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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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1.第三总监办采用责任制:
包括总监负责制、驻地办主任负责制、试验室主任负责制、专监负责制;总监办负责总监办监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驻地办负责所辖施工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并按总监办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专监负责对现场监理的监督和指导,现场监理对专监负责,专监对驻地办主任负责,驻地办主任对总监负责,试验室主任对总监负责。
2.总监办监理人员工资分为三部份:
岗位工资、考勤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岗位工资占30%,考勤工资占30%,绩效工资占40%。
3.每月进行监理人员考核,驻地办主任对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监办,总监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最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监理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发放依据。
考核等级定为:
优、良、中、差四类,其中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75(含75分)〜95分为良,60(含60分)〜75分为中,0〜60分为差,当月结果不影响下月考核。
4.岗位、考勤、加班工资发放办法:
按实际出勤计发,每月按30天计算,二月份按28天计算。
5.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考核结果为优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2;考
核结果为良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1;考核结果为中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0.6;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0.3;连续两月考核为差等级的予以辞退。
6、在业主组织的“四比一创”活动中,施工单位每得一面红旗的,奖励驻地主任现金200元;在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大型检查中,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本人现金500元,若被通报批评的,则扣发工资5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7.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监理人员喝酒后不得上岗,否则当天以旷工
处理。
当月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8.探亲工资发放规定:
在本工地监理人员工作期限满半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安排探亲,报销来回车费,按正常路线火车中铺硬卧或汽车标准报销车费,每年一次,探亲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9.监理人员必须有责任心,加强自身学习,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10.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商的盈利活动,不得与承包商串通作假,损坏公司及业主的利益,认真按西久公路公路有关要求及《技术规范》进行监理,不得与承包商到娱乐场所,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供质检资料,现场监理根据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对工程进行抽检,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必须严格按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及签认,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12.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理人员应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得在监理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旦发现将予以辞退。
13.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上岗证、监理标识帽或安全帽,并携带卷尺、图纸、相应表格等工作必备用具。
14.监理人员应遵守考勤制度,有事请假应严格遵守请、消假制度。
附: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试验室考核评分表
附件一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
总监办名称:
被考核人姓名:
考核时间:
年月日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考评得分:
扣分
扣分合计
现场质量控制
监理未按工作指令及相关规范要求落实的扣3〜10分
无正常原因不在岗的扣3〜10分
施工单位在开工报告未批准就自行施工,而监理未发现或未米取措施制止的扣3〜10分
对质量问题隐瞒或未发现的扣3〜10分
造成质量事故或工程返工的扣5〜30分
施工单位在上道工序无签认就自行施工,而监理未发现或未采取措施制止的扣3〜10分
未配戴上岗证、标识帽或安全帽上岗的扣2〜8分
喝酒后上班的扣5〜20分
上班时间穿拖鞋的扣5〜20分
不认真复核变更及变更实施过程记录不清的扣5〜30分
计量及内业资料
审查计量数量不准确、计量方法不正确、有超计等情况的扣3〜30分
未及时提交抽检资料的扣3〜30分
未认真审查质检资料的扣1〜5分
监理日志记录不认真、不全面、不真实、无闭合性的扣5〜30分
驻地办意见:
总监办意见:
试验室考核评分表
考核时间:
年月日
序号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考评得分:
扣分
扣分合计
1
试验数据记录不祥细,存在造假的扣5〜20分
2
未按试验规范及试验检测大纲进行原材料及标准平行验证试验的扣5〜25分
3
施工单位上报的试验资料审批不及时,不规范、不明确的扣3〜20分
4
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不及时、未建立台帐或台帐不清析、不完善的扣5〜20分
5
不及时有效执行高监办或总监办指令的扣5〜20分
6
试验月报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与抽检资料不吻合的扣5〜25分
7
分工不明确的或请假记录不完善的扣3〜10分
8
无试验操作规程及试验管理办法上墙的扣5〜20分
9
无试验仪器保养记录的扣5〜20分
10
无试验仪器标定记录的扣5〜30分
11
无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记录的扣5〜20分
监理人员廉政制度
1、不准在施工单位兼任任何工作或职务。
2、不准与施工单位一起串通搞虚假资料,损害业主的各项利益
3、不泄露监理项目各项保密事项。
4、不向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及供应商,推销材料、设备。
5、不准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承包人。
6、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的奖品、奖金、礼品以及各种变相津贴。
7、不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旅游和娱乐活动。
8、不徇私情、不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9、不私自承揽施工单位的技术工作。
10、不准私自借用施工单位的一切交通工具。
11、不准参与有损监理人员形象的其他活动。
