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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编号:

SY-AQ-05976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Implementationrulesofsafetyproductionresponsibilitysystem

(安全管理)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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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导语:

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1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2条建立以各级主管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小组。

  第3条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4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章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5条生产部门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4、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第6条技术部门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4、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并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6、参加工程的试装工作。

  第7条公司办公室

  1、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大检查。

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术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

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8、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第8条质量检验部门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制定安全技术规程,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5、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9条供销、运输部门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

  第10条财务部门

  1、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11条人力资源部门

  1、组织对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3、各种内部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章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2条部门经理

  1、各部门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第14条技术和质检负责人

  1、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14条车间主任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安全作业证

  第15条入厂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第一级),由办公室组织,技术、生产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各班组。

  3、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第16条安全考核。

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17条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执行,车间安全员参加。

  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18条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19条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第20条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节形式与内容

  第21条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22条专业检查分别由生产部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内容主要是对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第23条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第24条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办公室主任、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第25条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第七章整改

  第26条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27条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

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小组组长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第28条各级检查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存档。

  第29条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第30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31条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第32条对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贡献,以及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

  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办公室。

  2005-9-29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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