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瓦斯检查工岗位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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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瓦斯检查工岗位作业指导书

第二十二章瓦斯检查工岗位作业指导书

一、岗位及本岗位作业人员情况

岗位介绍:

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瓦斯检查工是同瓦斯灾害进行斗争的侦查员和哨兵,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矿井和井下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

同时,瓦斯检查工一般都是单独作业,在瓦斯检查工作中遇到或接触的危险危害多,既要做到很好的保护自己,又要做到有效地检查处理瓦斯事故。

因此,瓦斯检查工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各个环节、注意事项、汇报程序以及相关处理办法,认真做好气体检查,谨慎注意作业环境内气体含量变化及工作面风量变化等相关问题,严格保证井下通风环境稳定正常。

岗位作业人员情况:

本岗位共有作业人员56人,经过郑煤集团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合格后,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瓦斯检查工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

二、岗位描述

领导好,我是瓦斯检查工XXX,我现在XXX工作面负责瓦斯监测工作,工作面瓦斯XXX,二氧化碳XXX,温度XXX,回风流瓦斯XXX,二氧化碳XXX,温度XXX,上隅角瓦斯XXX,二氧化碳XXX,温度XXX。

我保证做到不假检、不漏检、不脱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报告完毕!

请领导指示!

三、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矿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二)负责按规定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查测定与汇报,不得空岗、漏检、少检、假检,检测结果要真实可靠。

(三)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填写有害气体挂牌和报表,并由主管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查。

(四)负责对检测有害气体的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

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和设施齐全完好。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本职工作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六)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监测数据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时,通知有关作业点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七)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四、岗位检查标准

1、仪器光谱是否清晰,药品是否合格,电量是否充足、是否漏气,是否符合要求。

2、仪器调零情况;

3、测气体地点顶板支护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5、瓦斯、二氧化碳、温度测定是否符合要求;

6、牌版填写是否清楚、规范。

五、岗位操作规范

(一)瓦斯检定器的使用:

1、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①检查外貌要整洁完好,附件要齐全。

②检查电源开关及灯泡,开关灵活,灯泡要有足够的亮度,光谱要清晰,无变形现象。

③检查仪器气密性,手压气球后放开吸气管,如果气球很快胀起,说明气路畅通,否则要查出堵塞部分;手压气球同时堵住吸气胶管,松开压气球后,如果一分钟不胀起即为不漏气,否则再用同样的方法找出漏气的部分。

④检查药品的有效性,先检查水分吸收管中的硅胶,若硅胶变白,则要换掉,再检查二氧化碳吸收管中的钠石灰,若钠石灰变色则失效,要重新换药。

⑤换气调零:

在井底车场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后,手捏气球5-10次,然后对瓦检仪进行调零。

2、使用与保护注意事项:

①携带和使用时,防止和其它硬物碰撞,以免损坏仪器,班中随身携带,不准丢失。

②瓦检仪出现故障时不准擅自修理,要及时汇报并由修校人员进行修理。

③瓦检仪要集中统一管理,上井后及时交发放室,不得私自保存。

3、检查方法:

①检查前背好仪器,一手将胶管送到预测地点,另一只手按气球5-10次,然后再进行读数。

②检查高冒点、回采面上隅角等地点时,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一根小棍将胶管送到应测地点然后再抽取气体进行测定,检查人员不得进入老塘,高冒点等巷道失修地点。

(二)瓦斯检查制度

1、瓦检员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和公司有关规定,对应查地点按规定次数进行检查。

2、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巡回检查,不准一人负责多头多面,不准空班、漏检、假检,严禁弄虚作假。

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瓦检员应将工作地点检查气体情况填在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其它如硐室、炸药库等地点的气体情况也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地点的牌板要填写清晰,内容要完整。

3、当检查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其它问题时,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工区值班室和现场班组长及作业人员汇报,找出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报表填写:

