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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影响调研报告

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影响调研报告

  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苗族侗族主要聚集区,做好苗族侗族地区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

本文通过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开展状况和文化特点的调查,阐述了在立足苗族侗族地区经济开展程度和尊重苗族侗族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如何改进和加强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探求解决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薄弱的问题。

  [关健词]:

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 经济文化现状 消防工作 对策

  黔东南州地处**省东南部,是我国三十个自治州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谐生活着33个少数民族和两个待识别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47.68万,其中:

苗族人口178.4万人,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19.96%,侗族135.9万人,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45.91%,是全国苗族侗族原生文化的中心。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文化和历史原因,黔东南州农村地区一直是全国知名的火灾高发区。

  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人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因此,没有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全州火灾形势的根本稳定。

做好苗族侗族聚居区的消防平安工作,直接关系到黔东南州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是每一名消防工作者应认真考虑的问题。

面对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区交通闭塞、经济开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消防工作长期滞后的问题,笔者结合十多年来在黔东南州工作的实际,在调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特点的根底上,对改进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一点浅见。

  一、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工作影响

  苗族侗族作为山地民族,在长期开展过程中,经济、文化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多发有其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的根源。

正确认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区的特点和现状,对于制定和施行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推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根本途径。

  〔一〕苗族侗族用火风俗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众所周知,苗族侗族是一个火的民族,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老百姓对火的认识和态度应当说是矛盾的。

他们认为火给他们带来光明温暖并驱赶黑暗猛兽,赋予他们更强的生存才能,但火又能烧毁一切甚至他们自己,这种敬畏与恐惧导致对火强烈的依赖感。

用柴草生火取暖、做饭、烘烤东西,一直从古至今没有任何的变化。

在黔东南部分苗族侗族地区至今还有经常有烧荒、烧地埂等耕作风俗。

总之,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对火的态度可以概括爱与恨的博弈之中,对火灾的防范处于消极,一些不文明的用火风俗也是导致火灾多发的原因之一。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建筑特点与建筑防火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一般分布于半山腰或高岭地区,在与自然环境的适应开展过程中创造了自己一整套富于特色的建筑文化系统的建筑观念,创造了具有特色的建筑文化。

在**的黔东南农村,木构造民房占91.9%,少数民族聚集居住,木构造民房鳞次栉比,几十户、几百户、上千户的大村寨不少。

据调查统计,全州50户以上的村寨3922个,占全省的66.85%。

这些村寨85%以上为木质构造房屋,耐火等级低,不但失火频率高,且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一烧就是几十户、上百户。

黔东南州农村村寨像一处处大“火堆〞,加强消防建立即不容缓。

在黔东南苗族侗族建筑中,火坑〔火塘〕是整个建筑的中心,在建筑中占据重要的空间位置,它是家庭中心与生活空间秩序的组织者。

苗族侗族火塘于木质构造吊角楼一楼的正屋楼板中心修建一圆形或方形坑而成,坑边砌以石块,坑内立三块锅桩石或三角铁架,塘内火种一般终年不熄。

火坑是日常生活、起居、议事、饮食、待客中心。

出于对火的恐惧感与不同的利用,黔东南苗族侗族村落大都呈集中式布局。

几乎所有的村落建筑多呈集中式成片布置,形成集中式村落。

近年来,虽然经济在不断的开展,但居住习惯的原因,苗族侗族建筑主要还是以年代长远、耐火等级低的木板建筑为主,容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三〕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开展程度对消防工作影响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有90%居住在山区和半山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开展一直滞后于坝区。

第一,由于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不通公路,经济开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产业单一,经济收入主要靠农产品出售,人均纯收入不到坝区的三分之一;第二,苗族侗族聚地区由于人口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开展速度,造成目前人多耕地少,苗族侗族人口消费、生活条件无法得到有效改善;第三,由于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多属于干旱地区,水利设施根底差,加之长期过度垦殖,水土流失严重。

由于以上几个原因,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对火灾的自防自救才能非常弱,许多村寨根本不具备根本的消防水源条件,村民对消防设施建立的资金投入非常有限。

加之住宅用地紧张,村民住房连片,不能满足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导致火灾发生后小火酿成大火,村民无法自救;公安消防队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畅不能及时施救,出现望火兴叹的无奈场面。

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和经济开展程度低,成为该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在短时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四〕苗族侗族人口素质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建国以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人口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开展,苗族侗族人口文盲率大幅下降,适龄儿童入学率到达98%以上。

