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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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

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WZJSJT-2016-07

项目:

土方分项工程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

19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

土方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1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旧城D-43b1地块,位于解放南路历史风貌轴和公园路传统商业轴交叉处,东临温州大酒店、南沿府学巷、西至万寿巷、北接公园路,为原工人文化宫、人民大会堂所在地,总建筑面积421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35㎡,其中商业19619.8㎡、餐饮4000㎡、文庙展示555㎡、物业管理用房89.9㎡、消控兼监控室56.6㎡、公厕64.1㎡、开闭所121.7㎡、设备用房57.4㎡、架空层1070.5㎡,地下建筑面积16533㎡;层数:

地上最高7层,地下2层工程.投资:

约18987万元,工期:

710日历天。

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招标实行公开、公平方式。

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土方分项工程单位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

2、资格条件:

2.1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招标要求:

(1)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履约能力和社会信誉。

(2)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具备土石方挖倔、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遵照《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装运管理“五个必须”》(温住建发[2016]218号)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0时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定办法,最终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5、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出问题或疑义,逾期招标人不予以答复;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不做对外公开,对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全程监督。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集团总经理室。

报名文件递交地址:

飞霞南路918弄3号集团公司办公大楼710室

联系人:

历工电话:

0577-56812370电子邮箱:

179543857@

集团审计监察室电话:

0577-56812357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飞霞南路918弄3号

1.1.3

项目名称

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

1.1.4

建设地点

温州市旧城D-43b1地块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人招标范围

土方分项工程,详见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1.3.2

施工时间

详见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为合格。

1.4.1

承包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符合2.1资格要求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承包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2日16:

00之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人电子邮件179543857@。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2016年10月14日16:

00之前以集团网站公告方式公布。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3.1

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形式:

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

温州建行中山支行

帐号:

33001628767050002852

收款人: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逾期不接受投标文件。

若中标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履约完毕。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

3.7.4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伍份副本。

3.7.5

装订要求

商务文件装订成册,装入封袋密封(封袋可自制)。

4.1.2

封袋上写明

(1)土方分项工程的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封袋填写具体详见附件2样式。

4.2.2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与地点

飞霞南路918弄3号集团公司办公大楼710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

5名,其中工程项目部代表1名,集团公司部室代表1名,其余3名由其他施工现场人员抽选产生。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2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内容详见:

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其它违规的,将列入集团诚信黑名单记录。

注:

招标文件下述内容如与前附表不一致,以本前附表为准。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内容及资格条件:

1.招标内容及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填写商务文件(附件),并按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内容装订;

2.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内容和要求,并考虑本项目为逆作法施工并自行踏勘现场,需充分考虑可能受限制等风险因素自主报价,单价不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直至工程结束为止。

3.投标人根据技术交底说明研读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但不高于招标人拦标价。

4.投标人应仔细分析,结合报价有关要求及招标合同,谨慎仔细地进行报价。

任何因投标人的失误而导致的漏算都要将视作是对招标人的优惠,已包含在投标人所报价格中,一经报价,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改。

5.招标人一经确认土方分项工程中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不得更改。

6.招标人提供的《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土方暗挖技术交底说明》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具体报价结合自身条件和招标提供施工图纸。

7.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凭汇款进账单据及授权委托书接收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递交地址,逾期不接收;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贴上封条。

封袋、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4.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1.2):

(1)商务文件;

(2)其他。

第三部分评定方法

一、评定方式: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不做对外公开,对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全程监督。

具体详见以下内容:

(1)开启投标人商务文件前,评标小组成员共同商议设置拦标价格,投标人商务报价超过拦标价,报价无效。

(2)开启商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符合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商务报价的单价最低者和次低者,分别推荐为第1、2候选人;同时,若投标人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10%者即:

(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0%≥10%,最低报价者无效。

(3)商务报价的单价最低者和次低者为同一报价,则以评审小组以无记名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第1、2候选人。

二、其他说明:

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招标和比较、成交项目负责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招标活动中,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招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甲方: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兹有甲方将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地下室土方开挖运输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

2、工程地址:

温州市公园路原文化宫拆迁地块。

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41957.3㎡,东面建筑地上7层,西面建筑地上4层,地下2层,地下室面积16337.3㎡。

二、承包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地下室土方开挖、外运具体内容包括:

土方开挖、运输消纳、修边清底、砖胎模完成后周边土方回填,逆作法施工增设混凝土垫层破除,钢板铺设,外运车辆冲洗,交警、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运输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土方开挖、车辆冲洗设备及运输车辆均由乙方自理。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地下室范围内所有土方工程的挖、运、消纳及清理等工作。

2、其他甲方根据合同及常规施工所要求增加的合理工作内容。

3、成品保护工作,本身范围内的及其它专业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指定的地上、地下已经施工合格的工程桩及基坑结构支承桩以及基坑周边需特别保护的地下、地上管网、管线和电力通讯等设施及发现文物的保护。

4、有关该分项工程所需的路政、交通、环卫等外部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全部手续、罚款、缴费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完成和承担。

必须遵照《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装运管理“五个必须”》(温住建发[2016]218号)文件精神,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价格:

工程量暂定73000m3,结算时按双方共同测定的地坪标高按实计算,根据承包内容承包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元/m3(包含开发票税金,老项目按简易法计税)。

四、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安排土方开挖的施工顺利。

(1)第一次土方开挖由原地坪至-3.1米,土方量约22000立方,明挖作业,工期25天。

(2)第二次土方开挖由-3.1米至-6.95米,土方量约33000立方,暗挖作业,工期35天。

(3)第三次土方开挖由-6.95米至-8.9米(板底标高),土方量约18000立方,暗挖作业,工期35天。

总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元,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当工期严重延误,乙方又不采取有力措施,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中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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