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1 总 则...37
2 术 语...5
3 基本规定...5
3.1 施工基本要求...5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6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6
4 供配电系统...7
4.1 一般规定...7
4.2 电气装置...7
4.3 配线及敷设...8
4.4 照明装置...9
4.5 施工验收...9
5 防雷与接地系统...10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10
5.3 接 地 线...10
6 空气调节系统...11
6.1 一般规定...11
6.2 空调设备安装...11
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12
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12
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13
6.6 施工验收...13
7 给水排水系统...14
7.2 管道安装...14
7.3 施工验收...15
8 综合布线...15
8.2 线缆敷设...15
8.3 施工验收...18
9 监控与安全防范...18
9.1 一般规定...18
9.2 设备与设施安装...19
9.3 配线与敷设...20
9.4 系统调试...20
10 消防系统...22
11 室内装饰装修...22
11.1 一般规定...22
11.2 吊 顶...22
11.3 隔 断 墙...23
11.4 地面处理...24
11.5 活动地板...25
11.6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25
11.7 门窗及其他...26
11.8 施工验收...26
12 电磁屏蔽...27
12.1 一般规定...27
12.2 壳体安装...27
12.3 屏蔽门安装...28
12.4 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28
12.5 屏蔽效能自检...29
12.6 其他施工要求...29
12.7 施工验收...29
13 综合测试...30
13.1 一般规定...30
13.2 温度、湿度...31
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33
14.1 一般规定...33
14.2 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33
1 总 则
1.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不同于工业生产厂房和一般建筑,在供配电、静电防护、电磁屏蔽、使用环境、智能化程度、接地特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所以,有必要制定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1993年由原电子工业部颁布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对保证机房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机房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建设单位对机房的质量和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0.2 建筑物内的机房是指在陆地上包括地上、地下建筑物内的机房。
2 术 语
2.0.2 隐蔽工程的概念在不同行业的施工中有不同的含义,本条只是对应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这一特定行业的解释。
对单独安装室外接地体的施工也包括在内。
2.0.3 本条解释仅限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具有电磁屏蔽功能的房间。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要安装各种贵重的电子设备,为防止电子设备的霉变腐蚀,对房间的湿度有较严格的要求。
因此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有水作业,这也是实现机房技术要求的必要措施。
3.1.5 本条款主要指改建、扩建工程而言。
工程中会发生拆墙、打洞、楼板开口等可能改变原建筑结构的施工,这些必须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在对原建筑结构进行必要的核验后确定施工方案。
严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随意更改。
该条必须强制执行。
3.1.6 原建筑的地面也常存在承重满足不了建筑材料的堆放、设备码放及安装或蓄电池的堆放要求的问题。
因此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建筑地面荷载。
安装的设备或蓄电池超载时,应按设计采取加固措施。
3.1.7 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会签,是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分析和维修的重要依据。
隐蔽工程的相应资料是指工程记录、检验记录、照片、录像等。