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监理队伍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监理形象,使监理工作纪律化、规范化、实际化,根据湖北楚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有关章程,第三总监办公室结合西久公路项目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各级监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执行。
一、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
8:
30~12:
00,下午上班时间:
14:
30~18:
00,晚上学习时间:
19:
30~21:
30。
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可根据施工单位的具体工作需要予以调整,如施工项目部在夜间作业,还必须进行全程跟踪监控,不得无故缺席或过程中擅自脱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因工作时间或工作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服从驻地办主任或其他领导的安排和调整,不得推诿拖延或工作中消极怠工。
三、监理人员在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在离下班时间超过10分钟擅自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旷工扣去当日全部工资,连续3次旷工,予以清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按时上工地,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驻地办主任、总监办巡检组将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标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上工地和擅自脱离岗位的监理员将严肃处理、通报,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由驻地办上报总监办,予以辞退。
驻地主任发现发现该驻地监理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而不及时纠正制止的,总监办将处理驻地主任。
五、驻地办主任负责驻地办人员的考勤,并每月将考勤情况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不定期对驻地办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六、监理人员休假:
1、总监办派驻的工地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常驻工地,并每日填写考勤表,驻地办主任负责考勤,考勤表每月汇总交总监办,作为本月岗位工资评定依据。
驻现场监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应先向总监办请假,获得批准后,需向所安排的人员交接完工作再离开。
无故离开工地,且不向总监办请假者视作自动辞职。
对主要隐蔽工序,施工时现场可采用轮换制。
坚持旁站跟踪监理,无故不得离开岗位。
对坚守岗位、积极主动、监理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增加岗位工资等相应奖励。
2、监理人员应在不影响监理工作的情况下,提前向总监办领导提出安排休假的请求,并用书面的形式存档。
3、由总监签认休假是否获准。
监理人员休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待遇,严禁私自休假。
4、监理人员不能按规定上、下班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
5、本制度未尽的其它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驻地办、试验室资料归档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抽检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提交驻地主任审查,审查合格后,并建立台帐,将抽检资料上报总监办归档。
2.试验抽检资料由试验室人员完成后,分类别整理好,提交试验室主任审查合格后归档,每月将归档资料台帐上报中心实验室,总监办根据台帐对试验抽检资料进行检查。
4.试验抽检与现场抽检应真实反映现场情况。
5.驻地办、试验室认真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归档,同时根据合同段分门别类归档,认真建立资料台帐。
现场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主要工程、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后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
2.工地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旁站监理,特别是关键部位、重要工序,更要做好旁站监理及见证取样工作;
3.现场旁站监理要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和检测试验数据;核实现有工程材料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
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4.旁站监理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通知施工单位,指出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签认;
5.在旁站监理中,对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是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监理人员要进行复验签认;
6.旁站监理中,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或隐患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7.旁站监理中,如发现所检查的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人员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发出整改通知,待改正并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8.在旁站监理中,如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有严重问题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除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外,还要使用“监理通知书”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整改后,监理人员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9.在旁站监理过程中,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和施工组织实施,如有异常情况或进度滞后,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熟悉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有关规范、规程,对所管辖的工程
标段状况了如指掌,能够较好地找出阶段性实施的重点、难点工程。
2、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少数民族及施工企业的各项政策、制度。
3、按时上班和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现场旁站监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离岗位,对重要共需、部位力求亲自参与。
4、各监理人员上工地时必须佩戴好胸牌、帽子,随身携带记录本、钢圈尺等必备用品。
5、严格执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十六字方针进行监理工作。
6、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材料和做好监理日志、日记等有关资料。
7、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示。
8、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秉公办事。
9、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