当班上井后要及时填写瓦斯日报和“一管四”报表,不准隔班填写,填写内容要详细齐全,字迹要工整清晰。

井下牌板与原始记录及报表要做到“三对口”。

5、班中汇报和班末交接班。

瓦检员在班中必须按矿和工区管理规定,通过电话汇报现场情况,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汇报和请示。

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实行交接班,把工作情况和重点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填好交接记录。

(三)瓦斯检查内容

1、检查地点及次数根据瓦斯管理规定执行。

2、检查项目包括沼气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空气温度。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井下工作地点出现盲巷时,要及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2、作业地点瓦斯积聚但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报矿调度室、区值班室,然后采取有效措施,就地进行排放;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报通风区,制订排放措施后,由矿救护队排放。

六、瓦斯检测仪技术参数及原理

(一)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是一种应用光干涉原理高精度的有效测量气体浓度的仪器。

按其所测瓦斯浓度范围分为0-10%(精度0.01%)和0-100%(精度0.1%)两种,使用该仪器可以迅速、准确地测出井下甲烷、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1、产品特点:

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具有测量精度高、操作简单快捷、使用方便等特点。

主要用于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工作环境中测量甲烷浓度。

(2)常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以CJG10型为例)主要技术参数(表1):

表一常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主要技术参数表

(3)工作原理:

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光路系统图如图

(1)。

由光源1发出的散射光经聚光镜2聚焦的光束到达平面镜3,其中一部分光束通过平面镜反射,经气室的空气到达折光棱镜6,折光棱镜将其折射回另一侧的空气室后回到平面镜并折射到后表面的反射膜上,通过反射膜反射到棱镜7后经偏折进入望远镜系统8。

另一部分光束折射入平面镜后,在其后表面反射膜反射,穿过气室的甲烷经折光棱镜反射又回经甲烷室到平面镜,经平面镜的反射后与上述部分光束一同进入反射棱镜,经偏折进入望远镜系统。

由于光程差的结果,在物镜的焦平面上产生干涉条纹,通过目镜既能观察到干涉条纹。

当甲烷室与空气室都充满相同的气体时,干涉条纹位置不移动,但当甲烷抽进甲烷室,由于光束通过的介质发生改变,干涉条纹相对原位置移动一段距离。

测量这个位移量,便可知甲烷在空气中的含量。

(1)CJG10型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光路系统图

(二)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是新一代微型智能检测仪,可连续检测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中的甲烷浓度。

具有声光报警,电压显示,欠压报警,零点自动跟踪,调校、使用方便等特点。

甲烷检测报警器适用于含有甲烷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或矿井中,工作人员用以测量甲烷含量的仪器。

(1)产品特点:

仪器采用微处理器技术,所有标定参数及线性修正由软件完成,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捷、维护方便等特点。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型号含义(以JCB4型为例)见图

(2):

(2)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型号含义

(2)常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以JCB4型为例)主要技术参数: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0~40)℃b.相对湿度≤98%

  b.气压(80~116)kPad.风速(0~8)m/s

  c.硫化氢含量不大于6×10-6

 

测量范围:

(0.00~4.00)%CH4

 

测量误差:

  允许误差0~1%CH4时≤±0.1%CH4>1~4%CH4时≤真值的±10%

 

报警点:

测量范围内任意设置(出厂值1.00%CH4)

 

报警误差:

≤±0.1%CH4

 

报警方式:

连续声、间续光信号

 

报警声级:

≥75db(距离1m)

 

报警光能见度:

在暗处≥20m

 

响应时间:

<20s

 

高浓度保护值:

≥4.00%CH4

 

电源:

锂电池Li-ion1.6Ah×1只

 

报警仪电池最高开路电压;4.2VDC,最大短路电流;3ADC,工作电压范围;3.25~4.2VDC

 

连续工作时间;>12h

 

传感器使用寿命:

12个月

 

外型尺寸:

115×60×25mm

 

整机重量:

146g

(3)工作原理:

