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消防预防和惩治消防执法腐败的路径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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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消防预防和惩治消防执法腐败的路径探析

[军队消防]预防和惩治消防执法腐败的路径探析

  预防和惩治消防执法腐败的路径探析

  摘要:

近年来,在社会转型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安消防部队一直处于廉政高风险地带。

因此,本文从权力运用、价值取向变化、管理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对消防执法腐败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立足消防部队实际,结合当前消防执法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发展新趋向,探索建立与完善预防和惩治消防执法腐败廉政工作机制的路径,旨在为整治消防执法腐败问题和形成消防执法领域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提供支持。

  关键词:

消防执法;腐败;路径;探析

  公安消防部队作为一个重要的执法部门,具有职业的特殊性和领导体制的双重性,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导致在消防监督管理中消防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有较大的浮动空间,对消防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如果执法人员自律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极容易导致执法偏差甚至执法腐败,因此,消防执法活动一直处于廉政建设的高风险地带。

自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公安部党委对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切实推进“廉政消防”建设。

自20XX年6月至今,全国消防部队开展了两轮消防执法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全力遏制消防部队执法腐败现象发生。

当前,党中央对惩治腐败形成持续高压态势,公安现役部队反腐的力度空前,人民群众对权力廉洁的期望值持续攀升,建立和完善预防与惩治消防执法腐败的廉政工作机制势在必行。

  一、消防执法腐败的本质特征

  

(一)消防执法腐败的本质

  “腐败”一词,最初的含义是指生物体的败坏,尤其是在其化学变化过程中产生了不健康及令人反感的物质,也指有机体腐坏、变质。

引申为有贪污、堕落、不道德、不诚实等内容。

后来,它被引申至其他领域,比如学术腐败、商业腐败、官员腐败等。

腐败行为有着悠久的历史,政治学的定义一般都围绕“权力”这个关键词对腐败给予界定。

本文基本采纳行政领域对于腐败的定义,即“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或委托权力”。

通俗讲,腐败就是指以权谋私,它涵盖了四要素:

一是腐败的行为主体,一般为拥有公职的人员;二是腐败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谋求私人的利益或者小团体的利益;三是腐败的行为方式,就是不正当的使用或者滥用公共权力,其中不正当使用既包括对职权的主动滥用,也包括不作为等;四是腐败行为的后果,一般来说腐败对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正当权益会造成损害。

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背景下,消防执法腐败可以定义为消防执法人员在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将权力作为一种资源投放市场,以自认为等价的方式,换取非法利益。

  

(二)消防执法腐败的特征

  一是隐蔽性。

消防执法腐败主要在“幕后”进行,是一种背离组织和群众的行为,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等目的,腐败人员或者团体会对腐败行为给予“合作”和“保密”,帮助遮盖腐败行为,以个人或组织的影响力来实现非法的利己目的。

二是欺骗性。

消防执法权力的公有性质往往会给权力私用披上合法的外衣,如以达到一定消防安全条件为名,违规设置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扩大权力寻租空间,增加社会单位或个人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的经济成本。

三是破坏性。

消防执法腐败使公有权力转向反面而成为少数人发财致富的工具和手段,破坏消防部门甚至是党和政府的威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干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破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

四是扩散性。

消防执法腐败因权力运行方式的行政化而具有极大的繁衍能力,权力行使者处于腐败滋生的主导地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在一定条件下,腐败就会像癌细胞一样迅速、大量地“自我复制”,在消防部队内部形成一股歪风。

  (三)消防执法腐败的危害

  一是削弱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

国家机关权力的正常行使以工作人员合法履行职务活动为前提,政府的权威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

消防执法领域的腐败降低了消防监督人员的道德水准,减少了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公平与正义,降低了消防部门的行政效率,使公众对消防部门乃至政府产生信任危机,从而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破坏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导致社会不稳定。

二是腐蚀干部队伍。

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是经济收益极高的一种无本万利的交易,如果这些腐败不被打击,就会产生示范效应,当腐败行为存在而得不到惩治或惩罚不及时,就会强化权力行使人的侥幸心理,被一些放松思想警惕的人效仿,消防执法腐败的蔓延很容易腐化干部队伍,败坏党风政风。

三是破坏党群干群关系。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消防部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

