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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技术方案

治安卡口监控系统技术方案

一、概述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道路四通八达,机动车被盗抢、肇事逃逸及利用车辆作案的现象比较严重。

为此,需建立一套完善的道路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利用先进的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远程数据访问等技术,在全市各主要出市卡口设立监控点,对路面过往的每一辆机动车的前部车牌图像和车辆全景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记录。

计算机根据所拍摄的图像进行车牌自动识别、监控、并进行车辆动态布控、对被盗抢、肇事逃逸、作案嫌疑人以及违法车辆进行报警,通过网络将各个监控点有关信息传送到交警、公安指挥中心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为交通违法查纠、交通事故逃逸与被盗抢机动车等案件的及时侦破提供重要的信息和证据,也是创建“平安城市”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二、项目工程目的

采用视频检测技术,系统可全天候、不间断地对所有通过卡口的车辆进行自动拍摄;准确地记录并存贮车辆、车牌、速度、流量、日期、时间、地点等信息,识别车辆类型、车牌(含汉字、字母及数字和车牌颜色);实现黑名单车辆、违章车辆(超速、被盗抢和肇事逃逸等)的自动报警。

主要目的就是筑起一个指挥高效、反应灵敏、处置快捷、防范有效、控制有力、保障可靠的城市治安防控体系,打击犯罪和提高破案率,有效地保障城市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三、系统设计原则

设计应满足《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遵循以下的准则:

3.1互通性

监控中心与系统前端设备之间均应能有效地进行通信和共享数据,应能实现主流厂商、指定规格的设备或系统间的兼容和互操作。

3.2实用性

能满足大庆本地环境条件、监视对象、监控方式、维护保养以及投资规模等因素。

应按照“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的原则,合理设置系统功能、正确进行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保证具有较高性价比,满足公安业务的需求。

3.3扩展性

系统软硬件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以适应系统规模扩展、功能扩充需求。

3.4规范性

系统设计应符合防护对象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要求。

控制协议、传输协议、接口协议、照片文件格式等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以及大庆市有关规范标准中的规定。

3.5易操作性

系统管理软件应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操控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

3.6安全性

控制箱采取有效采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系统被破坏、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系统具有防雷击、过载、断电、电磁干扰和人为破坏等综合安全保护措施。

3.7可维护性

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快速地确定故障点,并及时恢复。

3.8经济性

系统在保证符合标准规范、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系统应尽量简化,降低运营维护成本,达到系统一次性投资和长期运行维护成本最优的要求。

四、系统设计依据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669-2006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I6572-1996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

《视频安防系统技术要求》GB/T367-2001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GB/T6677-1996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50198-94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1171-2001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接入技术方案》大庆市公安局

以上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五、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捕捉车辆率:

白天≥99%,夜间≥99%

车牌识别正确率:

白天≥95%;夜间≥90%

识别速度:

<0.5秒

车辆唯一性99%

工作温度:

-40℃~+70℃

工作湿度:

0~95%无凝结

工作电压:

160VAC~250VAC,50Hz±5Hz

平台软件支持500以上前端卡口接入,支持200以上用户同时在线操作。

六、系统结构

根据治安卡口监控系统的功能要求和实际情况,系统采用分布式结构,数据分布在各个卡口的采集点,实时传输回中心,在监控系统与指挥中心建立子系统的应用服务,把整个系统综合在一起。

系统结构示意图

在监控中心建立检测过往车辆的记录系统,接警终端主要完成布控和报警、道路监控、若发现可疑车辆及时拦截;指挥中心实现远程布控和报警系统和接警终端的信息共享、设备管理;把违法和犯罪的车辆的信息写入到“黑名单”数据库,由中心对这些车辆进行监控,发现情况系统实时自动报警,警情传达至接警终端。

租用网络运营商10-100兆IP网光纤,提供电或光接口。

七、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

7.1采用非破路施工的检测手段,对经过抓拍路段的所有机动车辆、车牌车型进行抓拍、记录。

7.2能够捕获所有经过该路段的车辆,车辆图像捕获率参见功能技术指标响应表。

本项目所指的车辆图像捕获率是指:

图像能够清晰辨认车辆类型、车身颜色、所处位置、车内人员基本体貌特征。

有完整的车头信息,包括完整的号牌,可清晰辨别号牌颜色。

7.3号牌识别功能

系统能够在本地自动通过对机动车号牌定位(两轮除外),字符切分,字符匹配和图像预处理实现号牌自动识别功能。

号牌的正确识别率参见功能技术指标响应表。

牌照自动识别内容包括:

“GA36-92”(92式牌照)、“GA36.1-2001”(02式新牌照)标准的民用车牌照、警车牌照、04式新军车牌照、07式武警新牌照的汉字、字母、数字、颜色等信息。

7.4图像存储功能

对于经过某路段的每一辆机动车,本卡口系统能自动抓拍车辆图像,并记录车辆通过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方向、号牌、驾驶人脸像等,并将图片以JPEG图像格式文件方式保存在系统硬盘上。