但应当看到的是,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人口各阶段受教育比例较汉族仍然是显得较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比例大,影响了苗族侗族地区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一些苗族侗族群众缺乏根本的用火、用电知识,不文明的封建迷信活动还非常严重,笔者在对苗族侗族地区的火灾事故中接触到,因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所占比例为38.17%。

另外,由于苗族侗族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相应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平安意识非常淡薄,用火随意、违章建筑、违章操作等现象比较突出,火灾隐患严重,纵火案件屡见不鲜〔部分苗族侗族群众在道德上认为烧自己家或家族内的住房不是犯罪〕。

因此,苗族侗族中根深蒂固的用火陋习,固然有历史和文化的根源,但人口素质不高有很大关系,只有通过进步苗族侗族人口受教育程度,因势利导做好消防工作,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引火烧身〞的现象才会逐渐减少。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的考虑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推进消防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也不可能脱离当地经济文化条件,在正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落后现状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

改革开放以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迅速开展,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边疆民族工作,在解决“三农〞问题和西部大开发的带动下,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消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根底。

因此,当前消防工作必须抓住有利契机,始终围绕苗族侗族地区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总目的,坚持把消防工作贯穿于苗族侗族地区经济社会开展的全过程,坚持党委和政府组织指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根本方向,因地制宜推进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实现全州消防工作的协调开展。

  〔一〕以尊重苗族侗族文化特点为根底开展消防工作

  具有浓郁苗族侗族特色的用火风俗,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又在为黔东南州的经济建立“搭台唱戏〞。

苗族侗族独特的民族风情,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为宣传黔东南州,加强文化交流和推动经济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不能片面的强调苗族侗族火文化对消防工作带来的不利因素,要抑制以消防工作统揽其他工作的主观认识,树立消防工作效劳苗族侗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开展的思想,杜绝“堵〞,做好“疏〞和“导〞。

对苗族侗族群众一些不文明的用火习惯,要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相结合,结实树立做好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既是保护物质文明建立,也是精神文明建立的重要表达,按照“尊重民族习惯,贴近苗族侗族群众;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工作原那么,通过苗族侗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抓好消防知识进村寨、入农户、得人心的宣传效果,实在把消防工作融入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中,引导苗族侗族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传播科学思想、倡导文明用火习惯,增强黔东南苗族侗族群众抵御火灾和自防自救的才能。

  〔二〕以教育带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人口素质低是苗族侗族人口开展的“瓶颈〞,也是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

因此,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消防工作,要特别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口素质的进步,从消防资金扶贫转移到消防教育“扶贫〞上来,实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从帮扶式开展到自我开展的过程。

通过对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农村普法教育、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以送消防书籍、消防挂历进村、进寨、进校,编演有消防教育内容的苗族侗族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到达贴近苗族侗族群众、深化人心的效果。

同时,抓好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中、小学“二进〞〔即消防知识进校门、进家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连带效应。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面进步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人口素质,带动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三解决当前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问题的几个打破重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有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又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

当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应抓好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

  〔一〕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立工作

  XX年三月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委书记廖少华提出了从消防平安方面保护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建议。

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立部、国家民委四部委就黔东南农村消防工作于去年七月专题进展调研。

**省政府于XX年四月在凯里召开了农村消防工作研讨会,协助黔东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编制了?

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立试点方案?

?

方案?

决定从去年起,省财政用5年时间,投入6000万元资金支持黔东南州50户以上的150个无间距的连片木质构造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立。

同时,采取省、州、县按比例匹配资金,捆绑各相关部门工程资金,争取国家新农村消防建立立项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立试点工作。

试点方案主要施行的内容和工程是:

编制消防规划。

由黔东南州政府组织编制试点村寨消防规划,将农村消防平安布局、消防力量等纳入规划,明确农村消防平安改造、消防根底设施建立的目的任务、工作进度、经费保障和政策措施,确保公共消防根底设施与城镇和乡村建立同步施行。

施行“厨改〞。

“厨改〞是将厨房建筑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形成相对独立平安的用火区域,将“老虎灶〞改为节柴灶、沼气灶。

改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

施行“水改〞。

“水改〞是引水进寨,按照标准修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保证消防用水,进步村寨自防自救才能。

施行“电改〞。

“电改〞是对试点村寨户内老化、裸露和安装不符合平安要求的电气线路进展改造。

施行“路改〞。

“路改〞是按照国家通村公路建立方案,修建进村入寨道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需要;装备消防设施、装备及聘请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XX年三月起,黔东南州的20个民族旅游文化村以“厨改〞等五改专项工作为主体的农村消防建立试点工作开场全面启动,今后参与消防建立试点的村寨比例将会逐年增多。

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立工作,将会从根本上解决苗族侗族群众村落建筑耐火等级低的问题。