消防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必然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与极力反对,破坏党和军队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四是违反法律和道德。

法律是国家政权的集中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带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巩固和加强国家政权的重要工具。

消防执法腐败行为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直接危害政权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五是扰乱经济秩序。

腐败分子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将公共权力进行转移,必然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和公平竞争,市场为每个公司(企业)甚至是个人提供了平等的发展机遇,但当权力不正当介入市场后便产生不公平竞争,扭曲正常的流通渠道,破坏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阻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消防执法腐败产生的原因

  从当前消防部队查处的案件来看,基本上都是利用手中的消防执法权谋取私利,有的利用消防工程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监督检查、重点单位管理等消防监督执法权直接收受或主动索取被监督对象的钱物;有的长期与消防中介组织及消防施工企业等暗中勾结,结成利益同盟,大搞权力寻租,指定施工单位、消防产品销售商及品牌、检测机构、维保单位,从中分享提成、捞取好处。

同时,涉及的单位窝案串案逐步增多,往往查处一个,挖出一窝,抓住一个,牵出一伙。

这些案件的发生,根本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消防执法权在实际运行中发生异化

  一是消防执法权的具体运行模式。

首先,对外方面:

消防执法机关代表政府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在权力运行体系中,消防执法权主要依赖支队、大队的消防监督机构及现场消防监督员来行使,这时消防执法权力呈正金字塔状,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力和现场即决权力下沉,使支队、大队消防监督机构以及现场消防监督员成为寻租的重点。

其次,对内方面:

消防执法机关作为一级组织对自身内部活动实施控制,即内部管理。

我国消防机构实行武警现役编制,同时隶属公安部管理并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活动。

在部队行政管理体系中,内部管理权主要通过垂直领导来实现,上级对下级形成绝对领导优势,下级消防机构完全隶属于上级消防机构。

这时消防执法权力呈倒金字塔状,“一把手”和部门领导高度集权,政令执行一以贯之,极易导致上级消防机构权力过大,缺乏相应的监督和制约。

  二是消防执法权在日常运行中的特点。

首先,消防执法权力的垄断性。

消防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消防执法权力具有垄断性,消防部门可依职权作出大量单方的、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不能拒不履行,使其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

多数管理相对人为了方便、省事,采取了尽量适应、满足消防部门要求的做法,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

其次,消防执法权力对当事人权益有较大影响。

消防执法活动涉及的经济价值一般都比较高,如一个大型工程涉及到消防方面的投资往往上百万、千万元人民币,甚至上亿元人民币,显然,消防执法权力运用的尺度、速度、态度对管理相对人的经济利益影响较大。

再次,消防执法权力的运行具有复杂性。

消防执法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繁多,相当部分政策性强、稳定性低、现场可验证性有限,相当多的管理相对人感觉掌握和适用消防执法标准十分困难,为此他们把更多精力投向执行这些标准的人,以期从这些人的权力中获得经济利益。

同时,为保证经济增长和工作效率提高,需要赋予消防监督员相当的现场即决权,因此,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执法程序及执法活动在客观上需要并存在较为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权力的灵活运用就往往被管理相对人视为其经济利益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

另外,规定消防部门具有审批、处罚、查封等行政权力,消防监督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这些权力贯穿于消防行政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中。

据统计,中涉及可能引起行政自由处置、自由裁量规定的条款有35项。

自由裁量权的裁定缺乏透明度,现场即决权难以实施监督,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产生执法腐败。

最后,消防执法权力的难以监督性。

消防部队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消防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和首长负责制。

这种管理体制在实际运行中,适度集权有利于决策、管理和效率,但必须有相应的制衡和监督,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

由于消防部门自成系统、独立运作、专业性强,消防执法工作实质上处于一种封闭、独立的状态,与其他部门相比,客观上减少了对执法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些在实践中对其他行政执法权力相对有效的监督方式在对消防执法权力的监督方面也难以有效实施。

因此,消防执法依据、标准、程序等,可能处于秘密、内部掌握状态。

即使在大力推广政务公开的情况下,这些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度、时效性等都难以满足管理相对人的实际需求,从而使消防执法活动具有很大的神秘性,导致难以监督。