3.1.8 工程竣工后与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前,由于未做保护或保护措施不得力,会造成机房、设备、装置的外观污染或破损(尤其装饰性的玻璃、地面、墙面、设备外表面),直接影响工程顺利验收交接。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3.2.2 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决定因素。
认真的进场检验是施工准备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根据多年实践经验,国家对消防、电气等特殊材料的检验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以保证工程质量。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3.3.1 实现施工现场的过程控制,顺利进行工序交接,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本规范的技术条款进行自检及交接检查是必须的。
3.3.3、3.3.4 规定了施工交接验收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所有资料的种类,这些是建设单位以后进行管理和维修的原始资料。
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在相关记录上签字,是为保证资料的权威性。
4 供配电系统
4.1 一般规定
4.1.3 电气设备、材料本身质量和可靠性的优劣以及其型号、规格等各种参数的选择是否正确,会影响供配电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功能的可靠性,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事故,所以国家陆续颁布了许多关于电气产品安全的标准和规定。
这些标准和规定是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电气建设的基础,必须严格遵守。
4.2 电气装置
4.2.1 为使机房内安装的电气设备美观和便于使用,提出了设备安装垂直度和同类电气设备安装高度应一致的要求。
对于其他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也宜保持一致。
各类电气插座,无论是电气插座还是信息插座、电视插座,安装高度也应保持一致,且安装高度要便于使用并符合设计要求。
4.2.2 安装工作面除墙面外,还有地面、地板面和桌面等。
4.2.4 在吊顶等隐蔽空间内安装的电气装置应考虑便于以后的维修。
在不便拆卸的顶板、墙板等隐蔽处的电气装置附近应留有检查口、维修通道和维修空间。
检查口和通道的尺寸应满足维修人员进出的需求。
4.2.5 特种电源配电装置是指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同时由于特殊需要必须安装在机房内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1 交流频率不是50Hz;
2 交流频率是50Hz,但额定电压超过1000V;
3 直流额定电压超过1500V。
这些装置和设备无法与机房内通常的低压装置和设备互换使用,误用有可能损坏设备,甚至发生严重事故,所以这些电源装置和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并注明频率、电压等相关参数,以避免误用。
4.2.6 对接人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提出限定要求的目的就是避免箱、柜内部设备和器件及电缆本身受额外应力,影响安装工程质量,有时甚至会损坏设备、器件和电缆。
4.2.7 不间断电源及附属设备包括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等4个功能单元。
由于设备到达现场时已经做过出厂检测,所以安装前只要检查设备随机携带的资料是否完整、设备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即可。
因为不间断电源设备出厂检测一般都使用电阻性负载作为试验对象,所以在有条件且现场负载主要是电感性或电容性的场合,宜在安装前进行整个不间断电源设备的检测。
对运输过程有可能损坏或影响不间断电源设备的场合,也宜进行这种检测。
4.2.8 蓄电池的种类有很多,对于铅酸电池一类含有腐蚀性液体的电池,在安装时要格外小心,应配戴防护装具,以免在腐蚀性液体泄漏时对安装人员造成伤害或对设备、装置造成损坏。
蓄电池组的重量很大,在摆放时要充分考虑该处楼板的承重问题,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
4.2.9 对于存在长时间停电(大于8h)可能的机房,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持续后备电源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
在柴油发电机投入备用状态前,进行可靠的负荷试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负荷试运行,d能确认柴油发电机安装的正确性、发电的品质因数和馈电线路的导通性。
柴油发电机在带上设计负荷连续运行l2h后,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等不正常现象,才能认为其作为后备电源是可靠的。
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振动和排烟问题主要靠合理的设计方案解决,但良好的安装工艺可以很好地抑制柴油发电机的噪声和振动问题。
