

3.4.2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产配料用水、生活用水以及锅炉用水,新鲜用水量为108m3/d。

供水水源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50m3/a(13.5m3/d),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

3.5拟建项目污染源分析

3.5.1废水污染源分析

清洗时用水量较小,产生量约为1m3/d(即300m3/年),此部分废水可直接回用于生产过程,不排放。

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工作人员均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厕所冲洗水等生活废水,生活用水量为0.25m3/人·d,工作人员为60人,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m3/d(4050m3/a)。

3.5.2大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

燃柴锅炉烟尘、橡胶大底生产过程开炼及油压机压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3.5.3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排放设备为溶罐的转动马达、开炼机、油压机和通排风机等机械设备。

3.5.4固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

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燃柴锅炉灰渣、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物、橡胶边角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

表3-3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表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吨/年)

性质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约1.5

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

废包装物

50

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

橡胶边角料

1.2

一般固废

燃柴锅炉

木柴灰渣

1758

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

废机油

约1.5

HW08

3.6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3.6.1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由于本项目工作人员很少,生活污水产生量仅13.5t/d,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内,外排的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再经板芙镇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6.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燃柴烟尘

项目燃柴锅炉年消耗木柴11721吨,建议将燃柴烟尘经麻石水膜除尘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麻石水膜除尘,燃柴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5米,并要求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

(2)开炼、油压机压制工序有机废气

建设单位在开炼机及油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并要求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

(3)开炼、油压机压制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由于源强较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条件下,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20无量纲的要求。

3.6.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生产设备噪声污染控制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排放设备为溶罐、开炼机、油压机和通排风机等机械设备。

厂方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内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

设备均位于厂房、车间内,厂房采用隔声门窗;以上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后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

(2)厂区内进行绿化

为尽量避免或减轻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在对建设项目进行绿化规划设计时,在不影响建设项目总体功能布局的前提下,应尽量在办公区、生产区、道路两侧、工厂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绿化隔离带的宽度最好能达到5m以上。

一方面既可以起到降低噪声的效果,另一方面又能够吸收有害气体,达到降污的作用。

3.6.4固废污染控制措施

3.6.4.1生产固废污染控制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燃柴锅炉灰渣、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物、橡胶边角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

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堆放点应定期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发生恶臭,孽生蚊蝇;燃柴锅炉灰渣、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物及橡胶边角料分别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其中饱和活性炭为HW12的危险废物,废机油为编号为HW08的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第4章区域环境现状评价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监测结果及统计结果见4.1-1,监测报告见附件。

表4.1-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单位:

mg/m3

监测项目

取值时间

点位项目

项目所在地

SO2

日均浓度

浓度范围

0.018~0.047

指数范围

0.12~0.31

超标率

0

NO2

日均浓度

浓度范围

0.007~0.022

指数范围

0.058~0.183

超标率

0

PM10

日均浓度

浓度范围

0.022~0.033

指数范围

0.147~0.22

超标率

0

分析表4.1-1可知,现状监测数据说明,评价区域SO2、NO2、PM10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0.018mg/m3~0.047mg/m3、0.007mg/m3~0.022mg/m3、0.022~0.033mg/m3,SO2、NO2和PM10等监测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结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计算出石岐河中各项评价指标的单项污染指数。

表4.2-2水环境质量现状各污染物的污染指数结果(Si)

断面W1

监测值

Si

pH

7.34~7.36

0.17~0.18

CODCr

24.7~24.9

0.823~0.83

BOD5

7.4~7.5

1.233~1.25

石油类

0.81~0.90

1.62~1.8

氨氮

2.17~2.76

1.447~1.84

挥发酚

0.002L~0.002L

0.2~0.2

TP

0.51~0.52

1.7~1.73

DO

3.15~3.30

0.943~0.972

可见,石岐河的水质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4.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中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见表4.3-3。

表4.3-3环境噪声监测及评价结果单位:

Leq[dB(A)]

点位编号

噪声类别

标准

2009/12/1

昼间

夜间

昼间

超标

夜间

超标

1#厂界东

厂界噪声

60

50

58.3

/

46.1

/

2#厂界南

厂界噪声

60

50

58.7

/

46.7

/

3#厂界西

厂界噪声

60

50

59.6

/

47.4

/

4#厂界北

厂界噪声

60

50

57.9

/

45.4

/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

1#、2#、3#、4#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未超标,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第5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粉尘和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油烟气,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施工场地雨水,机械施工噪声和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等。

,这些都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略)

第6章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共计约13.5m3/d(4.50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

目前本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可接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NH3-N≤10mg/L;最终排入石岐河。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能力5万吨,分三期建设。

首期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

由于本项目一天排放最大污水量13.5m3/d,仅占板芙镇污水处理厂首期处理能力的0.135%,占板芙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的0.027%,则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染负荷较轻。

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对石岐河的影响不会很明显,但考虑到监测河段BOD5、石油类、氨氮和TP的背景值存在超标现象,已无环境容量,因此必须做好区域污染源削减工作。

6.2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

(1)烟尘

从表7.1-8可以看出: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烟尘l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分别为0.0058mg/m3,占标率为1.29%,其最大占标率小于10%。

因此,本项目燃柴锅炉烟尘经治理后正常排放时烟尘的浓度贡献值很小,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在非正常工况条件下,烟尘1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出现超标现象,最大占标率为13%,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将较大。

因此,项目必须保证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的有效去除,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禁止事故状态下排放废气。

(2)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

从表6.2-1可以看出: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l小时最大地面浓度为1.15×10-3mg/m3,占标率分别为0.03%,远小于10%。

因此,项目废气经治理后正常排放时非甲烷总烃的浓度贡献值很小,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在非正常工况条件下,由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较小,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l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和占标率于正常排放相同,贡献值不大,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及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中的规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应设置相应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源强情况,经计算结果如下:

表6.3-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污染物

排放强度

t/a

排放速率

kg/h

一次浓度

标准mg/m3

面源高度

m

面源宽度

m

面源长度m

结果

非甲烷总烃

0.006

0.003

4

2

15

30

无超标点

由于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较小,通过计算厂界不会出现超标点,故本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6.4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根据项目设备的布置,利用上述噪声预测公式,预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的预测结果见表6.4-1。

由表6.4-1可知,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在45.7-49.4dB(A)之间,叠加本底值后厂界噪声不超标,因此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

表6.4-1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单位:

dB(A)

评价点

新增值

昼间

夜间

背景值

预测值

评价结果

背景值

预测值

评价结果

东边界

49.4

58.3

58.6

达标

46.1

47.5

达标

南边界

46.8

58.7

58.9

达标

46.7

48.1

达标

西边界

45.7

59.6

59.8

达标

47.4

48.2

达标

北边界

47.2

57.9

58.4

达标

45.4

46.3

达标

标准值

65

55

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处置情况详见表6.5-1。

表6.5-1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吨/年)

处置去向

1

生活垃圾

约1.5

定期清运到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2

废包装物

50

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

3

橡胶边角料

1.2

4

木柴灰渣

1758

5

废机油

约1.5

交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处理时本着尽量减少废物排放、优先考虑综合利用的原则,对其进行了综合利用,既能够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又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

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燃柴锅炉灰渣、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物、橡胶边角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

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堆放点应定期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发生恶臭,孽生蚊蝇;燃柴锅炉灰渣、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物及橡胶边角料分别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其中废机油为编号为HW08的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第7章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

7.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实行封闭施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影响。

封闭施工既可以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又可防止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

(2)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3)建设工地用电应就近利用市电网,不设柴油发电机,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

(4)加强回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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