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工程施工控制要点及质量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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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工程施工控制要点及质量控制要点
路面工程施工控制要点及质量控制要点
1、路面工程施工控制要点
(1)本工程填土高度大于等于5m的路段及特殊路基的路面施工前,对观测资料认真负责地进行整理,确认路基稳定后,方可进行路面各结构层的施工。
路面施工在施工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基层、底基层养生均采用潮湿的草帘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材料予以覆盖养生,保持其表面在养生期限内始终湿润,保湿养生不得小于7天,且至上层结构层施工前,该层表面覆盖、不得曝晒。
(3)养生期间,封闭交通,施工机械走施工便道。
当施工机械通过结构层时,采取覆土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保护措施。
(4)基层过冬时,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防冻、防渗、隔离等措施。
(5)基层、底基层集中场拌施工时,均采用具有电子计量控制装置的拌和设备,产量、精度满足施工要求并定期标定。
(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摊铺整型
Ø在铺筑前将下层顶面杂物清除干净,提前24小时洒水,始终保持湿润,不得留有花白地面。
Ø用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时,如中断超过水泥混合料的延迟时间,设置横向接缝。
接缝时保证已施工的结构层截面垂直密实,并在该截面上刷一层水泥净浆,严禁斜接缝。
Ø基层摊铺时用两台性能较好,满足工程要求的摊铺机一前一后相隔5~10m同步向前摊铺混合料,并且摊铺速度、松铺系数、振动频率基本一致,并一起进行碾压。
(7)底基层、基层在养生期结束后,及时钻芯检验其完整性、级配及密实情况。
如不能取出完整芯样,不得进行上承层施工,并分析原因,由监理工程师确定返工范围,进行返工处理并报告业主。
(8)加强对已完工程的照管,严禁在路面各结构层上进行一切能造成污染的作业,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桥梁、涵洞、通道的铺装层(暗涵除外)质量标准均按相同或相似的路面质量标准执行。
(10)路面各结构层标高,均采用与中轴线平行的多条纵断面线进行控制,各条纵断面的标高由路面路拱标准断面进行推算,各条纵断面线单独评定,如一条不合格,则标高不合格,纵断面线的数量由监理工程师制定,但每侧不低于2条。
(11)试验路段按自检频率的2-3倍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频率进行检验。
(12)雨季施工时,自费准备适量的覆盖防雨器具,降雨时对施工路段应及时覆盖;越冬时,在顶面覆盖一层薄膜后,再覆盖不少于20cm的素土,并予稳压。
2、路面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2.1、路面垫层质量控制要点
当采用级配碎石垫层时,按级配碎石基层相关标准进行控制。
2.1.1、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1)碎石:
最大粒径不超过53mm;压碎值不大于30%。
碎石中不应有粘土块、植物等有害物质,针片状颗粒含量不超过20%。
(2)砂砾:
采用天然砂砾或级配砂砾,砂砾的压碎值不大于30%。
2.1.2、路面垫层质量控制要点
(1)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而在其上摊铺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费清除。
(2)在铺筑垫层前,将路基上的浮土、杂物全部清除,并洒水湿润。
(3)级配碎石垫层应采用稳定土拌和机拌和,机械摊铺的工艺施工。
(4)摊铺后的碎石、砂砾无明显离析现象,并用细集料作嵌缝处理。
(5)经过整平和整型,按试验路段所确认的压实工艺,在全宽范围内均匀地压实至重型击实最大干密度的96%以上。
(6)碾压完成以后,按批准的方法作密实度试验;被检验的材料没有达到所需的密实度、稳定度,则承包人应重新碾压、整型及整修。
(7)凡压路机不能作业的地方,采用机夯进行压实,直到获得规定的压实度为止。
(8)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
(9)两段作业衔接处,第一段留下5~8m不进行碾压,第二段施工时,将前段留下未压部分与第二段一起碾压。
(10)在已完成的垫层上每一作业段或不大于2000m2随机取样6次,进行压实度试验,并按规定检验其他项目。
所有试验结果,均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1)路面垫层质量检验汇总(见表-1)
砂砾垫层质量控制汇总表(表-1)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每幅车道)
1
压实度(%)
≥96
用密度法每2000m2取样6次
2
平整度(mm)
12
3m直尺:
每200m测2处×10尺
3
纵断高程(mm)
+5,-15
水准仪:
每20延米一个断面,每断面3~5个点
4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
每40延米1处
5
厚度(mm)
-10
每1500~2000m26个点
6
横坡(%)
±0.3
水准仪:
每100延米3处
2.2、路面基层质量控制要点
2.2.1、水泥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水泥土的强度随成型时间的延迟而强度下降,一般规定为3~4h,至迟不超过水泥的终凝时间。
(2)水泥稳定土基层材料组成设计,采用集料嵌挤设计方法,在满足施工和易性条件下提高粗集料用量,在满足强度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水泥用量,减少裂缝。
粒径4.75mm以上的集料含量不得少于70%。
(3)水泥土基层(底基层)修筑在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过的合格的下承层上。