4.3 配线及敷设
4.3.1 在电源箱、柜与外部接线进行压接时,应对电源箱、柜安装位置、线缆进入位置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压接所带来的应力。
无法消除的,应采取措施,不便电源箱、柜内部的电气设备及装置受到额外应力,避免电气设备及装置因长期受应力作用而导致损坏。
机房内的设备一般都是不宜中断供电的设备,应避免线路中断给设备和系统带来的意外损害。
保证接线端子与导线之间的接触可靠,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之一。
搪锡或镀银主要是为了增加接线端子与导线的接触面,减小接触电阻,同时也有固定多芯线头的目的。
一般场合都使用搪锡,重要场合可使用镀银工艺。
4.3.2 电源线的捆扎固定,既要考虑电源线的散热和自重问题,也要考虑对电源箱、柜内部的电气设备及装置带来的额外应力问题,还要考虑便于事后的维护。
4.3.3 为了不便隔断墙面和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设施受力损坏,应在墙体结构上设置专用的框架,用以安装设备、设施。
为了电缆散热,确保运行的安全,规定了动力电缆穿管要与隔断墙板留有lOmm间隙。
4.3.6 当电缆桥架、线槽的敷设采用上走线方式时,线槽的深度不宜大于15Omm,敷设路线应避免位于空调出风口、灯具、探测器等设备的正下方。
当电缆桥架、线槽敷设在地板下时,桥架、线槽底部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可以防水防潮,同时应尽量远离空调出风口,无法远离的,宜顺着风向,避免重叠敷设。
4.4 照明装置
4.4.2 嵌入式灯具用吊杆单独吊装是为了不便吊顶龙骨受到灯具载荷而造成吊顶的变形。
4.4.4 机房专用灯具主要包括:
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灯和消防指示灯。
4.5 施工验收
4.5.1 在本条第2款“测试”内容中,进行电气绝缘阻值测量时,测量用的兆欧表电压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要求,详见表l。
表1 兆欧表电压等级
序号
负载电压范围
兆欧表电压等级(V)
1
100V以下
250
2
100一500V
500
3
500一3000V
1000
4
3000一10000V
2500
5 防雷与接地系统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5.2.1 浪涌保护器有火花间隙型保护器(B级)和基于压敏电阻类型的保护器(C、D级)等几种,它们的性能各不相同,所以安装时一般都是多级并联配合使用的,B级在前,C、D级在后。
当由雷电形成一个浪涌过电压时,浪涌保护器(B级)会首先响应,将大部分高能量的电流通过接地线泻入大地,以避免由于过载而使其后的C、D级浪涌保护器失效,造成机房内的设备损坏。
以不同方式工作的保护器之间的线缆长度小于某个数值时,要在两级之间加装退耦补偿装置。
两级之间的线缆长度具体是多少,应参考产品说明书,但一般不应少于5m。
5.2.2 在正常状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是指:
吊顶的金属结构、隔断墙的金属框架、金属活动地板、金属门窗、设备设施金属外壳等。
与建筑的等电位网连接,可将产生的静电和外壳的漏电立即引入地下,防止人员触电和静电的伤害,保证设备的安全。
5.2.3、5.2.4 接地装置的形式包括:
单接地体、接地网、接地环、特殊接地体等儿种。
接地环就是把金属导体沿水平挖开的地沟敷设,它适用于对接地要求不高且地域开阔处。
特殊接地体是针对某些特殊地理环境,用常规方法很难达到接地电阻阻值要求或普通金属很容易腐蚀的区域。
特殊接地体采用化学方法通常是添加降阻剂;物理方法是采用增加接地体根数或增加接地体埋设深度来降低土壤的电阻率。
5.2.5 等电位的连接通常采用焊接,当使用铜或其他有色金属焊接困难或无法焊接时,可以采用熔接或压接。
5.3 接 地 线
5.3.3 接地线通常采用焊接方式连接,但有些情况下可以采用螺栓连接,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和接至电气设备上不允许焊接等情况。
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处理。
6 空气调节系统
6.1 一般规定
本节内容仅适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中的空气调节系统施工和验收。
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规模相差甚远,大的机房有几万平方米,小的还不到十平方米,空调系统的设计也大不相同。
本章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机房空气调节系统,只能对机房常用的空调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提出相应的规定。
因此,其他空气调节系统如组合式空调机组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执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相关规定。
6.2 空调设备安装
6.2.1 本条是指两种分体式空调机组的情况,一是机房专用精密风冷式空调(如用于A、B类机房的空调),一是商用舒适性空调(主要用于C类机房)。
室内机组需要制作安装基座的空调,主要指运转时有较大振动的落地式空调,如机房专用精密风冷式空调,或制冷量大于8kW的分体式空调,其他小型落地式空调、吸顶式空调、壁挂空调均不适用,室外机组情况与上述类似。