  〔二〕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立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大部分属于干旱地区,因此要以全州人畜饮水工程建立为契机,配套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立。

条件好的地区在做好农村规划的根底上,要做好消防根底设施的配套规划,在村寨设立消防水池及消火栓系统。

条件差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充分利用沟渠、河道、水湾、鱼塘、自来水管、农业灌溉机井等条件,建立消防水源地,平时可用于农田灌溉,遇有火灾发生时又可作为消防水源,做到既能应急自救,又能及时与消防车对接,进步灭火效率。

在消防供水设施的建立中,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那么,采取各级政府工程支持、村民自筹、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等方法,逐年、逐项解决村寨消防设施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能

  目前黔东南州在全州50户以上的大村寨根本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队,但从工作理论来看,由于火灾对某一村寨来说是一小概率事故,长期无火发生导致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松散,一些地区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

在理论中,黔东南州结合在农村中长期存在、群众根底好的各种团体、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且更富于生命力。

因此在抓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中,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农村义务消防队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利用他们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开展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

另外,还可以利用他们和村“两委〞一起开展家庭、邻里纠纷调解,防止因纠纷引发纵火案件;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做好老弱病残的帮困工作;做好村民住宅区山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引发山林火灾殃及村民住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筹集公益消防基金;推动村民进步建筑耐火等级,改善居住条件,标准用火、用电行为。

进而,依靠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构筑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动静结合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防、控、灭〞一体化格局。

  〔四〕实在运用消防法制推进黔东南地区的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制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开展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加快黔东南农村地区消防工作的进程,使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就必须从立法上加以解决。

XX年**省出台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

,XX年七月,黔东南州召开了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条例起草论证会,其中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究。

这充分说明,利用黔东南民族自治州的优势,将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是非常可行的。

在对农村消防法制建立的探究中,其它省份也有一些打破,如,XX年江苏省出台了?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方法?

因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将对农村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做好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的培养工作

  笔者认为,要做好民族地区的消防工作,首先就必须理解这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真正融入到民族群众中。

在黔东南州公安消防部队中,目前苗族侗族干部的比例较少,能通晓苗族或侗族语言和文字的人那么更少,在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防火检查中受到很多限制,很难得到不懂汉化苗族侗族群众的认同。

同时,由于消防部队干部来自全国各地,口音各异,出现当地群众不愿意与语言难以沟通的消防干部打交道的情况。

因此,在政策上鼓励和培养土生土长的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特别是大队消防监视干部,对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使消防工作贴近苗族侗族群众将起到促进作用。

  〔六〕完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社会保障机制

  农村地区的火灾灾害社会保障制度是消防工作探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属于贫困山区,苗族侗族群众因火灾致贫、返贫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乡镇一级民政救灾才能又非常有限,只能给受灾户提供部分粮食和衣物,一些农户受灾后几年内都不能恢复正常的消费生活,因火灾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问题比较突出。

在黔东南州近年来的理论中,部分县市已经开展了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房火灾保险制度,获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使火灾灾害救济实现了制度化、群众化。

例如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施行的县、乡、个人三级投保农村住房火灾保险的理论中,每户每年保险费用5元,县政府、乡政府、个人按1.5:

1.5:

2投保,每个火灾受灾户可得到5000元的赔保金,XX年全县共有55722户村民投保,投保金额为27.86万元,共有31户火灾受灾户得到15.5万元的赔保金。

通过农村村民住房火灾保险制度,进步了农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减少了因火灾引发的社会矛盾。

因此,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应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房火灾保险制度,使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开展赢得群众支持,从而进一步带动苗族侗族群众自愿、自发的做好各项消防工作。

  〔七〕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缺位的问题

  前面已述,在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工作的成功做法之一是依靠消防水池、消防机动泵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即“三大法宝〞。

目前,消防机动泵的配置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和组建已根本完成,但是消防水池的修建却进展缓慢。

原因是资金缺位问题是制约黔东南地区消防工作的瓶颈。

消防试点建立村寨的资金将能得到一定国家财政专款的支持,但对于大多说暂时为列入消防试点建立的村寨来说,资金问题确实显得非常棘手。

下面以农村消防水池的修建来谈谈这问题的解决。

当前,对于黔东南地区经济相比照较落后的农村来说,修建消防水池根本无专项资金来源,老百姓又无力自筹资金。

为此,笔者认为可以将修建消防水池与农村引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工程捆绑式进展。

XX年,对黔东南州的农村将能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村村通公路工程等工程,这对修建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等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消防、水利、民政、农业等部门应该通力合作,抓住时机,实在将所涉及村寨的消防平安屏障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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