凡下承层不平整、路拱不符合要求,标高超过允许误差或其表面的任何一部分松散、弹簧现象,都必须重新处理到合格,才能铺筑。
(4)施工前对路线精确放样,直线段每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m或15m设一桩,控制中心高程和横坡度;若采用培槽式路面施工时,路肩必须与路面同步,碾压达到压实度要求。
(5)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并注意:
土料中不应含有树根、杂草和不适宜材料,对超出允许范围的颗粒进行筛除;水泥稳定土用的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均适用于稳定土,不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凡饮用水均可用于水泥稳定土,遇可疑水源时应进行化验鉴定。
(6)集料混合料的拌和应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控制。
2.2.2、混合料碾压摊铺控制要点
(1)水泥稳定土摊铺路段长度按试验路段经验控制,摊铺路段过长会造成在水泥终凝时间内无法成型,无法达到规定的强度;
(2)根据试验路段经验确定材料的松铺厚度。
(3)摊铺混合料应不含有超粒径颗粒,集料含水量过小时,可洒水闷料,但洒水要均匀,不能造成泥泞,摊铺时控制含水量应低于最佳含水量1%~2%,以减少收缩裂缝。
(4)宜采用摊铺机摊平,摊铺混合料前,应将下承层顶面杂物清除干净,提前24小时洒水,始终保持湿润;摊铺时,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灰团和粗细颗粒集中现象。
(5)碾压表面要保持潮湿,如水分蒸发过快,应及时补洒少量水,碾压中如发现有局部弹簧现象,应及时翻开重新拌合或其它处理方法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6)水泥稳定土施工应掌握好天气变化,雨季施工时勿使水泥和混合料遭受雨淋。
水泥稳定土宜在春末或气温较高季节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最低温度应在5℃以上,并在第一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15~30天完成,已完成的结构过冬,及时作上面层,或覆盖土以防止冰冻季节因受冻而松散。
(7)水泥稳定土基层上,未铺封层或面层时,不开放交通,当中断施工,临时开放交通时,采取表面覆土等保护措施。
(8)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进行找平。
(9)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的检验项目及标准。
2.3、透层、粘层和封层质量控制要点
2.3.1、透层、粘层和封层材料控制要点
(1)透层:
透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慢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中、慢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
透层油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
透层沥青的规格和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
(2)粘层:
粘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快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粘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
粘层沥青的规格和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并宜与面层所用沥青的种类标号相同。
(3)封层:
上封层及下封层适用的沥青材料宜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选用。
封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
集料采用坚硬、清洁、干燥、单粒径的人工轧制砂或中砂,不得采用粗石粉和石屑。
(4)封层及吸附沥青所用的石屑或粗砂的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规定。
2.3.2、透层、粘层和封层质量控制要点
(1)在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并清理整洁的工作面上喷洒沥青材料。
(2)洒布沥青材料的气温不低于10℃,风速适度,浓雾或雨天不施工。
(3)液体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在正常温度下洒布,如气温较低,稠度较大的可适当加热。
(4)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根据基层的种类通过试洒确定透层、粘层、封层所用的沥青品种和用量,并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3)的要求。
(5)在喷洒工作开始前3天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6)透层及粘层沥青采用沥青洒布车均匀地洒布,并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中的有关要求和方法检测洒布用量,每次检测不少于3处。
(7)沥青洒布设备应配备有适用于不同稠度沥青喷洒用的喷嘴,在沥青洒布机喷不到的地方可采用手工洒布机,喷洒超量、漏洒或少洒的地方予纠正。
(8)喷洒区附近的结构物和树木表面应加以保护,以免溅上沥青受到污染。
(9)粘层沥青在铺筑覆盖层之前24h内洒布或涂刷。
(10)下封层采用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结构,并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
(11)在喷洒透层沥青后,如不能立即铺筑沥青面层,而需开放施工车辆通行时,立即撒布2~3m3/1000m2的石屑和粗砂。
在半刚性基层洒布透层时,也撒布石屑或粗砂,并用轻型压路机滚压一遍。
(12)稀浆封层:
采用乳沥青稀浆封层作为下封层时厚度宜为5mm,并符合:
Ø在干燥情况下采用稀浆封层铺筑机施工;
Ø施工气温不低于10℃;