激光摄像机接入城市报警与护卫系统;在各级监控中心可远程控制道路高清摄像机和激光摄像机,现实云镜控制,实现对道路的人和车进行实时监控及录像查询,要求采用H.264压缩方式的300万像素的高清摄像机,视频流最高分辨率为2048(H)x1536(V),在此分辨率下能达到15帧/秒,该方案采用的高清录像摄像机录像软件功能如下:

●可以同时对所有高清摄像机同时录像及实时监控

●录像文件按照年月日时分的顺序存放

●可以按不同速率播放选定时段的录像文件

●可以将保存的H.264文件转换成avi文件

●支持15个以上网络用户同时监控

7.5数据通信功能

系统抓拍的机动车图片数据保存在系统硬盘中,同时能通过网络向后端(指挥中心)传递数据。

从车辆抓拍到数据上传成功,带宽100兆的网络须在900毫秒内完成。

当网络发生故障时,数据和图片暂存在系统硬盘上,当网络恢复时再进行续传。

7.6设备检测功能

系统具有由硬件实现的系统监控功能,可以针对系统软件死机,硬件死机等事件做出恰当的处理,保证系统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实现最大限度的可用性,或者在极端的情况下保证系统设备不损坏,方便维护设计,一般的故障处理可以不使用工具就能完成。

设备主动故障检测,检测到故障后自动向后端发送,以便系统及时获得采集设备的运行状态。

能自动侦错报错,路口停电后再来电,系统能自动重新启动恢复正常。

7.7黑名单比对报警功能

系统在中心需建设有紧急黑名单、普通黑名及特殊勤务车名单三个实时比对库,实现中心自动黑名单比对和报警功能。

在系统设计中把“黑名单”数据库的详细资料保存在治安卡口监控中心的数据服务器上。

具体功能:

7.7.1“黑名单”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功能。

7.7.2“黑名单”数据库的对比结果能够自动分发到接警终端。

7.7.3对“黑名单”的输入、输出、定期删除、打印、查询、检查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7.7.4采用定期和人工两种方式进行“黑名单”数据库的刷新。

7.7.5在“黑名单”数据库的表中能够规定对车辆记录刷新条件的一个时间属性,若该属性不为空,则说明在对车辆布控时规定了布控的有效期,在到了有效期时,系统自动进行删除,反之,需要进行人为的撤销布控,撤销布控只能由布控人员进行,不可以越级执行。

7.8对过往车辆进行速度检测,对超速车辆(速度值可以设定)进行抓拍、标记和报警。

7.9图片存储能力:

卡口的车辆数据进行本地保存,能存储不低于90天的图片数据,每方向最高流量按照3000辆/小时计算。

超出最大存储容量时,自动对车辆信息和图片进行循环覆盖。

7.10为保证系统在各种光线条件下的成像清晰,系统须采用自适应控制。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卡口系统必须采取自适应控制补光技术。

夜间可以使用闪光灯或LED灯进行补光,必须进行防炫目处理,同时又能排除车大灯对车前部特征的影响。

7.11布控管理

布控过程就是把嫌疑车辆或嫌疑人的特征写入“黑名单”数据库,是一类特殊的“黑名单”数据库,能够分为三种类型,即长期、定期和临时布控,一旦布控成功后,系统自动进行信息的用户返回。

其主要功能应有:

7.11.1集中布控

采用监控中心集中布控,可以在全部范围内确定布控的预案,统一调度。

7.11.2布控方式能够分两类:

一类是连接到相应的数据库来刷新系统的“黑名单”数据库,另外一类就是通过用户界面逐条记录的数据。

7.11.3布控过程中必须进行布控有效期的定义,增加布控的时效性。

7.11.4能够实现区域布控

就是对所有路口进行布控,在实现过程中采用选择式菜单进行多次的选择路口形成区域布控。

7.11.5能够模糊匹配布控

在嫌疑车辆布控时往往会发生牌照号码不全、或者位置定位不准确等,因此系统必须提供允许任意情况的布控,即可以给出连续的几位,也可以给出任意位置的几位,系统在接收到车辆信息时能进行相应的处理。

7.11.6能够布控查询

系统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布控情况和报警情况的查询,并且查询的结果以标准表格形式显示到用户界面,查询结果可以保存到文件、输出到打印机上打印。

7.11.7能够撤销布控

布控的撤销分为人工和自动两种方式,人工撤销布控由监控中心来完成,自动撤销布控由系统根据定义的有效期进行删除,撤销布控的记录保存在监控中心。

7.11.8能够实现预案下达

在特殊案情中能够下达案情处理方案,分局可以接收到中心发布的处理命令,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就可以按照指挥中心的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7.12报警功能

报警是远程布控的逆向过程,把在监控中心系统判断的违法车辆或犯罪嫌疑人信息传送到中心的接警终端,为中心的决策提供依据,主要应有黑名单布控报警和车辆非法超速报警。

其中车辆非法超速报警信息直接传给交警部门。

系统报警实现两级制,即接警终端的报警和指挥中心进行报警,警示可以采用声音、图像闪动等明显的方式进行,不同的报警内容对应不同的声音。

报警内容,包括车辆图片和文字信息,可以打印、下载保存。

报警记录可以进行保存,保存时间可以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配置,保存在中心的数据库中。

