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实施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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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实施制度
人员招聘实施制度
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固定研究人员招聘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固定研究岗位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自主应聘。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3.一次规划,总量控制,逐步到位。
4.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岗位设置
按照<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所各领域的岗位编制及首批招聘数如下表。
学科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研以下合计
编制首聘编制首聘编制首聘编制首聘
生态环境气象研究室326453149
天气气候研究室21423295
大气环境质量研究室326442138
大气环境资源开发室21423295
总计10620121594527
三、招聘范围
符合研究所改革实施方案关于科技目标要求的国内外科研人员。
四、招聘申报条件
各类固定研究人员岗位均分为两级。
(一)研究员岗位
1.研究员二级
①具有副研职称,年龄在57岁以下;
具有正研职称,年龄在58岁以下;
博士生导师,年龄在63岁以下;
②年龄在45岁以下者,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其它性质工作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③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交流。
④有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8年以上的研究工作经历,独立承担过某一方面的研究工作,并主持完成科技攻关、973、攀登计划或重大基金项目之一专题(含面上基金项目主持人)、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工作;当前,仍主要参加或主持至少一个省级以上项目的专题或子专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人年平均经费达5万元以上。
当前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所优势发展领域方向一致。
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课题或项目主持人优先。
⑤有很好的科研工作积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根据需求和国际学科前沿,针对某一科学问题进行系统和深入研究,199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气象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水平。
B.在应用和其它性质的研究、开发领域,199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成果经过国家一级或中国气象局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鉴定、定型设计达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或成果在实际业务应用或产品化中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获得国家级奖励1次或省部级奖励2次以上(在有效排名内);或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方面有很强的研究和开发能力,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
2.研究员一级
①两院院士(免考核),国家级重大项目、基金委重大项目(项目总经费在500万元以上)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第一主持人)。
②符合研究员二级条件,在最近5年(或8年)中曾主持至少一个国家级项目或二个以上省级项目的课题,本人指导的研究组至少有3名其它研究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199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若第一作者为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则第二作者和第一作者同等对待)。
B.在199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若第一作者为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则第二作者和第一作者同等对待)。
C.在199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若第一作者为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则第二作者和第一作者同等对待)。
D.若当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则以上要求的各类论文数分别下调1篇。
E.在应用和其它性质的研究、开发领域,199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成果经过国家一级、省一级或中国气象局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鉴定、定型设计达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已产业化;或获得国家级奖励2次或获省部级奖励3次以上(在有效排名内)。
注:
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以上研究工作经历的申报者可考虑1992年以来的业绩,分别在上述条件中增加1篇SCI文章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