Ø铺筑匀速,厚度均匀,表面平整;
Ø铺筑后,乳液破乳、水分蒸发、干燥成型后,方可开放交通。
(13)当基层和面层出现泛油或监理工程师有指示时,按指定用量补撒吸附沥青材料。
(14)如果透层沥青被尘土或泥土完全吸收,以致使覆盖的面层无法与透层粘结,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在摊铺沥青路面之前在透层上补洒一次粘层沥青。
(15)不在已洒好透层沥青的路面上开放交通。
如果在沥青材料充分渗入之前需要开放交通,为了防止车轮粘沥青,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撒铺吸附材料,以覆盖尚未完全吸收的沥青。
(16)除运送沥青外,任何车辆均不得在完成的粘层上通行。
2.4、路面面层质量控制要点
公路路面按力学性质可分为柔性路面和刚性路面及半刚性路面等几种形式。
柔性路面主要包括各种沥青面层,刚性路面指水泥混凝土面层。
2.4.1、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控制要点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使用沥青材料做粘结料,粘结矿粒或混合料与各类基层所组成的路面结构层。
由于本身存在抗弯强度较低的原因,要求其基层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沥青面层施工中严格掌握拌和配合比及沥青含量、天气情况和碾压温度。
防止路面出现开裂、松散、剥落和油包等损坏现象。
(1)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在对下承层整修好,并且已做好精确放样而全部工作都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的下承层上进行。
(2)所有到达现场的沥青材料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并且进场的材料每车均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检验1次。
(3)普通沥青应当测绘出粘温关系曲线,确定施工温度;改性沥青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施工参考温度。
(4)对所有进场的沥青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对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清理出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5)用于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碎石,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通常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体为宜。
扁平细长颗粒不超过15%,用于上面层的碎石磨光度>42,碎石与沥青的粘结力应不小于规范要求的等级标准。
(6)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①沥青混合料面层一般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满足耐久性、抗车辙、抗裂、密度、抗滑等功能要求。
上面层和中面层车辙试验动稳定度不小于800次/mm,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下面层车辙试验动稳定度大于1500次/mm。
②按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验证三阶段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③在28d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用的沥青混合料级配、沥青结合料用量及沥青混合料稳定度、流值、空隙率、矿料间隙率、冻融劈裂强度比、动稳定度、残留稳定度等各项技术指标的书面详细说明。
在承包人提交的目标配合比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前,不得进入生产配合比设计。
④如果改变料源时,在材料生产之前,把新的目标配合比设计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审批新的工地拌和料级配时应做试验,每一次评价至少需要14d时间。
⑤天然砂用量不超过混合矿料的15%,上面层集料应用机制砂,不得用石屑代替。
在沥青混合料未被批准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对已批准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和原材料品种不得更改。
2.4.2、沥青混凝土的控制要点
所有沥青混凝土的铺筑,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已验收过的下承层上进行,铺筑前应清扫干净、正确放样安装好路缘石、浇洒透层油。
若撒布透层油后由于行车需要洒布石屑等物质,均须在铺筑沥青前将松散颗粒清扫干净,以免造成松散夹层。
2.4.3、沥青混合料拌和的控制要点
(1)拌和厂必须配备足够试验设备的试验室,能及时提供试验资料,并应将试验人员的资质及试验设备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2)拌和设备应是能按用量(以质量计)分批配料的间歇式拌和机,其产量应不小于240t/h,且逐盘打印,总量控制,并装有温度检测系统及保温的成品贮料仓和二次除尘设施;拌和设备的产量应和生产进度相匹配,在安装完成后应按批准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粗、细集料应分类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应分开堆放;每个料源的材料应进行抽样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拌和时,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按批准的生产配合比准确计量,其计量误差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5)沥青的加热温度、矿料加热温度、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保证运到施工现场的温度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