  三是消防执法权发生异化的方式。

消防执法权的性质和状态因为权力的运用不当而发生异化,即与权力本来目的相反的变化。

换言之,公共权力没有被用来谋取社会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而是变化为私人资源,成为捞取个人财富和满足私欲的工具,即公权私有、公权私用。

消防执法权力发生异化就是消防监督人员把公共权力私有化,并作为一种无形资源投放市场,以“权力出租”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

其异化的主要形式有:

首先,权力的私有化。

把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视如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肆意谋取个人利益。

由权力私有化又衍生出权力的部门化。

消防执法领域很多腐败案件都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个别权力集中的敏感岗位和部门成建制的发生腐败变质,从早期的为集体“谋福利”演变为为集体攫取非法收入,这里面既有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人本趋同”、“法不责众”等社会心理的影响。

权力部门化的本质仍然是权力的私有化,但它更具有欺骗性,对集体的侵害也更大,这也是导致一些消防监督业务部门出现队伍大面积塌方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权力的商品化。

商品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但并非所有社会元素都能成为可以交换的商品。

公共权力就是一种不能作为商品在社会上进行流通的公共资源。

但无论是拥有权力的少数消防监督干部,还是拥有财富的商人都认定了权力是一种商品,认为权力可以换取金钱,金钱可以买到权力,从而捞取更大的利益。

再次,权力的绝对化。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就消防执法权而言,一个普通消防监督员的作为甚至能够决定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否,这种不正常的绝对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大面积泛滥。

最后,权力的庸俗化。

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得不到真正落实的情况下,就极有可能形成个别人主宰权力的局面,于是权力运作变成一种以权力主宰者为中心的权力游戏,有权者玩弄权力,有权欲者投机钻营,这样就极易造成共同钻营权力的局面,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圈。

  

(二)消防执法人员价值取向在现实中发生异化

  一是现代社会的特点加剧了消防执法腐败的风险。

当前社会正进入转型期,逐步完成由伦理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化;不断细化的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复杂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碰撞形成文化思想的多元化,这些特点也使消防部门面临着诸多腐败风险:

首先,价值认定危机。

由于产业门类的增多和社会分工的细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各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重新洗牌,使消防监督干部也面临着职业价值认定的危机,导致腐败的沃土滋生。

其次,心理失衡。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友爱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且每种需要按照层次递进。

消防执法干部同样有人的各种需求,也具有人性的局限性,当他们的正常需要不能通过工资、晋升、奖惩等正当、公平途径得到满足时,就会造成消防监督干部的心理失衡,从而受社会转型期各种观念的影响,采取违背伦理或法律的方式去追逐个人利益和自我实现需求,这样不可避免增加了腐败风险。

  二是财富与权力的流动加快促成了消防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腐败,现代化进程最激烈的阶段也是腐败现象最为严重的阶段。

现代化进程使财富和权力之间产生了新的互通方式:

一方面,手中掌握权力的人为了获得更多自身需求特别是物质需求的满足,会积极找寻权力寻租的机会,成为腐败的主体。

另一方面,一些拥有财富的人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想方设法地向权力拥有者行贿,成为腐败的客体。

权力由主体流向客体,财富则由客体流向主体,权力与财富流动的加剧必然导致腐败的发生。

当消防执法权力成为某些权力行使者获取丰厚物质利益时,“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便渗入消防执法队伍,对消防部门公正执法造成冲击。

从消防执法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看,几乎都是权力与财富深度融合的产物。

由于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财富的关系,使消防监督干部产生了思想认识和行动上的误区,由此使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

此外,市场经济体制的负效应使社会中过分突出商业性,商业交易原则在公共领域包括消防安全中弥漫,利用金钱去换权力或用权力去换取金钱成为主要的腐败形式。

  (三)消防执法队伍自身管理中的失衡导致队伍建设异化

  消防执法领域的腐败案件的发生,人是主要的因素。

从大量执法腐败案件的剖析中不难看出,当前消防部队在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上存在着不到位等情况:

一是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关系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在消防监督管理与队伍管理的高度融合的形势下,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规范化经常被自上而下的“运动式”管理打乱,工作上的“批发式”、“形而上”的要求与对工作人员“以人为本”的管理存在着较大差距。

重审批轻管理、重要求轻监督、重业务轻思想政治教育等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业务改革中的偏差诱发新的风险和漏洞。

