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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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工作运行规程
二○○九年十二月
目录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3)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情况表…………………………(7)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9)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会计处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履行贵州省财政厅赋予的职责,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运行规程》和《贵州省财政厅工作规则》,结合会计处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会计处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行使职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财政厅党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会计事业全面发展。
第三条会计处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务实求效,廉洁自律,热情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领导职责
1.会计处实行处长负责制。
处长领导会计处全面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2.处长召集和主持处务会议。
会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正、副处长商议或处务会议讨论决定。
3.副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处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会计处进行对外公务活动。
4.正、副处长之间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
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副处长要及时向处长报告。
处长参加财政部会议、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副处长通报。
必要时召集处务会议通报。
5.处长出国、出差或休假期间,会计处工作由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
副处长出国、出差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处长直接处理。
第五条会计处职责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宣传、贯彻、解释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案件;管理全省会计人员培训;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全省代理记账管理工作;联系贵州省会计学会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管理全省会计工作,了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完善会计工作的措施。
2.宣传、贯彻会计和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规章,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草拟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并组织贯彻实施,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拟订的会计制度、办法,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
3.宣传、贯彻、解释企业、事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会计制度,检查其执行情况;监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
4.实施、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受理打击报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执业等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
5.贯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全省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组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研究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的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贯彻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进行审批、备案和管理;受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来信来访、举报。
8.实施、完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依法对各地区代理记账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9.组织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全省会计知识大赛等活动,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10.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六条岗位设置
会计处根据职责设置综合、非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考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代理记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九个具体工作岗位,每个岗位设置A、B角色,实行以A角为主、B角为辅、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岗位责任制度。
第七条岗位职责
1.综合岗位:
了解、检查全省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草拟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并组织贯彻实施,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拟订的会计制度、办法;研究并制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以及完善会计工作的措施;拟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组织开展全省会计人员评选表彰、会计知识大赛等活动;负责会计宣传和综合性报告、会计年鉴、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撰写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档案等日常工作。
2.非企业会计制度岗位:
宣传、贯彻、解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等非企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非企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备案审查;检查非企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3.企业会计制度岗位:
宣传、贯彻、解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监管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备案审查;检查企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岗位:
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命题、审题和试卷印刷,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岗位:
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政策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履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
6.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岗位:
组织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定工作;组织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岗位:
贯彻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进行审批、备案和管理;受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来信来访、举报。
8.代理记账管理岗位:
实施、完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依法对各地区代理记账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9.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岗位:
实施、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依法审批、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受理会计人员违法执业、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
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服从安排。
各岗位人员必须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并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确保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岗位人员要重视会计人员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正确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会计秩序。
对所有的来信来访必须报处领导阅批或处理,对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应报经分管厅领导批示后处理。
经处长批准,可以参加厅机关其他处室、地区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其他确需支持的部门或单位举办的会计业务培训班的讲课,一律不准参加社会上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会计培训讲课。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审题、试卷印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泄露试题内容。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表
序号
工作名称
工作依据
工作运行流程
责任岗位
备注
1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申请材料,省财政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受理的,省财政厅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条件,满足条件的,省财政厅给予批准并发给资格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流程图1
2
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四条
申请人提交办证申请材料,省财政厅会计处决定是否受理、审核,满足条件的,录入、打印、盖章,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受理的,退回,补充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流程图2
3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会【2000】11号
下发考务日程安排,组织报名、汇总上报报名数据,预定、接收、分发试卷,组织考试、值班、巡考、组织评卷,接收、下发、公布考试成绩。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流程图3
序号
工作名称
工作依据
工作运行流程
责任岗位
备注
4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七条
印发考试文件,组织报名、出题、考试、评卷,公布成绩、发放合格通知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流程图4
5
高级会计师考试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十条
《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6]139号)第六条
印发考试文件,组织报名、接卷、考试、评卷,成绩上报、接收成绩、公布成绩、发放合格证书。
高级会计师考评
流程图5
6
高级会计师评审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6]139号)
申请人提交评审材料,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初审,专家审查、答辩、评价,对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向省人事厅汇报评审结果
高级会计师考评
流程图6
7
代理记账备案审查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第七条
审批机关(各市、州、地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报送代理记账审批备案材料,省财政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条件,满足条件的,省财政厅给予批准并发给资格证书。
代理记账管理
流程图7
流程图1: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2
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
申请表(单位盖章)
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会计电算化证(会计专
业毕业两年内免)
一寸照片两张
财政厅会计处受理申请人补充材料
不合格
审核退回
合格
信息录入
打印证件并盖章
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
结束
流程图3
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4
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5
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6
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7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