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233535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夏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8〕12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14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为抓手,以开展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两处理、两改造”为重点,以补齐其他重要设施短板为配套,以建立成本分担等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为保障,以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为支撑,以改变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动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远近兼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打造我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5个,引导5个行政村完成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农民做饭、取暖、洗浴、如厕等生活方式和观念发生转变,农村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得到有效发掘和保护,环境卫生做到有资金、有人员、有制度等长效管理,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突显,美丽乡村建设达到新的水平。

三、工作任务

1.垃圾处理。

一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主体模式,配齐配足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高效运行体制机制。

二是引导和鼓励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建立村级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和奖励机制,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成本分担机制。

按照“谁排污、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垃圾处理成本和个体可承受能力,确定农户、商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收费标准,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业机构等方式,村社开展农村垃圾专业化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到2019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得到处理。

2.污水处理。

一是根据农村地理环境和人口居住集中程度,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原则上城镇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居住集中的村庄,采取集中新建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方式统一收集处理;地形条件复杂、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分区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为降低成本、减少后期运营维护工作量,对建设方案进行科学比选,原则上处理方式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实现处理系统安全、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二是科学选择处理工艺技术模式,现阶段主要以微动力一体化生物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水源地鼓励采用生物膜、净化槽等先进的工艺设备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三是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综合考虑防灾、防冻、防渗、坡降、排水等因素,搞好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规划布局和设计,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四是制定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科学确定农户、商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等收费标准。

五是鼓励采取PPP、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业机构等模式,整乡、整村开展农村污水专业化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到2020年,全镇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改厕。

一是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配套,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以室内水冲式卫生厕所为主的改厕工作。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不足等不具备水冲式厕所改造条件的,鼓励实施无水马桶等新型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消除露天旱厕。

二是实施厕所改造,科学设置防水、通风、照明、保温、排污等设施,确保厕所功能配套、舒适安全,满足生活需要。

三是合理布局公共厕所,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鼓励在村庄和集镇文化广场、集贸市场、游客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

到2020年,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院落整理。

结合“两处理、两改造”工程,宣传动员对农户院落和公共场地进行优化布局、清理整治,适度开展围墙整修、大门砌护、院子铺装、庭院绿化等工作,推进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富有特色。

5.巷道整治。

结合“两处理、两改造”管线建设,鼓励农户对房屋四周环境进行整治,突出支持破损村庄巷道的整修,对没有硬化的巷道进行硬化,对巷道两侧给水、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通信等设施管线进行整理,有条件的争取各类管线统一规划入地敷设。

根据村庄巷道布局和现实环境,对路灯进行个性设计、灵活设置。

推行村庄巷道“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充分组织发动农民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中来。

6.沟渠治理。

结合“两处理、两改造”末端排放,鼓励对村庄规划范围内过境的水渠进行整治,对排水沟做清淤、护坡处理和重点部位定型建设,努力做到沟渠体系完整、出水排放顺畅、景观独特优美。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对规划范围内沟渠、湖泊、湿地、池塘实施整治,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建成村庄靓丽风景线。

7.绿化美化。

结合“两处理、两改造”工程景观营造,以及庭院经济、旅游产业的培育发展,鼓励选用乡村树种、苗木对村庄巷道、公共场所进行绿化,建设环村林带和乡村公园,完善村内标牌标识设置,建设生态村庄、绿色家园、美丽乡村。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

成立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各村(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各村(居)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0月)

各村(居)要根据整治重点,分批次、分时段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遵循各村(居)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1.集中垃圾治理。

以村(居)为单位成立村(居)工作小组,联合康洁公司,对现有垃圾堆放情况逐村逐社进行排查摸底,安排专人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针对乱堆乱放的各类杂物垃圾进行清除和整理,提出整改清理措施,配齐配足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处理体制机制,并动员村民对各自院落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整治,提升各村居住环境质量。

2.完善基础设施。

各村(居)可结合实际,将有意向的农户统计入册统一上报至自治区住建厅,纳入年度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计划,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工作;鼓励在村庄和集镇文化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进一步提升村镇现有基础设施。

按照现代农房的功能布局,积极开展“六有一无”清洁厨房改造建设,支持燃气入户、电能替代工程,鼓励农户选用现代化灶具炊具,削减农村地区散煤使用量。

对需要进行优化布局的农户院落,可统一纳入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围墙整修、大门砌护、院子铺装、庭院绿化等工作。

3.改善乡村环境。

各村(居)对村庄规划范围内的现有破损路面及巷道进行整修与硬化铺设,对河流、沟渠进行清淤、护坡处理和重点部位定型建设,开展水体整治与修复,并严格制定各河湖水体的保护控制线,打造良好的水环境及水系景观。

结合现有低效用地及荒地,规划部署系列绿化及建筑小品,营造工程景观,加大本土植物的培植力度,建设环村林带与乡村公园,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层次品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各村(居)要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科学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逐村开展督查,坚持做到一月一检查一通报;要根据整治结果认真总结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要严格措施,狠抓整改,切实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对村庄人居环境保护行动的宣传与发动,树立全体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及自觉维护意识,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发挥其现实意义。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1月)

每年11月,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初验考核。

初验合格后,申请县级部门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全镇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谋划项目。

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是在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对乡村环境进行的改造提升,必须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对“两处理、两改造”等整治内容进行科学规划设计。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未来城镇化发展、村庄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农民就业增收等统筹安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转运处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向农村延伸,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配套齐全的规划体系;并结合规划内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明确年度建设计划,持续推进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改善农村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细化要求,量化指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站所、落实到个人,切实抓出成效。

(三)重视宣传引导。

各村(居)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素质,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强化责任监督。

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村(居)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评制度。

领导小组要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定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压实责任、强化问责。

各村(居)将整治推进情况按月上报至镇洁净办。

镇洁净办对各村(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经县级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验收全部达到标准的,确定为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对单项整治内容验收不达标,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群众不满意的村(居)予以批评,并在全镇通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在抓好“两处理、两改造”等整治项目规划建设基础上,更加注重后期的运营维护和管理服务,进一步明确细化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职责任务,健全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维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积极推进垃圾、污水处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益,加强农村公共管理,建立道路、饮水、垃圾治理、河道等公用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制度。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事务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

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整治项目和环境卫生评比,采取上光荣榜、曝光台等方式,引导农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自我管理、教育、约束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表格类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