6.2.2 室内机组安装于基座上时,在室内机组与基座之间垫一层隔震材料,其目的是为了衰减室内机组的振动。
隔震材料可以选用橡胶板,其厚度与弹性应根据室内机组的重量与振动特性选定。
6.2.3 室外机组安装时,距离墙面的距离应根据室外机对空气循环空间的要求及室外机维修空间的需要而定。
6.2.5 当室外机安装高度高于室内机组时(压缩机在室内机组),为了防止压缩机停机时机油经排气管道返回压缩机,避免压缩机再次发动时发生油液冲缸事故,要求设置存油弯。
同样,液体管道设反向存油弯以防止停机时制冷剂倒流。
存油弯安装的数量与距离在产品说明书中都有规定。
若设计及产品说明书无规定时,应在室外机出口处的液体管道上设一个反向存油弯,在竖向气体管道上每隔8m设一个存油弯。
8m距离的规定引自《制冷工程设计手册》(1988年5月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6.2.6 空调设备液管与气管安装完后,应对管道进行检漏,确认无泄漏后再对管道内的水分、灰尘和杂质进行清除,一般采用压力为0.6MPa干燥压缩空气或氮气对管路系统吹扫排污,其目的是控制管内的流速不致过大,并能满足管路清洁要求。
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6.3.2 由于新风系统的设计随机房规模的大小而变化,因此,设计文件是新风系统安装的主要依据。
为了保证设计新风量,新风系统运行一定时间后,要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装置。
因此新风系统安装位置应便于空气过滤装置盖板打开。
6.3.4、6.3.5 管道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属于消防产品,符合消防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并具有消防检测中心的性能检测报告及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保证达到消防产品技术标准的可靠依据。
安装的牢固可靠、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及联动控制的准确有效保证了发生火灾后,减少对人员和机房设施的伤害。
因此这两条款必须强制执行。
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6.4.1 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对空气含尘浓度有限制,因此要求空调风管表面耐腐蚀、不生锈、不起尘。
镀锌钢板具有这种特性,在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选用镀锌钢板制作空调风管。
1 风管加工过程中有时镀锌层遭到损坏,有可能产生锈蚀,因此,应在损坏处涂两遍防锈漆,目前用得较多的有锌黄环氧底漆;
3~6 镀锌风管及风管法兰的制作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执行。
6.4.2 本条文规定了用普通薄钢板制作风管前的防腐处理,其目的是预防风管内部生锈,加工完成后再作防腐处理。
6.4.3 本条文规定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风管尺寸。
对大口径风管进行加固,可以减小送、回风引起风管的震动和产生的噪声。
6.4.4、6.4.5 这两条规定法兰焊接制作要求及风管与法兰铆接时的技术要求。
6.4.7 本条文规定风管安装应牢固可靠。
通常情况下,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按设计图纸标注的尺寸进行。
在设计图纸无标注安装尺寸的情况下,对于水平安装,在直径或边长尺寸不大于40Omm时,支架、吊架的间距应小于4m;直径或边长尺寸大于40Omm时,应小于3m。
对于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其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相关规定执行。
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6.5.2 空调系统调试前应先对系统进行渗漏检查。
常规的做法是对系统进行保压,其保压参数及允许压力变化率应按空调设备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5.3 经过系统检查无渗漏时,对空调设备、新风设备分别开机试运行。
空调设备运行的调试,压缩机的液体参数、气体参数、压缩机运转时的电流参数等应符合空调设备的要求;空调风机应运行正常,其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当空调设备的参数调试完成后进行空调设备的试运行。
新风系统的调试,主要包括新风机的试运行、风管及连接部件的密封性、空气过滤器四周的密封性检查及各种阀门的动作检查。
上述工作完成后,对空调系统进行系统试运行。
6.5.4 空调系统试运行前,应对机房灰尘、杂物进行清除。
空调系统稳定性试运行,其运行时间随系统的规模不同而不同,C类机房的空调系统建议小于8h,A、B类机房的空调系统建议长于24h。
空调系统运转稳定后进行系统综合调试,调试内容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风量、风压、各类阀门的调试,以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6.6 施工验收
6.6.2 本条文规定了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7 给水排水系统
7.2 管道安装