(6)温度的保证体系应是:
沥青及集料加热温度→沥青混合料拌和温度→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沥青混合料到达现场温度→沥青混合料开始碾压温度→沥青混合料复压温度→沥青混合料终压温度,沥青混合料各阶段温度控制值。
(7)所有过度加热即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超过正常温度高限30℃时,混合料应予废弃。
拌和后的混合料必须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离析和结团现象。
(8)材料的规格或配合比发生改变时,都应根据室内试验资料进行试拌;试拌必须抽样检查混合料的沥青含量、级配组成和有关指标,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9)沥青材料采用导热油加热,矿料加热温度比沥青加热温度高10~15℃,热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10℃,贮料仓的储料时间不得超过24h。
(10)拌和楼控制室要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和拌和温度,并定期对拌和楼的计量和测温进行校核;没有材料用量和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的拌和机不得使用。
(11)拌和时间由试拌确定;必须使所有集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并以沥青混合料拌和均匀为度。
(12)要注意目测检查混合料的均匀性,及时分析异常现象,对混合料有花白、冒青烟和离析等质量问题,应作废料处理并及时予以纠正;在生产开始以前,有关人员要仔细地观察室内试拌的混合料,熟悉本项目所用各种混合料的外观特征。
(13)每台拌和机每天上午、下午各取一组混合料试样做马歇尔试验和抽提筛分试验,检验油石比、矿料级配和沥青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14)每天结束后,用拌和楼打印的各料数据,以总量控制,一个仓用量及各仓级配计算平均施工级配、油石比与施工厚度和抽提结果进行校核,每天打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备查。
2.4.4、沥青混合料运输的控制要点
(1)拌和场地布置应保证热料运送距离合理,进出方便,电、水供应良好,且远离居民区,并应符合《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的有关要求。
(2)运料设备应采用干净有金属底板的自卸槽斗车辆运送混合料,车槽内在未装料前应保持洁净,不得沾有杂物,运输车辆应备有覆盖设备,车槽四角应密封坚固。
(3)已经离析或结成团块或在运料车辆卸料时滞留于车上的混合料,以及低于规定铺筑温度或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都应废弃。
(4)运至铺筑现场的混合料,应在温度允许范围内完成压实。
(5)混合料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温覆盖。
(6)从拌和机的放料时始,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混合料的离析现象。
(7)沥青混合料的温度要有专人负责测量并做好记录,严格控制出厂温度。
(8)运输车的数量应根据拌和机的产量、摊铺速度、运距、等卸料时间确定;正常施工时,摊铺机前面应有3-5辆运输车等候卸料。
(9)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在摊铺前10-30cm处停住,不得撞击摊铺机。
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挡,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2.4.5、热拌沥青混合料摊铺的控制要点
(1)沥青混合料摊铺设备应是自动式的,安装有可调的活动熨平板或整平组件。
熨平板在需要时可以加热,能按照设计横断面和厚度在车道宽度内摊铺,摊铺机应有振动夯板或可调整振幅的振动熨平板的组合装置,夯板与振动熨平板的频率,应能各自单独的调整。
(2)摊铺沥青混合料时,摊铺机的摊铺速度应根据拌和机产量、施工机械配套情况及摊铺层厚度、宽度确定。
(3)摊铺机应配备熨平板自控装置,传感器可通过基准线自动发出信号来操纵熨平板,使摊铺机能铺筑出理想的纵横坡度和平整度。
(4)在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基层上,方可铺筑沥青混合料;摊铺必须均匀、缓慢、连续不断地进行;并在摊铺面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层面之间被污染。
(5)应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摊铺机组成梯队联合摊铺,两台摊铺机前后的距离,一般为10~30m。
前后两台摊铺机轨道重叠50~100mm。
摊铺机现场要有专人量测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并做好记录,对于不符合温度要求的沥青混合料不允许摊铺;停车待卸时,不得过早揭掉覆盖物。
(6)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并应随沥青的标号及气温的不同通过试验确定。
(7)摊铺机应以均匀的速度行驶;其摊铺速度根据拌和能力、摊铺厚度、宽度及连续摊铺的长度而定。
(8)沥青混合料摊铺过程中随时检查其宽度、厚度、平整度、路拱及温度,中下面层完成后,应使用雷达车进行厚度测试,对不合格之处应及时进行调整。
(9)对外形不规则、路面厚度不同、空间受到限制以及人工构造物接头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地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人工铺筑混合料。
(10)摊铺时,中、下面层宜采用双侧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上面层宜采用滑靴的摊铺方式。
