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题专家押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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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题专家押题
2015年二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题专家押题)
一、题型讲解
1、考试题型:
客观题(40分,比重33%),主观题(80分,比重67%)
2、客观题:
单项选择(20题,每题1分,共20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共20分),基本上以教材第一章、第三章内容为考点,但考点杂乱,还有部分考题超出书本范围。
3、主观题:
案例题(4道案例分析题,每道20分,共80分),以教材第二章内容为考点,是本次冲刺课程的上课重点。
二、主观题
案例题型一:
进度加索赔案例(每年必考案例)
相关知识点:
①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六时间参数计算,关键路线的确定和计算(计划)工期的计算,同时掌握各事件发生后实际工期的计算。
②各种事件能否索赔确定的原则。
业主原因:
可进行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不可抗力原因:
可进行工期索赔,一般情况下不能费用索赔。
若不可抗力造成的具体事件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参照教材P213页内容。
③工期索赔的多少需看该项工作总时差的大小;若该项工作在关键路线上,即总时差为0时,延误几天就索赔几天;若该项工作不在关键路线上,即总时差不为0时,索赔天数为延误天数减去总时差的差额。
④费用索赔与是否在关键路线无任何关系,发生了多少费用,即可索赔多少。
同时特别重点注意教材P192页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⑤索赔能够成立的3个前提条件,《施工管理》教材P229。
索赔意向通知包括的内容,《施工管理》教材P230。
例题一:
【背景】某工程建设项目,网络计划见图1。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直接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施工单位原因,对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结果见表1(正数为延长工作天数,负数为缩短工作天数),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为84天。
由于工作的持续时间变化,网络计划的实际工期为89天,见图2。
工作持续时间发生改变与原因表1
工作代号
业主原因
不可抗力因素
施工单位原因
延续时间延长
延长或缩短1天的经济得失(元/天)
A
0
2
0
2
600
B
1
0
1
2
800
C
1
0
-1
0
600
D
2
0
2
4
500
E
0
2
-2
0
700
F
3
2
0
5
800
G
0
2
0
2
600
H
3
0
2
5
500
合计
10
8
2
20
【问题】
1.确定网络计划图1,图2的关键线路。
2.对于不可抗力,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3.延长合同工期18天和按实际工程延长合同工期5天是否合理?
为什么?
4.承包商应得到延长合同日期几天为合理?
为什么?
(用网络计划图表示)
5.承包商应得到索赔金额多少为合理?
为什么?
图1某工程网络计划
图2工作持续时间变化后的网络计划
【分析与解答】
1.用标号法确定网络计划图1的关键线路是:
B—C—E—G或①→③→④→⑥→⑦。
用标号法确定网络计划图2的关键线路是:
B—C—F—H或①→③→④→⑤→⑦。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原则分担承担:
(1)工期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要求顺延工期18天不合理。
因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并不都在关键线路上。
要求顺延工期5天也不合理。
因为其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和缩短。
4.由非施工单位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长应给予延期。
非施工单位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计划改变见图3,用标号法确定该网络计划的工期为90天。
所以,承包商可以得到延顺的工期为:
90—84=6(天)。
图3
5.只考虑因业主直接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即:
800+600+2×500+3×800+3×500=6300元
例题二:
某公司(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基础施工合同,同时又与丙方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基础施工合同约定采用综合单价承包。
该基础工程施工网络计划示意图如下图所示(单位:
天)。
甲乙双方约定2009年6月15日开工,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由于降水施工方(丙方)原因,致使工作J推迟了2天。
事件二:
2009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整个施工现场停电造成停工2天。
事件三:
因设计变更,工作B土方工程量由300m3增至350m3,工作持续时间增加了1天,该工作综合单价为50元/m3。
【问题】
1、在不考虑时间一、二、三的情况下,说明该网络计划的关键路线,并指出由哪些关键工作所组成。
2、在不考虑时间一、二、三的情况下,该工程的总工期是多少天?
3、乙方可以提出工期索赔要求的事件是哪些?
请简述理由。
4、工作B的结算价是多少?
