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211072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7.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docx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树立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考评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考评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重点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特种作业考试机构须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杜绝事故发生。

二、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鉴定设备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四、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强化鉴定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试卷在运送、交接、保誓。

管蜘环每中符合保密的规定。

重点做好考评前试卷保管,考场、设备仪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每次考评应指派专人负责考评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认真维护考评场所的秩序,做好考评期间的警戒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制止扰乱考评秩序的情况发生,并协同监考人员和督导员共同处理违纪事项。

六、考评办公室、挡案室、考评场地、仪器设备等,应做到下班离人关电落锁、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七、使用机构内设备、仪器,必须严格按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1

作和着装,做到人离停机停电。

八、考评机构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本站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全保

卫制度

为了树立鉴定站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鉴定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鉴定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鉴定站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重点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鉴定站须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杜绝事故发生。

二、鉴定站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鉴定设备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日常由学院的保卫人员对鉴定站值班巡逻,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四、鉴定站要强化鉴定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试卷在运送、交接、保管等各个环节中符合保密的规定。

重点做好鉴定前试卷保管,考场、设备仪器与检测器材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每次鉴定应指派专人负责鉴定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人员应佩戴胸卡和执勤袖章进行执勤,认真维护鉴定场所的秩序,做好鉴定期间的警戒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制止扰乱鉴定秩序的情况发生,并协同监考人员和督导员共同处理违纪事项。

六、鉴定站办公室、挡案室、鉴定场地、仪器设备及工量器材保

管室等,应做到下班离人关电落锁、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七、使用所内设备、仪器,必须严格按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着装,做到人离停机停电。

八、鉴定站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本站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全

保卫制度

为了树立鉴定站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鉴定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鉴定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鉴定站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重点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鉴定站须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杜绝事故发生。

二、鉴定站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鉴定设备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日常由学院的保卫人员对鉴定站值班巡逻,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四、鉴定站要强化鉴定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试卷在运送、交接、保管等各个环节中符合保密的规定。

重点做好鉴定前试卷保管,考场、设备仪器与检测器材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每次鉴定应指派专人负责鉴定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人员应佩戴胸卡和执勤袖章进行执勤,认真维护鉴定场所的秩序,做好鉴定期间的警戒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制止扰乱鉴定秩序的情况发生,并协同监考人员和督导员共同处理违纪事项。

六、鉴定站办公室、挡案室、鉴定场地、仪器设备及工量器材保

管室等,应做到下班离人关电落锁、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七、使用所内设备、仪器,必须严格按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着装,做到人离停机停电。

八、鉴定站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本站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篇:

___职业技能鉴定站___职业技能鉴定站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属于《___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规定项目培训后,个人申报补贴的,须在取得相应证书后___个月内,每月___日前到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培训鉴定费___;

(2)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___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___职业技能鉴定站。

5、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和申请人。

6、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班。

具体办班及补贴申领拨付程序参照上述有关程序执行。

申请材料中须提供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大学生、___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杭创业或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___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___元的补贴。

其中___户籍的学生取得syb培训、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___元、___元和___元的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次月起___个月内,在杭成功开业并经营___个月以上的,按每人___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再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___元的补贴,职业技能鉴定《___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___日向___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

2、定点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结业后___个工作日内将学员的《创业计划书》、考勤表等有关资料报送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审核。

3、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月___日前,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享受补贴人员的___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大学生、___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定点培训机构在学员结业后次月起___个月内,根据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人数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后续服务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5、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

五、生活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劳动预备制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培训期间每人每月___元的生活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___元,最高每人一次性补贴___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可在培训结束后为就业困难人员、劳动预备制人员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授课计划及考勤表;

(4)享受补贴人员___和《就业援助证》复印件(劳动预备制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培训机构,并由培训机构及时发放给个人。

六、创业导师补贴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奖励标准

创业导师每结对___名大学生或___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阶段指导服务的,按照每人(或每团队)___元的标准给予综合性补贴;每指导___名大学生(或___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工商注册开业___家企业且稳定经营___年以上的,给予___元的绩效奖励。

创业导师提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开展的专项服务的,给予每人每次___至___元的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创业导师综合性补贴由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根据创业导师结对情况每半年进行审核发放;创业导师绩效奖励由创业导师提出申请,并附结对协议、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报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人员。

七、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奖励标准

对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培训后___个月内就业率达到___%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每班次培训补贴总额___%的奖励;培训后就业率每提高___个百分点,奖励的比例相应提高___个百分点。

对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经批准开展的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奖励标准在普通培训的基础上再提高___个百分点。

同一个培训机构当年就业绩效奖励总额最高为___万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在培训结束后___个月内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培训绩效奖励费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经备案过的《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

(3)就业人员相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___职业技能鉴定站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___日向___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___职业技能鉴定站。

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___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___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___复印件;

(5)享受补贴人员的___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属于《___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规定项目培训后,个人申报补贴的,须在取得相应证书后___个月内,每月___日前到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培训鉴定费___;

(2)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___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和申请人。

6、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班。

具体办班及补贴申领拨付程序参照上述有关程序执行。

申请材料中须提供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大学生、___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杭创业或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___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___元的补贴。

其中___户籍的学生取得syb培训、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___元、___元和___元的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次月起___个月内,在杭成功开业并经营___个月以上的,按每人___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再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___元的补贴,职业技能鉴定《___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___日向___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

2、定点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结业后___个工作日内将学员的《创业计划书》、考勤表等有关资料报送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审核。

3、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月___日前,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享受补贴人员的___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大学生、___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定点培训机构在学员结业后次月起___个月内,根据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人数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后续服务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5、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

五、生活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劳动预备制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培训期间每人每月___元的生活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___元,最高每人一次性补贴___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可在培训结束后为就业困难人员、劳动预备制人员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授课计划及考勤表;

(4)享受补贴人员___和《就业援助证》复印件(劳动预备制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培训机构,并由培训机构及时发放给个人。

六、创业导师补贴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奖励标准

创业导师每结对___名大学生或___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阶段指导服务的,按照每人(或每团队)___元的标准给予综合性补贴;每指导___名大学生(或___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工商注册开业___家企业且稳定经营___年以上的,给予___元的绩效奖励。

创业导师提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开展的专项服务的,给予每人每次___至___元的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创业导师综合性补贴由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根据创业导师结对情况每半年进行审核发放;创业导师绩效奖励由创业导师提出申请,并附结对协议、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报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人员。

七、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奖励标准

对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培训后___个月内就业率达到___%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每班次培训补贴总额___%的奖励;培训后就业率每提高___个百分点,奖励的比例相应提高___个百分点。

对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经批准开展的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奖励标准在普通培训的基础上再提高___个百分点。

同一个培训机构当年就业绩效奖励总额最高为___万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在培训结束后___个月内向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培训绩效奖励费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经备案过的《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

(3)就业人员相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由___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核定奖励额度后,填报《___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单位。

八、其他

(一)定点培训机构的申请认定和管理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认定培训项目以外的就业再就业培训,以及非定点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___开展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须事先报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本办法所涉及的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收费原则上不得超出《___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中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培训费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培训费用核定补贴标准。

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或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培训补贴标准。

《___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

(三)本办法适用于___市区范围,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四)本办法由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成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