在消防行政审批业务改革中过于依赖改革模式本身运行的严密,偏重通过程序控制和分解权力,约束操作行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改革后各项监控措施的配套,忽视了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导致产生新的权力寻租风险和漏洞。

  (四)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导致责任追究异化

  消防执法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这一职业的高风险性,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消防执法的权力滥用和不廉洁是不可避免的。

近年来消防执法腐败案件屡禁不止,与我们对消防职业发生腐败的高风险性、复杂性、隐蔽性和规律性认识不足,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不够,特别是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上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是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不一。

党内监督由党的纪检部门负责,执法效能监督由法制部门负责,监督方式的不同,有其合理性,但衔接不好也容易出现脱节和扯皮。

二是责任追究乏力。

在日常管理中,往往对一些事故隐患苗头甚至是重要的责任事故和案件没有下决心去追究,为后来腐败大案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是责任追究的处罚细则缺乏可操作性。

不少处罚规定看似严厉,实则经不起检验,刚性有余而操作不了,因而在具体追究责任时,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以服众。

  三、建立和完善预防与惩治消防执法腐败的路径探析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消防执法领域廉政工作机制,是依法治国、从严治警的必然要求,更是从源头上解决消防执法腐败现象的有效途径。

  

(一)引入消防执法风险管理机制

  一是借鉴风险管理方法。

远古时期,以打鱼捕捞为生的渔民们在长期的捕捞实践中,深深体会到“风”给他们带来无法预测的危险,因此,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祷,祈求神灵保佑自己在出海时能够风平浪静、满载而归。

在他们出海捕捞打鱼的生活中,“风”即意味着“险”,于是有了“风险”一词。

国内很多学者将“风险”定义为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相背离从而产生损失的一种不确定性,而风险管理就是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在预防消防执法腐败中运用风险管理:

首先,要以风险的观点看待和处理问题,要求消防监督干部自觉防范风险、科学预测风险、主动发现风险、有效控制风险。

其次,要以风险信息和数据分析为前提,形成规范的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和控制主要的消防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最后,要以风险管理重在事前管理为重点,把可能存在的各种消防执法和廉政风险充分考虑在决策、设计和执行前,加强事前防范。

  二是构建消防执法廉政风险控制体系。

首先,消防执法廉政风险隐患识别与监测。

在充分利用现有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补充反腐倡廉工作动态、违法企业信息、消防监督员廉政档案等方面信息,建立廉政风险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和廉政风险档案库,共享环境、体制、权力、管理、人员素质、政策等多方位的风险信息,以便于对消防执法行为进行廉政风险监测,提高广大干部辨别廉政风险的能力。

其次,消防执法廉政风险评估与防控。

通过组织熟悉风险控制和熟悉消防监督业务、懂管理的专家队伍,在整理相关信息基础上,在政策法规出台前、业务改革和方案制定时,充分考虑廉政风险因素,进行政策性、操作性风险评估,辨认潜在的风险因素,得出廉政风险可能在哪些业务环节、管理环节、岗位及哪些人身上发生,为政策、法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出预防廉政风险的建议,以预先采取防范措施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最后,消防执法廉政风险沟通与处置。

通过风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抑制风险。

首先进行风险预警,分析出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后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信号,提供风险信息来源及发现步骤,待进一步调查确认后,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

其次进行风险处置,对还未造成后果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对已发现的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及时处置,遏制风险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最后开展信息交流及评估,通过风险信息交流使相关人员明确所在岗位的风险情况,增强自我防范和降低风险能力,同时对风险的处置过程和结果作出评价,为以后的风险处置提供依据。

  

(二)改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注重监督制度的实施。

为督促消防执法干部廉洁从政,各级消防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消防部队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

目前急需对各项制度进行整合,让一切在有序的规则中运作。

首先,要完善政务公开,提高监督的透明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信息、消防内部行政管理与干部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特别是容易引发矛盾、产生腐败现象的工作和事项)进行公开,不仅要在业务窗口公开,还要视信息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实施“阳光”制度,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做到权力授予、行使过程、运行结果的公开透明,以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执法腐败。