整机电路由甲烷载体催化元件、运算放大器、微处理器、LED显示器、报警电路、保护电路、充电控制、稳压电路等部分组成,其方框原理图如图(3):

图(3)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原理图

甲烷载体催化元件检测到的电信号经运算放大器送到微处理器,经处理后送至显示器,指出相应的甲烷浓度。

当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设定的报警点时,报警电路工作发出声光报警;当电压降到一定值(3.50V)时,保护电路工作,切断甲烷载体催化元件和显示器电源,数码管熄灭,实现欠压关机。

欠压指示至关机时间约为20min。

当甲烷浓度≧4.00%CH4时,保护电路工作,切断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电源,保护催化元件。

但显示器仍显示保护值数字不便,经过1min后,由微处理器控制向甲烷载体催化元件送电,甲烷载体催化元件进入工作状态;若此时甲烷浓度已低于保护值,仪器即进入正常检测状态,若甲烷浓度仍大于保护值,保护电路工作再次切断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电源,保护催化元件。

七、岗位总体工艺流程图

八、岗位监督检查人员指导参观记录

1、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贯彻落实巡检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与质量标准化项目的巡检力度,努力做到管理无盲区,消灭安全隐患,争创质量标准化先进区队。

2、区队长、支部书记或常务副队长要认真总结每班井下工作进展情况,班前会仔细研究并细致分派当班任务,分派工作时应做到:

“工作分配到个人,措施贯彻到个人,责任落实到个人”。

3、区队长、支部书记或常务副队长日常井下检查期间若发现问题,应现场对本班跟班队长、技术人员或班组长等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以“五定原则”的方式记录下相关整改项目,根据汇报程序汇报至相关部门,升井后整改记录交由当天值班人员进行存档、落实。

当天发现问题应填写在干部下井隐患排查表中升井后递交到信息中心进行跟踪落实。

4、跟班队长应每班对自己负责区域至少巡检一次,若发现问题或上级提出整改意见,应对区域内技术人员或班组长等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现场处理,并以“五定原则”的方式记录下相关整改项目,根据汇报程序汇报至相关部门,升井后整改记录交由当天值班人员进行存档、落实;若当班不能处理的,则在交接班时交由下一班跟班队长落实处理,问题处理完毕后跟班队长应依据“五定原则”上报整改记录。

5、班组长应认真贯彻上级命令,若发现问题或上级提出整改意见,应对区域内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现场处理,并以“五定原则”的方式记录下相关整改项目,根据汇报程序汇报至相关部门,升井后整改记录交由当天值班人员进行存档、落实;若当班不能处理的,则在交接班时交由下一班班组长落实处理,问题处理完毕后班组长应依据“五定原则”上报整改记录。

九、管理制度

主要有:

1、“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3、瓦斯管理制度

4、瓦斯超限分析处理

5、监测监控、瓦斯防治导航系统管理规定

6、风电、瓦斯电闭锁、自动倒台安装、试验管理制度

7、安全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环境、动物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我们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

(二)安全第一方针的提出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不同寻常的思想内涵。

安全第一,即确定安全具有最高价值,处于最为优先的地位(即安全优先原则),其他价值则处于丛书地位。

也就是说,在生产活动中,首先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要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和健康免受危害和威胁。

安全第一方针的精髓在于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并把它置于最高地位。

不管伤亡人数是多少,每起伤亡事故都是悲剧,都是应该努力加以避免的。

因为人的生命的生命的损失是不可能靠生产创造的财富挽回的,而财富则可以再创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从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来说,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各级政府、煤矿管理人员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当生产建设等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方面,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式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

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预防事故发生。

要根据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坚决彻底地排除各种隐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首先坚持“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和“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灾害可治”的正确观点,建立“即使一起事故也嫌太多”、“安全是职工的最大福利的安全文化观念,坚决消除事故不可避免的思想,消除只讲金钱不顾安全的思想,从根本上排除影响事故预防工作的思想障碍。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式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等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政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散并重的原则