7.2.1~7.2.4 这儿条规定了管道连接和安装各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未做规定的应全部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执行。
7.2.5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吊顶上、地板下铺设各种电器管线,安装各类接线盒及插座箱等,为避免冷热水管道对电器管线、装置和设备可能造成的故障和损害,必须对冷、热水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检漏,保证管道不渗水、不漏水。
7.2.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专用空调器内部处于负压状态,为了使表冷器下部积存的冷凝水顺利排除,防止空气通过冷凝水排水管倒流,特做此规定。
7.3 施工验收
7.3.1、7.3.2 空调给水管的水压试验、空调加湿管的通水试验及排水管的灌水试验是保证水管不渗、不漏、流水通畅的必要步骤。
其试验方法及判定准则均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执行。
8 综合布线
8.2 线缆敷设
8.2.1 本条规定了线缆敷设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1 线缆外观检查包括:
检查线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应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2 屏蔽对绞电缆有总屏蔽和线对屏蔽加上总屏蔽两种方式,为此,在屏蔽电缆敷设时的弯曲半径应根据屏蔽方式的不同,在6~10倍于电缆外径中选用;
3 本款规定是对线缆终接余量的一般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4 设备跳线经常作插拔等机械动作,对线缆、模块之间的连接强度及其传输性能要求较高,应采用综合布线专用的插接跳线,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 本条规定了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对绞线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屏蔽罩连接的具体要求。
1、2 对绞线缆的屏蔽层与端接设备接插件的屏蔽罩360゜的圆周面应全部可靠接触,这是达到良好的端接、满足屏蔽要求的必要措施;
3 当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线缆、配线架、模块和跳线等,均为屏蔽产品;为了保证屏蔽效果,端接处的接地导线截面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有关标准。
8.2.4 机房内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数量多,模块式信息插座排列密集,以不宜脱落和磨损的标识表述不同的信息插座,便于施工和以后的维护工作。
8.2.6 线槽和护管截面利用率的要求在《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直接引用。
8.2.8 机柜、机架不应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制作底座。
机柜、机架固定在底座上,底座直接固定在地面。
8.3 施工验收
8.3.2 本条是关于系统检测的说明:
4 附录D的测试记录表中电缆系统的测试项目是规定的基本测试项目。
其他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用户的要求及现场测试仪器的功能选择测试。
附录D的测试记录表主要强调的是测试项目,如用户同意,可采用专业电缆测试设备,也可用专业测试软件直接打印的表格来代替。
9 监控与安全防范
9.1 一般规定
9.1.3 设备监控是指对场地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采集和控制,包括不间断电源(UPS)、精密空调、柴油发电机、配电箱(柜)等,不包括对信息系统设备如网络设备等的监控。
9.2 设备与设施安装
9.2.1 本条所讲的技术复核主要指外观检查,产品无损伤、无暇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设计要求。
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等项目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9.2.2 设备密集区附近,环境会与其他区域有很大不同。
靠近设备密集区更能准确反映被测对象监控数据。
报警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性能、环境影响及警戒范围要求等确定安装位置。
9.2.3 感应式读卡器灵敏度受外界磁场的影响大,所以安装位置不得靠近高频磁场和强磁场。
9.2.4 传输设备和接收设备之间的距离是否合适,主要是看信号的衰减程度,看信号接收的效果。
如温湿度探测、得到的信号质量的好坏,与设备的选择、设备的匹配、线缆的匹配、布线的结构、设备接人的数量等多种因素有关。
因此安装应按设计或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9.3 配线与敷设
9.3.5 电力线缆通电时会产生感应磁场,对通信讯号和控制指令造成干扰,影响监控效果。
因此,电力线缆不能与信号、控制线缆敷设在同一桥架或线槽内,也不得交叉。
否