其次,要抓好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增强制度严肃性。

通过建立科学严密的标准体系将廉政制度标准化、信息化,增强其可行性、操作性,用标准衡量、约束、规范消防监督人员的行政行为,从而有效减小执法弹性、增加执法刚性,提高制度严肃性。

最后,要健全责任追究,增强制度权威性。

重点应强化责任的共同性,当一个权力主体出问题时,相关的多个权力主体要共同承担责任,使相关权力主体为了避免承担责任,从而主动对其他权力主体进行监督。

  二是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

“八小时以外”是对“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效果的检验,搞好这段时间的监督管理,对改进和加强“八小时以内”的管理十分重要。

由于“八小时以外”活动具有多样性、分散性、自主性、隐私性等特点,因此,监督要做到既科学、合理,又易为广大干部接受。

要突出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修养的遵守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和检验八小时以外管理效果好坏的标准;要要把干部的家庭成员也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视野,把管理重点向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这“三圈”延伸,管住“三圈”,抓好健康交往。

要建立“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实行“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报告登记制度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备制度。

以此培养和保持消防监督人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消防部队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局限,表现为依赖上级机关监督的局限、地方党政监督的局限、同级纪检监督的局限。

所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一把手”的监督应重点实现三个转变:

由重任期监督向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转变,改变偏重于任期监督的局面。

加强任前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加强任期监督防止“带病工作”,加强离任监督防止“带病离岗”。

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转变,改变工作圈位于“人前”好监督,生活圈、社交圈位于“人后”难监督的局面。

由重查处向纠正、诫勉、处分等并重转变,改变重惩治性的事后查处、轻防范性的思想诫勉和行为时期纠正的局面,坚持纠正、诫勉、处分相结合。

  四是强化利益监督。

利益监督是广大群众为维护自身利益和谋求其他合法利益而实施的监督。

利益监督是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的重要措施,在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弥补职能监督的局限,弥补部队内部自上而下监督的不足,有利于降低廉政防范的成本。

利益监督在我国已早有应用,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许多腐败行为的查办都是由利益受侵害的群众举报的;地方一些检察机关也开始以奖励的方式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公安机关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悬赏捉拿要犯,对提供犯罪嫌疑人确切线索的人进行奖励等。

在消防部门查处火灾隐患过程中,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比较常见,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域,对举报人实行物质奖励的事却很少见。

因此,应强化利益监督在消防部队中的应用,以延伸监督触角。

首先,应加大消防行政业务公开力度,为利益监督创造条件。

目前利益监督行为虽然已经客观发生,但基本处于自发自为状态,由公共部门为其创造的便利条件还比较少,推行政务公开将有利于开展利益监督。

其次,通过建立健全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

没有制度的保护,群众在举报之前的思想顾虑无法消除。

再次,应规范行为,加强引导,使利益监督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开展,在反映问题的渠道上,应当首选有利于维护消防部队形象的渠道。

最后,应明确报酬,形成法律效力。

利益监督的动力来源于个人利益,没有利益的驱动,利益监督的行为就会终止。

应把利益监督在其他领域运用的成功经验借鉴到消防执法反腐败领域,建立包括监督举报奖励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以此来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三)改进消防执法廉政教育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预防腐败有重要意义,反腐倡廉教育应当而且必须成为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教育可以增强社会廉政文化,形成拒腐防变的内在免疫力;加强反腐教育,树立牢固的反腐败道德防线,有助于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通过教育,可以时刻展现高压线,触动内心思想、震撼心灵深处,使腐败预防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一是做好消防监督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廉洁自律具有普遍性,廉洁自律的群体越大越能推动腐败预防工作的发展;消防监督员和领导干部是腐败的高发地,做好重点敏感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有助于预防腐败,有助于及早克服不当行为,有助于真正服务群众;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能够影响整个部门、整个团体的清廉形象,并将阻止腐败现象对部门和团体的侵蚀。

二是廉政教育必须保证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是社会发展的最终推动力、也是社会制度完善与否的最终检测者,廉政教育不能脱离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让群众参与廉政教育既可以活跃廉政教育氛围,也在无形中对未来的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教育,同时也可以检测廉政教育的效果。

此外,群众支持和参与廉政教育可以提高自身对腐败的认识,增强自身对消防执法人员的监督,有助于查处有关腐败事件和腐败人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廉政教育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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