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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问答题

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可大选1.劳动法上劳动的特征?

答:

(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

(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

(3)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串大05.72.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

(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选大3.劳动关系的种类?

答:

⑴按不同所有制关系。

可分为:

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⑵按职业分类。

可分为:

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等

  ⑶按资本的组织形式,可分为:

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劳动关系

  ⑷从工人运动角度分类,可分为:

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性劳动关系

  ⑸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

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

串4.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05.4(用列举方式将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答:

⑴列举式方法

  ①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②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③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关系;

  ④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⑤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可⑵区别式方法

  ①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如劳动就业中的某些关系

  ②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③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选北5.初期劳动法特点?

  

(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因此为当时女工和童工劳动条件最差,迫使国家颁布这样的法律,容易得到社会的同情与支持。

  

(2)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

围很小。

有的国家法律只限于适用较大的工厂,并未普遍适用。

  (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定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

虽然规定了限制:

c|时等内容,但无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赋违法者也缺乏责任的具体规定,因此初期的劳动法,很难真正得到实施。

选6.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答:

工时立法、带薪年休假立法、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最低工资立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立法、关于调查劳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前苏联及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及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变化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

多02.47.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及其主要机构有哪些?

答:

⑴国际劳工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动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包括各成员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应由劳工代表、雇主代表、政府代表三方代表出席。

  ⑵国际劳动组织的主要机构有:

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选8.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形式)?

答:

广义:

  ⑴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公约和建议书

  ⑵联合国和区域性的公约或者协定

  ⑶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定。

  狭义:

一般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也合称国际劳工标准。

第四章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

北9.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

(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

  (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06.410.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

⑴两者调整对象不同

  ⑵两者的主体不同

  ⑶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选11.劳动法体系中包括哪些重要的法律?

答:

(1)劳动管理法--劳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

  

(2)劳动就业法

  (3)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

  (4)劳动标准法(工资法;工时休假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障法;职业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职工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职工奖惩规则)

  (5)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医疗保险法;遗嘱津贴)

  (6)处理劳动争议程序法(劳动争议;集体协商争议:

行政调解程序;集体合同争议)

  (7)劳动检查监督法(监督检查机构;监督检查职权)

  (8)工会的法律保障(结社权;协商权;参与权;监督权)

串北12.劳动法的作用?

答:

⑴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

  ⑵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⑶保障劳动力力市场有序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

  ⑷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大北13.试述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效力范围)?

答:

⑴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⑵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①法律生效时间

  法律自通过或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通过或公布之日不立即生效,而另行规定生效时间

  ②法律失效时间

  法律规范本身明文规定种植效力的时间或待定条件出现时生效

  同类法律新法生效,旧法即失效

第五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北14.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答:

⑴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

  ⑵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⑶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

北15.劳动法基本原则有什么作用

答:

(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律法规,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串北06.41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答:

⑴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⑵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⑶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05.417.试论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答: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地,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国家的利益是整体利益,在劳动法上主要表现在通过保障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文化发展,从而为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和用人单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只有用人单位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才能更好地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经营管理,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也是在充分考虑、衡量了主体三方利益之后确定的。

北05.718.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试述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答:

⑴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⑵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⑶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⑷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⑸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⑹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⑺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⑻结社权;⑼集体协商权;⑽民主管理权

串多北04.419.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包括?

答:

⑴完成劳动任务⑵提高职业技能

  ⑶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⑷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答:

⑴退休  ⑵患病、负伤

  ⑶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⑷失业 ⑸生育

北21.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答:

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相辅相成,关系密切,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或缺的。

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生产效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六章劳动法律关系

选北22.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答:

⑴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可分为:

  1.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这种劳动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居于主导的地位,

  2.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设单位的劳动法关系,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这种劳动法律关系,在我国也是重要的劳动法律关系。

  3.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个体劳动者与去帮工和学徒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4.私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城乡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5.股份制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中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关系。

  6.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7.台、港、澳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台、港、澳投资者与大陆合营者或合作者合资、合作的企业和台、港、澳投资者独资经营得的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⑵按照劳动者人数划分,可分为:

  1.个人劳动法律关系,即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2.集体劳动法律关系,即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⑶按照劳动者职业划分,可分为:

  1.工人劳动法律关系,即工人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2.技术人员劳动法律关系,即技术人员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3.管理人员劳动法律关系,即管理人员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4.学徒工劳动法律关系,即学徒工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5.帮手劳动法律关系,即帮手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多⑷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关系划分,可分为:

1.本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即劳动者个人同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2.建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即劳动者个人同其所在兼职单位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3.借调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被借调的劳动者个人与借调单位之间所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串多北06.423.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串04.424.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答:

(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

(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

  (3)两者的内容不同

串北06.725.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征?

