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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企业概况

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原崇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立。

2016年11月21日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赣银监复[2016]226号”《江西银监局关于筹建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16年12月22日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赣银监复[2016]276号”《江西银监局关于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2018年1月16日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抚州监管分局“抚银监复[2017]6号”《抚州银监分局关于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山等19个支行开业的批复》。

2016年12月23日获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抚州监管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编号:

B1508H336100001。

2016年12月23日取得了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MA35N1056Q号《营业执照》。

企业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大道888号。

法定代表人:

邹长华。

注册资金:

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贰拾万元整。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根据2016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赣银监复[2016]276号”《江西银监局关于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开业,本公司开业的同时,崇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本公司债权债务。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部组织机构有: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电子银行部、运营管理财务会计部、纪检监察室、安全保卫部、信贷管理部、业务拓展部、三农事业部和司法维权清收事业部。

本公司挂牌开业时下辖20家营业网点(具体为:

1家营业部,19家支行),分别为:

总行营业部;19家支行:

巴山支行、腾飞支行、沙堤支行、公园支行、郊西支行、石庄支行、白陂支行、白露支行、郭圩支行、航埠支行、河上支行、礼陂支行、六家桥支行、马鞍支行、三山支行、孙坊支行、桃源支行、相山支行、许坊支行。

2018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抚州监管分局“抚银监复[2018]97号”《抚州银监分局关于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同意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支行终止营业。

该支行的原业务由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堤支行接收。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辖19家营业网点,具体为:

1家营业部,18家支行。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说明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度的经营成果。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后续计量时,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以及短期变现能力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购入日至到期日在3个月以内的投资。

(五)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是初始确认时就被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

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买入的金融资产;或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将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除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外的衍生金融工具。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金融资产可在初始确认时被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与包含一个或多个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的金融产品相关,这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对金融产品的现金流产生重大改变且需要单独拆分。

这类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

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本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将会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项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出售或重分类;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事项所引起。

3、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未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三类的其他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在损益中。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再适合按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改按摊余成本计量,该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该金融资产利得或损失,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将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仍作为股东权益,直至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六)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减值事项)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减值事项是指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单独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

并对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资产从单个或组合的角度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会根据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再按组合评价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

即使已经确定了某单项金融资产没有减值的客观证据,该单项金融资产仍会与其他拥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构成一个组合进行评价。

已经进行单个评价并已经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将不被列入组合评价的范围内。

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金融资产组合而言,未来现金流量的估算乃参考本公司历史经验确定。

本公司会对作为参考的历史损失经验就目前情况进行修正,包括加入那些仅存在于当前时期而不对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产生影响的因素,以及去除那些仅影响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的情况但在当前已不适用的因素。

本公司会定期审阅并调整用于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的方法及假设。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七)金融负债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分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或是初始确认时就被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包括为了在近期内回购而卖出的金融负债,以及除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之外的衍生金融工具。

除交易性金融负债外,如果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下所述

(1)、

(2)或(3)的条件,其他金融负债可在初始确认时被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这类金融负债在后续计量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

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均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额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九)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交易

本公司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协议所涉及的资产包括证券、票据及信贷资产等。

买入返售交易为买入时已协议于约定日以协议价格出售相同的资产。

卖出回购交易为卖出时已协议于约定日以协议价格回购相同的资产。

对于买入待返售的资产,买入的成本将作为质押拆出款项,买入的资产则作为该笔拆出款项的质押品。

对于卖出待回购的资产,该等资产将持续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并按照相关账目的会计政策核算,出售该等资产所收到的金额将确认为负债。

买入返售协议中所获取的利息收入及卖出回购协议须支付的利息支出以时间比例为基准分别确认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十)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份,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

(1)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直接或通过子行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长期投资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此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5、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出售不丧失控制权的股权,处置价与长期投资相对应享有子行净资产的差额列入资本公积。

(十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计价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①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价值入账,本公司与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在所购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本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费用。

③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时,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4.80

机器设备1049.60

电子设备3432

运输工具4424

其他设备5419.2

2、在建工程

(1)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2)期末,本公司按在建工程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1)土地使用权从购入月份起按法定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2)软件费从购入月份起按5年平均摊销;

3、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时,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四)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入账。

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十五)收入及支出确认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以实际利率计量。

实际利率是指把金融工具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工具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相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利息收入将按计算该等资产减值时对未来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利率确认。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于已提供有关服务后及收取的金额可以合理地估算时确认。

(十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在员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员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相应增加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如延期支付所产生的折现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则对付款额折现后列示。

法定福利计划: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了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计划和住房公积金计划。

本公司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有关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并向相应的政府机构缴纳,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承兑

承兑是指本公司对客户签发的票据作出的付款承诺。

本公司预期大部分承兑业务会在履行付款责任的同时由客户付款结清。

承兑在表外科目中核算。

(十八)受托业务

本公司以被任命者、受托人或代理人等受委托身份进行活动时,由此所产生的资产以及将该资产偿还给客户的保证责任未包括在本资产负债表内。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1、利息收入:

各项贷款的利息收入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按贷款期限及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包括系统内往来、同业往来、中央银行往来等发生的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

3、手续费收入:

代理、代办各种债券等项业务获得的手续费收入;

4、其他营业收入:

包括租赁收入及其他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予以确认。

五、税项

税种税率计税基础

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3%、5%、6%营业收入

城建税5%按应缴流转税额计

教育费附加3%按应缴流转税额计

地方教育附加2%按应缴流转税额计

其他税项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计缴。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日施行营改增,更改之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收入、投资理财业务收益、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收入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处置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税率为5%;除此之外的营业收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不抵扣。

六、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以下项目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年初”指2018年1月1日,“年末”指2018年12月31日,“上年”指2017年度,“本年”指2018年度。

(一)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现金及周转金

15,621,419.78

17,538,834.9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7,412,478.35

1,080,719,260.56

合计

923,033,898.13

1,098,258,095.53

(二)贵金属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贵金属

772,0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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