7.12.1报警查询

报警查询可以查看报警的情况和报警图片,并且查询的结果以表格方式发布到用户界面,查询结果可以保存到文件、输出到打印机上打印。

7.12.2报警方式

在接警终端上运行的管理程序,一旦接收到有“黑名单”上的车辆行驶经过时或犯罪嫌疑人的识别报警,即在屏幕上进行声光报警。

系统设计为人工确认,增加了报警确认时与指挥中心的联动功能,最后把确认信息和处理意见同时保存。

实现指挥中心与接警终端的联动,具有对接警终端工作的监督功能。

7.12.3报警比对、存储功能

把车牌号码与“黑名单”数据库进行比对,发现相吻合的车辆牌照,把信息写入数据库的临时表中,在接警终端进行报警。

系统应提供单个字符的模糊查询,弥补车牌自动识别率的不足,同时在车辆布控时可以采用通配符形式记入“黑名单”数据库,有通配符的布控信息另立数据表,加快“黑名单”数据库的正常查询。

对于超速违法,系统自动在接警终端进行报警的同时,把违法信息传递给交警部门。

7.12.4报警统计和报表功能

系统能够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报警情况进行统计,生成月报表、图表,也可作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同时可以为打击犯罪提供理论依据。

7.12.5套牌车辆控制

同一时间、同一号牌的车辆出现在不同地点,系统自动报警。

7.13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图像抓拍、车牌识别使用独立的嵌入式系统,可以脱离计算机运行。

7.14系统管理功能

7.14.1权限管理功能

根据不同用户的职权和工作性质,提供权限管理的各种管理功能,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实时性。

7.14.2网络的IP地址管理

系统通过数据库建立IP地址和进行数据交换的各台计算机的信息连接表,提供对信息的增加、删除、修改、对应、连接测试等功能。

7.14.3地名代码管理

系统能够把IP地址与地址代码相结合形成数据链路统一管理。

7.14.4工作日志管理

系统应提供运行日志,包括布控情况、报警情况、报警处理情况、值班人员记录等。

7.14.5接警终端运行管理

包括对接警终端的更新、自动进行撤销布控记录、车辆记录的更新、报警信息保存时间的设置、数据的镜像备份、数据库的管理等。

7.14.6前端机器的运行状况显示

在监控中心能显示前端设备的运行状况,一旦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也能看到终端机器的运行状况,方便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的管理。

7.14.7通信状况的显示

显示通信状况有利于管理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7.15系统应可接受中心的校时命令,完成统一精准校时功能。

7.16综合信息查询功能

指挥中心和接警终端可以对过往车辆、报警等历史记录进行查询。

根据设定权限,能查询指定路口的通行车辆记录。

查询条件能够由车辆的车型、车牌号、颜色、经过时间等组合条件查询,也能够由其中一种条件查询。

车牌号码可以只给出少数几位,从而进行模糊匹配查询。

综合信息查询包括用户登录、驾驶员查询、登记车辆查询、嫌疑车辆的查询、过往车辆查询和车流量统计。

7.17.1用户登录

用户在进行信息查询前首先要登录系统,只有分配权限的用户才可以登录。

7.17.2登记车辆查询

登记车辆查询通过牌照号码对登记过的车辆详细信息进行查询,车牌号码可以只给出少数几位,从而进行模糊匹配查询。

7.17.3经过车辆查询

可通过牌照号码和时间段查询。

查到的信息包括:

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行驶速度、车辆长度、到达时间、行驶方向、卡口名称、车牌颜色、照片等。

7.17.4车流量统计

可以按天或按月进行统计,统计信息以二维折线图和柱状图显示。

7.17.5嫌疑车辆查询,包括列入“黑名单”数据库的车辆进行查询。

7.17.6嫌疑车辆模糊查询,包括车辆部分信息不完全查询。

在整个信息查询过程中,还应包括另外一些报警查询、布控查询、日志查询等。

7.18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6000小时;

7.19软件接口

厂家应无偿提供数据库的表结构、列名参数、数据类型等参数,无偿提供与警务平台、应急中心、大情报、PGIS、GPS等系统的软件接口。

八、治安卡口设备性能要求

8.1前端设备要耐用、可靠,外形美观,能适应北方地区寒冷气候和全天候的工作环境,具有防雾、防雨、防雪、防尘,耐腐蚀能力,设备的绝对工作温度范围至少为-35°至55℃。

图像采集设备应能清晰采集到现场的照片,图像采集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环境照度不满足监控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

8.2报警设备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8.3信息采集及相关的前端设备应具有防破坏和抗易损防护措施,安装应符合现场环境要求,并满足相应防护等级的要求。

8.4信息采集设备应提供开放的控制接口。

8.5图像采集后存储格式为电脑通用照片格式,占用空间小,能够满足存储硬盘的需要。

8.6系统前端设备采用支持固件在线升级的产品。

当设备异常时应能自动重新启动或由系统中心控制其重新启动。

8.7供电电源电压变化范围110V—280V、频率变化范围50Hz±2Hz情况下,系统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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