答:

⑴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⑵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⑶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不能由他人代替。

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选26.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

答:

⑴行为⑵事件

第七章劳动就业

串大北27.劳动就业特征

答:

(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2)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即公民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求职的愿望。

  (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即劳动就业要求劳动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社会的社会劳动,这是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客观依据。

  (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选28.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下,我们国家和政府对劳动就业的职责主要表现?

答:

⑴促进劳动就业⑵保障劳动就业

选29.我国的劳动就业制度模式?

答:

(1)行政配置性劳动就业制度模式

  

(2)市场导向型劳动就业制度模式

  1980年8月举行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方针。

  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劳动就业制度模式,即完善劳动力市场,实行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指导下的新的就业制度模式。

30.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设立的条件

答:

(1)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2)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3)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经营和管理?

答:

⑴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依法从事的义务

  ⑵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义务

  ⑶备用金制度⑷法律责任

选32.劳动就业服务的内容

答:

(1)失业登记

(2)职业指导(3)职业介绍

  (4)就业训练(5)失业保障(6)生产自救。

选多北33.简述我国劳动法对特殊群体人群的保护?

答:

⑴残疾人就业保障⑵退役军人就业保障

  ⑶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⑷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保障

  ⑸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的法律保障

34.残疾人就业保障包括哪些内容?

(1)就业方针。

(2)优惠政策。

(3)保护措施

第八章劳动合同

串大02.435.劳动合同的特征?

答: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州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这一特征是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的特点决定的。

串大北36.劳动合同的作用?

答:

⑴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⑵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⑶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大37.劳动合同的分类?

答:

⑴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分为: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⑵按照劳动者身份的不同,可分为:

  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学徒劳动合同

  ⑶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用合同

4.按照就业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5.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可分为:

 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06.738.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

答:

(1)平等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亦称合法原则,它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的前提条件。

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第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第三,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必须合法。

选39.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答:

⑴要约⑵承诺

40.无效劳动合同的分类?

答:

按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可分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无效的程度,可分为:

  全部无效

  

(1)劳动合同的内不全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尽管劳动合同中只有部分无效内容,耽误小部分足以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导致全部无效的后果,如主体不合法及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及未全部无效合同部分无效

串多05.441.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及其处理方式是什么?

答: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特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争议时,应依照法律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定。

对无效劳动的处理一般包括:

⑴撤销合同⑵修改合同⑶赔偿损失

选北03.7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答:

⑴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包括哪7项法定条款?

答: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6)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⑵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1)试用期

(2)保密事项(3)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选43.劳动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

答:

(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

(3)合作履行原则。

串北44.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况?

答:

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⑵当事人约定的劳动的终止条件出现

⑶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⑷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⑸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5.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分类?

答:

02.704.7(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⑴过错性辞退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四种情况,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外,均属于劳动者实施了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⑵非过错性辞退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⑶经济性裁员

⑷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法律、行者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46.经济性裁员的涵义和程序?

答:

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发生下列法定情况之一,需要裁减人员而引起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减人员的程序: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

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47.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答:

⑴一般性辞职

⑵特殊性辞职

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家畜劳动合同的情形?

答:

⑴在试用期内

⑵用人单位其强迫劳动者

⑶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⑷用人单位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的

选48.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

答: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l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选49.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答:

⑴支付违约金

⑵赔偿损失

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九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串大50.集体协商的意义?

答:

⑴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⑵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⑶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

选串51.集体协商代表的义务?

答:

(1)外部义务

外部义务,是指集体协商代表一方当事人在参加协商谈判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

(2)内部义务

内部义务,是指集体协商代表对自己所代表的工会或企业所应当承担的义务或应当履行的职责。

选52.集体协商要经过的阶段?

答:

⑴集体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

⑵进入谈判准备阶段⑶正式进行谈判阶段

⑷签订集体合同

串北53.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

(1)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雇主)。

(2)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

(3)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方合同。

(5)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

串大北04.705.75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答: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3)目的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5)效力不同(6)形式要件不同

(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大55.集体合同的作用?

答:

⑴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

⑵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⑶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⑷集体合同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56.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

答:

(1)合法原则

(2)平等、合作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

57.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答:

⑴集体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⑵讨论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⑶签署集体合同与审查备案

58.集体合同的分类?

答:

⑴按照集体合同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

企业集体合同行业(产业)集体合同

区域集体合用国家集体合同

⑵按照集体合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

一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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