(11)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未压实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踏踩,一般不得用人工整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局部离析,须在现场人员指导下,允许用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缺陷较严重时应予铲除,并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
(12)摊铺机应调到最佳工作状态,调好螺旋布料器两端的自动料位器,并使料门开度、链板送料器的速度和螺旋布料器的转速相匹配,螺旋布料器的料置以略高于螺旋布料器2/3为宜,使熨平板的挡板前混合料的高度在全宽范围内保持一致,避免摊铺出现离析现象。
(13)摊铺过程中料斗始终都要保持不少于1/2的存料,要确保路面铺筑的连续性。
(14)摊铺前熨平板应预热至规定温度,摊铺机熨平板必须拼接紧密,不许存有缝隙,防止卡入料粒将铺面拉出条痕。
(15)摊铺机施工过程中夯锤和熨平板的振动频率要达到最佳程度,使混合料摊铺后有较好的密实度,减轻碾压时的推移程度。
2.4.6、沥青混合料碾压的控制要点
(1)压实设备应配有钢轮式、轮胎式(自重20t以上)及双钢双振压路机(自重11t以上),能按合理的压实工艺进行组合压实,还应备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小型振动压(夯)实机具,以用于压路机不便压实的地方。
(2)正常的碾压顺序应是:
压路机应自路边向中心碾压,双钢轮压路机每次宜重叠30cm;压路机不得在新铺筑的混合料上转向、掉头、左右移动位置或急刹车和从刚碾压完毕的路段上进出;碾压压实度应由检测来决定,碾压遍数和碾压速度根据试验路段确定。
(3)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的施工缝,直接影响路面的平整度,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一般为纵向缝采用热接缝时碾压温度不低于70℃,或按施工规范接缝处理。
接缝施工一般在接缝处设挡板或用人工刨齐;上下层接缝位置宜错开30cm,对边角处,应采用小吨位的压路机碾压密实。
2.4.7、沥青混合料施工气候控制要点
(1)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避免在雨季进行,当路面滞水或潮湿时,应暂停施工。
(2)施工气温低于10℃时,应停止摊铺,如必须摊铺时应采取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继续摊铺。
(3)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2.4.8、热拌沥青面层质量检验要点
(1)压实度标准采用马氏压实度和空隙率双标准控制。
(2)已完成沥青上面层需进行渗水试验;SMA面层渗水系数小于20ml/min,中粒式密实型沥青混凝土小于30ml/min,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小于50ml/min。
(3)压实的沥青路面应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要求的方法钻孔取样。
(4)表面平整密实,无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集中等现象;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接缝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2.5、改性沥青混合料质量控制要点
2.5.1、改性沥青混合料材料控制要点
(1)使用的基质沥青材料应选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石油沥青。
(2)改性剂宜选择使用热塑性橡胶类、橡胶类或热塑性树脂类改性剂及辅助外掺剂。
(3)碎石或破碎砾石,其粒径和质量要求均应符合规范规定,洁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并有适当级配,与改性沥青有良好的粘附性。
(4)必须采用强基性岩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的矿粉或水泥、消石灰粉等做填料。
(5)采用水泥、消石灰粉做填料其用量不宜超过矿料总量的2%。
(6)承包人应在生产前14d,将现场制备改性沥青所需的材料、设备、加工工艺的试验报告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7)聚合物改性沥青的技术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确定改性沥青的相应等级,选取最适宜的基质沥青、改性剂的剂量和加工温度及加工工艺;承包人应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8)成品改性沥青使用前应取样进行检验;确认无明显分离、凝聚现象,且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上述要求,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9)成品改性沥青的贮存应符合规范要求,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经检验确认已经发生离析的改性沥青不得使用。
2.5.2、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控制要点
(1)承包人确定的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设计均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按《公路沥青玛蹄脂碎石路面技术指南》(SHCF40-01-2002)的规定,改性沥青中面层大于2500次/mm;SMA混合料大于4000次/mm;经改性的沥青混合料的低温性能不得低于未改性的基质沥青混合料的指标,其按“沥青混合料弯曲试验”方法测定的低温弯曲试验的破环应变不宜低于1200με。
(3)改性沥青混合料的低温弯曲试验的破坏应变应符合规范要求,高温性能不得低于未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指标,动稳定度不应低于800次/mm。
(4)改性沥青混合料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