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

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和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三个基本保证,缺一不可。

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和科学的安全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安全装备是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安全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

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消除人为安全隐患的根本途径之一,只有强化安全培训,才能真正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

1985年,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10条标准,其中多条至今仍有重要作用。

如:

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把坚持u“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把安全技术工程、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和月份生产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指令和文件;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等等。

在当今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逐渐完善、生产技术进一步发展的形势下,这些标准还应不断充实完善。

十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颁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共七章97条。

2、《矿山安全法》,该法由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3、《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4、《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5、《矿产资源法》

6、《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

7、《刑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8、《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

9、《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十二、应急预案

(一)风机停风应急预案

1、主扇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1)当出现全矿井停电造成主扇停止运转重大事故时,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按程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指挥抢险和送电工作。

(2)主扇的启动:

主扇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在10分钟内把风机倒到备用回路上,尽快使主扇恢复运转;如果备用风机同时停电,必须立即打开风井安全和防爆门,进行自然通风。

(3)主扇停止运转10分钟后,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中央变电所切断采区变电所电源和变电所的低压电源,同时将所有人员撤到轨道大巷或平地。

(4)局部通风机的启动:

①主扇恢复运转后,调度室立即通知恢复各采区变电所专用风机电源;

②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各风机地点,首先查明掘进头的瓦斯积聚情况,并按以下原则,先进行送风后汇报:

a.当掘进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5%时,直接启动风机;

b.当掘进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都不超过3.0%时,采取点送的方式启动风机;

c.当掘进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都超过3.0%时,掘进工作面严禁送风,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1)风机停止运转后,执行“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

(2)若瓦检员在现场,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当班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迅速赶往风机开关处,当班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迅速安排人员撤离到反向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同时安排电工切断工作面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安排人员向调度室汇报。

若瓦检员不在现场,班组长安排人员到风机开关处准备启动风机。

(3)电工停电后迅速赶到风机开关附近,电工不在现场,组长安排其他人员去协助瓦检员。

(4)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后,班组长就近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撤人、停电情况后守在电话附近,接听调度室或有关领导的电话,指挥风机送风,并安排人员把口,设好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5)若因双回路停电造成风机停止运转,恢复供电后,各变电所按照先恢复风机专变后其它电源,先煤巷后岩巷风机电源的原则。

(6)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向通风调度和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停风区域人员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调度室,向有关领导汇报。

(7)恢复送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各变电所送风机电源,根据停风区域瓦斯情况,通知现场人员是否启动风机,恢复供风。

(8)恢复供风前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

(9)恢复风机供风后,班组长安排人员在风机开关附近值守至少30分钟以上。

(二)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灾害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2、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瓦斯检查工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向生产调度、通风调度等有关部门汇报,跟班队长协助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a.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或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施工队跟班电工负责立即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瓦斯检查工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出,并向生产调度、通风调度等有关部门汇报,跟班队长协助瓦斯检查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b.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3.0%时,有施工队跟班电工负责立即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瓦斯检查工和跟班队长负责立即组织撤人,人员撤出后,有跟班队长负责派人把口。

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a.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时,由瓦斯检查工负责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跟班队长或通风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b.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由瓦斯检查工负责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有施工队跟班电工负责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由跟班队长或通风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当矿井一翼回风巷中瓦斯超过0.75%时,由应急小组负责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当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生产调度负责通知采区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应急小组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后,如果现场无法处理或效果较差,必须撤出人员,打上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值班领导下令采取区域停电撤人措施,应急小组采取相应措施。

a.进风流瓦斯超限,如能判明原因,影响区域断电撤人;如果瓦斯来源不明,全采区停电撤人。

b.沿线监测地点连续3个地点出现报警信号,沿线回风系统停电撤人。

c.采面出现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全采区停电撤人。

d.掘进工作面出现煤与瓦斯动力现象,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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