【答案】
1、关键路线是①→②→③→⑤→⑥→⑨。
关键工作是A、B、C、D、E
2、在不考虑时间一、二、三的情况下,该工程的总工期是22天。
3、事件一可以提出索赔。
但J工作的总时差是4天,延误2天没有影响到总工期,所以工期索赔不成立。
若事件二不是乙方造成的,则有提出索赔的权利,且该事件影响了总工期,工期索赔成立。
若事件二是乙方造成的,则不能提出索赔。
事件三可以提出索赔。
因为该事件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且该工作处于关键路线上,工期索赔成立。
4、工作B的结算价为350m3×50元/m3=17500元。
案例题型二:
安全案例(每年必考)
相关知识点:
①发生此次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般在本案例提供的背景中找答案,答题时一般需要超过三行的内容。
同时注意要善于从自身找原因。
②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其判别准则。
《施工管理》教材P184页,要求能熟背下来。
③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施工管理》教材P185页。
安全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内容,《施工管理》教材P186页。
④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教材P102~104页。
⑤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P156),脚手架定期检查的内容(P157),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P181)。
⑥洞口、临边防护的基本要求,防护栏杆设置的基本要求。
(P161~162页)
⑦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内容,配电箱设置的位置。
(P169页)
⑧高处作业的分级,交叉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P175~176页)
⑨安全隐患整改的“五定”要求,安全生产的“七关”要求,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施工管理》教材P170页。
“四口、五临边”的内容,《施工管理》教材P174页。
例题一:
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是137500m2,地下3层,地上25层。
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
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立即将设计文件直接给了专业分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自然地坪下8.5m)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
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
不久基坑发生了严重的坍塌,并造成了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经抢救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表明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造成的。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上述整个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
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2、三级安全教育是哪三级?
3、本起事故可定为那种等级的事故?
请说明理由。
4、这起事故中的主要责任者是谁?
请说明理由。
【答案】
1、整个事件中下列做法不妥:
(1)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不妥。
正确做法是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或得到业主同意后分包。
(2)专业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直接交给专业分包单位不妥。
正确做法是专业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经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交给专业分包单位实施。
(3)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施工不妥。
正确做法是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应先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再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施工。
(4)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不妥。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正确做法是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5)当基坑四周出现裂缝时,总承包单位收到监理单位要求停止施工的书面通知而不予理睬、拒不执行不妥。
正确做法是总承包单位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不妥。
正确做法是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应立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管理部门报告。
(7)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后,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不妥。
正确做法是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损失赔偿,由总承包单位再向业主提出损失赔偿要求。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3、本起事故可定为较大事故。
因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施工总承包单位。
因为当基坑四周出现裂缝,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要求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基坑严重坍塌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例题型三:
质量案例(专业性较强,案例题丢分较严重)
相关知识点:
①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要求(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缝、后浇带、混凝土养护)P50~P55页。
②砌体结构施工技术要求(砌筑砂浆、普通砖砌体砌筑方法、砖墙灰缝宽度和饱满度、脚手眼不能设置的部位、斜槎规定)P56~P57页。
③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屋面及室内防水技术要求)P61页
④地面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厚度控制、变形缝设置、防水处理、石材防碱背涂、成品保护要求)P73~P74页。
⑤门窗工程复验的内容,P81页。
⑥幕墙工程施工技术要求,P84~P95页,P143~147页。
⑦工序交接检查的“三检”制度,现场质量检查的三大方法。
《施工管理》P144页。
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竣工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施工管理》P152~P153页。
⑨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施工管理》P156~P159页。
例题一:
教材P150页【案例2A320037-4】
案例题型四:
造价控制案例(掌握方法,细心计算,争取满分)
相关知识点:
①预付款、起扣点的计算。
《施工管理》P105页。
②每月工程款的计算(设计一个表格解决全部问题,见下边例题)。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算方式,《施工管理》P104页。
③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问题,P246页。
注意保修期内保修责任问题。
④掌握费用偏差、进度偏差、费用绩效系数和进度绩效系数的计算。
注意:
已完工程预算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已经完成工作量百分比。
例题一:
教材P193页【案例2A320053-1】
答案:
⑴工程预付款为:
1200×20%=24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
1200×60%=720万元
工程质量保修金:
1200×3%=36万元
⑵
月份
1~3
4
5
6
7
8
9
10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万元)
320
130
130
140
140
130
110
100
累计完成(含预付款)
560
690
820
是否达到起扣点
×
×
√
扣除预付款数额
0
0
72
96
72
0
0
0
扣除质保金
0
0
0
0
0
0
0
36
本月应拨付工程款
320
130
58
44
68
130
110
64
累计拨付工程款
320
450
508
552
620
750
860
924
⑶1万元维修费从承包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例题二:
某建筑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某商务中心工程。
合同工期10个月,合同总价4000万元。
项目经理部在第十个月时对该工程前9个月费用情况进行了统计检查,有关情况见下表所示。
月份
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万元)
已完成工作量(%)
实际发生费用(万元)
1
220
100
215
2
300
100
290
3
350
95
335
4
500
100
500
5
660
105
680
6
520
110
565
7
480
100
470
8
360
105
370
9
320
100
310
问题:
⑴简述挣值法中三个参数(费用值)的代号及含义。
⑵计算各月的BCWP及9个月的BCWP。
⑶计算9个月累计的BCWS、ACWP。
⑷计算9个月的CV与SV,并分析成本和进度状况。
⑸计算9个月的CPI、SPI,并分析成本和进度状况。
答案:
⑴挣值法的三个参数(费用值)为:
①BCWS:
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在某一时刻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
②BCWP:
已完成工作预算费用,是指在某一时间已经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
③ACWP:
已完成工作实际费用,是指到某一时刻为止,已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所实际花费的总金额。
⑵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月份
计划完成工作
预算费用(万元)
已完成工作量(%)
实际发生费用(万元)
已完成工作
预算费用(万元)
1
220
100
215
220
2
300
100
290
300
3
350
95
335
332.5
4
500
100
500
500
5
660
105
680
693
6
520
110
565
572
7
480
100
470
480
8
360
105
370
378
9
320
100
310
320
合计
3710
3735
3795.5
⑶9个月累计的BCWS为3710万元,ACWP为3735万元。
⑷9个月的CV与SV
费用偏差CV=BCWP-ACWP=3795.5-3735=60.5万元,由于CV为正,说明费用节支。
进度偏差SV=BCWP-BCWS=3795.5-3710=85.5万元,由于SV为正,说明进度提前。
⑸9个月的CPI、SPI
费用绩效系数CPI=BCWP/ACWP=3795.5/3735=1.016,由于CPI大于1,说明费用节支。
进度绩效系数SPI=BCWP/BCWS=3795.5/3710=1.023,由于SPI大于1,说明进度提前。
案例题型五:
现场管理案例
相关知识点:
开工前:
职责(细看内容);执业范围:
中小型工程界限;编审文件:
施工组织方案、专项方案、质量计划、动火证、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细看内容)
具体①动火等级的划分,动火审批程序,消防器材的配备,P219页。
②现场文明施工要点(围挡高度要求、五牌一图设置)P221页。
③现场临时用水管理,P229页。
安全标志,P230页。
④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施工管理》P188页。
⑤施工现场水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的方法。
《施工管理》P190~192页。
⑥消防通道、消火栓的布置要求。
例题一:
某建筑工程,地下1层,地上16层。
总建筑面积28000m2,首层建筑面积2400m2,建筑红线内占地面积6000m2。
该工程位于闹市中心,现场场地狭小。
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现场只设置了一条3m宽的施工道路兼做消防通道。
现场平面呈长方形,在其斜对角布置了两个消火栓,两者之间相距86m,其中一个距拟建建筑3m,另一个距拟建建筑43m。
为了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施工单位临时在工地大门入口处的围墙上临时悬挂“五牌二图”,检查小组离开后,项目经理立即派人将之拆下运至工地仓库保管,以备再查时用。
【问题】
1、该工程设置的消防通道是否合理?
请说明理由。
2、该工程设置的临时消火栓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3、该工程还需考虑哪些类型的临时用水?
在该工程临时用水总量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那种类型临时用水?
4、该工程对现场“五牌二图”的管理是否合理?
请说明理由。
【答案】
1、工程设置的消防通道不合理。
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消防通道,而不能与施工道路共用,且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m。
2、工程设置的临时消火栓不合理。
室外临时消火栓应沿消防通道均匀布置,且数量依据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确定。
距离拟建建筑物不宜小于5m,但不大于25m,距离路边不宜大于2m。
在此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3、该工程还需考虑的临时用水类型有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
在改工程的临时用水量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消防用水。
4、不合理。
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规定,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长期固定悬挂和公示“五牌二图”。
案例题型六:
合同管理案例
相关知识点:
索赔时效:
28天,超过有诉讼权
工程变更:
14天
付款:
预付:
7天;进度14天;结算28天*2=56天;有优先受偿权
合同解释顺序,带资垫资合同的有效性
分包:
合法、违法
分包的合同关系:
甲方不能与分包联系;总包与甲方的合同:
除价款应给分包看
劳务分包:
不承担质量保证;不承担场地条件;民工工资可以要
甲供料:
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保管试验乙方承担、甲方付费
例题一: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平方米。
通过招投标程序,
某施工单位与某房产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总价款
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天。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
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
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天竣工。
事件二:
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
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
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两个月的工资。
作业班组
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天。
事件三:
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
承包方施工三个月后工程竣工。
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
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四:
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
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
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损
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问题】
1.事件一中,发包人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
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
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事件一中,不合法,缩短工期属于合同变更,应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事件二中,合法,民工工资可以向总包要求支付。
事件三中,违约,设计变更不属于总价包干范围,应签证增加费用,但是施工单位已经超过变更和索赔约定的时效,建设单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签证。
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部分符合约定,部分不符合。
龙卷风属于不可抗力,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有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自己的人员机械损失应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